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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门小学教师语言文字使用条例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10

  现在资讯时代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语言文字使用相关内容以及其相关的写作格式内容等也越来越被关注,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南门小学教师语言文字使用条例,欢迎阅读,如对您有所帮助您可收藏必用。

  社会的信息化进程,一方面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提出了迫切要求,另一方面也要求语言文字工作自身紧跟社会和时代发展的步伐。为了规范校园语言文字工作,大力推广普通话,积极营造一个“人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提高“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努力总结、探索语言文字工作的新方法。

  三、说好普通话,不说方言,对学生起示范作用。每位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每隔五年进行一次普通话再测试。

  四、积极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建设网络化。

  五、语文教学力求扎实,特别是低年级汉语评音教学,要做到人人过关。

  六、每位教师每学期写二十张钢笔字和毛笔字,以提高规范用字水平。

  七、撰写备课笔记,各种文字材料等,字迹工整,不写错字、别字、简化字、繁体字、异体字。

  八、教师带头做好“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工作,自觉做社会推普员。

  九、各教室内的黑板报、宣传栏等,书写规范、端正。教师如发现错误应及时指出并纠正。

  十、教师批改作业、板书、写评语等,不准写简化字、繁体字、异体字、错字、别字和不规范的字。

篇2:南门小学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条例

  为了促进校园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提高学校语言文字水平,使普通话真正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校园语言,使规范的汉字真正在学校得到推广运用,使门南小学学生语言文字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现颁布以下条例:

  1、从小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

  2、认真学习祖国的语言文字;

  3、人人坚持学说、勤说普通话,让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4、各班设立推普员,监督规范同学们使用普通话;

  5、必须书写规范的汉字,不写繁体字、二简字、异体字,避免写错别字;

  6、积极参加每年举办的普通话竞赛和写字节活动;

  7、定期走向社会,寻找街头招牌广告上的不规范字;

  8、强化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在实践活动中大力宣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家庭、社区的推普员。

篇3:南门小学总务处工作条例

  为规范总务处工作行为,建立总务工作秩序,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为教师和学生创设安全、有序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条例:

  常规管理

  1、 根据学校的要求,拟订后勤工作总体规划,制订每学期总务工作计划,搞好学校的基本建设,保证教学、办公及师生生活、工作、学习所具备的良好条件。

  2、 依时购买各种教学设备、仪器、教具、图书,购置体育、文艺、卫生医疗、办公、生活等方面的器材和用品、保证办公、教学、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3、 管理好学校财产。经常向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将公物损坏减少到最低限度。建立必要的总务规章制度,使公物从购入到使用都清楚明白。组织好登记、检查、保管、维修等工作。

  4、 协助校长管理好学校财务工作。要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组织做经费的的预算与决算、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反对和防止贪污浪费,使学校经费使用恰当,能发挥最佳作用。

  5、 做好门面房房租的及时催收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6、 搞好校容、校貌建设,抓好学校卫生保健和环境卫生工作,努力保证师生有良好的教与学的环境。做好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安排好师生职工体检,努力保证师生身体健康。

  7、 经常督促、检查门卫工作,要求门卫做来访登记工作、门前清洁工作和报刊发放工作,经常巡视教室及功能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财物安全。

  8、每周随时抽查各活动室及校园环境一次,并作相应记录,作为总务管理考核依据。

  财产管理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

  3、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

  4、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优秀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5、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6、教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空调,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

  7、办公室负责人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8、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

  9、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11、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示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员限时维修,小问题当日解决,大维修不得超过一周。

  财务管理

  1、学校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人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

  2、财务人员要熟悉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财经纪律,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事,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合,凭证不齐的支出有权拒付。

  3、帐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月要按时向校长送交一份会计报表,以利校长掌握学校经费情况。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应向教师大会公布一次。

  4、对各部门需采购的物品,先填写《请购单》,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后勤组织人力采购,凭发票核对实物报销,所有发票要报销时,需由后勤人员核实验收,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5、需向学生收取的任何费用,需报学校领导批准,方能收取,任何教师不准擅自向学生收取费用。收取费用,学校后勤应印制收费通知单。

