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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6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我们收集整理了以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枝教发〔20**〕57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枝江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各二级单位:

  现将《枝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枝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枝办发〔20**〕27号)的规定,为做好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坚持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按照党的**大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教育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对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适应教育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市教育事业单位适用本方案;

  (二)经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三)经组织批准提前病休(退养)人员本次不参与竞聘上岗,待人社局出台相关政策后实施。其他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参与竞聘上岗。

  (四)借调人员回编制所在单位参加竞聘。

  三、岗位类别设置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教育事业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四)岗位总量的确定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并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小学教师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0%。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5%。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我市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八级至十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现行的科级副职和科员、办事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10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四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小学不设高级岗位。小学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市教育系统分类设定岗位比例,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0.7:4:5.3,根据我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对全市高级岗位进行统筹,分类确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全市教育事业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助理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员级对应十三级岗位。

  岗位设置到每所学校、每个单位。镇(街办)由中心学校对辖区内的学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进行集中调控。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在首次岗位设置时,全市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5%左右。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过渡岗”岗位设置

  “过渡岗”岗位设置和聘用问题:凡到20**年12月3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设置为“过渡岗”,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过渡岗”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后,该“过渡岗”则自然取消。实行“过渡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竞聘上岗,由单位按基本任职条件和实施方案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五、岗位基本条件

  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87号)的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要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和条件。

  (一)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是: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原来核定的岗位职数内已经聘任或拟聘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4项为必备条件:

  1、宜昌市市管以上专家或“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宜昌市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大成就,业内公认,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奉献,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六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三)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4项为必备条件:

  1、宜昌市市管专家或“宜昌市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为促进我市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创造出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专业技术水平业内公认,在本专业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四)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胜任本学科领域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业内认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五)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业内认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八级岗位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五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六)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业内认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九级岗位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二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七)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业内认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八)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其任职人员应具备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在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

  (九)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术等级考评。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各单位可在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条件。

  关于任职年限的界定,任现职年限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的起始时间计算至20**年6月30日止。

  六、岗位设置审核程序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以高职中、各二级单位、镇(街办)中心学校为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基本情况(编制情况、校点分布、实有人数、人员分类等)、拟设岗位总量、各类岗位数量、名称、结构比例、竞聘相应等级的考核、考评办法等及相关需要说明的问题。各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各单位依据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额内,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具体实施方案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由教(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必须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本单位制定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规范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竞聘、公示后报教育局审核;明确岗位等级并签订聘用合同,由市人社局下发核准认定通知书,兑现相应工资待遇。经过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核准认定通知书是岗位聘用、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岗位等级工资的基本依据。各单位从人员岗位聘用的下个月起,办理工资审批手续,兑现其岗位等级工资。

  七、岗位聘用

  (一)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和单位制定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在严格掌握聘用条件、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对现有人员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工资待遇;

  (二)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原则择优聘用。应分别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本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在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根据鄂人社发【20**】49号文件

  “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竞聘上岗。未能竞聘到相应较高等级岗位的专技人员,应过渡性聘任到相应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级”的规定对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一律聘任到相应职级专业技术职务现有人员的最低等级;对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兑现岗位工资。以后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等办法过渡,使人员结构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在过渡期内,现有人员结构超过核定的岗位总量20%的单位,一般不开展新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四)关于“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中的“双肩挑”人员不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双肩挑”人员原则上应从事一定的管理职能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双肩挑”人员由各单位报市教育局同意并经市人社局批准后确定。

  八、组织领导及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高职中、镇(街办)中心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具体业务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本单位的设置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各单位对本地本校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组织实施。根据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20**年6月底全部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20**年6月16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和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20**年6月17-19日,各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

  3、20**年6月20-25日,组织实施,开展岗位竞聘、确定具体岗位和等级公示等工作;

  4、20**年6月26日-27日,报教育局审核;

  5、20**年6月28日-30日,报人社局审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九、工作要求

  (一)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领导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各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本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抄送:枝江市委办公室,枝江市委宣传部。

