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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5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与些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www.glwk8.com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招待所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佛坪县招待所安全用电和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佛坪县消防中队:

  在用电过程中,由于电气设备本身的缺陷、使用不当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利而造成的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水火无情,电亦无情。提供贯彻执行“安全用电、性命攸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用电方针

  1.发生用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统计资料表明,发生用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缺乏电气安全知识,在高压线附近放风筝,爬上高压电杆掏鸟巢;低压架空线路断线后不停电用手去拾火线;黑夜带电接线手摸带电体;用手摸破损的胶盖刀闸。

  (2)违反操作规程,带电连接线路或电气设备而又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触及破坏的设备或导线;误登带电设备;带电接照明灯具;带电修理电动工具;带电移动电气设备;用湿手拧灯泡等。

  (3)设备不合格,安全距离不够;二线一地制接地电阻过大;接地线不合格或接地线断开;绝缘破坏导线裸露在外等。

  (4)其他偶然原因,夜间行走触碰断落在地面的带电导线。

  (5)超负荷用电,大容量用电设备必须使用专用线路。

  (6)使用电气设备时人的离开,如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电炉等电器时。

  (7)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2.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电流对人体的正常细胞破坏主要表现生物效应,电流作用人体还包含有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

  (1)电击

  (2)电伤

  3.触电因素

  (1)电流大小

  (2)持续的时间

  (3)途径

  (4)种类

  (5)个性体征

  4.发生触电时应采取哪些救护措施

  发生触电事故时,在保证救护者本身安全的同时,必须首先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然后进行以下抢救工作。

  (1)解开妨碍触电者呼吸的紧身衣服。

  (2)检查触电者的口腔,清理口腔的粘液,如有假牙,则取下。

  (3)立即就地进行抢救,如呼吸停止,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抢救,每分钟15次。若心脏停止跳动或不规则颤动,可进行人工胸外挤压法抢救,每分钟80次左右。决不能无故中断。

  如果现场除救护者之外,还有第二人在场,则还应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1)提供急救用的工具和设备。

  2)劝退现场闲杂人员。

  3)保持现场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空气流通。

  4)向领导报告,并请医生前来抢救。

  实验研究和统计表明,如果从触电后1分钟开始救治,则90%可以救活;如果从触电后6分钟开始抢救,则仅有10%的救活机会;而从触电后12分钟开始抢救,则救活的可能性极小。因此当发现有人触电时,应争分夺秒,采用一切可能的办法。

  5.安全用电有哪些措施

  随着用电器的普及应用,正确掌握安全用电知识遵守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教育确保用电安全至关重要。

  (1)不要购买和使用“三无”的假冒伪劣用电产品。

  (2)使用用电器时应有完整可靠的电源线插头。对金属外壳的用电器都要采用接地保护。

  (3)不能在地线上和零线上装设开关和保险丝。禁止将接地线接到自来水、煤气管道上。

  (4)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要用湿布擦抹带电设备。

  (5)不要私拉乱接电线,不要随便移动带电设备;不允许在用电设备,开关箱上张贴和悬挂物品。

  (6)搞卫生、冲洗地板时不得使水溅到插座、用电器具、电机、接线盒内等设备上,避免电气设备、线路漏电伤击人员和短路损坏用电设备。

  (7)在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用电气设备故障产生的火花引起火灾。

  (8)使用移动设备的部门,应经常性地检查所用设备、插座、电缆线的好坏,避免裸露部分漏电伤击人员和引起电气设备的误动作。

  (9)发现电器设备冒烟或闻到异味时,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10)防止电气设备过热、过载、接触不良、散热不良。

  (11)临时用电制度的制定及监督。

篇2:后勤公司保运制度和应急预案

  后勤公司保运制度和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保运管理,提供高服务质量,满足公司对装置长周期生产安全平稳运转的要求,结合后勤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应急预案。

  一、保运要求:

  1、严格执行《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2、凡是参与保运抢修任务的员工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件,特别是吊车、起重、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后勤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的通讯工具应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发生装置抢修任务时,能够及时联系,及时处理,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4、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现场管理的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5、防爆区内作业时必须配带防爆工具;在有毒有害气体区域内作业时也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6、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生产安全平稳运行提供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

