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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处理准则(制度)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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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名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处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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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权益,减少坏账损失,依国内营业处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准则,以资遵行。

  第二条

  各营业部门应依国内营业处理办法的规定办妥客户征信调查,并随时侦查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形),签注于征信调查表相关栏内。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信用良好的民营大企业及机会性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客户应不受此限。

  第三条

  营业部门,至迟应于出货日起30日内收款,惟不锈钢及特殊钢因限于同业习惯,应于55天内收款。如超过上列期限者,总管理处即依查得资料,就其未收款项详细列表通告各营业部门主管核阅以督促加强催收。如超过60天尚未收回其金额在5万元以上者,营业部门应即填列应收账款未收报告表送总管理处参考办理。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及民营大企业等订有其内部付款程序者,得依其规定。

  第四条

  赊售货品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2.非该商号或本人签发的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

  3.注意查明支票有效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是否齐全。

  4.注意所收支票账号号码越少表示与该银行往来期间越长,信用较为可

  靠(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部协办)。

  5.注意所收支票账户与银行往来的期间、金额、退票纪录情形(可直接

  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部协办)。

  6.支票上文字有否涂改、涂销或变造。

  7.注意支票记载何处不能修改(如大写金额),可更改者是否于更改处加

  盖原印鉴章,如有背书人时应同时盖章。

  8.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处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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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9.注意支票是否已逾到期日一年(逾期一年失效),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期日是否超过第6条的规定。

  10.尽量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注意B户支票(或客票)的信用。

  第五条

  本公司收受的支票提示付款期限,至迟应于到期日后6日内办理。

  第六条

  本公司收受的支票“到期日”与“兑现日”的计算如下:

  1.本埠支票到期日当日兑现。

  2.近郊到期日2日内兑现。

  第七条

  所收支票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总管理处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送总管理处办理,并且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品,或新开支票,始将原支票交付,但仍须依上列规定办理。

  第八条

  应收账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具折让证明单,并呈主管批准后始得办理(如急需时得先行以电话取得主管的同意,而后补办)。或遇有销货退回时,应于出货日起60天内将交寄货运收据及原始统一发票取回,送交会计办理(如不能取回时,应向客户取得销货退回证明)。其折让或退回部分,应设销货折让及销货退回科目表示,不得直接由销货收入项下减除。

  第九条

  财务部门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营业部门,营业部门对于退票,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立即寄发存证信函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订善策处理,且由营业部门填送呆账(退票)处理报告表,随附支票正本(副本留营业部门供备忘催办)及退票理由单,径送总管理处依法办理。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处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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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第十条

  营业部门对退票声诉案件送请总管理处办理时应即提供下列资料:

  1.发票人及背书人户籍所在地(先以电话告知财务部)。

  2.〖JP3〗发票人及背书人财产(土地应注明所有权人、地段、地号、面积、持分、设定抵押、建物〈土地改良物〉)应注意所有权人、建号、建坪持分、设定抵押。其他财产应注明名称、存放地点、现值等。〖JP〗

  3.其他投资事业。

  第十一条

  总管理处接到呆账(退票)处理报告表,经呈准后2日内应依法起诉,并随时将处理情形通知各有关单位。

  第十二条

  上列债权确认无法收回时,应专案列表送总管理处,并附原呆账(退票)处理报告表存根联及税捐机关认可的合法凭证(如法院裁定书,或当地警察证明文件,或邮政信函等)呈总管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冲销应收账款。

  第十三条

  依法起诉而无法收回债权部分,应取得法院债权凭证,交财务部列册保管,倘事后发现债务人(利益偿还请求权时效为15年内)有偿还能力时,应依上列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执行。

  第十四条

  本公司营业人员不依本准则的各项规定办理或有勾结行为,致使本公司权益蒙受损失者,依人事管理规则议处,情节重大者移送法办。

  第十五条

  本准则经呈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篇2:卫生院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卫生院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X镇公立卫生院

篇3:经营者期权期股制度

  经营者期权期股制度

  一、期权期股的有关概念

  期权是一种可在一定日期,按买卖双方所约定的价格,取得买进和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或产品的权利。股票期权就是指按事先约定的日期、约定的价格、以约定的条件完成股票购买的权利。在国外,股票期权主要是企业所有者向企业经营者出售股份的行为,用以激励其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资产质量的积极性。股票期权主要适应于上市公司。期权只是权利而不是义务,经营者有权决定买与不买。