  枝江市政府办公室。

  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篇2: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白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7号)精神,巩固和深化我辖区“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成果,遏制和预防“三合一”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加快消除“三合一”现象,决定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订白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目的,深入贯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落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宁波”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因地制宜、科学整治”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我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白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年7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员工宿舍与生产经营或储存场所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辖区内所有“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住宿人数3人或3人以上)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三整治的重点行业是服装、针织、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商场餐饮、娱乐休闲、文化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1月30日前)

  1、建立组织: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王飞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郭路群、卢洪波为副组长、安监所全体成员、各社区书记和地段及公共场所责任民警组成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2、动员部署:召开街道动员会,依据区“三合一”整治办的相关部署,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白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解工作任务。

  二排查核定阶段(20**年12月1日—20**年12年31月),街道将利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网络和资料,根据我区的整治要求以及行业性质和工作职能、任务的不同和街道的实际,对排查任务作如下分解:

  1、公安白云派出所牵头组织的主要排查对象为:

  ⑴KTV、酒吧(茶室)、网吧、美容美发店、洗浴(足浴)等;

  ⑵含上述经营项目的宾馆(饭店、酒店);

  ⑶二级火灾隐患单位。

  2、街道安监所牵头组织的主要排查对象为:

  ⑴服装针织、小化工、小五金、工艺品、竹木加工业等;

  ⑵一级火灾隐患单位;

  ⑶其他有可能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单位和新开(增)经营单位及火灾普查遗漏单位。

  3、各社区主要负责对上述排查范围以外的本区域沿街店面(经营单位)及小区内的店面经营单位及场所,积极配合公安、安监、及有关部门的排查工作。

  街道安监所要统一收集排摸情况,将排摸出的“三合一”单位登记造册,并录入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信息系统及上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街道将在“边排查、边整治、边消除”的基础上,组织公安、安监、城管、工商、房管、建设、规范等有关部门,对“三合一”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对一些街道难以整治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区“三合一”整治办,确保辖区内无一家“三合一”单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街道“三合一”领导办公室要认真进行总结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出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迎接市、区两级“三合一”整治办对我辖区整治情况的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同,严密排查。各单位、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安排精干人员,密切协同,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抓好“三合一”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新增“三合一”单位,必要时成立街道夜巡队进行巡查。

  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应尽快将人员从场所分离出来,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并在三个月内按要求整改完毕,“三合一”场所整改中可根据个案情况采取完全分离和技术分隔的方法,并请消防部门指导制定整改方案。

  在组织排查中,街道安监所、白云派出所应分别负责

  “业主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承若书”的签订回收工作,确保政府监管的相关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信息互通,工作协同。

  二完善机制,强化责任。树立政府对消防安全负总责,企业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街道将把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对因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公布统一的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相关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领导小组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37号)精神,巩固和深化我辖区“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合用)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成果,遏制和预防“三合一”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加快消除“三合一”现象,决定在辖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特制订白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目的,深入贯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落实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宁波”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因地制宜、科学整治”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深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我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白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年7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实现员工宿舍与生产经营或储存场所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辖区内所有“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住宿人数3人或3人以上)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三整治的重点行业是服装、针织、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商场餐饮、娱乐休闲、文化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1月30日前)

  1、建立组织: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王飞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郭路群、卢洪波为副组长、安监所全体成员、各社区书记和地段及公共场所责任民警组成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辖区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2、动员部署:召开街道动员会,依据区“三合一”整治办的相关部署,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白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解工作任务。

  二排查核定阶段(20**年12月1日—20**年12年31月),街道将利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网络和资料,根据我区的整治要求以及行业性质和工作职能、任务的不同和街道的实际,对排查任务作如下分解:

  1、公安白云派出所牵头组织的主要排查对象为:

  ⑴KTV、酒吧(茶室)、网吧、美容美发店、洗浴(足浴)等;

  ⑵含上述经营项目的宾馆(饭店、酒店);

  ⑶二级火灾隐患单位。

  2、街道安监所牵头组织的主要排查对象为:

  ⑴服装针织、小化工、小五金、工艺品、竹木加工业等;

  ⑵一级火灾隐患单位;

  ⑶其他有可能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单位和新开(增)经营单位及火灾普查遗漏单位。

