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儿童保健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汇编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保健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我们收集整理了以下县儿童保健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汇编,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儿童保健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儿童保健管理、儿童保健健康宣传教育的计划制订和实施。
二、督促检查科室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儿童保健相关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协助保健科完成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三、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情况,全面指导本地区基层儿童保健业务工作。
四、审定本部门科研课题设计、上报成果、申报鉴定。
五、定期参加儿童保健门诊及专科门诊,并组织安排本部医务人员定期到医疗门诊或病房参加临床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以利于指导儿童保健面上工作。
六、有计划安排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协助院领导做好儿童保健人员的业务考核、晋升、晋级工作、安排学习、进修人员的工作。
儿童保健医师工作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区儿童保健业务指导,承担基层队伍培训、教学、科研、调查设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当好科主任参谋,为全区儿保工作出谋划策,努力完成科主任交给的各项儿保工作任务,在业务技术方面,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三、深入动态掌握全区儿童保健情况、健康状况、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四、做好儿童保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五、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知识。
六、做好散居儿童与集体儿童卫生保健工作及业务指导,培训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掌握本区儿童生长发育情况,不断提高儿童的生长发育水平。
儿童保健护士工作职责
一、在儿童保健门诊主任领导下工作,负责本辖区0-6岁儿童护理和管理工作,并参与完成本辖区0-6岁儿童系统管理工作。
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认真执行“三查七对”,严防发生差错事故。
三、护士在接诊过程中须以爱心和耐心消除儿童的紧张情绪,协助医生对就诊的儿童分诊为健康体检查和需要诊疗的各种患儿。
四、做好对婴幼儿的身体各指标、形态的测量和评价工作,主要包括身高、体重、头围、胸围等一般身体形态的测量。
五、严格无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医生报告。
六、应履行儿保科健康监测及健康教育的职责,把握家长每次带小孩健康体检的机会,进行婴幼儿健康的宣教和宣传资料发放等工作。
儿童保健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主管院长及保健科领导下,做好全区儿童保健工作的质量管理、业务技术指导,生命监测、开展和指导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做好科研工作。
二、掌握全区儿童健康状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提出相应干预措施,为上级主管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做好全区0~6岁儿童的保健系统管理工作,根据儿童生长发育特点及健康情况,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提高全市儿童的健康素质,降低新生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四、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和小儿“四病”的防治工作,调查分析发病情况,掌握发病规律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区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降低儿童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五、制定儿童保健服务规范、工作常规等,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的业务咨询与指导,组织实施监测和质量评估。
六、认真做好全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工作。
七、掌握全区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主要死因变化趋势,提出干预措施。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储存、上报本地区儿童保健的工作指标及有关资料。
八、认真履行岗位规范,努力完成科内年度工作计划和儿童保健、门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九、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流程、制度,杜绝差错事故,文明行医,平等礼貌待患,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保守医疗秘密。
十、建立健全各种门诊登记,做到记录准确、正规、完整并及时汇总。处方书写完整、正确、清洁,用药合理。
儿童保健基层督导工作制度
一、基层督导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制。按所辖乡镇数、人口数,划定工作责任范围实行分片包干,基层督导时相关临床技术人员应参与基层保健工作。
二、督导时间要求。每月至少对分片包干乡镇、社区的儿保工作督导1次,下乡时间不少于10天。
三、督导人员要求。分片管理范围和人员原则上三年不变,督导人员要熟练掌握儿童管理常规和各项儿童保健指标。因人员调动或工作需要时由保健科统一调配,并严格做好交接工作。
四、基层督导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自职责。成立督导组,负责儿保的重点工作、疑难问题和分片包干人员。分片包干人员负责一般性、日常性保健工作督导,主要对象是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的儿保专干。
五、制定督导计划,明确督导目的与内容。开展基层保健工作督导前要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督导过程中应讲究方法与效率,做好督导记录,督导后要写出督导意见书及督导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留在督导单位,一份带回存档。
