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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22

  现如今,保健食品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保健食品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店铺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为确保本店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有关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了各项岗位责任制度。

  1店面主管岗位责任制

  (1)对本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对本店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全面领导责任。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2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

  (1)负责店面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2)负责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店面内部的贯彻落实,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的制定。

  (3)负责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店面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店面员工的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责任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喝行政规定,严格遵守本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制,承担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并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负责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初审及安全信息的收集。

  (3)负责督导验收员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保健食品的购进、销售退回进行逐批验收。

  (4)负责督查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做好在库品种的养护与保管工作,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解决,或向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告。

  (5)负责会同办公室每年安排公司全体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

  (6)负责会同系统管理员保证公司微机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行。

  4保健食品销售人员岗位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应提供《批准证书》《检验报告》和《合格证》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负责收集保健食品在销售中的质量信息,发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向保健食品安全负怎人报告。

  5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正确介绍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使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5、保健食品储运人员岗位责任

  1、仓储人员应保持库区清洁卫生,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质及储藏条件进行养护、储藏,做好保健食品储藏场所的温度湿度检测和记录,定期检查在库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如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出库,同时向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报告。

  2运输人员做好出库和到货检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外包装上的储运要求进行运输,注意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变化,保证运输过程中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与实施,使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及监督档案管理。所有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形成记录放入监督档案。

  2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制度由部门负责人对执行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每季对质量各环节主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3对自查中查处的问题,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实施。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出的问题,要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到期后要跟踪核查。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季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放入监督档案。

三、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本店经营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采购部严格执行指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合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采购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对购进的产品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

  4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四、退换货制度

  为了加强对销后退回保健品和库存保健品退换货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售出,特殊情况由门店店长批准后执行。

  2销后退回保健食品要先放入退货区,由库房核实所退换保健食品是否本店所售。

  3退换货由门店负责人签字,才能办理退换货手续。

五、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健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职工质量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会同业务部负责公司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2员工质量教育培训要有年初总体计划,计划要交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每一次培训还要有具体的培训安排,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公司应随时调整培训计划。

  3门店对验收、销售人员要加强培训,且每年的培训按规定不少于8学时。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按计划组织开展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指导分支机构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5保健食品安全培训要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发放学习材料自学、集中授课、外出专业培训、接受上级药监部门的培训等;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

  6培训内容要包括《中国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健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职责等。

  7新招负责销售的员工上岗前均需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再次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为本公司正式职工。考核不及格者,延长试用期一个月,考核仍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8对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时,对转岗员工应进行新岗位质量职责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的培训。

  9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办公室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10员工培训要达到预期的效果,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每次培训进行考核和总结。

  11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职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12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应不断总结职工培训教育经验。同时借鉴外部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培训教育管理水平。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为保证保健食品质量,保证员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店面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3新员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使用期。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体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店面负责人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型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七、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做好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店面负责人制定每年健康体检计划,对每一次体检情况毒药汇总,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保健食品销售工作。

  2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时,应及时回报店面负责人。

  3经体检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保健食品的患者,立即调离。并对患病者所在岗位的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八、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库房人员负责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库房人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凭供应商的《送货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4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储藏条件等;

  (2)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质期超三分之一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九、保健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证保健品安全有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保健食品安全档案的整理及相关信息收集。

  2公司应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档案、监督档案、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保健食品索证档案、进货查验档案、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等。

  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指导在库保健食品工作,涉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保健品外观质量等内容。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可疑问题要及时处理,如不能确认时,向生产厂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查询,索取相关资料或文件存档

十、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报告制度

  为确保公司保健品的质量,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保健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指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主要包括:

  (1)内在质量(含量、理化鉴别、微生物检查)不合格的保健品。

  (2)外观质量不合格的保健品

  (3)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的。

  2保健品销售人员要配合保健品安全管理员做好用户访问工作和质量信息收集工作,对待客户投诉和反映的质量保健品要加大检查。

  3对发现的疑似假冒伪劣保健品,应立即通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对疑似保健品进行质量确认,并进行有效控制,及时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准擅自退货。

  4假冒伪劣保健品的销毁工作,经总经理批准,由保健食品安全负责人报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在其他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并详细填写《销毁清单》。

十一、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理制度

  1质量不合格保健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不合格保健品包括: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2在保健食品验收、储存、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上报质量管理员确认,确定为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识。

  3质量管理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出具《保健食品质量问题报告单》,及时通知仓管、营业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识。

  4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5不合格品应按照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6不合格品的报损、销毁由仓管员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品报损有关单据

  7不合格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员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保健食品销毁记录。

  8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9质量管理员每季应对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10明确为不合格保健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后果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十二、保健食品储存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藏柜(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均有避光措施,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保健食品离地存放,隔强10㎝放置,各堆垛间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至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牢固,整齐,不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防晒,温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温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放置于退货区域,并上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处理。

十三、保健食品出库制度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2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篇2:新能源装备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福建福船一帆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都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四条

结合我公司施工情况和环境可知我公司容易导致的职业病一般为: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电焊工尘肺、眼病;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油漆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的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高温中暑等。

第五条

职工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防止劳动者带病进入公司,在招聘前对应招者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招用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

为保证各全体职工的安全,公司统一购置职业防护用品,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购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产品应当符合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

(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检测单位应当具有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资质,检测的内容、应当有检测依据及对某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结论。