  期股,就是经商定按既定价格购买一定量的股份,先行取得所购股份的分红权等部分权益,然后再分期支付购股款项。购股款一般以分红所得分期支付,在既定的时间支付完购股款后,取得完全所有权。如本期分红所得不足以支本期购股款项,则购股者以其他资产充抵。期股主要用以企业中高层经营人员,以更好激励经营者提高资产经营利润。适用效益较好的非上市公司和有限责任公。

  二、期权期股制度基本情况简介

  (1)国内情况

  近年来,我国开始借鉴国外的做法,试行经营者期权期股制(由于“期权”与“期股”的概念有类似之处,下文“期权”指“期权期股”)。

  1、在我国,期权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在股份公司或在限责任公司中,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经董事会批准购得或获奖所得适当比例的企业股份的一种奖励形式;在独资公司中,是指借用期权形式对经营者获得年薪以外的特别奖励实行延期兑现的一种激励方式。

  2、期权获得的主要途径两方面,一是经营者可在一定的期限内用现金以约定价格购买的股份,经营者以赊账、贴息或低息贷款方式购买的股份,经营者岗位股份,以及经营者获得特别奖励的股份,二是经营者获得年薪以的一定比例的特别奖励,但必须实行延期兑现,任期内每年只兑现一部分。

  对以赊账、贴息或低息贷款方式购买的股份,经营者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用经红利或现金补入。经营者期权每年所红利,首先应用于归还购买期权的赊账、贴息或低息贷款部分。剩余部分除了用现金兑现一部分给经营者外,其中一部分应按契约规定存放在企业里,在企业里,在企业增资扩股时转为经营者在企业中的股份。

  3、期权的考核。(1)国有资产控股企业经营者在该企业任期届满,其业绩指标经考核认定达到双方契约规定的水平,若不再续聘,按契约规定其拥有的期权股份可按当时经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兑现,也可保留适当比例的股份在企业中,按年度正常分红。经营者经营该企业任期未满而主动要求离开时,其拥有的期权股分变现要按契约规定作必须的扣减;(2)国有企业经营者既定期内未能达到契约规定的经营业绩指标水平,应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不能兑现特别奖励,并应扣除一定数额的个人风除抵押金。对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期权股份收益的,激励主体保留追索权,并依法追分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3)国有独欠帐公司经营者获得的特别奖励支出应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列支。国有资产控股企业经营者期权股份经工利列入企业红利分配,期变现在企业税后利润中支出,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4)实施期权激励时,经营者可以以一定数额的个人资产作为抵押,抵押资产数额可根据企业经过评估的净资产规模确定。当完成或超额完成预定指标,所获奖励不能完全以现金兑现,其中一部分可补充、抵充抵押金金或转为经营者持有的股份。总之,为有效地实施对经营者的期权激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核,在期经营业绩被确认达到契约规定的指标后,各项奖励才能兑现。

  4、目前国内已有不少上市公司在试行期权制度,如彩虹股份、东阿阿胶、广洲控股、华神集团、伊利股份、中大股份等。

  (二)国外情况

  在美国,股票期权、股票升值权、限制股票和延期股票发行,是美国公司通常采用的以股权为基础的激励方案。在众多的管一层激励方案中,股票期权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常规手段。美国最受赞誉的通用电气公司总裁杰克·韦尔奇1998年总收入高达2.7亿美元,其中股票期权所获得的收益占96%以上.近20年来,赠送股票期权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美国企业总经理(CEO)的报酬形式.目并,美国90%的总经理都持有股票期权,1980──1994年间,年平均股票期权赠送额由15.5万美元增加到120亿美元,增幅为8倍.对多数大型公众公司来说,股票期权似乎意味着对总经理的巨额补偿.在管理层实行激励方案的参与范围上,不同公司的做法并不完全相同。美国3%的企业只对核心管理层实施激励方案,22%的企业只对顶尖管理层实施;42%的企业对公司的中上管理层实施。

