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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6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与些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www.glwk8.com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一、统一生产计划

  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

  二、统一供应农资

  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

  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指导服务

  合作社统一对社员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五、统一加工销售

  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销售。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

篇2:农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财务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严格公款私存、白条抵库,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有权反映财务开支中出现的问题。

  九、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分配利益联结制度

  为适应农业共营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需要,保护成员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本社章程对分配利益做如下规定:

  一、本着社员自愿入社、自愿退社的原则,每个年末向全体成员公布全年财务收支情况。

  二、社员要遵守本社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

  五、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六、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联络部工作职责

  一、列席本社的各种会议,参与重大问题的研究,监督各项决定、政策的规范执行。

  二、坚持走访制度。定期对社员进行走访,加强联系沟通,了解、掌握联系本社工作开展情况。

  三、做好汇报反馈。对在联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如实、及时地向领导汇报。

  四、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为本社的决策和发展提供依据。

  五、负责本社各种活动开展的筹措、部署,并紧密联系相关部门及全体社员有条不紊的开展好工作。

  六、负责本社新技术的引进及对社员进行培训工作。

  七、要加强学习,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围绕本社的中心工作,扎实工作,积极探索,为本社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支部书记职责

  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本合作社的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应,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三、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工作,协调合作社内党员、社员、群众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组织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民生生活会等,积极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领导理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事理事会会议。

  二、接受成员大会、理事会的临时授权、处理事务。

  三、拟定合作社总体发展目标、制度和计划,负责合作社全面工作。

  四、负责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提名产生合作社下设机构组成人员,讨论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继承等事项,研究制定其它重大事项。组织合作社开展各项工作,带动社员增收。

  五、组织实施合作社的各项规划,及时解决出现的与合作社章程相违背的有关重大事宜。

  六、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重要合同等相关重要文件。

  七、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

  八、在经营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出现,紧急处置权,必须符合本社利益,事后及时向成员大会、理事会报告。

  九、审定本社发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本社的机构设置。审议本社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

  十、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技术部工作职责

  一、服从统一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直属领导负责。

  二、严格遵守合作社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三、负责制定合作社技术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产品设计、新产品的试制、标准化技术规程、技术情报管理制度。

  四、组织和编制合作社技术发展规划。编制近期技术提高工作计划,编制长远技术发展和技术措施规划,并组织对计划、规划的拟定、修改、补充、实施等一系列技术组织和管理工作。

  五、合理编制技术文件和项目申报书。

  六、认真做好各种技术类信息和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汇总、归档保管工作,为逐步实现合作社规范化经营的目标,提供可靠的指导依据。

  七、及时指导、处理、协调和解决产品出现的技术问题,确保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八、负责编制合作社技术开发计划,抓好技术管理人才培养,技术队伍的管理。有计划的推荐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搞好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合作社技术管理制度制定检查、监督、指导、考核专业管理工作。

  十、按时完成合作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事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对本社实施制度监督、财务监督、纪律监督、法律监督。

  二、监督理事长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本社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

  四、向理事长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提出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建议。

  六、负责在社员代表大会上报告有关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七、对合作社年度经营成果组织审计,并签字负责。

  八、负责受理社员及农民采访。

  九、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一、统一生产计划

  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

  二、统一供应农资

  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

  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指导服务

  合作社统一对社员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五、统一加工销售

  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销售。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

篇3: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安塞恒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安塞恒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目录

  1、成员大会制度

  2、理事会工作制度

  3、监事会工作制度

  4、财务管理制度

  5、盈余分配制度

  6、学习培训制度

  7、档案管理制度

  8、民主管理制度

  7、办公室工作职责

  8、营业部工作职责

  9、财务部工作职责

  10、库管员岗位职责

成员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成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4、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成员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五、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六、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八、成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成员。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6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的召开次数,每年召开4次以上。

  六、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七、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八、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5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监事会每年召开2次以上。

