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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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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使每个工作人员都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及做好安全准备工作。与安装工作有关的一切人员均须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以防产生任何意外事故,因此要共同做好安全工作,来完成施工任务,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施工条例。

  1、管理条例

  1)全体安装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规定的劳动安全法规,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安全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和巡视检查;

  2)全体安装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在沿楼层监边施工时,两柱之间须设有10mm以上多股绳索,作为供安全带系绑之用;

  3)现场焊接时,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必须开具动火证,配有监护人员,配备灭火器材,必要时应在焊接件下方设置防火措施;

  4)使用的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检验,不合格的决不勉强使用;

  5)密封材料使用前,所使用的溶剂要有安全包装,使用溶剂人员在施工中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严禁动用其他火种;

  6)交叉安装施工时,上、下方须设防护装置,保证安全施工;

  7)非持证人员不得进行电器维修、接电作业。

  2、注意事项

  1)专职安全员必须组织施工人员接受安全训练、进行安全教育;

  2)每天早上必须召开安全例会,进行检查、分析、讲评、处理;

  3)施工场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材料码放整齐;

  4)专职安全员应参加定期会议,以便安排作业及讨论安全工作;

  5)未经许可不得将安全扶手、围栏搬走,如妨碍作业,则经负责人同意后可暂搬走,但在作业完成后,必须放回或装回原处;

  6)吊运货物应委派牵引挂接装置牌照持有人,提升重量不得超过吊升机械或脚手架的额定负荷;

  7)电动工具均须配备三相四线(其中一条接地并在每天开工前进行检查);

  8)每天作业结束下班以前,施工监管员或其代表须向甲方项目经理汇报当天作业情况;

  9)必须认真检查各作业点,防止发生任何意外火警或盗窃;

  10)作业过程中,必须小心操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具或材料从高处坠落;

  11)必须经常检查和维修各种机械和工具,尤其电焊机及电动移动工具。例如:电焊机、移动电具的绝缘橡皮电缆和接地的损坏情况;

  12)使用火源时,必须事先申请办理动火证,配备监护人员及消防器具;

  13)必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及有关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及工地安全守则,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发生灾难性意外事故。

篇2:装饰工程文明施工条例

  装饰工程文明施工条例

  1、确保施工区域内清洁工作,如发生垃圾,当天清理驳运至总包指定的地面垃圾堆放区域;

  2、确保施工区域内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3、进入施工现场,要整齐、安全着装。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向甲方上报所有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简历、居住证和务工证,以便甲方发放胸卡作为工地内出入证使用。严格考勤。

  4、临时宿舍必须按总包要求不乱拉电线、乱装插座,达到清洁标准;

  5、严禁拆除、损坏总包在现场的安全消防设施。如由于工作量需要,确需拆除,乙方必须打申请报告经总包书面情意方可实行。

  6、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斗殴、偷窃、抽烟,严禁随意大小便,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7、未经总包同意不得私自开办食堂;

  8、切实做好自身及相邻单位的产品保护,贯彻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9、施工过程中发生罚款,需经乙方队伍负责人签字,根据负责制的原则,经现场项目部审核从严处理,并上报公司;

  10、配合总包及监理共同搞好有关工作,共创文明工地;

  11、为防止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因此要共同做好安全工作,顺利完成施工任务。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施工条例。

篇3: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

  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境内从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以下简称“安全标志”)是指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的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的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志。

  本规定所称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以下简称“安全防护设施”)是指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预防施工时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而设置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器具等。

  第四条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应当根据“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实用”的原则设置。

  第二章安全标志设置

  第五条

  安全标志类型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禁止标志是指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警告标志是指提醒周围环境引起注意,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指令标志是指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提示标志是指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志。

  第六条

  安全标志的基本型式、颜色、图形、文字说明及制作材料应当符合《安全标志》(GB2894)、《安全色》(GB2893)、《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要求。临时性道路交通标志应当符合《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技术》(JTT429-2000)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要求。具体设置应满足附件一要求。

  标志牌应当完整清晰,材质质地坚固耐久,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阶段,结合作业条件、施工环境等因素在施工现场设置表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信息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出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梯道口、沿线交叉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临空临边、作业场站、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事故易发生的危险部位设置足够、有效、明显的安全标志,其设置要求如下:

  (一)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根据需要设置“施工重地、闲人免进、当心落物、当心吊物、当心扎脚、注意安全、必须戴安全帽”等标志;结合标准化工地和平安工地要求在主出入口处设置安全生产“五牌一图”,即工程告示牌、安全文明施工告示牌、安全生产措施告示牌、危险源告示牌、消防保卫告示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示牌。

  (二)施工起重机械等设备。在施工机具旁应设置“作业范围内禁止站人、当心触电、当心伤手、当心机械伤人”等标志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告示牌;在木工机械处应设置“禁止戴手套”等标志;机械、电气设备维修时在相应的机械、电气开关处要设置“禁止启动、禁止合闸”等标志;龙门架、脚手架等处的醒目处应设置“禁止攀登、禁止停留、当心落物”等标志;配电房、电气设备开关处、发电机、变压器等附近应设置“禁止烟火、禁放易燃物、当心触电、注意锁门”等标志。

  (三)出入通道口及梯道口。出入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通道”标志,设置“禁止停留、注意安全、当心落物、必须戴安全帽、仅供人通行”等标志,车行通道还应设置“限速、限宽、限高”等标志;梯道口应设置“注意安全、必须戴安全帽、仅限人攀登”

  等标志。

  (四)沿线交叉口。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注意安全、当心行人车辆、前方施工注意安全”等标志,交叉施工、边通行边施工路段等作业区两端还应设置交通路标、交通警告、警示、诱导标志等临时性道路交通标志,必要时,施工作业区两端应当配备必要的交通指挥人员或设置交通信号灯。

  (五)孔洞桥隧口。孔洞口应设置“禁止入内、注意安全、当心坑洞”等标志;桥梁隧道口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注意安全、必须戴安全帽”等标志。

  (六)基坑边沿及临空临边。基坑边沿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坑洞、当心坍塌、当心坠落”等标志;临空临边应设置“禁止靠边、禁止抛物、注意安全、当心坠落、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系安全带”等标志,相应地面周边区域内应设置“注意安全、当心落物”等标志;基坑边沿及临空临边,必要时夜间要设置照明灯或示警灯。

  (七)作业场站。结合实际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禁止烟火、注意安全、当心坑洞、当心触电、当心伤手、当心扎脚、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救生衣”等标志;振捣混凝土场所应设置“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鞋”等标志;雨天路滑处应设置“当心滑跌”标志。

  (八)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易燃物、当心爆炸、安全通道”等标志。

  安全标志的具体设置可参照表一,但应根据工程实际和施工安全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合理确定。

  第九条

  安全标志应当设置在醒目处,高度与视线尽量一致,基础稳定牢固,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多个安全标志同时设置时要求排序合理整齐。

  第三章安全防护设施设置

  第十条

  安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安全围栏(挡)、防护栏杆、防护盖板(网)、脚手架及操作平台、爬梯、张拉挡板、安全通道、防落天棚、安全网、安全带(绳)、安全帽、救生衣等,防护设施本身应符合安全性、有效性要求,其设置基本要求如下:

  (一)安全围栏(挡)。围栏(挡)高度不小于1.8米,围栏(挡)立柱埋入深度不小于50厘米,砼固定,相邻立柱间距不大于2米,立柱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1.9米,立柱设置上下两道横杆,上杆离地高度1.8米,下杆离地高度为0.6米,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网或隔离栅封闭,立柱、栏杆均采用钢管。封闭式施工现场的施工区、生活区围墙高度不小于2.5米,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

  (二)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小于1.2米,立柱埋置或固定牢固,相邻立柱间距不大于2米,立柱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1.4米,立柱须设置扫地杆及上中两道栏杆,上杆高度1.2米,中杆高度0.6米,栏杆用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临空临边处设置挡脚板和安全网,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厘米,立柱、栏杆均采用钢管。