  当然,尽管美国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获得奖励的绝对金额不小,但是同公司的股份总额相比,仍然只占一个很小的比重。《福布斯》对746名总经理所做的调查表明,1986年大公司总经理所有权中位数为0.14%,而小公司为0.49%.企业所有者之所以没有采取高敏感性的报酬──绩效契约,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在风险中立的条件下,管理者拥有的资源有限,当公司经营出现巨额亏损;反之,当公司经营出现巨额盈利时,也难以评判管理者所做贡献的大小,因而管理者缺乏获得高额收益的依据。其次,因为企业受到强大外部力量的限制,在美国,管理者雇用合同不仅受公司内部股东大会及有关管理政策的影响,在公司外部也有强大的政治力量起作用。法律规定报酬支付的信息是公共信息,应受到公众检查批评。而且报酬决策权不完全掌握雇主手中,要受到公司董事会非股东成员很大制约,他们虽由股东选派,但并非是完全意义上的代理人。在证券和交易委员会要求管理人员报酬公开化的推动下,雇员、工会、消费者团体、国会和新闻媒介及各党派均在政治环境中施加影响,从而限制了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契约种类。公开总经理报酬的好处是明显的,因为这样可以防止管理层与董事会勾结掠夺公司所有者的财产。但是,与此同时,公开报酬也是有成本的,它可能会导致规避风除的董事会成员抑制有建设性的激励契约,从而降低董事会管理者经营企业的效率。

  三、期权期股制在深圳的实践

  (一)《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持股工作指导意见》

  分为五个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行范围、持股对象和股份来源,持股方式实施办法,临管措施,附则。

  经营者持股就是经营者以其持有的股份分享企业成果,并承担企业风除,以利益导向,制度为保证,使企业经营者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国有企业都可以实行经营者持股,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50%。持股对象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可以采取直接购股、奖励股权与分红权、授予股份期权等方式持股。

  期权是经营者持股的一种方式,包括奖励与授予两种方式。奖励方式,经营者完成或超额完成经营目标,按规定奖励股份和分红权,经营者完者成超额完成经营目标,按规定奖励股份和分红权,次年度可参加分红。授予股份期权,指企业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承诺经营者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按固定的价格购买企业的一定股份。期权总量一般不超过总股本的5%,流通股的10%。上市公司按30日均确定,经营者可以5年四批行权。行权有效期不超过8年。行权后按持股数依法享受股东权益。

  (二)三家资产经营公司的做法

  1、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投资管理公司没有统一的经营者期权办法,其系统内的深圳市科技工业园公司下属两家企业希望天园公司和意杰公司于1999年开始实行了经营成果换股权的试点。希望天园公司试点前是一家严重亏损企业,意杰公司是一家效益好的公司,且势头也很好。希望天园公司实行奖励期权,期权数为总经理12%,副总8%,市场部经理4%,奖励期权约定三年为限。意杰公司则是经营者购买期权,根据净资产评估值,转让10%的股权给主要经营者。经过试点后,希望天园公司结束了五年亏损的状况,当年实现扭亏为盈,并第一次向股东分红。意杰公司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

  2、深圳市建设控股公司

  市建设控股分司于2000年开始在整个系统内19家一级公司中的14家企业实行了产权代表责任人年度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做法是,经营者薪酬分为三企业部分,一是基本薪酬,每月固定以现金方式支付;二是年功薪酬,每年完成年度利润计划后,经考核以现金支付;三是激励薪酬,经营者超额完成利润,在超额利润按一定比例提成,作为激励薪酬。

  激励薪酬的20%以内用于为经营者凤买商业保除,其余以期股、期权的方式支付。期股适用于所有企业,期权适用于上市公司。期股期权不转让不交易,完成任务期股期权为正数,未完成任务期股期权为负数,期股在经营者持有期间享受模拟分红,期权在行权前是和中权利,可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价格行权,但不参与企业年度分红派现。期权价格以折扣价确定,折扣价以公平市场价格(前30日市场均价)乘以折扣率(30%)。经营者任期为三年,期股期权的变现时间为五年。到20**年,变现时间都为三年。

  产权代表责任人年度薪酬管理办法的成效是明显的,2000年试行的全部14家企业都超额完成了任务。

  3、深圳市商贸控股公司

  目前在制订方案,对系统内的高层管理人员实行现金加期权的利润分享制的办法。凡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企业,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奖励标准:盈利企业在可分配利润中提取30%;亏损企业按超额减亏额提取8%。奖励以现金加期权发放,其中现金占30%,期权占70%。

  四、理论探讨──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在中国的适用性

  (一)可行性

  1、多种所有制企业并存,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茺改革已进行多年。

  2、市场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特别是证券市场、人才市场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3、企业家的作用越来越大。经营者素质的高低住住关系到企业的存亡。