(5)不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第八条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第九条

对作业人员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第十条

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对施工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分类:

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五类:

(1)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

(2)眼、面防护用品类;

(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

(4)皮肤保护用品类;

(5)其他用品类。

第十二条

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当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2)向劳动者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3)应与劳动者签订防护用品使用责任书。

第十三条

职业健康事故报告

(1)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职业健康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3)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第十四条

职业健康事故处理

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各部门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事故的应急救援保障

对可能发生有损职业健康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各部门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第十六条

我公司可能发生的职业病预防措施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规范穿戴。

3、检查措施:日常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规范佩戴的检查。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

3、检查措施: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油漆工等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域的通风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尽量避免超负荷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施工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四)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

3、检查措施:在检查施工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员工佩戴防护耳塞。

3、检查措施:工人劳动强度适宜,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不超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五)高温中暑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员工备足降温茶水、防中暑药品、器材。

2、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工人高温时段的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中午休息时间。

3、检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检查施工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饮水、防中暑物品的配备,工人劳逸结合,并指导提高中暑情况发生时,员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第十七条

职业健康保障措施

(1)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组织定期训练。

(2)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油漆仓库、涂装车间等危险场所禁止烟火,并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4)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

(5)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的知识,组织演练,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参与救援。

(6)定期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天然气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

日期:20**年8月28日

目录

1、总则12、安全生产责任制23、安全技术管理53.1.1试压53.1.2碰头54、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65、组织结构86、SE管理体系.97、急救措施9一、总则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展和气体燃料资源的不断发展,城镇燃气事业日益发展,发展燃气事业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工农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减少交通运输和资源的综合利用,具有最大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工程公司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中发展起来,其具有远在发展前景。

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要求和目标,为了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管道燃气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公司的各种管理,构建“公司统一领导,职能部门按章监管,责任单位(部门)全面负责,全体员工遵章守纪”的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法规、规定,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努力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和有毒有害因素,在技术改造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必须有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4、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对坚持安全生产,避免重大事故,表彰和奖励在抢救事故有功人员,及时总结并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和事迹。

三、安全技术管理

1、开工前应现场踏勘,检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清除土方开挖所走路线的障碍物,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和充实。

2、检查落实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工具,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按要求使用,工程施工时,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3、现场开挖前要根据现场情况备足支撑工具、板桩、对于易塌方的地段加围,严防塌方。

4、吊装管件时,吊装指挥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5、带气操作前,要做好各项准备、人员配备齐全,防止中毒、燃烧和爆炸事故,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6、施工区域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设有红灯信号,交通路口铺设钢板,防止坠入沟槽,造成伤亡事故。

7、现场标志桩、标志块、警示带,不能差异太大。经常检查线路、接头,发现有问题,及时的处理。

8、施工时,在用电方面必须由电工接上电源,其余人员不准乱接电源。另外,在工地安装立管,必须短接球阀一定按紧。

9、中低压天然气管道在抢修前必须预先填写降压、停滞和带气申请报告,确定抢修方案,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人员配备,现场专职监护,各种机械设备和抢修工具等准备工作。

10、施工单位在抢修时(特别是带气抢修和挖土)必须在漏气区域的附近做出明显的安全标志,确保周围无明火。

11、检漏禁止动用明火,发现漏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通知附近居民采取防范措施或派人到现场临时监护。

12、管道抢修、带气作业,必须严格按天然气管道抢修操作工艺进行操作,整个抢修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1.1试压

管线必须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吹扫、试压。吹扫、试压施工方案必须报公司有关部门及监理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管道的吹扫、试压;试压所用的阀门、压力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通球扫线时,现场收球处前50m,轴线两侧各50m,应设好警戒区,在警界区设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线。

2、试压前应对管线、阀门、机泵和设备进行检查。其开、闭状态符合要求,试压的管道设备不得同时进行其他作业。

3、试压介质,升压要稳定缓慢,必要时须加安全阀。

4、管道试压须下沟后进行。分段试压时,与受压段相连的管道须断开。使用的盲板、螺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焊接的盲板封头须经探伤检查。

5、升压时,盲板和封头对面不准站人,发现泄露时,不准带压补焊和紧固螺栓。

6、压力表的选用和安装:要有出厂合格证和计量检定标记,并有铅封。压力表盘面上的量程应符合规定。试压时应根据工艺需要确定安装压力表数量,一般不得少于2块,并垂直安装在容易观察的位置。

7、试压过程中,干线两侧50m,范围内应组织专人进行警戒,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试压场区。

8、参加试压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统一步调。

3.1.2碰头

1.在施工前摸清施工位置及情况,并制定出施工预案、安全预案。

2.为了保证天然气管道工程质量,达到标准作如下处理方案:

2.1聚乙烯管道连接时,管段须洁净。

2.2管材截取:管材的端面应垂直轴线,在焊接的管材表面上画上标识,将划线区域内的焊接面刮削,0.1mm~0.2mm深,以除去氧化层。

2.3管材与管件承插:在管材上重新画线,位置距端面1/2管件长度。将洁净的电熔管件与需要焊接的管材承插,保持管件外侧边缘与标记线平齐。安装电熔夹具,不得使电熔管件承受外力,管材与管件的不同轴度应当小于2%。