  7、对特定的“迎检”任务及重大节假日前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为**完成“迎检”任务,平稳安度节假日创造条件。

  8、定期回访,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了解保运情况,对不适用的考核条款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二、保运目标:

  1、工程保运质量满意率达到100%。

  2、全部工程保运项目符合规范、验收标准及东兴公司要求。

  3、抢修任务下达后,项目负责人及时到位,做好应急预案,快速组织抢修人员处理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4、搞好公司办公楼、车间办公室、生产装置区的绿化和卫生保洁工作,为职工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5、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特别是保证食堂的餐饮质量,及做好职工宿舍区的各种烦杂检修任务,令东兴职工无后顾之忧。

  6、汽车队目标:

  ①每天按时完成上下班职工的接送任务,保证员工按时、安全上下班;

  ②每天根据调度安排,及时做好车队调度任务,保障安全生产;

  ③生产上,保证生产物资的安全运输及吊装。

  三、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ISO2000《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

  2、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及考核制度。

  3、定期召开质量、检查、总结会议,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4、积极开展质量回访,改进服务方法。

  四、后勤公司各部门保运管理制度

  一绿化卫生

  1、建立绿化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绿化区浇水、除草、施肥、灭虫剪枝等工作。

  2、建立卫生制度,坚持打扫卫生,及时清运垃圾,定期进行检查对比。

  3、建立疾病预防制度,定期灭蚊灭鼠,及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保证员工身体健康。

  二物业

  1、建立水电维修制度,按时完成管辖区域的水、电维修任务。

  2、建立物业区管理制度,完成招待所、单身职工宿舍家具的计划、购买、配置、维修工作,作好单身楼、办公楼、宿舍区、车棚等区域的服务工作。

  三车队

  1、建立司机值班制度,调度车辆,安排好人员,按时出车。

  2、建立车辆维护制度,每月做好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工作,保证车辆完好。

  3、建立车辆维修制度,每月25日前检查全队车辆技术状况,拟定维修计划。

  4、建立事故处理制度,协助处理交通事故。

  四工程维修

  1、严格采购制度,保证工程材料质量。

  2、所要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并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购买“三无”产品。

  3、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工程部主任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审查每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现场管理员负责具体每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负责实施施工方案。

  4、建立施工质量验收制度。大项工程要制订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施工验收规范,每道工序要求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再进行下道工序。

  5、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工程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工程质量规范。

  五饭堂

  1、建立饭菜质量管理制度,提交饭菜质量。

  2、建立食品告示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3、建立卫生责任制度,保持炊具、餐具、厨房卫生。

  4、建立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定期征求职工意见,改进服务工作。

  五、HSE管理承诺

  1、所有施工作业都在安全、环保与健康的管理体系内和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

  2、采取科学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全体保运员工的HSE知识水平。

  3、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实现HSE管理目标。

  4、尽量做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不破坏自然环境。

  5、要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做到摆放有序,做到“三不见天,三不落地”,检修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卫生。

  六、建立应急预案,加强应急事故处理预案的学习和演练。

  1、有事故发生时立即成立应急事故处理小组(附图)。

  2、根据东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或机动部〕指令及时组织应急施工机具及施工力量,按要求按时保证应急工作的全面展开,以及有关人员配合火灾爆炸、公共卫生、破坏性地震、洪汛灾害、气象灾害、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重特大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调配应急救援施工队伍和器具。

  3、派出现场应急指挥小组人员,加入到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或机动部〕,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公司应急指挥中心交通、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5、参与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6、负责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

  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整合企业现有应急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确保应急期间的医疗卫生、交通维护和运输等应急救援力量的保障;加强广大员工应急能力建设,鼓励义务志愿者参与应急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的素质,保障公司的平稳运行。

篇3: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协调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处置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提高人居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普定县2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县境内重污染天气以及县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我县的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处置工作。

  (四)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普定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本预案共同组成普定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设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由联系环保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环保局人担任。