儿童保健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一、制定儿保继续医学教育规划,经业务副院长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每位儿保医师应遵照市卫生局规定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习任务,每年必须取得规定的Ⅱ类以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25分。其中中级以上卫生技术人员Ⅰ类学分不得少于8分。
四、全体儿保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全院性业务学习,不得无故缺席,科教科对参加业务学习人员记录备案并授予相应学分。
五、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建立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登记制度,“学分证”、“合格证”、“登记手册”和业务技术考核存档制度,成绩作为对其培养使用和技术职务晋升的依据。对违反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院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六、科教科有权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审核,对每位继续医学教育所获得的Ⅰ、Ⅱ类学分进行核对,并交市、区卫生局审核。
儿童保健手册发放管理制度
一、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电子模版统一印制《儿童保健手册》,并在全区推广,提供给7岁以下儿童使用。
二、辖区内各助产机构在新生儿出院前发放《保健手册》,并告知家长领取《保健手册》后10日内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编号和建立健康档案。
三、在出生时或出生后未领取儿童保健手册的,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首次体检时发放,并统一编号。
五、《保健手册》丢失或损坏,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发或换发。
六、《保健手册》由儿童家长保管,并作为儿童体检的重要依据,在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时均需查验。新生儿出生后接受的一系列出生缺陷筛查也将记入存档,并为继续治疗提供依据。
七、《保健手册》是完善儿童保健服务评价的有效依据,实行属地化管理。要加强《保健手册》的使用、发放和监管,指派专人对《保健手册》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和管理。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
一、设专职质控员、采血员、并指派专人负责送检标本的交接和质控。
二、积极开展新筛健康宣传,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将新筛的项目、条件、方式、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监护人,并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
三、严格掌握新筛采血时间,采血时间为出生72小时后,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及7个工作日内递送妇幼保健院。
四、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技术和程序,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置于塑料袋中,保存在2—8度的冰箱中。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姓名、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及采血日期等。
六、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者,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最迟不宜超过出生后二十天,对退回不合格血片做到及时重新采集送检。
七、对可疑阳性病例做到协助追访机构,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八、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以备查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管理制度
一、按照卫生部《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与年度计划开展工作。
二、各监测点需获取准确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资料,包括0—4岁儿童名册、儿童死亡报告卡、0—4岁儿童死亡监测季报表、全国儿童生命监测质量控制表等资料。
三、对辖区发生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个案,监测点需上门详细了解儿童出生、治疗、死亡的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对于医疗机构发生的个案,由经治医师填写死亡个案卡,并报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四、执照《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方案》,各监测点应严格遵照质控频次、范围进行监测质量控制调查,发现有漏报情况,应及时进行补报。
五、各监测点应全面掌握辖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动态变化、主要死因变化,并提出和制订改善儿童保健服务的新对策。
六、积极配合各级进行的质量控制抽查工作。
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
一、成立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由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新生儿或儿科、产科、妇幼保健等相关专家与管理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所,负责新生儿死亡相关资料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二、确定新生儿死亡评审对象,凡发生在本辖区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全部新生儿死亡者。辖区医疗机构在新生儿死亡后的7天内组织院内死亡新生儿病例讨论,由产、新生儿或儿科医生填写“死亡调查表”及“死亡报告卡”,并报至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
