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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沟小学控烟考核奖惩及办法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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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沟小学控烟考核奖惩及办法

为贯彻落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开展“三项革命”“三项行动”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办发〔20**〕35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更好地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提高教职工的健康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控烟考核办法

1、定期考核: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负责每学期对全校师生的控烟工作进行考核并有记录和奖惩建议。

(2)学校控烟督查组和巡查组每月一次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督查和巡查,有记录和奖惩建议。

2、不定期考核:

学校监督及巡查小组将平时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认真做好记录,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创建无烟校园工作办公室反馈,由学校落实奖惩措施。

二、控烟奖惩制度:

1、不遵守学校控烟制度的教职工,将根据相关制度酌情扣分。

2、目睹本校教职工或来访客人在校内吸烟,但听之任之,不加劝阻,相关人员也将受到通报批评。

3、对彻底戒烟或控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学校将推荐控烟工作标兵或年度先进个人,并适时表彰奖励。

篇2: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

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有效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积极性,惩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社区矫正工作正常的教育、监督、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对象为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第三条

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考核应当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奖惩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核、动态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的内容分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两部分。思想改造,主要考核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改、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政治学习、参加思想教育活动等方面的表现;劳动改造,主要考核社区矫正对象在从业以及参加社会公益劳动过程中的劳动态度、劳动质量、文明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

奖惩考核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为标准,采取记分考核和行政奖惩两种形式。社区矫正对象每个月的考核基础分为10分。记分考核按月进行,违反基本要求的给予扣分;表现突出的,给予加(奖)分;加(奖)、扣分值尚不足以体现奖罚原则的,应予以行政奖惩。

第六条

在考核、奖惩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严肃认真,秉公执法,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本暂行办法的具体实施依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

考核

第一节

考核的组织和方法

第八条

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本乡镇(街道)考核工作,处理考核中的重大问题。

司法所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

第九条

对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实行“日记载,周小结,月评议”的考核制度。

考核人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进行记分考核,有需奖惩的行为,当日填报《加(扣)分审批单》。

司法所应当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结合当月的加(扣)分等考核结果,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作出月考核鉴定和评价等级,并填写《社区矫正对象月度考核表》。

社区矫正对象的月度矫正表现考核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级。社区矫正对象当月无扣分且当月累计加分在3分以上的,为优秀等级;当月无扣分的,为良好等级;当月累计扣分在3分以下的,为一般等级;当月累计扣分在5分以上的,为差等级。

第十条

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听取一次司法所对考核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审核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情况。遇有重大问题,司法所应当及时汇报。

第十一条

司法所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考核、评比情况连同《社区矫正对象月度考核评议情况登记表》、《社区矫正对象月度加(扣)分情况一览表》、《奖惩审批表》,报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司法所应当及时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社区矫正档案。

第十二条

社区矫正对象自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起即开始纳入考核对象范围。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登记的,自规定期限届满第二日起司法所开始对其考核。

因年老、精神病、身体残疾而生活不能自理及患严重疾病的社区矫正对象,经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不参加考核。

第十三条

每次加(扣)分均需填写《加(扣)分审批单》。一次性加(扣)5分以上或月累计加分10分以上的,应当报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四条

每次对社区矫正对象加(扣)分后,司法所应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其本人。社区矫正对象对加(扣)分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告知后的3日内向司法所或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辩。司法所或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收到申辩材料后,应及时复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确属加(扣)分不当的,应予以纠正。

社区矫正对象对司法所或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复核结果仍然不服的,可向县(市、区)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或向县(区、市)级人民检察院反映。

第十五条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社区矫正对象月人均限额加分为10分(加、扣分不得折抵),由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平衡控制。

第十六条

社区矫正对象被评为年度社区矫正积极分子的,奖20分。社区矫正积极分子每年评选一次,评选资格条件如下:

(一)一级宽管处遇且全年无扣分;

(二)遵纪守法,认罪悔改,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认真学习,接受矫正教育,思想改造有明显进步;

(四)有劳动能力的能积极劳动,自食其力;

(五)家庭邻里关系和睦,适应社会生活,获得社区群众好评;

年度社区矫正积极分子的评选应掌握一定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社区矫正对象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七条