  (二)制约因素

  1、法人治理结构

  2、股票市场的健全与成熟

  3、员工整体收入水平提高

  4、社会监督机制的完善。

  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一、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办法出台背景及修改完善

  90年代初期,深圳市企业工资制度经过10多年的改革实践,企业工欠帐分配的方式、工资的决定机制和工资宏观调控机制等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初步建立了市场化的工资分配体制,但在经营者工资分配改革方面一直尚未有新的突破。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与全国一样,一般按企业员工平均工资的1──3倍确定,与员工工资收入捆在一起,水涨船高。这种分配方式的弊病在于:第一,企业经营者与员在工资分配上利益一致,一些经营者不顾本企业经济效益和经济状况,采取各种手段为自己和员工乱长工资,容易导致企业工资总额膨胀,不利于企业建立工资分配制衡机制,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落实。第二,经营者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目标以及经营者所承担的责任与风险没有直接联系,经营者工资收入分配缺少具体量化条件,随意性大。第三,随着企业分配自主权的落实,由于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实际上形成了国有企业经营者自己给自己发工资的局面。一些经营者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背离,不同企业间工资收入差距很大,经营者工资收入管理极不规范。因此,迫切需要对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进行改革。

  经营者实行年薪制是国际上的一种通行做法。这种办法将经营者工资收入与员工资收入分离,与企业规模、经营业绩、责任风险及资产保值增值相联系,形成独立的利益群体,有利于国有企业产权人格化,在企业内部建立工资分配的制衡机制。而且,经营者工资收入实行年薪制办法,更可以使企业经营者工资的确定减少随意人为的因素,使经营者工资收入管理规范化。因此,1994年3月,我市在取消属国有企业行政级别,按国际惯例,依据企业规模大小和效益水平将企业分类定级的基础上,经过反复测算论证,深圳政府颁布了《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与企业类级挂钩办法》(深府[1994]114号)。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与企业类级挂钩办法》是深圳市企业经营者薪制的最初形式。该办法规定年薪制的实施对象为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年薪收入由基本工资与效益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与企业的类别、级别挂钩;效益工资与企业利润规模和利润增长率挂钩。随后,市政府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度点中,推行《试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年薪制办法》,该办法对《深圳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与企业类级挂钩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实行年薪的对象为董事长和总经理,并将经营者的效益工资与企业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增长率双挂钩,并根据董事长、总经理工作职责不同,对他们的效益工资采用不同考核办法,董事长效益工资主要与净资产增长率挂钩,总经理效益工资主要与利润增长率挂钩。而且在确定挂钩的利润基数时,以企业上两年利润的加权平均数为基数,避免了因企业利润的大起大落而导致经营者年薪制办法的基础上,市政府颁布了《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暂行规定》(深府[1997]239号),于1998年1月1日起在深圳市国有企业全面推行。

  二、现行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主要内容

  1、年薪制实施对象对:董事长、总经理。

  2、年薪构成分为三部分,即基本年薪、增值年薪和奖励年薪。

  (1)基本年薪。经营者基本年薪与企业然别(规模)挂钩。在该规定实施的第一年各类企业经营者基本年薪分别按该类企业经营者平均基本工资确定。1998一类企业经营者基本年薪为6万元;二类企业经营者基本年薪为4.8万元;三类企业经营者基本年薪为3.6万元.以后每年由劳动部门会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以营公司,根据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进行调整。2000年,调整后的基本年薪是:一类企业7.6万元,二类企业6万元,三类企业4.6万元.(2)增值年薪。根据董事长、总经理在企业中阳春白雪的责任不同,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指标增长情况,董事长、总经理增值年薪分加紧按下列公式确定:

  董事长增值年薪=3×基本年薪×(0.4×利润增长率+0.6×净资产增长率)/25%

  总经理增值年薪=3×基本年薪×(0.4×利润增长率+0.6×净资产增长率)/25%

  公式中净资产增长率为企业当年净资产值减去上年度净资产值的余额占上年度净资产值的百分比。净

  资产增长率必须剔除资产评估、配股等非经营性增长因素。

  公式中利润增长率为企业当睥实现利润减去前年利润加权平均娄的余额占前两年实现利润加权平均数的百分比。前两年实现利润加权平均数的权重比例分别为:前一年70%,前二年30%。