  3、各社区主要负责对上述排查范围以外的本区域沿街店面(经营单位)及小区内的店面经营单位及场所,积极配合公安、安监、及有关部门的排查工作。

  街道安监所要统一收集排摸情况,将排摸出的“三合一”单位登记造册,并录入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信息系统及上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街道将在“边排查、边整治、边消除”的基础上,组织公安、安监、城管、工商、房管、建设、规范等有关部门,对“三合一”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对一些街道难以整治的单位要及时上报区“三合一”整治办,确保辖区内无一家“三合一”单位。

  四总结验收阶段(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街道“三合一”领导办公室要认真进行总结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出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整治成果。迎接市、区两级“三合一”整治办对我辖区整治情况的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密切协同,严密排查。各单位、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安排精干人员,密切协同,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抓好“三合一”的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新增“三合一”单位,必要时成立街道夜巡队进行巡查。

  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应尽快将人员从场所分离出来,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并在三个月内按要求整改完毕,“三合一”场所整改中可根据个案情况采取完全分离和技术分隔的方法,并请消防部门指导制定整改方案。

  在组织排查中,街道安监所、白云派出所应分别负责“业主消防安全责任承诺书”、“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承若书”的签订回收工作,确保政府监管的相关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信息互通,工作协同。

  二完善机制,强化责任。树立政府对消防安全负总责,企业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建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街道将把整治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对因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三合一”场所发生火灾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公布统一的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相关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领导小组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

篇3: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20**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有效预防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20**年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杨**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cc,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应急办、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卫生计生局、住建局、气象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警大队,从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道安办各抽调一名干部负责具体办公。负责统一协调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做好春运期间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的宣传报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路况信息和应急工作情况。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日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并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组织有关专家参与应急处置,对相关部门进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搞好安全事故调查。

  县公安局: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力军作用,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各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管控措施,负责应急区域内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路涉车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建立恶劣天气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以及应急指令,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安排警力,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勘查处理;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消防、环保等救援通道的畅通;千方百计保障粮食、燃油、电煤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的正常运输;积极采取分流、间断放行、引导压速通行等措施疏导分流车辆,尽量避免或有效减轻道路拥堵。

  县应急办:要将国家、省、市、县领导相关批示及恶劣天气和路况信息及时通报相关单位,以便相关区域和路段的责任单位采取应对措施。

  县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要参与抢险救援,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清除主要道路的冻冰、积雪、积水;组织应急处置、抢险抢修等。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要负责储备防滑防冻物资,及时清理公路冰、雪、积水等,组织公路抢修及保畅工作;对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负责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保证应急“绿色通道”畅通;组织指导运输企业合理调整恶劣天气营运客车(旅游客车)的运行班次、路线、范围,强化对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管,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营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

  县卫生计生局:要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伤员转运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县气象局:除负责日常天气监测外,特别要及时发布恶劣天气的预警信息,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短时临近预报服务和气象灾害情报。