社区矫正对象受到警告或依法被治安管理处罚的,自宣布警告或治安管理处罚之日起,原积分无效;被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监外执行收监执行的,自决定生效之日起,原积分无效。

第十八条

社区矫正对象在住院治疗、请假外出期间仍列入考核。

第十九条

被减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积分从本次减刑的考核分截止的次月起重新计算。

第二节

加(扣)分

第二十条

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加分:

(一)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连续2个月月考核为优秀或连续3个月月考核为良好以上的,加3分。

(二)在工作、生产、经营活动中表现突出,受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3分。

(三)认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学校、有关部门奖励,或者取得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加1—3分。

(四)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表现突出,或者助人为乐有突出事迹的,加1—3分。

(五)阻止他人违法犯罪活动,表现突出的,加5—8分。

(六)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加5—8分。

(七)在抗御自然灾害、排除重大事故或者突发事件中见义勇为,表现突出的,加5—10分。

(八)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突出贡献的,视情加5—10分。

第二十一条

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扣分:

(一)未经批准私自迁居的,一次性扣10分。

(二)未经请假离开规定区域的,一次扣2分;外出返回后未及时销假的,一次扣1分。

(三)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管理规定,不到指定医院进行病情诊断鉴定的,一次扣2分。

(四)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违反规定擅自会客的,一次扣1分。

(五)不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登记接受社区矫正的,扣3分。

(六)每月未当面到司法所报到的,一次扣1分。

(七)每半月未按规定电话报到的,一次扣0.5分。

(八)每月未向司法所上交思想汇报的,一次扣1分。

(九)对待思想汇报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扣1分。

(十)未经请假或请假未予批准而不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或各项活动的,扣1分。

(十一)不遵守学习和活动现场纪律的,扣1分。

(十二)参加学习、活动后未按要求上交作业或感想的,扣0.5分。

(十三)未经请假或请假未予批准而不参加公益劳动的,扣2分。

(十四)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劳动分工的,扣1分。

(十五)故意损坏设备、工具的,扣2分。

(十六)违章作业的,扣1分;造成损失或事故的,加扣1—3分。

(十七)每月累计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不足2个工作日的,每缺1小时扣1分。

(十八)其他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视情节扣1—5分。

第二十二条

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有确需加(扣)分而本办法又无明文规定的事项,由司法所提出加(扣)分理由和处理意见,在每月召开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审定。

第三章

奖惩

第二十三条

被判处管制、被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缩减缓刑考验期限。

(一)“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

1、认罪服法;

2、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接受教育改造;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完成劳动任务。

(二)“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三)“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二十四条

被判处管制和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日常考核累计积分达到以下减刑起报分值的:矫正期在一年以下的日常考核累计积分超过100分、矫正期在一年以上的日常考核累计积分超过150分的,可以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请人民法院予以减刑。

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提请人民法院予以假释。

第二十五条

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和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减刑的起始时间、幅度、间隔等,参照《浙江省减刑、假释工作会议纪要》(浙高法[20**]188号)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惩处分为:警告、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第二十七条

依据日常考核结果,社区矫正对象当月累计扣10分以上或连续3个月月度考核评价等级为差、或半年度累计扣分30分以上、或本年度内累计扣分50分以上的,可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第二十八条

社区矫正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撤销监外执行收监执行:

(一)拒不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情节严重的;

(二)违反社区矫正规定,不按时向司法所报到、汇报思想,拒不参加社区矫正活动的;

(三)私自离开规定范围活动或逃避监督管理的;

(四)违*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

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有余、漏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奖惩结果应当向社区矫正对象公开。社区矫正对象对奖惩结果有意见,可以在3日内向街道(乡镇)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街道(乡镇)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接到复议申请应当及时复审,在5日内作出复审意见告诉当事人。社区矫正对象对街道(乡镇)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区、市)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县(区、市)级人民检察院反映。

第四章

奖惩的审批及程序

第三十一条

年度社区矫正积极分子的审批,应当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县(市、区)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第三十二条

呈报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假释,应当由司法所会商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县(市、区)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查,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核,由市级公安机关提请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其中对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减刑(假释)奖励,由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将有关材料转递社区矫正对象原执行机关,原执行机关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第三十三条