  经营者增值年薪不仅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密切相关,而且它通过经营者基本年薪与企业规模挂钩。经营者增值年薪与利润增长率的40%、净资产增长率的60%挂钩;部经理增值年薪与利润增长率的60%、净资产增长率的60%挂钩,这主要考虑到董事长在国有资产保值年产值方面负的责任更大一些。公式中的“3”表示董事长、部经理增值年薪最高不越过基本年薪的3倍,也就是说,当按上述公式计算出的董事长、部经理增值年薪超过其基本年薪的3倍时,按基本年薪的3倍计算。按此计算,2000年一类企业经营者增值年薪最高为22.8万元;二类企业为18万元;三类企业为13.8万元。当经营者增值年薪计算结果为负数时,视增值年薪为零。经营者付出劳动后,最低可获得基本年薪。

  (3)奖励年薪。是由资产经营公司根据企业规模的大小、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情况,按一定考核办法,从企业税后利润中以现金、股份、可转换债券等形式支付给经营者的收入。奖励年薪的设置,体现了对经营业绩好的经营者实施重奖的思想,从面有利于更好地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

  3、经营者年薪收入的支付与列支。经营者基本年薪和增值年薪的企业成梧列支,在企业员工工资总额外单列。基本年薪由企业按月以现金形式支付,增值年薪年终考核后由企业一次性以现金形式支付。奖励年薪从企业税后利润中提取。

  4、经营者年薪收入考核。经营者年薪收入的兑现,按严格的审计、考核程序和制度进行。企业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经营者的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产权部门审核年薪收入挂钩的经济指标;市劳动部门根据产权部门审核的经济指标核准经营者年薪收入。

  实行年薪制后,经营者不得再享受企业内部的工资、奖金等其它工资性收入。

  三、实行年薪制办法的主要成效

  经营者的经营管理劳动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劳动,理应获得较高的收入。在国有企业推行经营者年薪制,明确管理是一种特殊劳动,即是对经营者这种特殊劳动力价值的承认。其改革方式向是符合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的。从深圳年薪制办法实施

  几年来的实践情况看,鞭积极作用值得肯定:

  一是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增强了经营者的责任感。衽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指标直接挂钩,促使

  经营者不断努力,力争好的经济效益。

  二是建立了企业内部分配的约束机制。实行年薪制以前,我市企业经营者的工资,一般按本企业员工平均工资的1──3倍确定,与员工工资收入捆在一起,水涨船高,不利于企业建立工资分配的制衡机制,反面容易促使经营者通过提高员工工资水平来提高自己的工资。衽年薪制,将经营者的工资核算办法、支付方式,与企业员式工资相分离,从面形成了不同的工资收入决定机制。

  三是年薪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经营者收入的透明度,使

  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更加明朗化、规范化,由于有了明令禁止的年薪以外的非法收入的界定,有利于堵塞各种名目的隐性收入。

  四、现行年薪制办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深圳市国有企业衽经营者年薪制办法几年来,虽然取得不少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年薪考核办法不尽科学合理,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1、同时考核利润和净资产增长率指标实际上有重复之处。在不考虑非经营性因素的前提下,企业净资产的增长其实就是利润转化而来的。作为企业,其经营目标在于追求利润最大化,而股东追求的是资产回报率,因此应把资产回报率作9为考核的主要指标。

  2、经营者基本年薪与企业尖别(规模)挂钩,增值年薪公与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挂钩。而当企业实现利润、净资产达到一定规模也即企业的生产经营进入成熟期后,在新的利润增长点还未产出效益前,企业的实现利润和净资产要想实现大的增长比较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企业的实现利润和净资产与上年持平甚至稍有减少,经营者将无法获得增值薪。而此时经营者付出的辛苦与努力,与企业处于高速成长期时并无两样。因此,目前对增值年薪的考核办法不能全面反映经营者的经营业绩,不利于调动经营者积极性,不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3、奖励年薪规定的要求净资产和利润的加权增长率超过25%的奖励条件过高,企业很难达到。奖励年薪的考核,应主要由经营者与董事会或产权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规定相应挂钩考核指标,而不应采取政府确定“增长比例”的形式来考核经营者奖励年薪的多寡。

  (二)与年薪制密切相关的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职业经理人才市场化就业机制尚未形成