三、新生儿死亡评审原则上每季度评审一次,或根据辖区内新生儿死亡的数量来确定。分别在每年的7月、10月、1月、4月10日前完成所有新生儿死亡评审,并将所有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儿童死亡报告卡”、“评审分析报告”、“评审总结报告”在评审后2周内各1份上报给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四、县级评审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进行新生儿死亡评审汇总分析,针对死因提出有效的干预措施,评审过程中,应遵循严格保密、少数服从多数、相关学科的原则。
五、评审组对死亡病例进行分析,明确死因,做出死亡诊断或推断。根据评审结果,找出在医疗、保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干预措施。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制度
一、根据儿童不同年龄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食谱,保证膳食平衡;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儿童健康教育制度
一、儿童健康教育是以传播、教育、干预为手段,以帮助个体和群体儿童改变不健康行为和建立健康行为为目标,以促进健康为目的所进行的系列活动及其过程。
二、儿童健康教育的目标人群分为四类:一级目标人群为婴幼儿的母亲、儿童本人;二级目标人群为儿童其他家长;三级目标人群为保健人员、托幼机构保教人员、学校教师等;四级目标人群为对一级目标人群改变行为所需要的支持环境有作用的人,如当地政府领导等。
三、儿童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宣传母乳喂养及合理添加辅食、家庭护理常识和常见病的防治、定期健康评估、预防接种、不同年龄小儿心理卫生、良好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培养、五官保健、安全教育、早期教育、营养教育等内容。
四、儿童健康教育方式包括面对面咨询指导、授课、示教和讲座、讨论会或座谈会、网络、报纸、期刊、书籍、宣传画等。
五、通过对健康教育对象进行个人、家庭、社会情况调查,了解和分析目前存在的各类问题,着重确定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确定健康教育重点干预对象、明确干预目标及措施方法,订出干预规划并组织实施、收集信息反馈,组织评估考核健康教育的实施。
儿童体格测量工作制度
一、按照《湖南省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要求,定期、连续测定儿童的生长指标,并标记在相应的《儿童保健手册》生长发育监测坐标图中,按照《中国7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查找影响儿童体格发育因素。
二、掌握小儿体格生长发育常用指标(体重、身长、坐高、头围、胸围、腹围、上臂围)测量的器具、测量方法及注意事项。掌握常用的测量工具婴儿磅秤、卧式量床、身高坐高计、视力表、软尺等的使用方法。
三、按照儿童规范检查要求,进行儿童体格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四、针对儿童体格检查存在的问题,结合具体情况给予健康指导,属体弱儿、高危儿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五、做好各种资料的登记、收集整理、评估分析工作。
儿童生长发育门诊工作制度
一、在对儿童进行定期体检的基础上,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对营养不良、微量元素缺乏、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运动睡眠不足以及心理问题等及时诊断和矫治,排除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不利因素,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二、对咨询者态度和蔼,对各种问题耐心解释,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科学的养育知识的指导。
三、对生长发育迟缓儿童建立专科病历。
四、对疑难病例请有关专家会诊
五、绘制生长发育曲线,及时分析曲线提示的生长发育趋势,对儿童进行一对一的指导,保障儿童生长发育达到全面、健康、科学的发展。
儿童常见病门诊工作制度
一、、熟练掌握儿童常见病的诊治及预防。
二、服务态度要热忱,详细询问病史,认真完成病历的书写工作,耐心解释回报的相关辅助检查单。
三、做好常见病预防的指导工作,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四、耐心与家长沟通,对高危儿、生长发育迟缓儿以及有发育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转到相关的专科门诊。
五、合理用药,禁止开搭车药及大处方,禁止推销保健品及乳制品。
六、对病情较重患儿,应收入住院治疗。
高危儿筛查制度
一、新生儿访视时,询问产妇孕产期是否有高危因素,对于筛查出的高危儿童进行建档管理,并增加新生儿访视次数。
二、对所有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筛查出遗传代谢性疾病的患儿,并及时转诊到上级部门进行治疗。
三、利用耳声发射方法对新生儿进行听力筛查,凡初筛未通过者,通知42天复查,复筛未通过者,转听力诊断中心,以确保出生后3个月内对听力障碍患儿给予明确诊断。
四、一岁内每3个月进行一次52项神经运动发育检查或高危儿脑损伤筛查,及时发现运动发育迟缓或早期脑瘫。
五、发放儿童保健手册,按照“4-2-1”标准,定期进行儿童健康管理,发现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等高危儿童。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六、随访体检的同时,给予早期教育知识辅导,做好高危儿家庭监测的宣传工作。
疑难病例转诊制度
一、凡儿科、儿童保健科住院及门诊病人,由于本院诊疗设备及技术条件限制而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需转至外院诊治者,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批准。门诊病人需转外地治疗者由科主任同意签字后,由医务科盖章。
二、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不宜转院,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
三、转院应征求患者意见,交代清注意事项,重症病人转院,须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解决有关护送问题。
四、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例摘要随病员转出,并办好有关手续。
五、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往外省治疗。
儿童康复门诊工作制度
一、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医德规范,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二、保持高度责任心,保障安全可靠的训练环境,按摩手法要轻柔、到位。
三、、与家长取得良好沟通,赢得家长的协助配合,坚持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方法。
四、对待病儿及家长态度热情、和蔼、耐心仔细地指导家长进行家庭康复训练,并告知何时复诊。
五、设计和实施有效的运动训练方案,坚持训练计划个体化。
六、对每个患儿需进行阶段性评估及年度进展情况评价。