对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应当由司法所提出意见,报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三十四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因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需要收监执行,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有收监必要的,应当由司法所会商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依法定程序办理。

第三十五条

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有必要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司法所会商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市、区)级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县(市、区)级公安机关提请有关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或假释后,由公安机关送原关押监狱(看守所)执行。

第五章

分级管理及处遇

第三十六条

依据考核奖惩情况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教育。管理级别分为三级四等,即严管、普管和二级宽管、一级宽管。不同管理等级的,司法所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不同的矫正处遇。

第三十七条

社区矫正对象自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起定为普管级;普管级的社区矫正对象在月度考核评议中连续获得两次优秀或连续获得三次良好以上等级的,升为二级宽管;二级宽管的社区矫正对象自定为二级宽管之月起在月度考核评议中连续获得两次优秀或连续获得三次良好以上等级的,升为一级宽管;普管级的社区矫正对象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直接升为一级宽管。

社区矫正对象在宽管期间,如出现当月累计扣3分以上的情况,降一级管理。

社区矫正对象受到警告处分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连续3个月累计扣分15分以上的,定为严管级。被定为严管级的,须连续3个月月度考核评议在一般等级以上的方可升为普管级。

第三十八条

严管级处遇为:

(一)每半月交思想汇报一次;

(二)每周到司法所报到一次;

(三)司法所每半月家访和走访群众考察一次;

(四)必须参加司法所指定的学习、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

(五)严格限定其活动区域。

第三十九条

普管级处遇为:

(一)每月交思想汇报一次;

(二)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

(三)每半月电话报到一次;

(四)司法所每月家访和走访群众考察一次。

第四十条

二级宽管处遇为:

(一)每两个月交思想汇报一次;

(二)每一个半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

(三)司法所每两月家访和走访群众考察一次。

第四十一条

一级宽管处遇为:

(一)每季度交思想汇报一次;

(二)每两个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

(三)司法所可酌情减免其参加集体学习或活动的次数和时间;

(四)司法所每季度家访和走访群众考察一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所说的“以上”、“以下”、“以内”、“超过”均含本数。

第四十三条

县(市、区)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考核、奖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3:绩效考核评分及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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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评分及奖惩办法

一、考核范围:

1、考核人员:

(1)公司总经理不参与考核;

(2)未过试用期的新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

(3)转正不满2月的人员不参与绩效考核;

(4)调职新部门或新项目不满2个月的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

(5)新进、调职和员工转正时间以总经理审批时间为准,由办公室提供。

2、本考核办法只做为公司日常工作的检查、考核、测评使用,如与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仍按公司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考核原则: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三讲”、“三不讲”做到奖罚分明,讲公开、讲客观、讲开放沟通;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

三、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

1、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2、绩效等级的评定。

(二)主管及主管以下人员的绩效考核:

1、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绩效考核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2)中层管理人员绩效等级的评定;

(3)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2、人事行政部作为考核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

(3)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

(4)协调处理各级员工对绩效考核的投诉申请事宜;

(5)定期对绩效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6)对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3、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本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及监督管理;

(2)负责处理本项目关于绩效考核的申诉事宜;

(3)负责对本项目绩效考核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4)负责对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评价;

(5)负责所属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的反馈,并与员工沟通,制订绩效改进计划。

四、考核时间

1、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经理

考核频次:每年考核一次,为次年的第一个月,考核上年度的工作。

2、中层管理人员:各部门经理、主管

考核频次:每半年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下半年的第一个月15日前考核上半年工作;

客服管家:每月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月15日前考核上月的工作。

3、普通员工:一线员工

考核频次:每月考核一次,具体时间为第二月15日前考核上月的工作。

五、考核内容:

关键业绩指标

业绩考核

工作目标设定

态度考核

考核内容

能力素质

能力考核

专业知识技能

六、被考核人员分类:

1、高层管理人员

(1)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

(2)高层管理人员考核内容:

A“业绩考核评分表”

分值60分;

B“工作能力测评表”

分值40分;

2、中层管理人员

(1)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主管

(2)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及分值:

A“业绩考核评分表”

分值40分;