  成员由县环境保护局、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办、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全省重污染天气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

  1.县环境保护局:负责会同县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牵头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区域与等级会商,实时交换监测信息:协助开展重点排污企业减停产与燃煤锅炉情况执法检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工作,对措施不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将移交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县气象局:负责会同县环境保护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协助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区域与等级会商。

  3.县委宣传部:会同县环保局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指导县电视台、中国电信普定分公司、中国移动普定分公司、中国联通普定分公司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负责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协调、组织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工作。

  4.县应急办: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中的相关协调工作

  5.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督促落实应急响应状态下的清洁能源调配,根据不同应急响应等级下的减排目标;督导出现重污染天气的相关企业落实污染减排、污染源管控等工作。

  6.县教育局:负责督导落实出现重污染天气时中小学、幼儿园停课方案;组织开展针对学生的重污染天气预防与改善个人环境行为的环保知识普及教育。

  7.县工贸局:负责督导重污染天气下应急响应区域内的工业企业落实减停产措施;督促落实区域内燃煤小锅炉的淘汰与整治工作。

  8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受污染区域相邻乡、镇做好限行准备;督导应急响应区域内落实机动车环保管理工作及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

  9.县民政局:负责组织落实受重污染天气事件影响居民的基本生活救助、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以及应急人员伤亡抚恤工作。

  10.县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统筹和拨付重污染天气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督导行业内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1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的应急响应措施。

  1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通往重污染天气事件现场的道路畅通;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

  14.县农业局:负责组织核定重污染天气事件中农田土壤、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的受污染情况,组织协调相关农业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和受污染威胁的农业珍稀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工作。

  15.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救治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事件健康危害评估。

  16.县林业局:负责督导落实栖息地遭受污染威胁的珍稀濒危陆生野生物种的保护工作。

  17.县工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应急响应区域内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油烟净化工作。

  18.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开展重点用煤企业煤质检验工作及油品检验工作。

  19.县通信管理局:负责督导、协调电信企业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督导、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向公众发布响应等级的预警、响应信息。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它部门和单位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气应急办公室”),大气应急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批示和部署。

  2.组织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建议研判、会商,确定预警方案及相关信息发布和报送。

  3.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4.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5.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警组、督导考核组,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市(州)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6.承担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省重污染天气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派出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确定,具体负责组织指挥重污染天气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四)专家组

  大气应急办公室组建和管理重污染天气专家组,主要负责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专家会商,针对重污染天气应对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五)监测预警组

  监测预警组由各级环保部门及气象部门组成,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条件观测,向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提供监测、预测、预报数据信息,根据空气质量情况,提出预警建议。

  (六)督导考核组

  大气应急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成立督导考核组,负责对各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响应等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并对履职不到位的提出问责处理意见,开展重污染天气原因调查、应急效果评估以及损害调查评估等工作。

  三、监测与预警

  (一)监测监控

  1.各级环保、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气象监测网络,科学布设监测点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气象条件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

  2.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的现有网络系统,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反馈机制。

  3.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采集、整理、分析和研判区域内重污染天气相关信息,及时向上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重点对以下对象进行监测监控:

  (1)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

  (2)向大气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国控、省控企事业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

  (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等区域。

  (4)饮用水水源地、江河源头区、石漠化区、生物多样性丰富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重污染天气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承担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有可能引发重污染天气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

  (二)预警分级

  按照重污染天气影响的范围,预警分为两个层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城市预警、省级预警。

  1.城市预警

  重污染天气城市预警分为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

  (1)黄色预警(中度污染)当某一城市(市(州)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指数(AQI)实时监测数据200≥AQI>150(指城市所有市控环境空气监测点AQI日均值),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但未达到橙色、红色预警等级,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或以上级别时。

  当某一城市(市(州)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实测当天或预测未来1天将发生空气质量指数500>AQI>200时。

  (2)橙色预警(重度污染)当某一城市(市(州)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指数(AQI)300≥AQI>200,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时。

  (3)红色预警(严重污染)当某一城市(市(州)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300,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