2.4输出接头连接:焊机输出端与管件接线柱牢固连接,不得虚接。如果输出端尺寸与管件接线柱尺寸不同,应使用的转换插头。

2.5焊接模式设定:按焊机说明书要求,将焊接调整到“自动”或“手动”模式。

2.6焊接数据输入:按自动或者手动方式输入焊机数据。

2.7焊接:

2.7.1启动焊接机关,开始计时;

2.7.2手动模式下焊接参数应当按管件产品说明书确定。

2.8自然冷却:冷却时间应当按管件产品说明书确定,冷却过程中不得向焊接件施加任何外力,冷却后,拆卸夹具。

2.9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结束后,应进行接头外观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必须返工,返工后重新检查。

3.开始碰头时,先关闭老管线的总阀门,使该段区域内,不在有天然气流入。

四、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

4.1施工标准

根据设计要求和项目部的具体安排,市政管道安装队负责安装所有的市政管道,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认真具体落实到每个环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

4.2施工技术要求

4.2.1材料进场后,首先要检查所到材料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各类管件型号是否齐全配套,管道是否有堵塞现象。各类材料是否有相应的合格证书或质检报告等等。

4.2.2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同时,整理好施工现场,按计划的现场平面布置摆放好施工机械设备,由合格电工接通各类临时电源,弄清并熟悉安装位置以及安装的整个工艺过程,做好正式安装前的所有准备工作。

4.3质量保证措施

4.3.1本工程质量目标:竣工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大于等于90%,质量和服务令客户满意。本工程将不择不扣的贯彻公司颁布的质量手册、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和质量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做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保证合同要求和本贯彻质量目标的实现,满足业主的期望。

4.3.2依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规定,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体系按项目法管理,组织职能部门和施工队有关体系要素实施控制。

4.3.3质量体系要素控制措施

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必须按相关管理标准对下述要素实施控制。

1.采购:对物资采购必须审查确认其产品的质量状况,物资达到现场需做好物资标记,并堆放齐整,需要外包防护的器件应做好防护,以免损坏,材料标记以实现可追溯性。

2.过程控制:

技术部门根据合同要求、设计说明、施工图、技术规程、规范等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作业指导书。

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工程网路设计,编好月度施工计划。

材料部门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采购计划,提供合格的设备材料。

施工技术员必须按本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工程技术文件规定的所有过程控制点(停止点)。根据《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专职检,并做好记录。经检验合格的过程(工序),才能转入下道过程(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隐蔽工程还要有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在场并确认)。办理转序交接。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必须及时做好‘‘不合格’’标识。发现图纸或文件有差错或不适用时,及时反映到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由设计单位发出的变更通知,执行《技术文件更改管理规定》。

五、组织结构

根据燃气管道工程安装项目和现场工作量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一支业务能力强、管理和施工经验丰富的安装人员来承担施工任务。设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职能机构,其下有作业队管理部。作业队管理部下设有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详见《项目部组织机构图》

5.1组织机构附表:项目经理

安全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土建施工队

管道施工队

5.2组织机构各个组织成员的主要职责

姓名

职位

主要职责

项目经理

主要积极配合项目部外协人员,做好地方各个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全面负责整改施工项目的组织;是该项目的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

施工员

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做好与甲方沟通协调工作;安排组织该项目的全面施工。

技术负责人

负责实施施工技术方案;按照有关的技术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及时解决,上报施工中的各类技术问题;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标准规范;负责编制工程的竣工资料。

质检员

按照图纸的设计要求和说明,编制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前组织质量交底,认真作好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编制该工程的竣工资料。

材料负责人

掌握材料技术知识和材料性能;熟悉各种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及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定;做好管区的材料管理达标;建立材料质量证明收、发放台账;按规定发放材料,监督现场材料的合理使用,正确填报各种报表。

安全员

负责作好施工前的安全预案,制定好安全预防措施,作好安全交底;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整改好;及时处置突发的安全事件,事故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HSE管理体系

本单位全体人员都要深刻领悟中燃集团HSE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健康、安全、环境”全面兼顾。

6.3.1HSE管理小组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全员:

施工员:

6.3.2各管理员职责

技术负责人

1.负责制定施工中的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法。

2.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控制重点部位和重点工序的施工。

3.负责对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及时传达有关设计更改内容。

4.负责检查和指导现场的质量记录。

安全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搞好企业安全生产,以杜绝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发生。

2.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履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

3.组织安全检查,坚持深入现场巡查,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时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撤离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4.在危险情况下,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撤出人员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5.有权拒绝各种不安全的安全生产指令。

6.有权将忽视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向上级汇报。

施工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科学地组织施工技术管理工作,降低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

2.在企业技术负责人领导下,按现场管理规定及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施工日记,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3.认真熟悉施工图,根据工程量、工期和工程技术要求,认真及时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

4.合理组织和调配工程施工人员,工程内容应向各班组交代清楚,并协调工种交叉配合工作。

5.必需严格按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符合竣工验收规范要求。

6.监督文明施工,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地大小便。

七、急救措施

为保证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急救工作程序化、科学化、机动化,把损失降到最小程度,为明确在急救预案中的机构设置和相关部门、人员在应急中的职责,根据项目确认的高中度风险,为了挽救受伤者的生命,在事故现场须毫不迟豫地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1、组织疏散围观人员、立即抢救被困受伤人员,搀扶受伤人员离开现场救治,对重伤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

