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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外国留学生教学管理规定

浏览:98342024-07-05

  财经学院外国留学生教学管理规定

  为加强外国留学生校内学习的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所有外国留学生都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课,有事先请假。

  第二条 因病、因事请假,应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条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次论处。

  第四条 累计缺课时数(含请假、旷课)达到所修课程总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及补考,必须申请重修。

  第五条 一学期因病、事假累计达五周者,应予休学。因病、事假不能坚持学习并提出申请者,可以休学。休学期限最多半年,凡到期不能复学者,以自动退学论处。

  第六条 外国留学生享受我国的节假日及学校的寒暑假;留学生本国的重大节日学校不予放假,如学生请假,可酌情准假,但不予补课。

  第七条 无故缺课,不按时归校及学期结束前未经允许提前离校者,将受到如下处分:

  1.累计达15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累计达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累计达45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累计达6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累计达80学时者或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而未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

  6.对无视学校纪律、经常旷课、无故迟到、早退、破坏公共财产、打架斗殴或有其他不良行为者,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7.受留校察看处分的留学生半年内如能改正错误,有显著进步者,可解除其处分。经教育不改者,可勒令其退学。因违犯学校纪律被勒令退学者,应立即回国;

  8.以上各项处分一经决定,学校除向当事人宣布外,还将书面通知其所在国驻华使馆及其家庭。

  第八条 留学生假期期间外出,离开本市者,需向班主任登记报备,告知所去地点及归校时间。

  第九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未尽事宜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z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篇2:财经学院外国留学生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财经学院外国留学生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外国留学生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荣誉和安定团结,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国留学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不得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扰乱公共秩序。

  二、外国留学生应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和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纪校规;因本人违反中国法律而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由中国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校纪校规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外国留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四、外国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外出请假。

  五、我校尊重外国留学生的民族习俗和宗教信仰,为学生提供指定场所开展不妨碍他人的个人信仰活动,严禁在校内其他场所进行传教及宗教聚会等活动。

  六、学校提倡并支持外国留学生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留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七、外国留学生举行各种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对未获批准的,学校应当依法劝阻或者制止。

  八、学生不得在校内驾驶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电动车;在校内驾驶机动车时,需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减速慢行,保证安全。

  九、在校内如遇火灾、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可打校园83858110电话报警,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十、外国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就业、经商,或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但可以按学校规定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z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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