  城市发布红色预警后,需向省大气应急办公室报送预警信息。

  2.省级预警

  重污染天气省级预警分为两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橙色、红色。

  (1)橙色预警(重度污染)经预测,2个以上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300≥AQI>200,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或以上级别时。

  (2)红色预警(严重污染)经预测,2个以上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300,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

  (三)预警发布

  一旦预测未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环保、气象部门应及时组织联合会商,确定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和污染程度。经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县(市、区、特区)、市(州)或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1.发布主体

  达到城市预警条件时,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县(市、区、特区)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达到省级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红色预警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发布。

  省级预警时,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县(市、区、特区)污染程度超过省级预警等级的,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县(市、区、特区)污染程度未达到省级预警等级的,按照接到的省级预警等级发布预警信息。

  2.发布方式

  (1)城市级预警发布方式

  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应急预警的新闻通稿,通过以下方式向社会发布。

  一是由政府新闻办协调各相关主要媒体发布新闻通告。

  二是以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各职能部门发布。

  三是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社会发布。

  四是通过环境保护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发布。

  (2)省级预警发布方式

  由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预警信息通稿,通过以下方式向社会发布。

  一是通过省政府新闻办协调各相关主要媒体发布新闻通稿。

  二是以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州)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发布。

  三是通过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发布。

  四是通过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3.发布内容

  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大气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首要污染物、污染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主要污染指标,以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定性潜势分析。

  (四)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

  环保、气象部门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滚动预测预报信息,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进行会商,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的现状、趋势,并及时将分析评估情况报送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或解除预警级别。

  调整与解除权限按照发布权限实施。

  一旦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或红色预警条件时,重新发布预警信息。

  (五)信息报送

  1.时限要求

  当某一城市出现重度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市(州)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及省环境保护厅报告。

  当出现省级严重污染天气(2个以上市(州)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超过300,且气象预报未来3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省人民政府及省环境保护厅必须在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向国务院及其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2.报送内容

  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及时将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数据报送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必要情况下,大气应急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给予地方技术指导及预警协调统筹。

  预警信息报送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预警等级、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AQI值范围及平均值、主要污染指标、主要污染物浓度范围及平均值,以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定性趋势分析。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分为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省级应急响应分为两级,有低到高分别为Ⅱ级、Ⅰ级。

  (二)应急响应启动

  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城市预警时,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县(市、区、特区)按照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分别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省级预警时,按照橙色、红色预警,分别启动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三)应急响应措施

  大气应急办公室应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专家组、监测预警组、督导考核组及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应按预警等级执行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其中,对涉及到公众日常生活和区域交通运输的应急响应措施,如健康防护提示、机动车限行、学校幼儿园停课等,按照本地实际污染等级执行。

  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提示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和建议性减排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提示

  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对不可避免的出行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强制性措施

  一是工业污染应对措施。对本地应急预案确定的企业名单,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措施,关停10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对重污染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脱硫脱硝;根据需要,及时协调周边地区政府确定限产、停产企业名单。

  二是机动车应对措施。对主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机动车避开主城区行驶。

  三是防止扬尘措施。对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采取围挡与覆盖措施,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1次以上,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作业频次1次以上。

  四是其他措施。严禁露天烧烤、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等行为;关停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

  (3)建议性应对措施

  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

  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至4摄氏度,冬季调低2至4摄氏度。

  倡导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化工、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2.Ⅱ级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在大气污染区域发布健康防护警示:

  一是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应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是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确需外出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三是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四是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暂停户外活动。

  减少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活动时做好应急方案。

  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加强相关专业救治力量。

  (2)强制性应对措施

  一是工业污染应对措施。发布预警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大气重污染影响的范围和趋势,确定大气重污染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明确各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根据需要,及时协调周边地区政府确定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相关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对列入限产、停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强制应对措施,主要包括暂停以下生产设施运行:水泥企业炉窑、粉磨站,陶瓷企业炉窖、干燥塔,未规范除尘、脱硫、脱硝的锅炉(窑炉),其他排放强度大的企业锅炉(窑炉),中心城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10吨以下燃煤锅炉等,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二是机动车应对措施。对主城区部分城市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严格控制拉运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主城区,其中6时至24时禁止进入主城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15%,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