2、立即进行现场封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检查事故发生后周边的状态,对有可能发生的状况进行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对于现场的一些被污染的火工材料、油料等应进行临时隔离保护措施,防止引起爆炸和火灾。

4、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拨打122,并注意维护现场,维持交通。

5、发生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并进行抢救。

6、发生管道、管线破坏事故紧急通知相关所属单位派人到现场处理。

7、发生意外中毒事故,立即拨打120,遇有毒物质扩散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消防部门,并组织疏散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

8、发生盗抢及社会治安事件,立即拨打110,疏散围观群众,控制事态扩大。

9、综合办公室派专人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像,对现场进行认真、全面地勘验,发现和收集确定事故原因的各种痕迹、物证等。

篇4: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避免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部门和员工,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单位和人员。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是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公司危险作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

2、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常见动火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3、临时用电作业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组成的供电线路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5、有限空间作业

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五、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是以上危险作业许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

1、确定公司危险作业许可类型;

2、组织建立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负责危险作业许可的监督;

4、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和台账登记。

(二)动力装备部

动力装备部为公司内部危险作业的实施部门,负责:

1、履行见证作业的原则,没有危险作业申请单不得进行危险作业;

2、严格按照各项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进行作业;

3、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5、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三)各事业部、各部门

各事业部、各部门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为危险作业需求部门负责人,负责:

1、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并对作业现场负全面责任;

2、在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参与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

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3、与接口的外来施工作业单位和人员宣贯此制度,并监督其按我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执行;

4、作业部位负责人指派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审批人以及安全环保部采取措施;

5、在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

六、危险作业审批流程

1、由危险作业所在部门(车间)兼职安全员开具危险作业审批表,同时做好作业区域的清理、隔离、环境分析等准备工作,指派人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并在作业审批表相关栏里签字。

2、作业执行部门(动力装备部)委派作业人员,作业负责人进行作业现场准备工作及安全条件的核查确认,负责人、作业人在作业审批表相关栏里签字确认。

3、危险作业审批表必须经终审人签字确认后,需要安全环保部备案方可进行作业。

4、安全环保部部接到危险作业(动土)申请、危险作业(有限空间)申请及一级危险作业申请表后,委派安全员到作业现场全面核查作业安全条件,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及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确认无问题后,签字批准。

5、危险作业审批表必须经作业负责人完工验收签字确认后,将原件交由安全环保部存档,复印件留存在作业部门,保存期===年。安全环保部将危险作业审批表存入台帐。

七、危险作业管理

(一)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是指凡在距地面===米以上的空中和处所进行保洁、刷漆、修复或从事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活动,均视为高空高处作业。

1、高空作业分级

(1)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高空作业防护要求

(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有害因素写入《危险作业(高处)审批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2)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前,安全员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并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对象,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4053.1和GB4053.2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7059和GB12142的要求。

(6)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的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7)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8)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

(9)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0)作业完成后,作业现场负责人要进行验收,验收人合格后进行签字。

3、《危险作业(高处)审批表》管理

(1)三级高处作业和在坡度大于

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可以由事业部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

(2)二级高处作业报部门、事业部负责人审批。

(3)一级、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报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

(4)《危险作业(高处)审批表》有效期

天,若作业时间超过

天,应重新审批。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经常深人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危险作业(高处)审批表》。

(二)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常见动火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1、动火作业分级

(1)三级动火作业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

a)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b)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

c)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一级动火作业

a)禁火区域内。

b)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c)各种受压设备。

d)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e)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f)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进入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碱液、硫酸等介质的设备、管道、储罐等受限空间内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动火作业安全防护

(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2)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

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3)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6)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7)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8)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9)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经现场负责人验收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3、《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管理

(1)《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a)动火作业申请人须按《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按《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审批流程进行办理。

b)办理好《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c)《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审批表的动火作业管理。

d)《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2)《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的审批

a)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表由安全环保部审批。

b)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表由各部门、事业部负责人审批。

c)三级动火作业的审批表由动火点所在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批。

(3)《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的有效期限

a)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的申请表有效期不超过8h。

b)三级动火作业的申请表有效期不超过72h。

c)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申请表。

(三)临时用电作业

1、临时用电架设要求

(1)电气临时线必须用绝缘良好的橡皮胶线,无老化、破损现象,接头外包可靠不得超过===个,潮湿地不得有接头。

(2)安全地载流量,应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单台电机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应不小于额定电机流量。多台电机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应不小于最大电机额定的电流量加上其余电机的额定电流量,计算负荷载电流量。

(3)悬空架设时,距地高度,室内应大于2.5米,室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米,如确需拖地架设应可靠套管,防止移动损坏,割断电线措施。

(4)架设时应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等构件物上挂线。

(5)临时线应有一台总开关控制,每分路应有熔断器;

(6)熔断额定电流不≤(1.1.5-2.5)×最大容量电机额定电流+其余额定电机电流之和。

(7)接地(或接零)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金属构件均应有良好接地线(接零线)。

(8)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0.3米。

(9)电气临时线与广播线、电视线一般不宜同杆架设。如受线路走廓限制,需同杆架设时,应经线杆主管部门同意,但两线间距应不小于1.5米。

(10)易燃、易爆、腐蚀、浇注、辗压场所,严禁接临时线。

凡未经动力装备部批准或未按规定要求使用的临时线。动力装备部工作人员在巡回检查中一经发现查实有权制止。由此对生产产量、质量等造成的影响由使用部门负责,并作违章违规处罚,发生事故的从严追究其责任。