  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10000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10000-100000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100000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成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成员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成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成员账户,详细记载成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成员与非成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盈余分配制度

  一、为了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成员证》的成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2%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

  3、向成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成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成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入社不满一年的成员,根据成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成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成员证》中。

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成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成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持有《成员证》的成员。

  三、定期组织成员学习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知识的传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术、学习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每次培训成员人数60%以上。

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民主管理制度

  一、组建民主监督小组,其小组成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非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本社管理人员;

  2、政治思想较好、为人正直、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本社成员;

  3、具有较好的种植技术,在合作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经济头脑。

  二、本社民主监督小组由3人组建,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与理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民主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1、对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社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审批等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3、对本社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收支票据,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并盖上本合作社专用章,会计人员据此入账。

  4、如实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

  四、民主监督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理事会提出召开的应随时召开。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办公室文件管理、物资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电话、电脑维修工作;

  三、负责文具采购及发放工作;

  四、负责订购出差人员火车票、飞机票;

  五、负责饭堂、宿舍管理工作;

  六、负责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七、负责与经营有关的互联网信息收集、上报各项报表及资料工作。

营业部工作职责

  营业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理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谋划营销策略,实施营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报理事会批准;

  三、对内与合作社成员签订本社产品收购合同,对外与销售商签订本社产品销售合同;

  四、按合同约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现;

  五、负责对经济合同纠纷的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社产品的加工,创优本社产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财务部工作职责

  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搞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库管员岗位职责

  1、每天按指定时间完成填写库存报表及采购申请工作,要求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规格、库存量、申购量等内容。

  2、严格检验入库货物,根据有效到货清单,核准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并在采购发票及清单上签字确认。

  3、根据使用部门需要量及物料性质,选择适当的摆放方式,轻拿轻放,分类明细,避免人为损坏及堆放杂乱带来的不便,科学安排库房物品布局,做到整齐、美观、方便。

  4、物品入库后要马上入账,准确登记。

  5、物品出库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不全不得发货。有特殊情况,需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发货时按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削减账卡。

  6、做好月盘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等,账账相符。

  7、主动与使用部门联系,了解物品的消耗情况,防止因缺少沟通造成的物品短缺。

篇4:农村合作社管理规章制度

  一、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四、执行监事岗位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二、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况;

  五、监督检查合作社资金运转、费用开支和社务公开情况;

  六、代表监事会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六、营销部工作职责

  营销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理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谋划营销策略,实施营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报理事会批准;

  三、对内与合作社成员签订本社产品收购合同,对外与销售商签订本社产品销售合同;

  四、按合同约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现;

  五、负责对经济合同纠纷的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社产品的加工,创优本社产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七、财务部工作职责

  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搞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九、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十一、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成员意见,并解答成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十四、决算分配制度

  一、本社按年度盈余2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生产能力、弥补亏损等。

  二、本社在年度盈余中提取股本金的10%,用于按成员的入股金额进行分红。

  三、本社按不低于年度盈余60%的比例提取返还给成员,用于按成员向本社交售产品的数量或交易额进行利润返还。

  四、当年新入社的成员,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入社时间,按月份计算分红和利润返还。

  五、成员缴纳的身份股、投资股均参加分红,不保息。

  六、成员退社或除名时,如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根据合作社的盈余、亏损情况,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享受待遇或承担义务。

  七、决算分配方案每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由理事会制定,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本社决算分配的财务时间为每年月日,执行决算方案的时间为次年月日前。

  二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设3名,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由成员代表和董事会分管监事的同志组成,设组长一名。

  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质产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三、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账簿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账、据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四、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在公开栏向成员公布。

  五、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事项,对成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并收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篇5:合作社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合作社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成员设3名,由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由成员代表和董事会分管监事的同志组成,设组长一名。

  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质产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三、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账簿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账、据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四、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在公开栏向成员公布。

  五、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事项,对成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并收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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