  三是防止扬尘措施。建筑、道路、矿山、沙石场、拆迁等施工单位停止工地室外作业(工艺要求、应急抢险工程或不产生扬尘的除外),工地采取围挡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增加裸露场地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加强主城区道路保洁工作等的执法检查,每天巡查率不低于80%,洒水和机扫作业车辆出动率不低于95%,洒水、清扫作业不低于3次/日。

  四是其他措施。严禁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营业,严禁明火烧烤。严禁主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露天直接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废弃物。

  (3)建议性应对措施

  发布预警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引导、鼓励玻璃企业窑炉,有色冶炼窑炉,以及中心城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等暂停运行。

  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在满足我省用电需求调度平衡的前提下,停止发布预警的市(州)范围内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发电机组(热电联供机组除供热负荷外不得有发电负荷),由其他市(州)加大发电负荷保障供电需要。

  倡导公众节约用电;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有机溶剂使用量大的企业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

  仅允许企业在每天12时到16时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3.Ⅰ级响应措施

  发布红色预警时,在执行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受影响的市(州)政府负责落实Ⅱ级响应措施中的健康防护措施。

  (2)强制性应对措施

  一是工业污染应对措施。发布预警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大气重污染影响的范围和趋势,确定大气重污染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明确各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响应工作,及时协调发布预警的市(州)周边地区政府确定限产、停产企业名单。相关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对列入名单的企业实施Ⅰ级响应强制应对措施主要包括暂停以下生产设施运行:Ⅱ级响应强制应对措施中暂停运行的设施,玻璃企业窑炉,有色冶炼窑炉,以及中心城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等,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在满足我省用电需求调度平衡的前提下,停止发布预警的市(州)范围内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发电机组(热电联供机组除供热负荷外不得有发电负荷),由其他市(州)加大发电负荷保障供电需要。

  二是机动车应对措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响应工作;发布预警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

  三是防止扬尘措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响应工作,发布预警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保洁工作等的执法检查。

  (3)建议性应对措施

  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在满足我省用电需求调度平衡的前提下,停止发布预警市(州)的相邻市(州)范围内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发电机组(热电联供机组除供热负荷外不得有发电负荷),由其他市(州)加大发电负荷保障供电需要。

  (4)必要的气象干预措施

  省气象局指导发布预警的市(州)气象部门,在气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

  (四)应急响应终止

  1.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降至150以下,由各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环保、气象等有关部门及专家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和气象条件进行会商,认为未来72小时重污染天气已无继发的可能。

  2.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终止按以下程序实施:

  城市重污染天气影响消除后,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市(州)根据所在地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解除或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省级重污染天气影响消除后,Ⅱ级应急响应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批准后由省环境保护厅宣布终止;Ⅰ级应急响应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宣布终止。

  3.跟踪监测

  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环境保护局、气象局应继续做好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信息的跟踪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特殊情况及时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信息发布

  省政府新闻办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对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后的总结评估及大气质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五、监督检查

  (一)应急监督检查

  在应急期间与应急响应终止后的10日内,采用现场抽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重点对重污染天气情况下预警信息发布、机动车停驶限行、重点企业限产限排、停产停排、道路保洁、停止施工与拆迁、禁止露天焚烧和明火烧烤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公众监督

  各级政府应建立公众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奖惩制度,通过网络平台、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鼓励公众对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等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实名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给予奖励,对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进行责任追究。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2)对防止或避免重污染天气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对违反环境管理规定引发重污染天气,对应急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六、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20日内,督导考核组应及时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措施落实以及应急效果等情况的调查评估。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总结报告。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有关情况向各有关单位进行通报,对成员单位的人员、资金、物资、监测、预警、通信等提出应急保障调整要求。各有关单位应根据要求,落实相应的应急保障调整工作。

  七、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组成技术支撑、督导考核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培训。