2、《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审批表管理

(1)《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审批表审核部门为动力装备部,实施电工接到由动力装备部审核批准的临时用电线路审批表单后,方能按要求进行接电气临时线。对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电气临时线,电工有权拒绝。

(2)基建施工的电气临时线,可按基建建设项目施工期为限。

(3)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未按电气安装规程的电气临时线,均属于电气临时线,安全环保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并对电工违章作业和机动部门作出教育和处罚。

(4)电气临时线使用时间为15天,电气临时线使用期满后,确需继续使用的,必须在前一天内再办理延长手续,仍由原动力装备部和安全环保部核准后,方可继续使用。但使用总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30天)。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必须安装正式线路。

(5)电气临时线完工后,由使用单位通知电工拆除,拆除后由现场负责人确认并签字。

(四)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动土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动土)审批表》,没有《危险作业(动土)审批表》严禁动土作业。

(2)作业前,申请单位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3)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施工单位在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5)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核和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7)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b)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必须使用安全性能达标的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作业时应戴合格的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c)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

0.8m,高度不得超过

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d)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e)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8)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9)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10)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11)动土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

(1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2、《危险作业(动土)审批表》管理

(1)动土作业审核和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在《危险作业(动土)审批表》上签署审核或审批意见。动土作业的最终审核部门为安全环保部。

(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严禁一证多用。

(3)严禁涂改、转借《危险作业(动土)审批表》,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五)有限空间作业

1、有限空间作业分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1)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再审批、后作业”的程序,作业中还应根据作业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实施持续检测或动态检测。在未准确测定氧气含量、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的浓度前,及经检测上述物质浓度不达标或超标而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手段时,严禁进入该场所。

(2)检测人员由安全环保部指定的专人负责。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3)各单位应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部门安全员对其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检查确认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及身体状况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4)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内部作业,要规范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6)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7)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b)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c)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d)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e)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f)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8)有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合格的隔离式呼吸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绳,安全梯等应急物资。

(9)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150分钟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10)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11)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分厂、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汇报,禁止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应当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3、《危险作业(有限空间)审批表》管理

(1)有限空间作业申请人须按《危险作业(有限空间)审批表》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

(2)有限空间作业最终审批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3)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行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4)作业完成后,验收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入口。

八、考核

1、凡未按本制度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且作业所在部门独自作业的或让其他无操作证人员作业的,给予以下处罚:

(1)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处500元/次罚款;

(2)无操作证作业人处300元/次罚款。

2、凡未按本制度办理申请、审批程序,而作业执行部门擅自作业的,给予以下处罚:

(1)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处300元/次罚款;

(2)作业执行部门负责人处300元/次罚款,作业人200元/次罚款。

3、未按本制度要求正确填写作业申请表或作业申请表栏目内无有关责任人签字确认的,作业执行部门擅自作业的,给予以下处罚:

(1)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处200元/次罚款;

(2)作业执行部门负责人处200元/次罚款,作业人100元/次罚款。

4、违反以上各危险作业操作安全要求及其他作业审批要求的,给予相关责任人书面警告、全厂通报、并处100-500元/次人民币的罚款。

5、若因上述问题作造成事故严重后果的,公司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经济责任处,同时移交当事人至安监、公安等机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九、附则

1、本规定由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及解释。

2、本规定如果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各子公司可依据本规定,制定符合本公司的《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以下文件同日起作废:《aqhb51危险作业审批制度》、《aqhb52电气临时线审批管理制度》、《aqhb06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aqhb07动土作业管理规定》。

十、附件

1、危险作业(高处)审批表

2、危险作业(动火)审批表

3、危险作业(临时用电)审批表

4、危险作业(动土)审批表

5、危险作业(有限空间)审批表

6、危险作业审批台账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五月四日

Q/SGG13.14-20**(一)具体内容节标题(节,标题2四号黑体)

1、条标题(条,标题3四号黑体)

正文内容×××××××××××××××××××××××××××××××××××××××××××××××××××(小四宋体)

a)××××××××××;(小四宋体)

b)××××××××××;(小四宋体)

a)××××××××××。(小四宋体)

2、条标题(条,标题3四号黑体)

正文内容××××××××××××××××××××××××××××××××××××××××××××××××××××××(小四宋体)

(二)具体内容节标题(节,标题2四号黑体)

正文内容××××××××××××××××××××××××××××××××××××××××××××××××××××××(小四宋体)

四、其他(章,标题1四号黑体)

正文内容××××××××××××××××××××××××××××××××××××××××××××××××××××××××××××××××××××××××××××××××××××××××××××××××××××××××××××××××××××××××××××××××××××××××××××××××××××××××××××××××××××××××××××××××××××××××××××××××××××××××××××××××××××××××××××××××××××××××××××××××××××××××××××(小四宋体)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六月十七日

篇5:幼儿园卫生保健十项制度

目录:

1.一日生活制度

2.膳食管理制度

3.体格锻炼制度

4.卫生与消毒制度

5.入园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6.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7.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8.伤害预防制度

9.健康教育制度

10.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使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全方面提高,特制定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一、晨检

认真做好幼儿园的接待工作,检查幼儿有无发病,带药情况,有无外伤,有无携带危险物品等。

二、教育活动

1、教室要认真备课、刻苦钻研教材,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在活动中了解和发现幼儿的兴趣与要求,

