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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6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资质相关资讯,但很多人写作资质相关文章时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资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企业资质证书是建设工程行业的准入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资质证书各等级所从事的工程范围、规模、人员配备、资金及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等均进行了强制性要求。为保证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资质等级、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铺垫,特制定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第二章

资质管理范围

第二条

行政部管理营业执照等资质、资质办管理工程建设资质。行政部、资质办为总公司资质证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各子公司自行负责对其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

第三条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资质所需报表的填写上报。

第四条

负责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年检、注册、证件管理。

第三章

资质管理信息收集

第五条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

第六条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积极主动的通过多方途径,如政府网站、上级主管单位、兄弟单位了解最新的资质、人员管理规定,及时为年检、升级、核查、注册做准备工作。

第七条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准确理解资质管理规定,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及时、合格。

1、对收集的资质管理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充分理解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要求,对不理解部分要主动与主管单位负责人去沟通、交流,对不能达到之要求要向公司总经理汇报不可擅自作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2、在充分理解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着手编制年检、延期等申请资料,在准备申请资料需要的内容时应对其合理性进行分析,如业绩、人员证件、学历、职称等是否符合要求。

3、因年检、延期、升级等资质管理工作设计内容较多,如年度审计报告、工程业绩等需公司财务部、工程部等提供多项资料。故负责人必须提前准备,分清主次和前后顺序,提前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并以书面形式将所需内容的要求、时间进行告知,并对结果进行跟进。

第八条

各项申请资料在上报主管单位之前必须留存一份备案,如因修改而出现多份留存,则将不合格资料进行销毁,留存合格资料。

第九条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上报资质主管单位各种报表,报表内容如涉及到财务相关内容必须与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力求符合资质要求的同时确保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

资质使用管理

第十条

公司资质证件:包括且不限于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代表证、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以下通称资质证件。

第十一条

证件保管

(一)企业证件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办理。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账。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二)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证件使用

(一)公司资质、证书系公司资产,除用于公司经营外,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私自使用。

(二)公司资质、证书实行集中保管、统一使用,资质、证书管理部门对资质证书的安全存放和规范使用负责。

(三)建立企业《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

(四)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归口管理部门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授权后方可借出,重要资质需经总经理授权后借出。

(五)内部使用:公司内部使用资质、证书用于招投标、各种外部审核等工作时,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须由该项工作责任人填写《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报经分管副总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使用。

(六)外部合作使用:有外部公司及个人要求与我公司合作使用资质证件进行投标经营活动的,由其公司或个人联络本公司一名担保人,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授权同意后,填写《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使用流程:申请使用-联络担保-领导授权-使用登记-专人负责。

(七)经营活动中出具的资质证件复印件上,须写明“仅供**工程投标活动使用”等相关信息;经营活动中携带印鉴的,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在空白纸页上加盖。

(八)归口管理部门使用的计算机上须设置密码,以防止泄露资料。无论任何理由,不得将资质证件电子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拷贝给任何公司及个人。

(九)外部单位、个人借用公司资质、证书,须由使用人或本公司该项工作联系人填写《资质、证书使用审批表》,报经分管副总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方能使用。

(十)公司资质、证书管理部门以经批准的《资质、证书使用计划表》、作为使用依据并存档,并对使用情况作登记,确保资质、证书的规范使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拟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证件使用登记表

编号:

*BZJZS/CD-20**009*年*月*日

日期

证件名称

使用用途

借用时间

借用人

归还时间

归还人

经手人

备注*年*月*日

公司资质证书使用登记表

编号:

*BZJZS/CD-20**009*年*月*日

日期

资质/证书名称

使用用途

借用时间

借用人

归还时间

归还人

经手人

备注*年*月*日

篇2: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托幼机构管理资料

生活制度

1、有合理的生活制度和作息时间表,并认真执行。

(1)根据园(所)内儿童的年龄生理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季节变换的特点,本着动静结合的原则,适当考虑家长的需要,制定出本园(所)的儿童一日生活制度。

(2)保健人员参与制订园内儿童作息时间安排及一日各生活环节(如活动、就餐、喝水、入厕、盥洗、睡眠等)的生活护理要求。

(3)保健人员每周应对各班儿童执行一日生活制度的情况进行有目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