  (二)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公布、演练、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为实施应急预案提供经费保障。

  (三)物资保障

  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要制定应急期间应急仪器、车辆、人员防护装备调配计划,明确各项应急物资的储备维护主体、种类与数量。各级管理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能分工,配备种类齐全、数量充足的应急仪器、车辆和防护器材等硬件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

  (四)监测预警能力保障

  各级政府应加快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设备、预测预报模型等软硬件配备,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数据库,加强环境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等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建设贵州省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和预报预警平台,各市(州)所在地城市人民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市(州)级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和预报预警平台。

  (五)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政府应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建立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库,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省环保厅和省气象局建立信息共享网络,保证数据快速、及时传递。制定应急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信息通畅。

  (六)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所致疾病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库,并按照预案做好患者诊治工作,确保应急状态下相关医务人员及时到位。加强相关医疗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教。

  (七)宣传保障

  各级政府在预案制订和发布过程中加强宣传教育,主要内容为:向公众普及重污染天气预防常识,以及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报告、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向公众公布接警电话,提高公众防范重污染天气的能力。

  积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公众参与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八、预案管理

  (一)预案宣传

  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加强预案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发布重污染天气事件有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二)预案培训

  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培训制度,根据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与时间,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规范有序进行。

  (三)预案演练

  各级政府应定期组织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的、方式、参与人员、内容、规则以及场景等,重点检验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组织机构、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监督检查执行等,演练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程序、措施的改进建议。

  (四)预案修订

  《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九、附则

  1.名词术语:

  城市: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驻地。

  空气质量指数(AQI):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

  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指单项污染物的空气质量指数。

  首要污染物:AQI大于50时IAQI最大的空气污染物。

  超标污染物:浓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污染物,即IAQI大于100的污染物。

  2.各级政府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所在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各成员单位要制定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并报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企事业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3.本预案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4:双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兴安至阳朔公路土建工程

  “中秋节、国庆节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和国庆节双节即将来临之际,探亲流和旅游流双层叠加,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并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20**年度“双节”期间沿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有序开展,根据建设办、总监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当前我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在兴安至阳朔二级公路建设办、总监办领导下,以“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线和谐稳定,为“双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双节”安全生产工作按步骤、有计划地顺利开展,特成立“双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庆

  副组长:马

  成员:李天

  三、人员、物资保障

  1、通讯设备:包括所有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4台

  2、交通工具:指挥用车:桂J

  MY669联络用车:桂C

  M8928救援用车:桂J

  MY1233、急救药品:医疗箱、灭火器、担架

  4、紧急情况报警电话:消防119匪警110交通122救护1205、社会救援

  1)、桂林市人民医院

  电话:0773-2820816地址:桂林市文明路12号

  2)、兴安县人民医院

  电话:0773-6222121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桂善街70号

  3)、灵川县海洋乡卫生院电话

  电话:0773-6358033地址:海洋乡

  6、应急抢险物资材料

  1、灭火器6只

  2、编制袋600条

  3、水桶30个

  4、铁锹30把

  5、钢丝绳8根

  6、防火砂10立方米

  7、投入保障人员50人

  8、投入机械设备

  1、挖掘机三台

  2、装载机二台

  3、压路机一台

  4、自卸车八台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安全专项检查力度,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

  一、在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的基础上,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的检查力度,确保全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重点对全线施工的桥梁涵洞、挡墙砌筑、危险路段的道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隐患;

  2、对施工作业现场的标志、标牌进行详细排查,摆放设置要符合规范要求;

  3、加强对桥梁、危险路段的安全作业监控;

  4、双节”期间,沿线施工作业点交通压力较大,增加保畅通人员,做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

  5、对存在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没有安全保障的危险路段,严禁施工,并上报两办,同时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重点加强沿线标志标牌的摆放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双节”期间,加强沿线保畅通工作,制定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驻地建设要落实防火、防盗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制定值班制度,确保“双节”期间各项工作能顺利稳定的推进。

  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对进场的特种机械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要严禁进场作业,及时清退出场。对存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要及时维修,达到安全规范要求才能进场作业。