正确的启发和引导,做到因材施教,做好随机教育。

3、配课教师要按时配课。

三、喝水

1、教师要根据季节变化供应冷暖适度的开水,夏季凉,冬季要保温。

2、按时组织幼儿集体喝水,除此以外要求幼儿用自己的杯子随渴随喝。

3、不能阻止幼儿饮水,不催促幼儿快喝,对不爱喝水喝不敢要求喝水的幼儿要多加关照,经常提醒他们喝水。

四、课间操

1、按时做操,做操前教师要仔细检查每位幼儿的衣服、鞋帽,做好防寒、防暑及安全检查工作。

2、教师示范动作要准确,要求幼儿动作要到位。

3、严禁大声训斥或粗暴动作对待幼儿。

五、户外活动

1、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在2小时以上,其中有组织的户外活动时间为:中班20分钟,大班30分钟。

2、注意幼儿安全,在活动中幼儿不能离开老师的视线。

3、教师要为幼儿创设活动条件,(如场地、器材等)游戏的内容丰富多彩。

4、在游戏过程中教师要积极引导、认真观察,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活动区活动:

1、保证幼儿活动区活动时间。

2、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活动空间和丰富的活动区角,准备充足的活动材料。

3、在游戏活动中,教师要巡回指导,提供帮助,保证幼儿安全。

七、离园

1、做好离园前的准备工作(如整理衣物、洗手、洗脸等)教师做到对每名幼儿心中有数。

2、把每位幼儿亲自送到家长手中,如果不是本人家长接孩子,教师必须电话求证,否则不能让其带走幼儿。

膳食管理制度

1、幼儿摄入的食物营养量以稳定、平衡为原则。

2、根据伙食费及市场供应情况合理制定食谱,保证一周之内不重样,每1周换一次食谱。

3、每天准确登记幼儿就餐人数、食品实际摄入量,按人均摄入量逐项评价,每月及时做好营养分析,适时调整不足之处。

4、加强幼儿进餐管理:

(1)饭前和吃饭时保持幼儿情绪愉快,并专心进餐,不说话。饭前不做剧烈运动,避免过度兴奋,饭后安静休息。

(2)每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工作人员要掌握好幼儿的进食量,保证吃饱吃好。教育幼儿要充分咀嚼,不过分催促。对食欲不好的或突发的不想吃饭的儿童及时报告保健员,及时采取措施。

(3)纠正偏食、挑食,培养不挑食的好习惯。

(4)吃饭过程中不扫地、不擦地、不铺床,注意吃饭时的卫生。

(5)养成饭后漱口的好习惯,达到预防龋齿的目的。

体格锻炼制度

(一)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条件锻炼幼儿的体格。

(二)在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幼儿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1-2小时,加强冬季锻炼。

(三)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要重视二岁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每天给幼儿做1-2次保健操,幼儿做1-2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四)按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地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的时间由少到多,动作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运动强度。

(五)按幼儿的年龄制定锻炼计划。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幼儿穿着等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幼儿的安全,做好保育护理,观察幼儿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幼儿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保证水的供给。

(六)遵守合理的生活作息制度,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对体弱的幼儿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幼儿有病时暂停锻炼。

(七)、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二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八)、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幼儿体格。

(九)、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小年龄幼儿的体格锻炼。

(十)、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活动内容和活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班幼儿的特点。对个别体弱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十一)、在体育活动中,教师要注意分层指导,保证每位幼儿动作发展、体质增强,并在

幼儿体育活动时,二位教师须同时参与。

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每天早班老师负责开窗通风,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5.小儿桌高度应符合要求。流通,阳光充足,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两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漱口,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保持清洁。每周剪指甲一次。

3.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醒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4.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5.教职工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不戴戒指,禁止吸烟。

(三)消毒隔离制度

1.设立保健室、隔离室,隔离室用品专用。

2.幼儿用餐前由保育员负责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再用清水擦两遍,每餐用完的勺碗及杯具清洗干净,消毒柜消毒1小时。

3.儿童玩具要保持清洁,每周由保育员负责清洗消毒一次,用84液浸泡20分钟后清洗晾干,图书用紫外线照射2小时。幼儿活动室和卧室每天紫外线灯照射1小时。毛巾每周用84液浸泡清洗一次,抹布、拖把等保持清洁,经常用84液消毒。

4.幼儿及教职工患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持医生出具的康复证明方可回园。

5.传染病流行季节,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园。

6.教职工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消毒隔离。

入园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1)新生入园体检制度

所有新生或转学生必须持入园体检表到当地卫生院按项目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必须重新体检。做好新生体检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筛查出体弱儿(如肥胖、营养不良、贫血等),列入体弱儿专案管理。了解新生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和生活习惯,做好特殊疾病(如哮喘、癫痫、皮肤过敏、习惯性脱臼等)的登记工作,便于保健员和班级教师对其特殊的观察和护理。

(二)幼儿定期体检制度

全园每位幼儿均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体检表、预防接种证)。本园按要求每学期测量体重两次、测身高和视力各一次。每年当地卫生院为全园幼儿体检一次。及时对幼儿体格发育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情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