七、做好高危儿系统保健宣教,力争早期发现高危儿脑损伤(一级预防),做到脑瘫的早期诊断及早期干预治疗。
八、做好高危儿、脑瘫儿的建档工作,保存好资料,进行每月总结,提高工作质量。
九、爱护康复器材,定期进行清洁维护。
儿童心理行为门诊工作制度
一、熟练掌握儿童常见心理行为疾病,充分了解正常认知和心理社会发展知识,以足以识别儿童正常或偏差行为。
二、鉴别心理社会因素如何导致躯体症状以及如何初步治疗这些症状,同时了解如何以及何时转诊给其他更加专业的服务部门。当需要转诊时,给予协调服务。
三、详细询问病史,重视儿童行为观察,保证足够的就诊咨询时间。如需复诊,做好预约登记工作,并告知复诊时间。
四、正确合理运用心理测验和量表加强主观问题的客观化,对心理测量结果的解释必须遵循相关的原则。
五、采用多学科协作,家庭、学校和社区共同参与的治疗手段,使儿童获得最全面和最合理的治疗。
六、正确合理地运用精神药物对发育行为障碍儿童进行治疗。
儿童早期发展门诊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院、科两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认真做好婴幼儿早期行为发展训练指导,促进其脑潜能开发。
三、工作人员操作时动作规范、轻柔。
四、室内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佩戴胸卡。
五、工作人员服务热情、态度和蔼。
六、做好门诊资料的登记及资料的分析总结。
七、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儿童视力检查工作制度
一、视力检查的医护人员应当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二、在3、6、12月龄和2、3、4、5、6岁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阶段性视力检查。
三、检查者要有高度责任心,做到耐心、细致、操作熟练,保证筛查结果准确。同时进行儿童视力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早期发现儿童的视力不良。
四、对筛查出现异常情况的儿童及时转上级医院明确诊断,及时进行矫正、治疗。
五、作好各项登记,资料妥善保管。
六、室内定期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七、做好仪器维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儿童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为方便婴儿家长,坚持到病房服务。筛查房屋应当安静,远离电梯、超声等辐射干扰,室内本底噪声≤45DB(A)。
三、严格遵守检测仪器操作规范,测查前校对好仪器,清洁受检者外耳道。
四、保持高度责任心,动作要轻柔、规范。服务态度要热情,耐心与家长沟通,告知家长听力筛查的意义,做好听力保健宣传工作,取得家长的同意与配合。
五、详细告知家长听力检测结果,对初次筛查未通过者告知42天复查,复筛未通过者及时转诊到听力检测机构。
六、做好听力检测结果登记,保存好资料,每季度统计和上报一次,每年统计分析一次,掌握筛查率、通过率和复查率,提高工作质量。
七、保持听力筛查室安静和清洁卫生。
儿童口腔保健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儿童口腔保健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二、仪表大方,着装整洁,配戴胸牌。热情接待患者,开展椅旁医患交流认真细致的进行检查、诊断、治疗。
三、严格按照原卫生部疾控局印发的口腔保健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四、定期对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及指导,提高家长及儿童的口腔健康意识,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预防儿童龋齿等口腔疾病。
五、做好口腔保健资料的登记及资料的分析总结。
六、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每天上班前和下班后清理卫生,随时保持治疗台及周围卫生整洁。
篇2:公司部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制度建设梳理模板
**公司部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制度建设
一、部门核心职责
填写说明:
请描述本部门在公司层面所承担的核心业务方面职责、与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协作及对所负有的主要管理、协调职能。
(一)职责一:
(二)职责二:
(三)职责三:
(四)职责四:
…………
二、部门组织架构
填写说明:
请绘制本部门组织结构图(现有班组或模块、下设岗位)及人员配置编制。部门可根据自身对部门核心职能的理解提出组织结构及岗位设置、编制设想,具体设置及标准待人力资源部完成“三定”工作并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再行确定。
(一)部门组织结构图
经理
副经理/助理
**主要模块
**主要模块
**主要模块
**主要模块
岗位2岗位1岗位3岗位…
(二)岗位编制
职位名称
编制数(人)经理
副经理/助理
岗位1岗位2岗位3岗位4岗位…
合计
三、各相关岗位工作说明书
填写说明:
(1)请对部门设置的每一岗位职责进行描述或归纳,例如***部经理岗位、***部**主管岗位、***部**专员岗位等。您可以对相关岗位职责归纳也可以描述核心工作内容。
(2)结合部门专业要求,请您对相关岗位任职资格提出标准或要求,您所提供的标准或要求不作为现阶段招聘或人员配置依据,具体标准及要求依据“三定”后报经领导批示文件为准。
岗位工作说明书
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暂不填)
——
直接上级
职层(中层/主管/员工)
直属下级
工作职责
1、
2、
3、
……
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
工作经验:
任职要求:1、
2、
3、
……
四、需要建立的制度(规定、流程、办法)(可只填名称)
填写说明:
请结合公司要求,考虑您所在部门业务模块需要出台的的管理制度(规定、流程、办法),例如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会议制度、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等,以及您部门内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例如招聘流程、财务报销流程等。
(一)公司层面制度
1、
2、
3、
……
(二)部门层面制度
1、
2、
3、
……
示例:集团人力资源部(仅为形式示例)
一、部门核心职责
职责一:负责集团成熟人才及所需大学生后备人员招聘管理工作;
职责二:指导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展招聘工作;
职责三:新开分店班子搭配;
职责四:负责集团干部考核与选拔工作;
职责五:负责集团员工关系管理工作;
职责六:负责集团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引导、培训管理工作;
二、部门组织架构
(一)部门组织结构图
经理
副经理/助理
培训模块
招聘模块
干部管理模块
员工关系模块
大学生招聘岗位2店总招聘岗位1(二)岗位编制
职位名称
编制数(人)经理
副经理/助理
招聘
培训
干部管理
员工关系
合计
12三、各相关岗位工作说明书
岗位工作说明书
部门
人力资源部
岗位名称
经理