  四、“双节”期间沿线交通压力,要加强对边施工边通车路段的管理力度,在交通量大、易堵车路段要有专人指挥交通并设置规范的施工及安全标志;对开挖旧路的路段要及时恢复路面,对影响行车安全的坑槽要及时修补;对陡坡、打滑路面要做好保通措施;坚持文明施工,采取措施控制施工扬尘,确保双节公路安全通行。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强化隐患整改。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全面加强对隐患突出的作业点、危险路段等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期限,明确责任人,制订并落实监控及应急预案。安排人员加强安全检查和监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双节”期间,我部制定了边通车边施工、桥梁施工等安全预案,成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并且全部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抢险车辆、人员、机械、物资全部待命,经理部安排专人值班,并安排负责人值(带)班,做好安全生产各种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分析、预测、报告工作,确保“双节”期间各项工作能顺利有效的开展,确保公路畅通无阻,为“双节”到来营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环境。

  兴安至阳朔公路土建工程№1标项目部

篇5:北苑防触电应急预案

  丰台区南苑棚户区内外部路网市政工程

  西红门路、规划一路、规划三路

  道路工程防汛防洪应急预案

  北京鑫建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年4月18日

防触电应急预案

  1.目的

  为确保在发生触电伤害期间能作出应急行动,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财产免受损失,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丰台区南苑棚户区内外部路网市政工程西红门路、规划一路、规划三路道路工程。

  3.依据文件

  国家《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SEB23G规定,该工程投标文件及建筑施工合同。

  4.应急过程

  4.1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蔡鸿

  副组长:戴志

  组员:董杰

  4.2信息沟通方式

  (1)抢险小组与作业队之间的信息沟通方式主要采用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

  (2)各小组成员之间、各作业队之间的信息沟通方式主要采用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

  (3)各小组成员配备手机或对讲机。

  (4)防触电伤害期间,要确保指挥系统有效:

  1)各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各队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确保通迅系统有效。

  2)各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各队负责人在防触电伤害期间必须严格纪律,作好待令准备,服从指挥。

  3)防触电期间,所有员工必须服从所在单位的统一管理,作好待令准备,严禁私自外出。

  4)在防触电伤害期间,对影响指挥系统畅通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处罚。

  5)抢险救援队队员:职工计10人

  4.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由项目部成立的防触电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是:

  1)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负责制定落实本预案预防或处理触电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

  2)完成本级项目部应急预案及演练、排查触电危险源的安全隐患;

  3)不定期对各项目部进行工作落实的检查,加强触电事故防范,消灭事故隐患。

  4.4应急救援具体职责分工

  1)蔡鸿跃签发预案的启动和终止令。

  2)戴志刚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及时布置现场抢救,组织现场抢救。

  3)蔡亚平负责联络,任务是根据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命令随时准确掌握事故的发展动态,进行善后处理准备工作。

  4)王志明、张银宝负责维持现场秩序,控制事故发展,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初步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形成上报程序资料及时上报。

  5)谢光明负责落实救援物资的保障

  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6)王希羽负责后勤保障协调工作,交通救援车辆、通讯工具准备,伤员救治医院联系。

  7)谢光明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整理灾损依据和清算费用工作,负责对受灾损失实物量的统计工作。

  8)在发生突发事故后启动项目部应急预案;在项目部应急小组到达后听从统一指挥进行救援。

  4.5抢救备用器材:

  5m绝缘杆4根

  钢筋场地备用的短路接地极两处,用φ50×1500钢筋打入地下1.5m,焊好接电线的螺杆,拧上螺帽M12(不拧紧)。

  备两根70mm2铝芯线各长50m。

  备一根φ20综绳长30m。

  备一根φ12尼龙绳长

  30m(存项目部)。

  急救药箱8个

  手电6个(电工、抢险组、防护组、救护组、经理、副经理各1个)。

  对讲机20部。

  符合安全的电工工具由电工自带。

  4.5.1应急联系电话

  佑安医院:(010)83997000急救中心:120本应急预案为实战演练,要求抢险组、救护组的每一个同志熟知。

  4.6事故

  险情内部快速通报

  1)如遇触电事故时,在现场的人员要立即用对讲机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汇报险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现场人员迅速进行抢救触电者脱离电源。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带领抢救指挥组成员赶赴出事现场。抢救、救护、防护组成员携带着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