  6、公干公差,私人探亲等的报销,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财务人员不能贪污挪用公款,如有违反,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请购制度

  1、购置财物由所需部门填写请购单,经校长批准方可采购,

  2、未经批准或超出审批标准采购的财物,可不予报销。

  验收报销制度

  1、经请购购买的一般物品均须经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

  2、报销的发票,单价金额必须实物相符。

  3、符合以上要求和学校财务有关规定经校长签字,给予报销。

  固定资产增加添置验收、报批制度。

  1、凡新添置(购、调拨、自制、装配或受赠等)固定资产,应通过总务处验收。

  2、验收确认后财产保管员方可在发票背面签字,并填制固定资产编号,由会计记账入册。

  3、图书室、教导处或教研组等部门所购书籍用具,应将目录的明细清单一并送财产保管员验收,核对后验收者方可签名。

  4、验收时如发现残缺、毁损、或数量规格不符,或性能不合格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属于售货或运输单位的责任,应立即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属于采购时的差错,验收人应提出意见,报请总务主任或校领导处理。

  财产、物资的领用、借用制度

  1、领用制度

  ① 财物领用必须办理领用手续。

  ② 电器、五金材料供专职人员维修,领用时应办理登记手续,私人不得领取。

  2、借用制度

  ① 借用学校财产必须经校长或相关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

  ② 学校一切物品设备,原则上不借给私人。

  ③凡财产、物品拿出校外,必须向总务处开出门证,传达室凭出门证放行。

  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报失制度

  1、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因年久等自然损耗,确实失去使用价值,可由部门保管员填写报废单,报总务主任及分管校长批准后,由会计在账册中作销账处理。

  2、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因失窃或其他原因失少的,应由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报损单,报总务主任及分管校长批准后,由会计凭报损单记账减少财产。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制度

  1、每学期总务处组织财产保管员、财会人员对各部门核对,清查一次,发现损坏或遗失应与总务主任联系,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2、通过清查核对,保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同时了解各部门的公物保管和使用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和改进不足之处。

  安全制度

  1、办公室不得使用电炉,违反将严肃处理。

  2、加强对财产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消防设备每学期检查一次,灭火器按期换药,加强杂物、锅炉、仓库的防火工作,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奖惩及赔偿制度

  1、全校师生对爱护公物的态度,均列入评先进组室、优秀学生内容。同时,每学期评选“爱护公物先进班级”,给予精神及适当的物质奖励。

  2、凡因不慎或无意损坏的公物,照价赔偿,凡因斗殴吵闹或故意损坏公物,根据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进行原价1--2倍的罚款。

  3、学生损坏公物后向班主任报告,并向总务处赔偿后才予修理或调换。

  4、物品由于工作失职,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失少,损坏视情节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门南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做好报刊、杂志、来信的登记发放工作。

  三、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校内严禁骑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需要入内,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

  四、学校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填写登记表,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老师的批准手续。

  六、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及可疑人员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七、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八、传达室内的物品要摆放整齐,做到室内整洁美观。

  九、要做到政令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十、一般情况下,早晨7:30开门,中午1:30(夏令2:00)开门,|晚上6:00准时关校门。

  十一、严禁外来人员进校使用学校厕所。

  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门南小学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1、总务处应制定校园绿化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

  2、凡能绿化的地方都尽量栽上花木,做到见缝插针。

  3、对花台、花圃绿地做到规划合理,植配适当。

  4、定期翻土、施肥、补栽、补种、剪枝、打叉、除杂草、喷杀虫害,植物正常生长,绿地整洁、美观。

  5、做到经常巡视绿地区域,及时制止破坏绿化的行为。

  6、经常更换时令花卉,保持四季有花香。

  文印管理制度

  为降低办学成本,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订以下条例:

  一、学校文印室只对学校的有关材料进行打印、复印,属教师个人或学生的材料一律不得在学校打印、复印。

  二、坚持打印、复印审批制度。各部门打印、复印材料,需先将材料内容及份数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凭审批报告领取打印纸进行打印、复印。