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儿进行矫治,并及时提供治疗反馈信息。

(三)坚持晨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每天按要求对幼儿进行晨间检查,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皮肤和五官(外表);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患不宜入园疾病(如传染病)的幼儿入园。晨检时接受服药幼儿的家长带来的药品,做好幼儿服药的登记工作,即注明幼儿姓名、用药原因、药品名称和剂量、服药时间、内外服、护理要点、喂服人姓名,并且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严禁幼儿私自带药入园,对幼儿私自带来的药品必须向家长问明情况再作处理。喂幼儿服药须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晨检时情绪不好的幼儿,或在家有不适情况、近日患病的幼儿,重点记录观察其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全天予以特别的关注,并按时、准确填写“班级全日观察表”。保健员重点对在家发烧、腹泻、呕吐等情况的幼儿进行观察,在家发烧者要量体温。对无故未到的幼儿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对有异常的幼儿应立即采取措施。

(四)工作人员体检制度

工作人员每年按要求进行体检,包括胸部*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保健员做好工作人员体检分析工作,发现患有肝炎或其它传染病不宜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肝表抗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幼儿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护幼儿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责任制,抓好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

幼儿园是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易感人群聚集场所,一旦传染源引入,极易引起局部暴发流行。我们要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必须统筹兼顾,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幼儿园对风疹、腮腺炎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和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等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日常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法制意识,及时报告疫情。

各班级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发现幼儿园患呼吸道等传染病,在向幼儿园报告的同时,应按照规定时限向幼儿园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三、规范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各班级要坚持晨检和巡回健康检查制度,发现有发热、出疹、腮腺炎、腹泻等症状的幼儿园,应督促患病幼儿园立即去医院治疗,及时了解掌握病情。幼儿园发生暴发疫情后,要按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专业机构的工作要求,实施必要的消毒处理、疫苗应急接种、密切接触者隔离和停课等预防和控制措施。

四、坚持科学防治,提高防治效果。

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是保护易感人群。风疹、麻疹、腮腺炎、水痘和病毒性肝炎等大多数传染病已经有免疫效果确切的疫苗,是预防和阻断疫情发生蔓延的治本之策。各班主任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科学防治,把相关疫苗接种作为防病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研究制订幼儿园常见传染病免疫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幼儿园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要经常性保持室内室外环境的整洁,教室等场所的空气要保证流通。开展多形式的幼儿园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卫生防疫健康宣传的强大声势,使广大幼儿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的知识,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提高幼儿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病措施,抵御疾病的侵袭。

幼儿园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

1、幼儿园卫生保健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集体儿童的疾病的防治和预防保健工作。

2、搞好预防接种,幼儿园应密切与当地防疫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疫情动态。按年龄、季节、适时、全程、足量、规范化地为幼儿实施预防接种,以提高整体人群的免疫水平,各种预防接种率要求达95%以上。

3、加强传染病的防治。通过晨间检查和全日健康检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全园幼儿发病情况。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尽快消除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儿童。

4、对已发现的传染病患儿或可疑者,应立即送隔离室观察,或通知家长带到医院去诊治。对患儿所在班要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与患儿有密切接触的人群应进行医学检疫,并用药物进行预防。

5、加强小儿常见疾病的防治。通过采取综合性措施(营养、锻炼、疾病预防、治护理等)来降低发病率。注意做好体弱儿童(经常反复发作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儿、佝偻病、营养不良、早产儿、小样儿、哮喘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的专案管理,加强个体重点保健。

6、开展健康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知识,传授传染病的防治常识,增进儿童教养人员对卫生科学的了解,提高卫生育儿水平。还要加强家园联系,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

幼儿园伤害预防制度

一、预防烫伤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热菜、热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2、不允许幼儿进厨房、配电室等危险区域,进出时须随手关门防止孩子私自溜入、误入或跟随教职工混入其中。

3、幼儿尿湿衣裤须换衣、冲洗时,在盥洗前,一定要调试好水温(用手背试水温适宜为佳)。

4、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5、冬季取暖期时,要保证热水袋和取暖设备的安全。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教玩具等设施、设备和物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墙体的拐角、柱子的棱角、器械边角等要做好软化包装处理和安全防护措施保持安全圆滑,不留隐患。

3、墙面要做软处理。

4、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隐患存在或未排除前要停止使用。5、发现设施设备破损和损坏时要及时组织人员修复。

6、组织户外活动时,教师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及时清点人数,规范孩子的违规违纪行为。

7、外出活动时,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及可控范围内。

8、进行户外活动时要避免因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力、措施不到位,保护方法不当所造成的意外事故发生。

9、小班的户外活动时间和地点要与中、大班分开。

10、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

11、桌椅、板凳、教、玩具等要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12、剪刀、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储藏室内,要放在幼儿够不着、摸不到的地方。

13、通过开展游戏活动的形式,在游戏活动中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严防异物导入耳、鼻、喉、口、气管等处所造成的伤害(简称异物伤害)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幼儿误把小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进行户外活动时要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耳、鼻、喉、口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口、气管的安全事故时,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在保健医生的协助下进行科学安全的排除。如保健医生或老师都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园长。

4、每天晨检、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发现后统一收缴,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吃豆子、巧克力糖、咖啡糖、泡泡糖、花生、胡豆、果冻、糖果等食品,防止食品被孩子误吸入气管。

6、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佩戴各种饰物。

7、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零食或不适玩具入园。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

2、消毒液、洗涤剂、洗衣粉、洗手液等物品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3、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让幼儿学会并养成不把物品放在嘴里的良好习惯。