2、正常情况下儿童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半小时),其中1小时体育活动,午睡时间不少于2小时。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入托入园体检:儿童入托入园前必须到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上的项目应填写完整正确,体检一个月内有效。儿童入园(所)时应将母子健康手册或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卡交给幼儿园(托儿所)。儿童离开托幼园所两个月以上,再入园(所)必须重新体检,入托入园前体检率应达到100%。

2、儿童入园(所)后应按年龄定期体检:1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一次,1—3岁内幼儿每半年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一年检查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体重一次,定期体检后要进行儿童健康状况分析评价和疾病统计,发现疾病或缺点及时矫治。定期体检率的计算按每年“六月一日”前后的体检为准,新入园(所)未满一个月者不可列入应查人数之内。

3、身高、体重、视力检查:身高、体重检查示范园每季度一次,1级园每半年一次。视力检查每半年一次。所有在园(所)的婴幼儿每年查血红蛋白一次。

4、严格执行晨间的检查及全日制观察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晨检工作可根据本园实际情况,采取保健医检查、班上教师检查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不论选择哪种方式,均由保健医生负责确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步骤包括:一摸二看三问四查,观察儿童精神、脸色、体温,询问在家的健康状况,根据儿童的年龄、健康状况、传染病发病季节作有重点的检查,如咽喉是否红肿、腮部有无肿大、皮肤有无皮疹、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等。

(3)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儿童去医院就诊,或留在观察室临时隔离观察。

(4)儿童带来的药品,要核对姓名、药名、剂量、用药时间和方法,作好登记,并由家长签字。按时给儿童用药。

(5)保健人员应每日午后、儿童离园前巡视各班级,向班上老师、保育员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如有可疑或异常应及时处理。

(6)班内的保教人员应全日注意观察婴幼儿的精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对有病和体弱的儿童加强生活护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保健人员联系并作好全日观察记录。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

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2、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性病、性传播疾病、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等有碍儿童身体健康的保教人员、炊事员,患病期间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要及时隔离、治疗。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管理

(1)饮食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

(2)制定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出入库账目,有原始单据可查。

(3)每餐留样24小时。

2、饮食卫生

(1)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

(2)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1、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所)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财会人员及家长代表组成。每月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

2、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帐目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帐目清楚,伙食费要专款专用,每月结算并公布帐目,盈亏小于3%

3、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示范园每季度、1级园每半年进行膳调一次,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全托达92%、85%以上,对膳调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4、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

5、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卫生与消毒制度

1、个人卫生与消毒

(1)保证儿童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肥皂和流水洗手。

(2)儿童每人一巾,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毛巾应放置在阳光通风处晾晒,毛巾挂放有间距,以互相间无重叠为适宜。

(3)刷牙杯与牙刷个人专用,牙刷每3个月更换一次。儿童患上感、肺炎、腹泻及其他传染病后应注意随时更换牙刷。

(4)寄宿制园所每周为儿童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每周洗澡、洗头一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毛巾个人专用。每次用后消毒,洗屁股盆个人专用,保洁放置,每周消毒一次。

(5)被褥、凉席个人专用,寄宿制儿童每2周换洗床单、枕巾一次。日托每月一次。被褥保持清洁、干燥,每月晒被褥并洗被套一次,凉席每周至少擦拭一次。

(6)三岁以上儿童在园期间,实行饭后漱口、午睡前刷牙。

(7)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8)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弃废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吮手、咬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9)工作人员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儿童开饭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长耳环,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2、环境卫生消毒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作湿性清扫。垃圾污物要及时清除,有专门容器集中密闭存放。

(2)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夏季空调房间每半日至少通风一次,每次10—15分钟。

(3)夏季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等病媒昆虫动物。

(4)玩具每周至少清洁一次,图书要每周用紫外灯消毒一次或阳光下曝晒。

(5)床围栏、小桌椅等儿童接触密切的物品,每日清洁一次

(6)门把、水龙头要保持清洁,每天消毒1次。

(7)各班清洁用具(如扫帚、托布、抹布等)要专用,拖布、抹布每次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干燥保存。

(8)厕所要儿童专用,儿童入厕后要及时冲刷,做到清洁、无异味。每天至少消毒一次。便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

(9)有游泳池的园(所),应按环境卫生有关条例要求,做好水的消毒。

(10)新装修后的园(所),室内环境要经有关部门检测,相关指标在合格范围内,方可投入使用。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按儿童年龄及季节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