  在现行体制下,经营者有无业绩,盈亏状况如何,与干部的任免,考核没有紧密挂钩,再加上干部提拔调动中存在个别不正常现象,使一些经营者更多关心的是与上级主管领导的个人关系,而甚少关心企业的闪闪如何,发展前景怎样,反正亏了,也照样可以升官发财,或异地做官。

  (三)年薪以外的收入失控,年薪的支付方式不尽合理

  目前,年薪收入仍受传统工资总管构成范围影响,公包含工资性收入,而将房补等福利方面收入排除在外,因此,一些经营者在领取高额年薪的同时,还在“笼子”外搞创收,以各种名目滥发房补等非工资性收入,有的数量之大,所占年薪比例之高,令人吃惊,如有的企业经营者,公房补每月就达3000-4000元,有的工资外收入比年医疗所总额高1-2倍,特别是经营者的各种职位消费极不规范,如住房、公务用车、招待费等职位消费均无严格的规定限制,全凭经营者”自律”,缺乏制度何证,因此,目前这种年薪收入构成状况,造成年薪以外的收入失控,不利于堵塞经营者其它各种名目的隐性收入,不利于增强经营者年薪收入的透明度,与此同时,现行

  的年燕强调以现金

  支付,这种做法过于单一,容易导致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应适当考虑服股份、期权和与企业长期发展密切关联的支付形式。

  (四)对年薪的监督管理和违规处罚不严

  现行财务审计制度漏洞较多,管理监督不够规范。有些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不正之风,影响审计力度,企业内部财务制度更是问题多多。一些企业,虚盈实亏,做假帐,“几本帐”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经营者在位时,盈利丰厚,业绩辉煌,而一旦离任审计,却亏损累累,债务重重,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年薪制主管部门对年薪发放也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

篇4: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二、坚持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安全值日制、开工前安全讲话制、施工期间安全自查制、班组安全会制、奖惩制等各项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

  三、施工地段的两端必须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在公路上进行工程施工、养护作业和查路等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施工养路标志服、标志帽。对路基缺口,沉陷地段,桥涵垮断处必须设立明显警告标志。

  养路工程堆料,应堆放在料台上,无堆放台的可堆放在公路一侧的路肩上,但应留足有效行车路面。路基狭窄地段、弯道内侧、桥涵端部不得堆放施工养护材料。

  四、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门的存放地点,专门的存放箱、柜,并实行“双人双锁制”管理,专供工程使用。炸药雷管不得同库存放,严格领发制度,不得转借或出售。在公路上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立安全哨,确保过往车辆安全。

  五、认真贯彻劳动保护条例,加强防尘、防毒宣传教育,切实注意“两病”防治,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具。

  巡回查路抢修制度

  一、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政策,做到全面预防,重点治理。

  二、日常检查

  结合每月的生产养护任务对所辖路线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公路设施损坏及时报告,并按照上级要求组织修复。

  三、定期检查

  讯期对可能发生病害的路段进行详细检查,一旦发生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抢修。

  雨前要对桥涵构造物进行检查,及时清淤。

  雨季中要坚持雨天巡回查路,发现水毁迹象,及时处理;发现水毁后要立即设置安全标志,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组织本班人员进行抢修,以保证交通畅通。对有碍行车安全的水毁路段,在两端应设立醒目的警告标志。

  四、结构检查

  养护道班对于所管辖内的大中小型桥梁及防护设施,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外观结构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交通管理站对所管养的路面病害及残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调查情况汇总上报所工程部。

  五、讯期站及道班实行轮流值班和节假日轮休制如出现险情,正在休假人员接到抢修通知后,必须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请假制度

  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做到养护队全体人员既能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又要严格遵守各种工作纪律,根据本所实际现制定以下请假制度,务必遵守执行。

  1、工作人员所休探亲假、婚假、产假,按国家有关文件和都江堰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休假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2、病假:工作人员因病可到指定的医疗单位就诊,给半天。工作人员因病不能坚持上班的应履行请假手续,病假连续休息在三天以上的应有医院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销假手续凭医院证明和就诊医院的病历本、诊断书及门诊统一收费收据办理。

  3、事假:除按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之外,因占用上班时间半天以上(含半天)办理私事,应履行事假请假手续,并按审批权限批准(一月内不得超过两次)。