  三、教师不得自带纸张利用学校文印室设备进行打印、复印。

  四、坚持打印、复印登记制度,各部门打印、复印后,需在文印室打印记录本上如实记录。

  五、如遇机器故障,不能随意拆装,需立即报总务处,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门南小学校园卫生管理条例

  一、操场卫生:每天早晨学生到校前,校清洁人员需将校园彻底清扫,全天随时保洁,确保校园整洁卫生。教学楼后车库在每天教师下班后清扫。

  二、教学楼卫生:校清洁人员应负责保证教学楼地面无杂物,保持地面清洁,台面无灰尘,确保不留卫生死角。每月必须对墙面进行一次除尘。

  三、教室卫生:各班垃圾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实行垃圾袋装化,严禁随意乱扔垃圾,确保班级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四、活动室卫生:管理老师每周必须对本室卫生彻底清扫一次,平时注意保洁。使用后,及时督促整理,保证活动室的卫生。

  五、每周五下午为全校集中卫生打扫时间,教师应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彻底打扫,学校安排检查。如遇接待、参观等,对卫生打扫的要求另行通知。

  六、学校对卫生实行集中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如发现卫生责任区没有打扫或卫生保洁不到位,扣除相关责任人当次卫生值日费,教学楼、操场卫生经检查、抽查发现保洁不到位或卫生状况较差,每发现一次扣5-10元。

篇4:杭州七中组室群体师德创优评比条例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的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学校党总支、行政、工会决定在全校继续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比办法

  1.以年级组为单位评比:解放路校区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

  后勤

  流水苑校区高一年级高二年级高三年级

  后勤

  2.评比时段:

  (1)当年12月至次年2月底:为各组室间进行交流、自评、互评阶段

  (2)次年4月底前:上报组室开展群体创优活动的工作总结、先进材料

  (3)次年6月底前,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教育工会对上报的组室进行考评,确定学校和州杭市的先进组室

  (4)次年教师节进行表彰。

  二.组室群体师德创优标准

  1.遵章守纪依法执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树立先进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中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认真学习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注重学习的实际效果。

  (3)以组室为单位,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全体组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规,并做好学习笔记,每学期上报一篇组室学习体会,组室人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所任教的班级、年级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当众使学生难堪。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1)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严谨求实,虚心勤奋的教风。认真备课、上课、批改、辅导,所教班级和年级的教学成绩在全市同类学校中名利前茅。

  (2)广泛开展“为人师表、岗位建功”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3)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4)积极探究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做到因人施教,在教育教学中,勇于探索、开拓、创新。

  (5)重素质教育,充分重视课堂的教学效果,力求轻负担高质量,学生的课余作业量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保证让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

  (6)厚爱后进学生,关心心理缺陷的学生,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积极因素,不让一个学生因困难和触犯法律等原因退学。

  (7)注重个人修养,调适心理健康,不把负面的情绪带进课堂。

  3.热爱学生以身立教

  (1)坚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大力倡导利用课余时间无偿辅导学生,不做以盈利为目的有偿家教。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践行“八荣八耻”内容要求,严以律己,作风正派,不参与赌博、迷信活动。

  (3)与学生和家长广泛接触,以平和的心态听取学生和家长的不同反映,对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及时整改,努力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谋求师生共同发展。

  (4)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 。课堂上保持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以身作则,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5)组室卫生环境整洁、优美。每次卫生检查都较好。

篇5:杭州七中考生违纪、舞弊行为处理条例

  第一条:考生不遵守考生守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出现以下考试违纪行为之一者,该科所得分数作零分处理。

  (一)带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位置参加考试的;

  (三)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仍继续答卷的;

  (四)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及有意在答卷中做其他标记的;

  (五)用规定以外笔答题的;

  (六)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七)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八)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九)在考场内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十)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二条:考生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出现以下违规舞弊行为之一者,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通知其所在初中学校并上报州杭市高中处。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手机一律不得带入试场);

  (四)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五)故意撕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六)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七)评卷过程中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八)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第三条: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终止其本次考试,本次报名考试各科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将交公安机关处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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