B“工作能力测评表”

分值30分;

C“工作表现评分表”

分值30分;

3、普通员工考核表

普通员工包括:收银员、理货员

“工作表现评分表”

分值100分;

七、考核评分的计算方法

1、考核项目说明

(1)业绩的分类和计算方法

A实际利润指标:由财务部提供实际完成数额,按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实行“正数减,负数加”的计分原则;

B公司规定的工作指标:由行政人事部或所属项目负责,根据日常工作情况,汇总、计算,计算结果实行“正数减,负数加”的计分原则;

(2)工作能力测评

A由三部分组成:领导测评、民主测评、自我测评(或同事测评)

B所占比例分别为:

1、高层管理人员测评:总经理测评占50%,民主测评占40%,自我测评占10%;

2、中层管理人员测评:副总经理评分占25%,同事测评占20%,民主测评占55%;

(3)工作表现

根据表中分项要求及扣分标准计算,由行政人事部或所属项目负责,根据日常检查记录、、考勤表等,汇总、计算;

2、考核系数说明

(1)各考核表中的权重分值只做为得分上限,不做为扣分上限,扣分需按实际发生计算;

(2)工作能力测评表的计算系数:90%(A);

80%(B);

70%(C);

60%(D);

50%(E);40%(F)例:“行政人事负责人工作能力测评表”:

其中一项分值为5分,总经理评分为A,民主测评为B,自我评分为A,该项得分的计算方法为:5×90%×50%+5×80%+×40%+5×90%×10%=4.3分

(3)工作能力测评在正式执行时分为三个表格测评,分别为:上级领导测评表、民主测评表和自我测评表(或同事测评表),进行测评后汇总;

(4)工作表现评分:根据表中分项要求及扣分标准计算,由办公室或所属项目负责,根据日常检查记录、回访记录、业主需求登记表等,汇总、计算;

八、考核结果用途

1、绩效等级评定

等级

A

B

C

D

定义

优秀

良好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得分

86分以上

71~85分

60~70分

60分以下

2、考核结果的应用

1、对于被评选为A级员工,公司在公告栏予以张榜公告,在颁发月度优秀员工证书的同时,发放奖金

元;

2、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其自动成为公司储备干部,将得到优先晋升、调薪等待遇;

3、如连续3个月被评选为B级员工,且有望升为A级员工,其自动成为公司重点培养人才;

4、如被评为D级员工,由主管领导面谈,帮助其找到问题并改正,同时根据其“工作表现评分表”中所扣分数,按1分=1元钱在工资中扣罚,且年终奖金或当月的绩效工资扣罚20%;

5、如连续3个月被测评均为D级员工:

(1)中、高级管理人员自动降一级,薪酬待遇随之浮动,负责工作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解决方案;

(2)普通员工公司且视其为自动离职,离职手续按考勤制度中的“辞职”管理规定办理。

3、考核注意事项

1、部门经理必须对所管员工绩效做出科学的评价。如果被员工申诉,经行政人事部和考评小组查实,则部门经理将受到降级处理;如果员工申诉虚假,则员工本人将受到降级处理。

2、在测评过程中所有员工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心态,不得故意打击、报复或恶意捣乱,一经发现公司将从严从重处罚,并在当月自动评定该员工为D级员工。

九、附件

附表1:行政人事负责人业绩考核评分表

附表2:行政人事负责人工作能力测评表

附表3:部门经理业绩考核评分表

附表4:部门经理工作能力测评表

附表5:一线员工业绩考核评分表

附表6:一线员工工作能力测评表

附表1:

行政人事负责人业绩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人:

考核期间:年月至年月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权重

小计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各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

缺一项扣1分

10

各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不适合项,需在正式提出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合理的可行性改进方案或条款;

未提出或晚提出,前三天扣1分/天,3-5天扣2分/天,5天以上全扣

每周至少一次对各项目进行工作抽检,并形成质量报告(特殊情况不能检查时,必须提前经总经理同意);

漏查一次扣1分

15

每月对各项目进行至少两次夜查(特殊情况不能检查时,必须提前经总经理同意);

漏查一次扣1分

对各项目的采购、人工、耗能成本进行监督、审核,未经总经理同意不得出现超支、计划外支出等现象;