  (三)防护盖板(网)。孔洞等处的防护盖板(网)应采用钢板等硬质材料制作,安装牢固。采用钢筋网盖时,网格应不大于5厘米×5厘米,钢筋采用Ф14及以上规格。

  (四)脚手架及操作平台。采用钢管搭设,符合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规定。操作平台应满足强度要求,并固定牢固,搭设面积足够、满铺、操作方便等,大型操作平台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五)爬梯。应采用固定式爬梯,爬梯结构及其支撑结构应用金属制成,构造牢固可靠,能满足人行或材料运输需要,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应作专门的设计验算,梯身及两端必须固定牢固在支撑结构及工程实体上,梯道面宜使用钢质材料并设防滑条,爬梯坡度应符合使用及有关规范要求,踏板上下间距不超过30厘米,梯宽一般不应小于100厘米,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设置1.2米高的扶手。独立制作的爬梯高度超过6米或依托支架制作的爬梯高度超过3m时,必须分别按每6m、每3m设置梯间转向平台,平台宽度不低于梯宽;梯道和平台均应设置两道栏杆和挡脚板,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挡脚板高度不小于20厘米,栏杆用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栏杆外侧加设密目式安全网。必要时爬梯顶面应加设护笼。

  (六)安全通道。临空的安全通道应经专门设计和受力验算,采用钢材加工制作,通道两侧设置牢固的立柱和防护栏杆,立柱间距不大于2米,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杆高度1.2米,下杆高度0.6米,栏杆用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两侧设置安全防落网。通道两端的搁置长度应不小于20厘米,并固定牢固。

  (七)防落天棚。防落天棚搭设应满足承重、防雨要求,棚顶应当具有抗砸能力。防落天棚的高度应符合安全通行要求,长度应超过支架等上部设施的两侧,并按防高处落物半径确定,宽度以不减少道路原通行路面的宽度及防高处落物半径为底限确定;天棚的材料,应使用钢管,按脚手架标准设计和搭设,并刷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棚顶可采用满覆盖竹脚手架片或木板后再覆盖一层密目式安全网,侧面设一定高度的密目式安全网;在天棚的通行口外,设置限定车辆通过高度的门框架,框架周边贴反光膜;设置必要的交通提示、警告、导向牌、锥帽、水码、信号灯、反光镜等交通设施。

  (八)张拉挡板。张拉挡板应采用钢板等硬质材料制作,面积不小于2米×2米,钢板厚度不小于0.5厘米,挡板基础稳定,固定牢固。

  (九)安全网、安全带(绳)、安全帽等。其质量、使用和保管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安全带》(GB6095)《安全帽》(GB2811)等的规定。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过程安全生产需要,综合施工现场及周边施工作业环境、作业条件等因素,在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危险部位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对不安全因素多,在作业过程中既容易伤害作业人员,也容易伤害施工现场以外的人员的,应将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实施封闭式施工管理。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求可参照表二,但应根据工程实际和施工安全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

  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要求部位合理,安装稳定牢靠,设施本身外观清晰,材质坚固耐用,结构尺寸完整,颜色布置合理有效。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对于要求承重的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应当根据施工荷载大小进行独立设计制作。

  第十四条

  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设置应与所防护的对象合理配套,具有安全可靠的防护作用,作业环境视线不良时,应当增设必要的照明设施和警示警告标志。

  第四章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根据施工安全需要,结合工程实际和具体工程内容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总体计划,绘制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平面布置图,真实完整列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内容清单目录,经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报建设单位备案。在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具体设置情况的动态登记。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设置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前应当派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进行自检,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和保养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建立相应的维修和保养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废更新。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审查确认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所需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总体计划、平面布置图、清单目录及所需费用,及时报备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检查,重点检查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的符合性、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及时对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总体计划、平面布置图和清单目录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督促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提供条件,优先安排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及时到位。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具体工程实际和特点进一步细化具体的操作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在检查时发现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制作、设置等问题严重、整改不力或多次整改仍然存在问题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业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名单,登录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中,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从业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表一: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表

  工程、机械部位

  标志类型

  禁止标志

  警告标志

  指令标志

  提示标志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

  施工现场出入口

  施工危险、闲人免进

  注意安全

  当心落物

  必须系安全带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主出入口

  结合标准化工地和平安工地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告示牌、安全文明施工告示牌、安全生产措施告示牌、危险源告示牌、消防保卫告示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示牌。