岗位代码(暂不填)
——
直接上级
分管总裁
职层(中层/主管/员工)
中层
直属下级
副经理
工作职责
(1)主持人力资源部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成熟人才及所需大学生后备人员招聘管理工作;
(3)指导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展招聘工作;
(4)新开分店班子搭配;
(5)负责集团干部考核与选拔工作;
(6)负责集团员工关系管理工作;
(7)负责集团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引导、培训管理工作;
(8)分管集团人事垂直系统所有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人事政策的落实推动,人事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人力资源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大型多元化集团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级五年以上相关经验
任职要求:
1、年龄:35-50岁之间,男女不限;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强的责任心、一定的亲和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和人才挖掘与甄别能力;
3、熟悉人力资源的六大模块(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4、熟悉国家、地区及企业关于合同管理、薪金制度、用人机制、保险福利待遇、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四、需要建立的制度(规定、流程、办法)(可只填名称)
(一)公司层面制度
1、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2、招聘管理制度
3、薪酬管理制度
4、员工轮岗制度
5、干部管理制度
6、干部挂职管理规定
7、干部任前谈话、任命宣布(读)管理办法
……
(二)部门层面制度
1、部门值班办法
2、部门培训制度
……
篇3:精神病医院心理测验室工作制度
精神病医院心理测验室工作制度
1.临床各种心理测验必须由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并做好预约登记。门诊病人和特殊需要的,要随时进行测验。
2.进行临床心理测验时,要严格操作规程,使用规范的指导语。
3.进行测验过程中,要确保病人的安全,注意防范意外发生。
4.认真执行心理测验有关纪律,工作作风严谨,不随意向他人透露有关结论高爆内容和内容资料。
5.心理测验分析报告应于2个工作日内发出,门诊和特殊需要病人的报告随时发出。报告单内容要完整,结论要科学。
6.要爱护仪器设备,定期维护、校正,各种器材和测验工具一律不能外借。
7.测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为接受测验者创造良好的检查环境。
篇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集团公司煤炭产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质量、规范编制、审批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集团公司所属煤炭产业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其他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其审查、批准的管理工作,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初步设计的管理
第三条
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为管理项目而设立的指挥部、项目部、项目公司、筹备处等(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执行项目建设标准,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
第四条
根据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初步设计实行分级审查和审批管理制度。
(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项目或集团公司审批可行性研究的项目,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初步设计的审查和审批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负责将审批后的煤矿建设项目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并将审批文件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由集团公司委托建设单位审批的初步设计,建设单位组织审查和审批,并将审批文件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建设单位负责本单位初步设计的初审和报批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
初步设计的编制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方式经过设计方案竞选、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比较,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设计单位,明确拟建项目的功能和主要经济技术要求,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后,编制初步设计。
设计单位承担控制设计内容、建设标准和工程量的责任,按批准后的初步设计内容、建设标准和工程量进行施工图设计。
第六条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和计价依据,应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定和编制要求。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积极推行限额设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是初步设计概算的限额投资,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设计概算。
第八条
方案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必须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满足初步设计概算的需要。如果中标的方案设计在初步设计时不能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估算的需要,需建设单位重新选定设计方案。
第九条
建设项目如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涉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计划等主要内容需要做必要的调整时,建设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前,须报经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原审批部门批准同意,并在初步设计文件中重新明确。