2、接种疫苗后如发现儿童有严重的反应,应及时送医院处理。

传染病管理制度

1、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要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如制订出本园传染病发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2、控制传染源:

(1)发现病人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托幼园所。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做好传染病的管理。

3、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

(2)针对传染病的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强饮食卫生以预防消化道传染病、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或进行空气消毒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等。

4、保护易感儿童

(1)掌握易感儿童名单,传染病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儿童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1、儿童常见的呼吸道、消化道疾病及佝偻病、营养不良、营养性贫血、肥胖症等,应列为多发病防治内容。建立专门档案、加强管理。

2、保健人员及保教人员对体弱儿的生活、保健、营养、护理及治疗等要全面关心负责。如适当地进行营养上的干预,按体弱儿管理要求认真做好个案记录,按病种做好小结。

3、向家长宣传体弱儿护理保健知识,要求家长积极配合。必要时及时就医。

体格锻炼制度

1、开展活动量适宜的各种体育锻炼,随季节变化安排好户内外活动,每日有记录。体格锻炼应坚持不懈、循序渐进、从易到难、时间从短到长,逐渐提高锻炼强度。

2、结合年龄、季节变化,安排内容多样化的体格锻炼,创造条件开展日光浴、水浴、空气浴锻炼,开展各年龄组的体操锻炼。

3、正常气候条件下,应保证儿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4、按儿童的年龄特点和体质安排锻炼内容,掌握适当的运动量,不强求一律。锻炼前应做好活动场地、器械、儿童穿着等准备工作。锻炼过程中注意保护儿童的安全、做好保育工作、观察儿童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锻炼及时处理。锻炼结束后应观察幼儿的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保证水的供给。

5、注意锻炼与保健、营养、护理的结合。对体弱的儿童要给予特殊的照顾,儿童有病时暂停锻炼。

体弱儿管理制度

1、体弱儿指患有下列疾病的儿童: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

2、建立体弱儿登记制度,对患中度及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一年4次以上反复感染、中重度以上营养不良、肥胖症儿童均应进行专案管理。

3、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保教人员应对体弱儿进行正确护理,并在一日生活中给予特别照顾。

4、体弱儿治愈后应结案转入健康儿童常规管理

5、具体管理措施:

(1)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营养不良的防治见“儿童常见病防治”。

(2)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加强生活各环节的护理,适当参加活动,根据患儿的具体情况决定活动量,活动强度及时间。天气变化时随时增减衣服,减少呼吸道感染。

③根据卫生部规定按时接受预防接种

④结案:根治手术后方可结案。

(3)癫痫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生活护理:正常饮食,掌握进食量,不要过量;保证充足睡眠;避免过度紧张,兴奋及激烈运动;不要攀高或在水边玩耍,随时警惕突然发作发生意外。

③密切与家长联系:详细询问和观察发作特点,持续时间,可能诱发的因素,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发作次数。

④督促遵医嘱长期按时服药:不能随意停药或减量,保证定期复查。

⑤保教人员要关心爱护病儿,不歧视病儿。

(4)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

②生活护理:该类儿童与同龄儿在吃饭、穿衣、大小便、活动等方面有一定差距,生活上要给予特别的照顾。

③活动安全:根据神经发育迟缓类型与程度安排该类儿童的活动,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功能训练,在活动中谨防意外事故。

④转诊:对神经精神发育明显落后于同龄儿平均水平的儿童,应到松原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接受检查。

(5)常见畸形儿童的管理

①建立体弱儿登记,注明畸形的种类、程度以及具体管理措施。

②唇腭裂:该类儿童在吃饭、喝水时应注意给他们充分的时间,不能催促,以免出现误吸,发生危险。

③四肢畸形:根据四肢畸形的程度决定儿童参加活动的种类和强度,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保教人员应注意爱护、照顾有畸形的儿童,并教育其他儿童尊重、关心他们,不得歧视,使畸形残疾儿童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中成长。