  4、请假有关规定

  (1)请假人须写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并且必须提前一天报班长同意后有效,职工因急事、急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及时请假者,应及时电话与班长联系,安排好工作,上班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2)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体的,一经查出,作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请准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各道班人员由班长审批,一天以上均由所长审批,月底将考勤和请假手续上交所技术科审阅。

  (4)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按时上班。若因故需要续假者,需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此规定执行者,按旷工处理。

  (5)无故长期不出勤者,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安全值日制、施工期间安全自查制、班组安全会制、奖惩制等各项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

  三、施工地段的两端必须设立明显的施工标志。在公路上进行工程施工、养护作业和查路等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施工养路标志服、标志帽。对路基缺口,沉陷地段,桥涵垮断处必须设立明显警告标志。

  养路工程堆料,应堆放在料台上,无堆放台的可堆放在公路一侧的路肩上,但应留足有效行车路面。路基狭窄地段、弯道内侧、桥涵端部不得堆放施工养护材料。

  四、认真贯彻劳动保护条例,加强防尘、防毒宣传教育,切实注意“两病”防治,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具。

  养护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一、“养好公路、保障畅通”是公路养护工作的宗旨。一切养路生产活动都应围绕这个宗旨,使公路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为运输提供安全、畅通的条件。

  二、要加强全面养护,管养路线的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工程、排水设施、行道树等都是道班养护生产的对象,必须针对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作好小修保养工作,不得顾此失彼。

  三、认真执行道班养护生产自检制度,班长和原始记录员对作业项目要逐日逐项进行检查。自检的项目应放在班组或个人是否完成劳动定额;操作规程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养路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规章是否执行等方面。

  四、道班完成的各项养护生产任务,质量安全检查员要按旬复查,验收其实物工程量和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要求,复查意见记入道班记录薄上。

  五、坚持每月定期查路,评定路况等级,并作好下月项目的调查,按时编报月、旬和作业计划和报送生产任务完成报表。

  会议制度

  根据公路管理所工作职责,主要会议有:所长办公会、所务办公会、全所职工大会。

  1、所长办公会:公路管理所所长及副所长参加,由所长主持并确定议题,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交通局的重要指示、决议,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

  (2)讨论需向县交通局提交的重要请示、报告等问题;务晋升评定的推荐意见;

  (3)讨论、界定公路管理所人事调配及一般干部行政职务晋升评定的推荐意见;

  (4)研究公路管理所目标管理工作,严格奖惩制度;

  (5)讨论所长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大事件。

  2、所务会:所长、副所长、公路管理所各方面工作目标责任人参加,由所长或副所长主持,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内容:

  (1)研究处理公路管理所日常工作中德重大问题;

  (2)听取公路管理所各方面工作的情况汇报;

  (3)传达局务会议精神,确定工作事项,及时交待工作任务;

  (4)在所长职权范围内讨论决定提交的工作立项;

  3、全所大会:公路所全体职工参加,由所长、副所长主持,不定期召开。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及市县交通局重大问题的重要指示、决议;

  (2)讨论、决定、部署、总结阶段工作任务和全年工作任务;

  (3)狠抓职工政治学习,总结表彰先进,宣布、传达、通报重要事项;

  4、会议有关要求:

  (1)参加会议人员按照会议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并遵守会场纪律.

  (2)参加会议人员因事不能到会者,必须会前书面向所长请假;

  (3)会议决定事项,全所必须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所长、副所长汇报;

  (4)各种会议均必须认真作好记录,以备在下次会上检查落实情况;

  (5)重要会议必须写出会议纪要,上报下发。

  车辆管理制度

  根据《都江堰市交通局车辆管理规定》的统一要求,结合公路管理所实际,经研究,特制定都江堰市公路管理所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办公用车原则以保障公路管理所一切工作正常开展为目的,以维护全局车辆规范化管理为出发点,合理安排加强管理。所长为车辆管理总负责人,车辆钥匙由所土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办公用车为集体财产,驾驶人员要做到爱护车辆,厉行节约。各部门车辆驾驶人员要与所长签订车辆安全责任书,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三条车辆出现故障需维修时,送修驾驶人员必须报请所领导批准后,到所办公室填报车辆送修单,到指定维修厂家修理。

  第四条经所领导批准同意工作用车的驾驶人员,必须在动车前先验车,严格例行检查程序。行车途中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行车安全,严禁开“英雄”车或“霸王”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和非本单位人员驾驶。