  施工起重机械等设备

  施工机具旁

  作业范围内禁止站人

  当心触电

  当心机械伤人

  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镜

  木工机械处

  禁止戴手套

  禁止烟火

  注意安全

  必须戴安全帽

  机械、电气设备维修处

  禁止启动

  禁止合闸

  注意安全

  必须戴安全帽

  龙门架、脚手架等处

  禁止攀登

  禁止停留

  当心落物

  必须戴安全帽

  配电房、电气设备开关处

  禁止烟火

  禁放易燃物

  注意锁门

  当心触电

  必须戴安全帽

  出入通道口及梯道口

  出入通道口

  禁止停留

  当心落物

  必须戴安全帽

  安全通道

  仅限人通行

  车行通道

  禁止停留

  注意安全

  限速、限宽、限高

  梯道口

  禁止停留

  注意安全

  必须戴安全帽

  仅限人攀登

  沿线交叉口

  普通交叉口

  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注意安全

  当心行人车辆

  前方施工注意安全

  边通车边施工路段

  除设置普通交叉口所需标志外,还应设置交通路标、交通警告、警示、诱导标志等临时性道路交通标志,必要时应配备交通指挥人员或设置交通信号灯。

  孔洞桥隧口

  孔洞口

  禁止入内

  注意安全

  当心坑洞

  桥隧口

  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注意安全

  必须戴安全帽

  表一: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表(续)

  工程、机械部位

  标志类型

  禁止标志

  警告标志

  指令标志

  提示标志

  基坑边沿及临空临边

  基坑边沿

  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当心坍塌

  当心坠落

  夜间照明或示警灯

  临空临边

  禁止靠边

  禁止抛物

  注意安全

  当心坠落

  必须戴安全帽

  必须系安全带

  夜间照明或示警灯

  作业场站

  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禁止烟火

  注意安全

  当心触电等

  必须戴安全帽

  必须系安全带等

  爆炸物及危险品存放

  炸药库、油库、油罐等

  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禁止烟火

  禁止带火种

  禁放易燃物

  当心爆炸

  安全通道

  工程类型

  部位

  防护设施

  设置要求

  路基

  工程

  土石方开挖施工

  开挖区域周围

  防护围挡

  开挖区域须设置防护围挡,且满足基本要求

  临空便道

  防护栏杆

  临空便道须设置防护栏杆,且满足基本要求

  挡土墙施工

  土墙砌筑

  安全带(绳)

  安全网

  满足基本要求

  挡土墙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条件的,应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修坡、护面砌筑施工

  操作平台

  脚手架

  防护栏杆

  爬梯

  安全网

  满足基本要求

  ①必须搭设操作平台,平台高度在2-10m时,平台外侧应设栏杆及上下扶梯,10m以上时,还应加设安全网,平台应满铺脚手板。

  ②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条件时,应为作业人员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绳。

  ③设置供作业人员上下的专用爬梯。

  喷射砂浆防护施工

  操作平台

  脚手架

  防护栏杆

  爬梯

  安全网

  满足基本要求

  ①脚手架高度在2-10m时,平台外侧应设栏杆及上下扶梯,10m以上时,还应加设安全网。

  ②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条件的,应当设置安

  全绳或安全栏杆。

  表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表

  工程类型

  部位

  防护设施

  设置要求

  桥梁

  工程

  钻孔灌注桩施工

  泥浆池

  防护围挡

  隔离栅或安全网

  满足基本要求

  若施工需要,可在围护非临道路一侧设置可关闭的门;若需进入泥浆池内部作业,须设计专用通道,通道应支撑牢固,两侧采用栏杆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作业平台

  防护栏杆

  消防器材

  救生圈

  ①作业平台除桩位处外应满铺钢板,钢板厚度不小于5mm;平台周边及进出平台的通道应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

  ②作业平台应按照施工实际及规范要求经受力验算,栏杆的结构及横杆与栏杆柱的连接,能经受1000KN外力作用;

  ③作业平台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水上作业平台还应配备必要的救生圈。

  成桩孔周围

  防护栏杆

  满足基本要求

  人工挖孔桩施工

  作业区周围

  围栏围护

  满足基本要求

  井口

  钢筋网盖

  防护围挡

  满足基本要求

  井口设高出地面20cm以上的砼围护,厚度同护壁砼;停止挖孔作业时必须用钢筋网盖盖好,钢筋网盖满足基本要求。

  桩孔

  防护罩

  机械通风设施

  保险绳

  爬梯

  ①当桩孔挖至5m以下时,应在离孔底面3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防护罩,提升作业时,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站在防护罩下。