4、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对孩子所造成的中毒事故。

5、食堂每日购进的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食品时要索要票据,防止有毒食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购入。

6、杜绝腐烂变质食品购入。

7、防止不新鲜食品购入。

8、所有药品必须交由保健医生或老师妥善保管,须放置于孩子触及不到的药品存放柜子里或其他恰当的地方。

9、每个孩子所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

10、服用前,保健医生或教师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11、服药时要遵照医嘱和说明要求,防止过量服用和乱用。

12、做好服、喂药交接工作记录。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并及时采取措施补救或排解。

五、预防走失

1、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接送制度。

2、送孩子入园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方可离开,不得让孩子单独行动。

3、接送人员要固定,授权委托人的信息要提前登记,实行专人专送,专人专接。

4、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将书面委托交给受托人带回幼儿园,并提前通知园方,否则不与放行。

5、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放出幼儿园大门,并电话通知园长办公室或当班老师。

6、进行户外活动回班或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防止孩子走失。

7、禁止孩子单独离园。

8、禁止未成年孩子单独来园接送幼儿,若家长执意要求,须让家长做出书面承诺和责任免除保证,以防事故发生后所引发的连带责任。

9、防止孩子偷偷溜出幼儿园。

10、防止孩子被陌生人接走。

11、防止孩子跟随家长偷偷出园。

12、防止外力侵入时所造成孩子的走失。

13、防止危机爆发时孩子走失。

14、防止意外和自然灾害发生时孩子走失。

15、防止孩子被人口贩子诱骗、诱拐而走失。

16、防止公共事件爆发时孩子走失。

17、防止一切可能导致孩子走失的事故发生。

六、预防触电

1、录音机、手提电脑须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让孩子远离电源和带电物体。

3、电源插座(尤其是接线板)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4、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电子琴、电钢琴、点乐器等一切带电和需要用电的音乐教育器械不用时要切断电源,关闭开关。

6、微波炉、电冰箱、消毒柜、饮水机、电视机等一切电器的电源都要置于孩子够不到、摸不着的地方,不用时须切断电源。

7、打雷下雨时不要让幼儿靠近电源和电器及插座。

8、不要让孩子在湿手情况下接触电器。

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

1、保健医生和保教管理人员通过幼儿园各种会议、园本培训、发放资料和健康咨询,对幼儿园教职人员进行疾病防治、健康科普知识教育,培训护理幼儿和应急救护的技能。

2、教师和保健医生通过游戏、教学活动、外出参观和观看科教电影等途径,向幼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健康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健康意识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

3、幼儿园和保健医生通过家长宣传栏、幼儿园网站、家长学校讲座、家长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电话交流、面对面的咨询指导等途径,向家长进行预防幼儿常见病、传染病、培养幼儿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教育和传授健康教育经验。

幼儿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

1、按规定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园内的卫生保健工作的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况时,采取及时上报和信息采集措施。

2、加强对幼儿日常晨检、午检保健资料的登记及统计。

3、认真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业务指导部门要求,建立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幼儿园档案,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与统计。

4、园长为本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第一责任人,园卫生保健员为本园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具体实施人,负责卫生保健登记与统计幼儿园档案,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准确。

5、按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要求及时填报卫生统计报表,并由本单位负责人审阅并签字、盖章后上报。

6、资料的整理与分析:对全园的卫生保健登记与统计应定期进行整理分析(每年一次),对一次体检资料应有小结。

7、资料的存储:资料的长期保持有利于进行长期的动态的比较与分析,对有相关卫生保健资料按要求保存,并保密。

卫生保健制度

根据《规程》的要求,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一、全园教职工要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保持园内环境清洁卫生,努力实现五化(美化、净化、绿化、安全化、儿童化)。

二、室内外清洁卫生,实行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各负其责。要求房内窗明几净,空气流通,教具桌椅清洁卫生,摆放整齐,地面无纸屑、果皮、痰迹。

三、保持厕所清洁,每周消毒,保持无味,无蚊蝇,无尿渍。

四、坚持清扫制度,每天小扫,每周大扫,并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

五、坚持卫生检查制度,由园长、保健医生组成检查组,对全园各处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价、做记录,并与各负责人的工作效益挂钩。

六、活动室物品和用具摆放有序,不零乱。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阳光充足。

七、幼儿玩具每周清洗一次,每天擦桌椅、玩具柜等。

八、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不随地大小便,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九、严格遵守和执行幼儿作息制度,加强幼儿体格锻炼,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增强体质。

健康检查制度

一、幼儿体检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射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线透视、肝功能以及阴道毒菌、滴虫检查等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在园幼儿建立健康档案。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须立即离岗治疗。待痊愈后,持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教职工体检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来园工作前要进行全面体检,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方可就职。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证明方可恢复工作。对慢性痢疾、乙肝表面抗体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晨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一、晨检要求:

每天幼儿入园,须在园门口接受保健医生的晨间检查。

二、检内容:一摸,幼儿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二看,一般情况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三问,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三、保健医生每日上午、下午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幼儿的健康情况,如有可疑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四、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体弱的幼儿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医生联系,做好全日观察记录。

安全制度

1.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2.教师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4.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

7.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8.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管理和服用应由保健医生负责。

9.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提前做好活动前的安全预案,并上报教育局批准备案。

10.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家长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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