因监管不力出现超支、计划外支出等现象,每200元扣1分

15

按照国家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员工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其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

少报、漏报1人扣1分

针对不同的岗位人员,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并落实和实施,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各项目培训至少2个月组织一次,否则1次扣1分;

公司新增岗位或员工离职,根据岗位不同,要求新进员工在15-30个工作日内必须上岗;

晚1天扣0.5分

妥善的对公司文件、合同、协议、员工档案等进行分类归档和管理;

存档文件记录不清1次扣0.5分

文件因保管不善损坏扣1分/次

文件因保管不善丢失1次全扣

小计60

()年工作考核最终得分:

业绩得分:

工作得分:

备注:

附表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工作能力测评表

被考核人:

考核期间:年月至年月

计算系数:

90%(A);

80%(B);

70%(C);

60%(D);

50%(E);40%(F)

工作态度、能力考核

总经理评分

民主测评

自我评分

计算方法

有追求完美不断改善现状的工作态度,高昂的意愿与热情;

在对外业务交往中,永远把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积极提合理化建议,主动改进工作,向困难挑战。

公平、公正处理质量检查、考核过程中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

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预算、行动方案、日程安排等;

协调各部门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矛盾,效果好;

计算出各考核人给出的百分比平均值(总经理测评=*、民主测评=Z、自我测评=Y)

实际得分=30分×*×50%+30分×Y×10%+30分×Z×40%

详尽、真实反映公司内部管理的各类信息,当好上级参谋;

员工对办公室的工作态度和工作处理结果有较好的评价;

能够与各部门很好地沟通,建立相互信任与良好的协作关系;

能正确领会上级指示,及时了解下情,并能相互沟通解决矛盾;

善于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把握问题所在,并不断改进;

善于解决困难,并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开创工作新局面;

能把握工作方向,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和提出合理化建议;

工作中能不断提出新想法、新措施和好建议,善于学习,锐意求新;

能迅速理解并把握复杂的事物,发现明确关键问题、找到解决办法;

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

熟悉本岗位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有关国家政策法规;

积极促进下属团结协作,并能引导团队达到组织目标;

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重要任务的完成及完成质量。

小计40

备注:

附表3:

部门经理业绩考核评分表

项目:

被考核人:

期间:年月至年月

业绩考核

权重

计算方法

小计

经营指标

实际完成指标%-计划完成指标%20
1%=3分

成本控制情况

实际费用开支×100%-100%

计划费用开支

15

1%=3分

品质检查合格率

95%-实际检查合格率×100%

公司要求合格率

1%=2分

内部满意率

95%-实际调查满意率×100%

公司要求满意率

1%=1分

业主满意率

95%-实际综合满意率×100%

公司要求满意率

1%=1分

事故损失额

管理过程中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额

200元=1分

管理责任

落实质量管理措施,确保通过质量认证年审。

一项1分

员工管理

项目员工绩效考核得分平均在()分以上

每≦3分=1分

小计60

()年工作考核最终得分:

业绩得分:

工作得分:

备注:、、附表4:

部门经理工作能力测评表

项目:

被考核人:

期间:年月至年月

计算系数:

90%(A);

80%(B);

70%(C);

60%(D);

50%(E);40%(F)

工作态度、能力考核

总经理评分

民主测评

自我评分

计算方法

工作态度

有追求完美不断改善现状的工作态度,高昂的意愿与热情;

计算出各考核人给出的百分比平均值(总经理测评=*、民主测评=Z、自我测评=Y)

实际得分=30分×*×40%+30分×Y×10%+30分×Z×50%

在对外业务交往中,永远把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积极提合理化建议,主动改进工作,向困难挑战。

悉心指导员工工作,帮助提高工作能力,客观、公正地评价下级,奖罚分明;

计划

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预算、行动方案、日程安排等;

下属订立明确合理的工作目标和标准,引导下级积极主动工作,完成任务;

组织

合理安排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让公司的运行、管理能有序地开展;

合理使用人才,使全体员工都愿意协同工作;

培养

能够仔细、耐心地聆听部属的意见,并能及时发现有潜质的下属;