  ②当孔内有害气体超限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当人工挖孔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设施。

  ③作业人员上下桩孔应采用专用爬梯,爬梯宽度宜为50cm,步距宜为30cm,强度应满足2人同时攀爬的要求。作业人员不得随吊桶上下桩孔。

  工程类型

  部位

  防护设施

  设置要求

  桥梁

  工程

  围堰内施工

  围堰周围

  扶梯

  钢板桩围堰四周须设置人员紧急疏散扶梯,便于紧急情况时人员及时疏散。

  防护栏杆

  安全网

  围堰四周设置安全防护栏杆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应满足基本要求。

  上下通道

  爬梯

  满足基本要求

  沉井基础施工

  沉井口四周

  防护栏杆

  满足基本要求

  上下通道

  爬梯

  满足基本要求

  基坑周边

  防护栏杆

  满足基本要求

  基坑顶面安设机械、堆放料具和弃土,应在基坑边缘1~1.5m之外,引起地面振动的机械应在基坑边缘1.5~2m之外。

  工程类型

  部位

  防护设施

  设置要求

  桥梁

  工程

  墩台施工

  基坑开挖

  防护栏杆

  ①深度超过2m的基坑周边,必须设牢固的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

  ②基坑顶面安设机械、堆放料具和弃土,应在基坑边缘1~1.5m之外,引起地面振动的机械应在基坑边缘1.5~2m之外。

  作业层面

  脚手架

  满足基本要求

  临空临边

  防护栏杆

  安全网

  ①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

  ②在护栏内侧,布设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在作业层下部用安全平网兜底;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

  上下通道

  爬梯

  满足基本要求

  预制张拉施工

  预制场

  防护围挡

  张拉档板

  满足基本要求

  钢绞线张拉两端必须装设防护挡板,两侧3m内严禁站人或通行。

  梁板运输及安装

  作业区域

  防护栏杆

  爬梯

  满足基本要求

  桥面间隙

  安全通道

  防护栏杆

  满足基本要求

  梁板现浇施工

  挂篮

  防护栏杆

  安全绳

  ①挂蓝内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

  ②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条件时,应为作业人员设置安全绳。

  工程类型

  部位

  防护设施

  设置要求

  桥梁工程

  梁板现浇施工

  作业层面

  脚手板

  脚手板可采用钢、木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脚手板材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木脚手板宽度不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冲压钢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脚手板的两端应以直径不小于4mm的镀锌铁丝箍两道捆扎。

  支架的临边

  防护栏杆

  安全网

  满足基本要求

  上下通道

  爬梯

  满足基本要求

  跨通行道路支架

  防落天棚

  脚手架

  安全网

  满足基本要求。在作业面上还应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机。

  桥面间隙

  专用通道防护栏杆

  应满足基本要求。

  现浇梁板人孔

  钢筋网盖

  应满足基本要求。

  工程类型

  部位

  防护设施

  设置要求

  桥梁工程

  预应力张拉施工

  操作平台

  防护栏杆

  安全网

  ①预应力张拉、孔道压浆、封端施工必须搭设稳固的操作平台,设置防护栏杆,栏杆满足基本要求;并在防护栏杆上拉设三角彩旗以起到警示作用,以防作业人员高空坠落。

  ②在横向预应力施工时,若搭设工作平台困难,则可采用移动式挂篮,移动式挂篮应经专门设计和受力验算;支架工作平台或挂篮操作平台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

  混凝土护栏施工

  操作平台

  防护栏杆

  安全网

  ①移动式挂篮应经专门设计和受力验算,临空面操作平台应进行封闭防护。

  ②操作平台的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

  工程类型

  部位

  防护设施

  设置要求

  隧道工程

  洞口开挖施工

  开挖区域周围

  防护围档

  稳定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做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保持洞内排水通畅,不积水。

  开挖区域周围须设置不低于1.8m的围档。

  临空便道

  防护栏杆

  临空便道处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

  钢支护施工

  工作台车

  防护栏杆

  工作台车、梯子等应安装牢固;台架上的铺板应满铺,并钉铺(或绑缚)结实,木板厚度不小于50mm;高于2m的台架上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台架下方贴反光膜,以标示轮廓。

