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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8

  管理文库以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为己任,为此,我们精心编撰了以下的仓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章,希望在您撰写相关文章时,为您提供必要的借鉴和参考。

  引用标准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

  1.3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

  范围

  公司仓储、储罐区及其它储存物品的部门。

  基本要求

  3.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3.2库房、储罐区均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储存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检测报警设备。

  3.4库房、储罐区、泵房管理责任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安全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3.5在仓库、储罐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6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3.7仓储管理人员每日工作结束,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3.8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部门,应当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适用状态。

仓库管理

  4.1仓库应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烟火和火炉取暖,库房动用明火作业必须按公司的《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

  4.2机动车辆不准进入危险品仓库,铲车、电瓶车必须采取防爆措施,才能进入危险品库房。

  4.3电气装置必须根据物质性质要求安装,并执行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AH01/10)。

  4.4库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4.5电器开关箱单独设在库房外安全部位,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管理人员离库必须拉闸断电。

  4.6仓库责任部门应制订物品入库存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存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7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应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发放,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吕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职责离,具体要求为:

  4.9.1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4.9.2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类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9.3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4.9.4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4.9.5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4.10剧毒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并由两个领取。

  4.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AH02/01)进行,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公司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12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分垛存放,不得超量贮存,其安全距离要求如下: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4.13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4.14危险物品露天堆放要与建筑物这间的防火距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应当分类、分垛、分组堆放,并留有安全间距;应有防晒防雨设施,桶装可燃液体在夏季要采取降温措施。

储罐区管理

  5.1严格执行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AH01/07)。

  5.2各种承压储罐区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位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整好用。

  5.3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设备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5.4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严禁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5.5易燃、可燃液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5.6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堵死出口。

  5.7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测,并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84)等有关规定执行。

  5.8危险品罐区是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仓储责任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并详细记录。

  5.9仓储管理责任部门应有一名负责人分工具体抓罐区防火安全工作,罐区班组长抓好班组防火安全工作。义务消防队员和岗位人员要做好本岗位防火安全工作。

  5.10罐区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5.11罐区人员定期开展罐区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5.12严禁非本公司使用的河燃液体或其它物质存入罐区,进厂的桶装液体应分类堆放,堆与堆之间要留有通道,罐区内要保持道路尤其是消防通道的畅通。

  5.13储罐的计量要正确,储罐不准超过规定的储量。定期对储罐进行清理、维修保养。

  5.14操作人员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5.15责任管理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防护堤下水道阀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保温、降温工作。防雷与防静电的接地电阻要定期监测。

  5.16罐区人员严守岗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防止漏料、混料;工作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阀门与切断电源。

  5.17严禁非罐区人员进入罐区,外来人员进入罐区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原料码头泵房管理

  6.1原料码头泵房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AH01/07)的有关规定。

  6.2泵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及有关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规定、条例和标准。

  6.3码头的储存设施按“5.”的有关规定执行

  6.4码头泵房严禁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及高温照明灯具。

  6.5岗位人员要加强防火安全知识的学习,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安全活动。

  6.6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报告,不准拖延。

  6.7掌握各类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正确使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解决。

  6.8严禁非有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必须有安全部门或保卫部门人员陪同,办理登记手续,并讲明有关防火。

篇2:净化设备教育、人事部安全生产职责

  净化设备教育、人事部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各种学习班时,都必须安排安全教育课程。

  2、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3、根据本企业实际需要,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安全人员,并注意解决安全人员的新老交替问题。

  4、会同有关部门对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尊章守纪教育。

  5、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责任者的处理决定,并将出来材料归档。

篇3:净化设备项目部安全生产职责

  净化设备项目部安全生产职责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

  2、消除不安全因素,创造舒适、安全的环境。

  3、对危险点、事故多发点等重要点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后患。

  4、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性,应有防护措施和明显标志。

  5、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篇4:企业文件管理制度

  企业文件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后,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

  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厂党委会、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4)厂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厂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厂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

篇5:净化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净化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1、一级教育:(公司安全教育)对新人公司人员,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教育,内容是: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一般机械、电气、施工机具等的基本知识,入场教育须知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基本知识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二级教育:(施工现场)由现场安全员介绍建筑行业特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机械、电气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三级教育:(作业班组)由班组长负责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是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电气、机械架具的安全操作方法,工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以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路线。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加强管理,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知识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还要加强对他们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并积极支持他们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学习和培训。

  2、特种人员进入现场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向他们进行安全知识、法规、施工现场的概况、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对从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更要加强管理,指出工作危险特点、安全操作的放法、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应急方法等,要加强每天上班前对各环节进行先检查后上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班前安全教育制度

  1、班前安全会每天在上班前由施工员主持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特别是特殊作业环境要编制安全技术方案,要按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讲解和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要求工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2、班前会由各专业班组长在操作工人工作时按各自的工作内容进行细致的讲解安全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三宝,总结昨天的安全工作。

  3、定期进行班前会活动,针对各班组专业条件进行,不能以编制安全生产工作代替安全活动内容。

  4、建立班前会安全教育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要坚持,将班前会的内容记录好,作为工作和法律依据,资料管理齐全,竣工后统一归档。

  (四)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因工作需要,职工调换工种需进行新工种教育、培训、经公司考试合格后方能转换新岗位工作。

  2、一般工种转换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门培训,取得特殊工种上岗证后才能安排新的特殊岗位工作。

  3、采用新工艺,添置新设备,必须进行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学习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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