给员工各种学习锻炼的机会,提供各种培训和技能开发的机会;

沟通协调

具有出色的谈话技巧和书面表达能力,容易说服别人接受其看法;

能够与各部门很好地沟通,建立相互信任与良好的协作关系;

能正确领会上级指示,及时了解下情,并能相互沟通解决矛盾;

改善创新

善于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把握问题所在,并不断改进;

善于解决困难,并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开创工作新局面;

能把握工作方向,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和提出合理化建议;

工作中不断提出新想法、新措施和好建议,善于学习,锐意求新;

解决

善于发现不易被发现、容易被忽略或深层次隐性问题,并能有效地解决问题;

对于突发业务事件能快速拿出解决方案,并从容安排;

能迅速理解把握复杂的事物,发现明确关键问题、找到解决办法;

团队建设

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

熟悉本岗位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有关国家政策法规;

积极促进下属团结协作,并能引导团队达到组织目标;

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相互支持,发挥各自的优势保持良好的团队工作氛围。

小计40

备注:

附表5:

一线员工工作能力测评表

项目:

被考核人:

期间:年月至年月

计算系数:

90%(A);

80%(B);

70%(C);

60%(D);

50%(E);40%(F)

工作态度、能力测评(30分)

部门主管测评

民主测评

自我测评

计算方法

上级不必对其本职工作指示、监督,也能迅速地完成工作。

计算出各考核人给出的百分比平均值(客服部主管测评=*、民主测评=Z、自我测评=Y)

实际得分=30分×*×30%+30分×Y×60%+30分×Z×10%

在工作时、不扯皮、不推拖、不敷衍了事。能坚决服从对上级指示,不打折扣,尊重上级,主动做好工作。

工作失误时、不逃避责任、不敷衍上司。

永远把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有追求完美不断改善现状的工作态度,具有高昂的意愿与热情。

积极主动地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积极主动地向同事、上司学习。

言行举止得体,热情、周到地为相关部门或客户提供服务。

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开创工作新局面。

在工作时,不做私事,迟到、早退、旷工和电话闲聊等现象。

能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标准,按时汇报工作。

善于与他人合作共事,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保持良好的团队工作氛围。

不以虚假的理由请假,唆使他人破坏公司规章制度。

能够与别人很好地沟通,建立相互信任与良好的协作关系,协调处理工作中问题。

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及工作经验。

熟悉本岗位工作流程。

熟悉岗位所需要的有关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工作要求。

小计

备注:

附表6:

一线员工工作表现评分表

项目:

部门:

被考核人:

考核日期:年月

工作表现考核

考核标准

扣分

得分

迟到、早退等现象扣5分/次

无故脱岗、旷工者扣3分/次

在工作时扯皮、推拖、敷衍了事扣3分/次

工作失误时、不逃避责任、不敷衍上司扣10分/次

在对外的业务中,永远把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扣3分/次

在公司和人口角、叫嚣、吵闹者;扣3分/次

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无着便装上班的行为扣3分/次

记录不准确,各类资料上报不及时者扣3分/次

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扣3分/次

语言粗俗,服务被业主有效投诉扣3分/次

不服从指挥,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扣3分/次

破坏团结、拨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

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扣3分/次

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饮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内)扣5分/次

当班吃零食,禁区内吸烟者扣5分/次

上班时间吵架、打架、赌博者扣10分/次

无故不参加例会、训练、培训者扣1分/次

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包庇、纵容他人违规的扣5分/次

限期整改不及时,未达要求者扣3分/次

泄露公司机密、造谣、诽谤、打击、报复他人者扣20分/次

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3分/次

小计

备注:

篇4: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确保乘客和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交通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度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委会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优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缴纳公司车辆的各种款项,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乘客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驾驶员在营运服务中,为乘客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00元。

七、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科科长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年度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驾驶员违反GPS操作规程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私自改变线路造成GPS不能正常运行,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

(2)、私自遮挡车内监控设施的,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无故报警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导致严重后果处予500元违约金;

(4)、GPS发生故障,公司通知维护,超过2个工作日未维护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7、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a、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b、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c、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d、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e、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f、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g、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h、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i、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j、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

k、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合同关系。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4、本年度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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