第四章
初步设计的审批
第十条
初步设计的审查原则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初步设计技术方案依据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应确保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十一条
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包括总体设计、项目组成、主体工艺、主要设备、工程量及投资概算等主要内容。
(一)主要指标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核准报告及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节能减排等批复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有关行业工程设计规范、技术规范及标准,特别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
(二)批准的建设规模、投资概算编制依据、计价参数及编制方法,符合初步设计阶段国家规定的有关深度的要求。
(三)建设工期满足工程条件、施工方法和进度的要求。
(四)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流程、设备参数与配置数量的合理性及安全稳定性。
(五)重大技术方案进行设计优化、经济分析比选,既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又结合国情,因地制宜,节约建设资金,满足安全、实用、可靠的要求。
(六)降低能耗,实现能量有效转换。节省占地,节约资源,减少排放,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率。安全、环保等设施投资已经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七)生产辅助设施、生活配套工程等建筑物的完整性。
(八)推广经鉴定并经实践检验的新技术成果,选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艺和先进、合理的新设备,采用适用、美观的新材料。新设计的建设项目,其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九)根据精简、高效和现代化管理的原则设置生产管理体系及生产定员。
(十)初步设计文件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主要设备订货的要求。
第十二条
审查程序及审查内容:
建设单位结合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首先确认初步设计的设计深度,对工程地质条件、设计方案、规模、标准、工艺、结构、设备购置、工程造价等原则性内容组织符合性初审,形成初审意见,经建设项目法人审查、批准,同时向集团公司上报初步设计初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对报批资料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
集团公司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评审申请报告,组织工程技术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按专家审查意见,逐条落实提出的问题并进行初步设计的修改和补充,形成初步设计文件修改版,报送集团公司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审批初步设计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组建项目管理单位的批复文件。
(三)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持有的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能够达到国家和有关行业编制深度规定及质量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图纸。
(四)建设单位结合现场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后提供的初审意见。
(五)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点、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安全设施、工程场地地震安全等“三同时”评价报告等政府审批文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文件。
第十四条
经集团公司评审的初步设计由集团公司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应明确工程建设的规模、建设标准、使用性质、主要工艺与设备、总平面布置、公用辅助设计、生产及生活建筑面积、土地征用数量、劳动定员、建设工期、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审查内容。
由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通知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修改与概算调整,并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交有关文件,并根据工期计划签定施工图供图协议。
第十五条
经批准后的初步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概算不得任意修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和提高建设标准。
施工图设计如发生重大、重要设计变更时,建设单位应报初步设计的原审批部门批准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建设工程如因使用性质、产品方案、主要工艺与设备等发生变化,涉及初步设计必须进行修改的,建设单位须将调整方案报经初步设计的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后,再办理有关修改初步设计的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
初步设计未经审查批准的建设项目,工程不得开工和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第6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煤炭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煤炭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组织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煤炭产业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5:“两个体系”建设岗位职责