  3)抢救组到达出事地点,在应急指挥组组长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4)首先抢救组应查明险情:确定触电者的电源是高压电还是低压电?触电电源是否被切断?是否还有发生触电的可能和危险物?抢救组提出救护方案;抢险组长主持商定抢救方案。对低压触电事故的处理,采取边抢救边汇报的处理方式。对高压触电事故采取边准备边汇报的处理方式,抢险组长向项目部安质环保部部长请示汇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5)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6)抢救组电工负责快速使触电者脱离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其方法:

  7)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较近,应立即切断电源开关;如果事故离电源开关太远,不即立即断开,救护人员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杆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源线使之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线;或用干木板、干胶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

  8)脱离电源后的救护。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量在现场救护,先救后搬;搬运中也要注意触电者的变化,按伤势轻重采取不同的救护方法:

  9)如触电者呈一定的昏迷状态,还未失去知觉,或触电时间较长,则应让他静卧,保持安静,再旁看护,并召请医生。

  10)如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还有呼吸和心脏跳动,应使他舒适地静卧解开衣服,让他闻些氨水,或在他身上洒些冷水,摩擦全身,使他发热。如天冷还要注意保温。

  同时,迅速请医生诊治如发现呼吸困难,或逐渐衰弱,并有痉挛现象,则应立即进行人工氧合------即用人工的方法,以起到恢复心脏跳动和人工呼吸互相配合的作用。

  11)如触电者呼吸、脉搏、心脏均已停止,也不能认为已经死亡必须立即进行人工氧合,进行紧急救护。同时迅速请医生抢救。

  4.7人工氧合基本内容和步骤

  工人氧合是触电急救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工人氧合包括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即心脏按摩两种方法)。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这两种方法可单独应用,也可以配合应用。

  4.7.1口对口(鼻)式人工呼吸法的步骤:使触电者仰卧,头部尽量后仰鼻孔朝天,下鄂尖部与前胸大体保持在一条水平线上;触电者颈部下方可以垫起,但不可在触电者头部下方垫枕头或其他物品,以免堵塞呼吸道。

  使触电者鼻孔(或口)紧闭,救护人深吸一口气后紧靠触电者的口(鼻)向内吹气,为时约2S。

  吹气完毕,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鼻),并松开触电者的口(或鼻),让他自行呼气,为时3S。

  4.7.2心脏挤压的操作方法、步骤:如果触电者呼吸没停而心脏跳动停止了,则应进行心脏挤压。施行胸外挤压是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或地板上,仰卧姿势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的姿势同。操作方法如下:

  1)救护者脆在触电者腰部一侧,或者骑跪在他的身上,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稍高一点的地方,即两乳头间略下一点,胸骨下三分之一处。

  2)掌根用力向下(脊背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对成人应压陷3~4cm。以每秒挤压一次,每分挤压60次为宜。

  3)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廓自动复原,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廓。触电者如系儿童,只用一只手挤压,用力要轻一些,以免损伤胸骨,而且每分钟挤压100次。

  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互相联系的,心脏跳动停止了,呼吸很快就会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则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仅一个人抢救,则两种方法交替进行,每吸气2~3次,再挤压10~15次。急救过程中,如果触者身上出现尸班或身体僵硬,经医生做出无法救活的诊断后方可停止人工氧合。

  4)对特殊的触电险情工地无法抢救时,工地只能经领导同意后向供电局调度室报警求救,请供电局抢险队处理,工地进行配合。

  5)救护组在抢救触电者恢复清醒的情况下,联系救护

  车,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继续救护。

  6)对发生触电事故的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修复工作。

  7)触电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抢险救援队队长应立即召集土建队长、安全员、机械员和有关班组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并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8)项目部向局项目部安质部书面汇报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

  应急救援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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