  第五条除因工作需要外,下班后,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停车场。

  第六条使用车辆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的,责任人按局上制定的车辆管理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解释权由总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若交通局车辆管理有新规定,公路管理所须修订本办法后再执行。

  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由专人负责考勤记录,并对全所职工上、下班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月底汇总后交所长审阅,确保无误后方可上报局办公室。

  二、公路所公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公章使用情况登记。任何人都需经过所长或分管所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三、办公室负责管理全所清洁卫生工作。监督所内各办公室平时清洁卫生保洁情况,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做到办公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四、认真做好文秘工作,公文处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接待信访工作耐心、细致、周到。

  五、认真做好来电、来函记录,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汇报、督促落实、反馈,并将落实情况记载完整以备查验。

  六、办公室负责协助所领导管理所内事务,处理好全所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准确及时无遗漏。

  七、抓好金所信息及收集工作,完成信息分值。

  八、做好所领导临时分配的工作。

  学习制度

  l、为创建“学习型单位”,提高全所人员的综合素质,全所人员要努力学习***理论、*同志“****”和*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时事政治及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不断提高思想水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

  2、全所人员要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市场经济,企业管理公文写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牢记公路所的工作职责,认真学习本职工作的业务知识,熟悉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各种办理制度、规定、办事程序;

  3、每周五下午为全所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学习方法可分集中和自学,学习时间原则上不接待会外人员,不办理学习以外的其他事务。全所干部职工要认真参加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

  4、学习内容由所长负责,全体职工在学习时间未经同意不得缺席,学习要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

  5、全所工作人员要自觉运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成绩优秀者作为考评先进个人条件之一;

  公路管理所首问责任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加快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加强单位作风整顿,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根据公路管理所实际,特实行首问责任制。

  一、凡受到来所办事人员询问或电话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向询问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并在职责范围内为其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二、接受来所办事人员当面询问时,属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者首问责任人能够答复的事项,应当面答复;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向询问人指出或带领其到负责该事项的部门或其它科、室(所)。

  三、接受电话询问时,属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首问责任人能够答复的事项,要做到热情礼貌地给予答复;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要告知该部门的联系电话。

  四、凡出现首问责任人对询问人员的询问不理不睬,敷衍了事,态度恶劣的,一经发现,将给予批评教育,并与年终个人目标考核挂钩;对情节严重,损坏投资软环境,影响部门形象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篇5:X县房屋权属登记错件追究制度

  息县房屋权属登记错件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办件质量,从源头杜绝错办房证、越权办证等问题的发生,依据建设部颁发布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错件追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房屋权属登记办法》

  4、本所制定的有关办事标准和规章。

  二、控制标准

  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标准,错件要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内容标准万分之一以下。

  三、错件范围

  1、服务中心的业务大厅受理人员因责任心不强,受理要件缺件或有无效件,影响登记工作的。

  2、内部传递手续不清,错件传入下个工作部门,或造成业务件丢失,损坏的。

  3、外业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规定到实地调查、勘察,造成权属调查错误的。

  4、复审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复审意见和复审权利导致失误或错误的。

  5、缮证人员工作不认真,造成收费款项不准确的。

  6、收费人员不按规定收费,造成收费款项不准确的。

  7、档案人员对档案管理不当,造成档案资料丢失、缺损、污染、或者微机录入、扫描不及时而影响档案查阅的。

  四、确认方式

  1、经质量检查、抽查时发现有问题的错件。

  2、引起用户投诉、*、来访的案件,经查证属实的错件。

  3、内部职工群众举报、反映有以权谋私的迹象经查证属实的错件。

  4、引起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案件。

  5、采取其它方式发现的。

  五、责任划分

  1、一般责任:因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办错了件。

  2、较大责任:违反有关规定错办件的。

  3、重大责任:以权谋私,明知有错而利用职权办件的。

  六、追究措施

  1、一般责任:每发现一次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发三个月浮动工资、或半年上岗费。

  2、较大责任:视情形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扣发12个月浮动工资、全年上岗费。情形严重者调离岗位,分流下岗。

  3、重大责任:一经发现,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上报建设局党委给予处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收取他人钱物者,除全部退还外,还要按二倍的数额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对涉及二人(或者多人)共办错件错事的,将区分责任大小进行必要的处罚。

  息县房地产管理所

  20**年元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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