**************有限公司“两个体系”建设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组长)职责
1、领导“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并全面负责“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的“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推动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营活动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工作。
4、负责督促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工作计划、规划和安全投入经费预算。
5、组织并参加隐患治理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消除或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6、负责“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加强对“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二、副总经理(副组长分管负责人)职责
1、副组长在组长出差时代行组长工作。
2、副组长要配合组长完成“两个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3、按照“两个体系”建设的工作计划和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开展各项工作。
4、组织小组成员对公司的风险点进行排查辨识,划分等级,并在相关岗位显要位置张贴“警示告知卡”。
5、组织修订“两个体系”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责。
6、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
7、组织人员配合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3、总经理公室主任(副组长安全总监)
1、是“双体系”建设和“双体系”运营的主要推动执行人。
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制定双体系实施方案
2)编制双体系制度和作业指导书
3)计划组织实施培训
4)组织风险评估分级
5)组织及参与各层级的隐患排查,及跟踪推动隐患整改
6)组织年度双体系运营评估,提出纠正体系运营问题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7)负责体系运行期间的考核工作实施。
三、经理(成员)职责
1、各经理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公司“两个体系”建设的指示和规定,并严格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两个体系”建设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排查本部门各岗位的风险点并进行分级,指导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排查结果进行审核
4、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5、每天要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规定报告。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立即停止其工作。
6、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参与或者协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7、参与审查本部门有关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8、按照规定发放或者监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9、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车间主任(成员)职责
1、各车间主任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公司“两个体系”建设的指示和规定,并严格执行。
2、参与制订、修订车间内有关“两个体系”建设相关的管理制度,并自我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班组长排查本车间各岗位的风险点并进行分级评估,参与讨论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4、每天要深入车间工作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规定报告。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立即停止其工作。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5、参加本车间的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参与或者协助本车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6、按照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本车间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班组长(成员)职责
1、各班组长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公司“两个体系”建设的指示和规定,并严格执行。
2、认真执行公司有关“两个体系”建设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检查本班组执行情况。
3、带领组员排查本班组各岗位的风险点,并讨论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4、各班组长每天要在工作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隐患。制止本班组员工的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立即停止其工作,并上报车间进行处理。检查落实本班组的动火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5、按照规定发放本班组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本班组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完成车间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重点岗位(成员)职责
1、各重点岗位员工在本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公司“两个体系”建设的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
3、认真排查本岗位的风险点,上报班组和车间,并参与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4、每天在工作中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及时发现隐患排除隐患,严禁违章操作。
5、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