(6)肥胖儿童管理

①建立专案管理:对单纯性肥胖的儿童建立肥胖儿管理卡片,轻度肥胖只要管理不需记个案,中度肥胖以上要进行个案管理

②分析病因,从饮食、运动、遗传、心理等方面仔细分析病因,如考虑为其他疾病引起的肥胖应建议家长带患儿去医院进行检查。

③定期监测:重点监测体重增长幅度,每月测量体重一次,每3个月测量身高1次。

④家长联系:与家长密切联系,给予家长正确的、科学的育儿知识,使家长重视肥胖的危害性,能够积极配合对患儿饮食起居上的调整以及治疗。

⑤结案:体重降至同性别同身高标准体重20%以内,继续维持3个月方可结案。肥胖程度减轻并在半年内稳定,为管理有效。

五官保健制度

1、眼保健、口腔保健按工作常规。

2、听力保健:

(1)开展儿童听力筛查工作:每年对儿童进行筛查

(2)听力筛查的方法:推荐方法:耳声发射法。如无条件采用耳声发射法做筛查,可采用行为观察测听。

(3)管理:具有高危因素或可疑听力异常者,应建立《松原市0—6岁儿童听力管理档案》,并填写《松原市0—6岁儿童可疑听力异常转诊表》,将其转送到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确诊。

早期教育与儿童心理保健制度

1、早期教育:根据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本着保教结合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早教训练方案。

2、儿童心理保健:

(1)筛查时间:首次在入园后2个月筛查,以后每年筛查1次。

(2)筛查内容:入园时筛查的内容包括智力、语言、运动

发展水平,情绪与行为问题,气质评价。入园后的筛查主要为情绪与行为问题。

(3)建立心理保健档案

①基本心理健康档案,记录儿童入园时与入园后每次筛查的结果,对象为所有儿童;

②建立个案:对象为查出有问题的儿童。

③追踪观察:对个案进行追踪观察和评价。

④问题儿童干预。

a运动落后儿童干预:开展运动与游戏训练;

b语言落后儿童干预:语言训练;

c智力落后儿童干预:特殊教育;

d情绪与行为问题儿童干预:咨询指导,教育干预;

e特殊气质儿童的教育干预:咨询指导。

(4)转诊:对不能在幼儿园处理的问题儿童,应转诊到松原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心理保健中心做进一步确诊治疗。

(5)健康教育:对家长进行有关儿童心理保健知识的讲座,宣传栏中介绍有关儿童心理保健知识。

安全制度

1、执行《托幼机构安全工作常规》,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

2、对工作人员和幼儿加强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3、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防止事故的发生。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责任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市保健院,不得漏报。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在托幼机构中,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所)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煤气中毒、颅骨骨折,以及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把儿童遗忘在空房子里,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4、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消毒药品专人管理,保健人员给儿童服药时要认真查对,不准吃错药。

家长联系制度

与家长经常联系,了解儿童在家庭中的情况并将儿童在园(所)中的表现向家长反映、增进家长对园(所)工作的了解,争取家长对园(所)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共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1、结合本园(所)具体情况,制定家长联系制度。

2、与家长联系的内容:缺勤儿童原因调查;出现意外、疾病、服药、预防接种等问题与家长联系;儿童不良习惯矫正及龋齿、视力不良的矫治等家、园配合;向家长介绍园内工作并进行卫生保健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取得家长支持,解决个别儿童的问题;征求家长对园(所)工作的意见、建议。

3、可采用的家长联系方式:如黑板报、宣传资料、电话联系、家长联系薄、书信、家长会、半日开放。

健康教育制度

健康教育是通过系统地、有计划地学习和传播健康知识的各种活动,促进人们自愿主动地采取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加强自我保健观念和行动,优化日常行为和生活环境,从而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1、定期向家长了解并且通报幼儿健康状况。

2、每季度出黑板报一次,印发健康卫生宣传材料,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如意外、疾病、服药、预防接种、儿童心理问题及龋齿、视力不良的矫治。可根据季节易发病。(如冬春季节:水痘、百日咳、麻疹、流感、腮腺炎等;夏秋季节:肠炎、痢疾等肠道传染病进行宣传;还有肝炎、艾滋病等传染病如何预防、隔离、护理等方面的知识对家长进行宣教。

3、每学期在家长学校中开展卫生保健知识讲课。

4、由班任老师通过游戏、儿歌、寓言、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随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教育。

5、组织园所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期1—2次。

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1、托幼园所应按常规及时准确做好保健资料的记录和统计,定期分析,按时上报如下报表:7岁以下儿童保健工作情况调查表(一)、表(二);托幼机构基本情况报表三张。于每年10月15日例会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