  县民政局:要负责调集和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的救济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临时生活困难,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县财政局: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道路周边的地质险情监测,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作;配合交通部门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县环保局:要负责监测危化肇事车辆泄漏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在今冬明春时间里,免费向社会特别是广大驾驶员发布安全驾驶、安全出行的温馨提示及道路通行路况信息。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城新区、坝坨新区管委会:除抓好日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外,还要负责对恶劣天气辖区内的县、乡、村道巡查管控和群死群伤、危爆、危化物品车辆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及应急指令,在道路因冰冻、积雪不能通行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在辖区内主要线路上设卡进行交通管制,防止车辆强行上路通行引发农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及隐患排查排除工作。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及时组织调度人力,全面排查并排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落实“六个加强”:1.加强重点驾驶人监管。充分运用“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大数据,对“黑名单”库预警的不适于驾驶重点车辆的驾驶人要及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重点驾驶人进行清理,严禁进入“黑名单”库的重点驾驶人参加春运。对未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营运人,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督促企业进行清理。2.加强重点车辆监管。强化对辖区内“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等五类重点车辆的全方位监管。安监、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企业完成“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中红色预警的“清零”目标,彻底消除存量,减少增量。3.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安监、运管、交警等部门要不定期深入客运、旅游、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客运企业班线安排或排发班时间不科学,可能导致违反2时至5时禁行规定和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通行三级以下公路规定的,限期进行整改。4.加强“定线认路”落实监管。及时审核企业春运的车辆、驾驶人、路线、班次,特别是要加强对春运期间临时组织运力的审核。要求企业尽可能安排熟识线路、有经验的驾驶人执行山区、农村公路较多的异地长途线路运输任务。5.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一是对20**年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隐患路段开展一次治理效果评估。对治理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和未开展治理及未治理完毕的路段,要及时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备案。二是公安、安监、交通、教育等部门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和通行客运车辆、校车的道路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形成排查台账,能够立即整改的即时整改;在短期内无法得到彻底解决的,要加强值守和管理,并在隐患路段增设临时警示标志。三是全面检查生命防护工程开展情况。对生命防护工程进展缓慢,与道路硬化配套的安全防护设施严重不足,特别是未设置安全设施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要立即进行整改。四是深入实地查看新开通沿德高速公路防护网缺失、行人上路、农用车和摩托车上路行驶、安全警示标志不齐等新问题,检查施工区安全防护、未开通路段人员值守和禁令标志设置情况,全面督促整改。五是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路段,不能保证通行安全的,要立即整改,并做好过往车辆的交通绕行组织;对通行安全暂时没有影响的,相关部门要限期整改。6.加强“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运用。充分利用“事前采集预警、事中跟踪监督、事后倒查追责”的主要功能,深入推动落实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主体在县、责任在乡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县、乡两级政府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充分运用春节返乡人员较多的时机,组织人员挨家入户摸排,对返乡农民工的驾驶人信息和外省带回的车辆信息进行采集,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要素“应录尽录”,逐一纳入动态监管。各派出所要共建共享基础信息,督促和指导专、兼职交通协管员和“一站一点一队”在岗在位、尽职履责,织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

  (二)全面落实春运期间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设置。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抽调充足警力24小时监控,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校车、面包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严格落实“六必查”工作要求,严格查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二是严把执法服务站关口,要严格按照要求,配备执法服务站的执勤执法装备,对首次入黔的外省籍“两客一危”车辆及驾驶人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并录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档监管。对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缉查布控功能进行实时查处。对外省籍重点车辆在我省积压违法未处理的,执法站要下达隐患整改及交通违法“清零”通知书,责令驾驶人及时进行处理。三是对有超员违法行为的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驾驶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一律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违法状态消除,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客运企业落实转运车辆;对异地客运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要在24小时内录入违法信息系统,并在24小时内通报客运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和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四是严格查验客运车辆是否按照要求配齐驾驶人换班驾驶及每人连续驾驶情况(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24小时之内累计驾驶不超过8小时),凡是发现所查客运车辆驾驶人存在疲劳驾驶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必须强制驾驶人休息;各执法服务站、执勤点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及时互通检查情况,保持信息畅通。

  (三)加大路面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力度。大力改进传统管理方式,依靠科技管理手段,汇集各类资源数据,整合各类力量,发挥公安机关主力作用,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精确研判、精准管控、精细管理。

  1.强化农村道路安全防控。一是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劝导点工作,规范劝导点的设置,明确劝导点开展工作的重点路段、路口、时段和重点劝导对象,建立劝导工作记录台账。二是乡镇派出所要进一步规范组建执法小分队,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以辖区赶集日、民俗活动日、红白喜事日等重点时段,在乡村道路及通行农村客运车、校车的道路设置固定执勤岗点,严查面包车、摩托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驾乘摩托车人员不戴头盔、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三是在春节前深入乡村,统计、收集外出务工人员联系电话,摸清返乡人员需办理摩托车牌证底数,及时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和安排“流动车管所”等工作。四是认真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力度。春节前后各半个月(即1月25日至2月7日,2月14日至28日),要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强化事故预防,有效堵塞漏洞,努力形成“节点有人守、隐患有人治、赶场有人跟、节庆有人管”的良好局面,全力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2.强化城市道路违法查处。一是全面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春运期间,从正月初一到十五(2月8日至22日),交管部门每日开展查处酒驾统一行动。二是加大城乡结合部、郊区、工业园区等薄弱地区的管控力度,密集巡逻管控,对工程运输车、大货车要严格检查,严查非法改装、加装、超载、超速、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后台巡查,扩大管控覆盖面,严管违法停车行为,净化路面秩序。