  洞身

  机械通风设施

  洞深开挖超过10m,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喷射砼支护施工

  工作台车

  防护栏杆

  ①工作台车、梯子等应安装牢固;台架上的铺板应满铺,并钉铺(或绑缚)结实,木板厚度不小于50mm;高于2m的台架上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台架下方贴反光膜,以标示轮廓。

  ②进行喷射作业,必须佩戴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护面罩、眼镜、胶皮手套、劳保雨鞋等)。

  洞身

  机械通风设施

  洞深开挖超过10m,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超前支护施工

  工作台车

  防护栏杆

  满足基本要求

  洞身

  机械通风设施

  洞深开挖超过10m,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锚杆支护施工

  工作台车

  防护栏杆

  满足基本要求

  洞身

  机械通风设施

  洞深开挖超过10m,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混凝土衬砌施工

  工作台车

  防护栏杆

  二衬台车上的工作台架、梯子等应安装牢固;台架上的铺板应满铺,并钉铺(或绑缚)结实,木板厚度不小于50mm;高于2m的台架上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满足基本要求;台架下方贴反光膜,以标示轮廓。

  洞身

  机械通风设施

  洞深开挖超过10m,安装机械通风设施。

  附件一:安全标志基本要求及示例

  一、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型

  ⑴禁止标志:其几何图形为带斜杠的圆环,斜杠和圆环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为白色。禁止标志尺寸应当根据危险部位的性质及周边环境状况确定,安全标志基本型式的尺寸:外径不小于25~50厘米。

  如:禁止入内、禁止烟火、禁止攀登、禁止用水灭火、禁止合闸、禁止放易燃物、禁止抛物等标志。

  ⑵警告标志:警告标志的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其几何图形是正三角形,三角形的边框和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为黄色。警告标志尺寸应当根据危险部位的性质及及周边环境状况确定,基本型式尺寸:三角形外边不小于30~60厘米。

  如:当心坑洞、当心塌方、当心触电、当心坠落、注意安全、当心机械伤人等标志。

  ⑶指令标志: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某项规定。其几何图形是圆形,其背景色是具有指令含义的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指令标志尺寸应当根据危险部位的性质及及周边环境状况确定,基本型式尺寸:圆形图案直径不小于25~50厘米。

  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穿救生衣、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戴防护眼镜等标志。

  (4)提示标志:是指示目标方向的安全标志。几何图形是长方形,图形背景为绿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

  二、临时性道路交通标志

  临时性道路交通标志形式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公路临时性交通标志技术》

  如:施工路栏、锥形交通标、道口标注、车辆慢行等

篇4:公司厨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深圳市*****公司厨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减少和避免厨房发生工伤、火灾事故以及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厨房工作人员。

  3.生产操作规则

  3.1厨房地面的油污、积水要及时清理,时刻保持地面整洁干净;工作期间要穿防滑工作鞋,严禁穿拖鞋或赤脚作业。

  3.2用完的刀、叉具及其它利器,应立即放回刀架处,以免意外割伤。

  3.3使用大刀切砍排骨时严禁身后站立他人。

  3.4滚烫的菜、汤、开水及稀饭,应由两人配合搬抬,保持平稳。

  3.5操作中接触油、开水、汤等高温液体时必须加强个人防范,避免被烫伤肌肤。

  3.6操作使用碎肉机、和面机、压面机时要保持手与机械危险部位有足够的距离,以防范手指压、割伤;并严禁带手套操作。

  3.7开炉工作期间,必须有人监察炉火,以防汤水溢出熄灭火陷,引发气体泄漏,引起中毒或火灾事故。

  3.8定期检查电气设施,避免因油污积聚,产生漏电危险。

  3.9切勿用湿手或湿布触摸电掣开关,以免发生触电伤害。

  3.10清洗餐具时,要留意破损餐具或锋利的边缘割伤手部。

  3.11定期清洗炉台及抽油烟罩的油污,以免油污积聚发生火灾。

  3.12严禁用开水对煤气瓶加温或将煤气瓶倒置使用;

  3.13工作人员生产操作时必须严*认真,严禁在厨房内嬉戏打闹、你推我赶。

  3.14下班后必须将煤气及电源总阀开闭。

  4.个人卫生要求:

  4.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验及卫生知识培训,取得《食品从业员健康证》方可上岗作业。

  4.2厨房工作员生产操作前必须先用洗洁精清洗干净双手。

  4.3厨房工作员禁止留长指甲、长头发、涂指甲油,并注意讲究个人卫生。

  4.4工作员上班期间必须穿戴白色工作服、工作帽,加工或分派食品时必须佩戴口罩。

  4.5厨房内严禁人员吸烟。

  5、食品采购及贮存要求:

  5.1采购人员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并索取相关食品的出厂合格证,严禁采购过期食品。

  5.2必须采购新鲜洁净的蔬菜瓜果,并确认已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规定。

  5.3严禁采购来历不明或腐败变质的禽畜肉或其它无产品标签、检验报告的散装食品。

  5.4厨房应当设置有防鼠、防蟑螂、防苍蝇及其它有害昆虫的防护措施。

  5.5干货原料必须离地隔墙、分类分垛贮存于干燥通风的仓库内。

  5.6厨房内严禁使用和存放灭鼠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

  5.7食品存放严格做到生熟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5.8剩余食品必须在冷藏条件下的保存。

  6.清洗及加工要求:

  6.1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必须分池清洗,洗净的食品原料需于离地的案架分类存放。

  6.2生产加工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砧板、设施等必须天天清洗。

  6.3鱼虾等海鲜类不准与畜禽类肉食混合清洗。

  6.4餐具清洗必须做到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

  6.5蔬菜瓜果必须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且浸泡时间不应少于2小时以上。

  6.6冷冻肉类在烹调前必须先完全解冻。

  6.7所有食品必须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可低于70℃;豆浆煮沸后仍需持续加热5-10分种。

  6.8严禁使用发芽的马铃薯、野蘑菇、葫芦等含有毒有害成份的物质加工食品。

  6.9厨房内严禁加工食用冷荤凉菜、四季豆。

  6.10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必须高温彻底加热。

  6.11妥善处理废料残渣、剩饭剩菜,每天定期清扫、清洁、消毒厨房内外,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7.附则

  7.1厨房必须指定专门的安全卫生责任人,每天监督检查以上措施实施。

  7.2厨房内发生工伤、中毒等突发事故时发现者必须及时有效地采取救援及向上级部门报告。

  7.3违反上述条款者,初次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金10元;重犯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罚金30元;屡教不改者将给解雇处分,并处罚金60元。

  7.4本制度由厂部安全办及厨房负责人共同贯彻落实。

篇5:地铁工程施工调查

  地铁工程施工调查

  第一条

  施工调查由项目部经理牵头,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对于专业较多、工程复杂的项目,由项目部提出,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协助。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做好施工调查工作。

  第二条

  施工调查的依据:

  一、施工合同文本或协议书;

  二、设计文件;

  三、其它相关资料。

  第三条

  施工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自然条件调查:

  1.地质情况调查,调查施工地段地质构造,了解软土、冻土、地下水及滑坡的特性等。确定不良地质分布和与工程的关系;

  2.气象、水文情况,调查施工地段河流的最高、最低水位、常水位、流速及当地降雨、降雪情况,了解洪水期、枯水期、冰冻期及年气温变化情况;

  3.生产、生活用水情况,物资供应能力;

  4.地方防疫、民族风俗和环境保护方面应遵守的各项规定;

  5.征租用地和建筑物(含通信、电力线路等)迁改情况。

  二、技术经济调查:

  1.工程分布,确定本管段工程的重点和难点;了解工程分布情况,地形和地上地下建筑物、地面附着物情况,研究确定重点工程施工方案,提出施工建议计划。

  2.了解施工区段内材料及地方建筑材料的可利用情况,确定材质及供应能力;

  3.地方电力供应能力,电信设施情况;

  4.调查临时用地、施工便道、便桥、工程用水、用电、通讯、等大临工程设置条件、标准、数量及施工队伍的驻地安排。

  第三条

  施工调查报告内容:

  一、工程概况:线路的走向、水文地质情况,工程分布及重点工程情况,工程特点和施工难易程度,主要工程数量,工期要求、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案等意见和措施。

  二、工程现场地形、地貌、拆迁建筑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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