  3.强化非法营运打击治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安监、农牧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巡查整治,净化周边客运市场秩序。对非法售票点和发车点进行摸排,查证属实的,坚决取缔并吊销营业执照等证件。严厉打击短途“黑车”非法倒运乘客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处理。对干扰和围攻交警、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正常执法的,一律按照相关法律立案查处,从严、从重、从快坚决打击和逐步铲除伴随黑客运市场滋生的黑恶势力。

  4.强化涉路犯罪严厉打击治理。要将道路沿线治安问题列入本辖区治安防控体系进行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建立以刑侦、治安、打黑、交警、派出所等相关警种及部门间的联动联防机制。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治安形势复杂、黑客运市场猖獗的客运市场、停车场及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重点管控,严厉打击诈骗、碰瓷、拉抢客源造成的打架斗殴、偷盗等违法犯罪,保护驾乘人员、高速公路经营和管理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查处破坏、盗窃道路设施、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闯收费站卡等违法行为,着力构建平安春运。

  (四)做好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准备工作。即日起至春运结束,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针对恶劣天气特点,制定并完善应对道路积雪结冰、交通堵塞、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等处置预案和联动处置办法,加强区域和部门联动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实战能力。要强化对重点路段的管控,认真开展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对可能发生长时间堵塞和事故多发的路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尽早制定相应对策措施。交通运输局要提前备足融雪剂、防滑料、铲冰除雪车等应急物资装备,遇有强降雪等恶劣天气和路面结冰情况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除雪、铲冰,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确因天气或其他原因无法通行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的,在道路封闭后要将已驶入的车辆分流出主干道路或引导至就近服务区等待;因路面积雪、结冰造成车辆、人员滞留,短时间内无法疏导的,要维护好治安秩序并进行救助和服务。

  (五)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及时将道路交通路况信息、天气状况信息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科学引导群众选择出行时间和出行路线,并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协调有关部门应对。

篇4:卫生院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卫生院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加强我镇健康教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规范》内容,根据市卫生局文件精神,特制定20**年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一、健康教育的目标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使农村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营养、控制体重、加强锻炼、应付紧张、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精神病患者或家属、孕产妇、0-6岁儿童家长等.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健康问题。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问题。

  三、健康教育的形式与时间

  (一)健康教育的形式: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1)发放印刷资料: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本院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输液室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印刷资料种类不少于12种。

  (2)播放音像资料: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在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院设置两个宣传栏,村卫生室设置一个宣传栏,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设置明显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卫生院每月至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村卫生室每两个月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并利用会议、*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年开展9次健康咨询。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6岁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技能,从而促进本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举办讲座每月1次。卫生所每两个月一次。

  (二)健康教育的执行时间:

  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

  四、健康教育的实施和质量控制

  (一)健康教育的实施:制定时间表。实施工作时间表是整个执行计划的核心,也是实现目标管理的体现。时间表也是一个对照表,可以用来对照检查各项工作的进展速度和完成数量。在实施工作开始之前,首先应该完成实施工作时间表的制定。

  (二)健康教育的质量控制

  1.记录与报告:从计划开始实施时起就要求各分项目和各部分工作的负责人切实作好实施记录,即时记录下实施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包括活动发生的地点、时间、参加活动的人员、现场情况、经费使用、参与人员对活动的意见等。

  2.现场考察和参与:主管人员可以对实施活动现场进行考察,或者亲自参与实施活动,了解实施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流程

  六、健康教育的设备和材料准备

  本院的健康教育室、门诊输液室、预防接种室、门诊大厅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设备(如相机、电视、宣传架等)。下乡设备备有血压计、听诊器、血糖仪、体重称、皮尺等。

  七、健康教育的效果评价

  健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细致的工作,不能急于求成,要结合实际反复宣讲,不厌其烦。求健康是人们的追求和渴望,我们要在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的同时,潜心探讨健教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力求让居民群众学到更多的保健知识,并会用、会做,使居民群众人人享受健康的快乐,通过对年度考核、知识测试等形式做好总结评估,发现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从而进一步推进健康教育工作。

篇5:春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20**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市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20**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花领导字〔20**〕*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丁胜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市20**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年1月17日至20**年2月1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至20**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发〔20**〕*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年2月13日至20**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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