2、表、卡、簿健全、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为了应付检查而涂改、不写。

3、资料应妥善保存,至少保留三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

篇3: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应急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应急管理制度

一、医院感染上报内容包括:医院感染病例,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特殊病原体感染,高度传染性病原体感染(SARs、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多重耐药菌感染,无菌操作和介人性操作所致感染,怀疑因输血、输液感染等。

二、住院病人发生散发医院感染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通过医生工作站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三、发生以下情形时,科室或病区负责人必须在12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教部。发生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即: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侯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以上怀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

四、发生以下情形时,主管医师立即报告科主任

、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教部。

(1)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

(2)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五、发生以下情形时,主管医师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教部

(1)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2)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3)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六、患者在输液中出现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负责医师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教部,同时应留取输注出现反应的液体及未启用的翰液管(同批号)送检验科进行热原检测,必要时进行细菌培养。

七、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内容、要求时限与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

八、明确诊断为医院感染的病例,必须填写在病历首页中。

篇4:涉密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了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经管国家秘密事项人员,在项目下达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2.国家秘密项目定密范围

1)涉密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项目从立项到成果鉴定,其研究过程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工程图纸等阶段成果及可能成为涉密内容的一切载体。

2)公司行政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3.国家秘密项目的确定

1)公司定密工作责任部门

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保密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

2)涉密项目定密依据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总体单位下达的《任务书》、《合同书》及协作单位的《协议书》标定的密级。

3)涉密项目定密程序

a)工程项目密级确定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工程项目申报和投标阶段。本阶段项目承办人应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或任务下达方的项目保密要求,拟定项目的密级,报公司保密办审批。并根据拟定密级对项目相关的秘密载体进行管理。

第二阶段工程项目批复或立项阶段。项目承办人应以项目主管单位或与任务下达方协商后的项目密级为依据,办理工程项目定密审批手续。

b)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附合同书,报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c)涉及秘密事项部门应根据合同书,认真核对《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内容,由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初审意见报保密办审核。

d)保密办根据《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主管领导意见确定项目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由保密办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审批。各类项目未按规范完成第一阶段定密程序的,保密办对此类项目不承担保密管理责任。

e)公司行政等各类文件、材料定密依据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其说明。

4)公司行政等各类文件、材料定密程序

由公司行政等各类文件、材料起草人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密级意见,分别填写《公司密件发文处理单》、《公司文件、材料密级审批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发文机关备案。

5)对于关系重大、敏感性强且需特别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的涉及国家秘密的特殊事项,可以由具体承办人员提出密级、保密期限的拟定意见,直接提交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审批签发,但事后必须报公司保密办备案。

6)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一经确定,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应按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国家秘密事项进行正确的密级标志,进入动态管理,并根据需要限定接触范围。国家秘密事项若不能做出标志的,应当书面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7)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部门应先行拟定密级,并按拟定的密级进行管理。在拟定密级后的1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申请确定密级:

a)凡是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绝密级的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机密、秘密级的由上级或公司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b)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由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部门报公司保密工作部门,向有确定该项密级权的上级机关申报确定。

c)属于何种国家秘密有争议的事项,该事项公司无相应确定密级权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按拟定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在拟定密级10日内逐级报至有相应密级确定权的保密工作部门或上级机关确定。

4.国家秘密项目的保密期限及保密标志方法

1)保密期限。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a)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

b)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

2)涉密工程项目保密期限确定

a)对于上级单位或甲方对项目的保密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保密期限以上级单位或甲方的保密期限为准。

b)秘密级项目的保密期限为项目研发期限向后延五年,但保密期限不超过十年;机密级项目的保密期限为项目研发期限向后延十年,但保密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c)涉密工程项目保密期限分为两个阶段,项目开发阶段和涉密项目秘密载体保存阶段。在项目开发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按国家和公司的有关保密规定开展涉密项目的保密工作。涉密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秘密载体,进行清理、销毁和归档。

d)涉密项目秘密载体保存阶段,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涉密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秘密载体进行归档,并根据秘密载体的秘级和保密期限妥善保存。

3)保密标志方法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的标志按下列规定执行:

a)国家秘密事项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形式记录有国家秘密的一切载体。

b)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做出明显并利于识别的标志。

c)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事项,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采用下列形式:

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下方、或按其标准化格式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d)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事项,其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e)非书面形式的秘密载体或密品,能够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应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标明(如:便携式电脑;硬、软、光、U盘;产品、设备等)。凡有包装的国家秘密事项,还应当以恰当方式在包装上标明。

f)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变更或解密后,应在原标明密级位置的附近做出标志。

g)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国家秘密事项的,应当对各独立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做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

h)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

i)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不能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的,由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单位及时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j)各项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原确定单位要在每年年初复查一次,重点项目要根据项目阶段性成果及时调整。

5.国家秘密项目的变更和解密

1)国家秘密事项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产生明显变化,或因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做很大改变的,确定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本制度第10)条规定的程序及时变更密级;情况紧急时,可由上级机关直接变更密级。密级变更后,应当及时在原密级标志旁标明,并通知有关单位;不能标明的,应当及时将变更密级的决定通知接触范围的人员。

2)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时,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决定。

3)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若公开后对国家和工作更有利的,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应当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及时解密;情况紧急时,可由上级机关直接解密。

4)国家秘密事项解密后,应当在原密级旁标明“解密”字样,并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

5)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被撤销或者合并,有关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工作由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负责;无相应机关单位的,由有关上级或者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机关负责。

6)对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的事项,由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单位的承办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按密级、保密期限确定时的程序办理,并在原密级标志旁标明,2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内外有关单位。因保密期限届满而自行解密的事项免除通知。

7)业务工作中掌管的上级或外单位的国家秘密事项,按上级部门或外单位确定的密级及保密期限管理。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变更,以上级部门或外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8)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有权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的确定、变更或解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有权予以纠正。根据工作需要,上级机关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对某一事项的密级进行变更或解密。

9)各种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如需超过其最长保密期限或需长期保密的,须报公司保密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并报上一级保密工作部门批准。确需长期保密的,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部门可以确定该事项的保密期限为“长期”,在确定其保密期限的部门或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未做出解密决定前,对该事项应当长期采取保密措施,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决定解密。

10)国家秘密事项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及时调密或解密:

a)原定密级偏高或偏低的;

b)已有接替技术,但仍有一定保密价值的;

c)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

d)对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的事项,应填写《涉密事项密级变更审批表》,按确定密级的程序逐项办理审查批准手续。

11)密级项目在立项、开发、测试、生产、外场测试等各阶段的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各个阶段国家秘密的安全。

12)秘密级和机密级的项目,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后申请保密专利填写《保密专利申请审批表》,符合专利申请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办公解密手续。绝密级的项目,在保密期限内不得申请专利或保密专利。

6.国家秘密项目的接触范围

1)接触某项国家秘密的部门,其主管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本部门接触该项秘密的具体人员的范围。

2)凡允许接触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不得擅自扩大该事项的接触范围。

3)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上级机关和公司保密工作部门可以改变下级部门确定的某项国家秘密的接触范围。

7.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人员进入用户现场进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开发、工程施工、运行维护等应当严格执行现场工作制度和流程。

1)本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审批的资质种类和地域范围承接涉密(系统集成)项目,严禁相关人员将资质证书租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技术标准和保密要求建设涉密(系统集成)项目,并积极配合保密工作部门路对所承建的涉密(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审批。

3)承接涉密(系统集成)项目时要遵守以下条件:

a)本公司与其分单位合作完成涉密(系统集成)项目时,合作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公司相应的资质。

b)若未征得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局和建设使用单位的书面同意,本公司不将承接的涉密(系统集成)项目分包或转包。分包或转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公司相应的资质。

4)从事现场开发、工程施工、运行维护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涉密人员。现场项目开发、工程施工、运行维护应当在用户的监督下进行。未经用户检查和书面审批,不得将任何电子设备带入涉密项目现场。公司应对现场项目开发、工程施工、运行维护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的人员不得在现场使用无线设备。涉密项目在实施前,每个项目参与人员务必要针对该项目签订保密协议。

5)将按照涉密(系统咨询)项目的密级,对用户需求文档、设计方案、文档、图纸等技术资料和项目合同书、保密协议、验收报告等业务资料确定精心策密级,登记编号,明确知悉范围,并对参与涉密(系统咨询)项目的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对其分工作出详细的文字记录,交由本公司保密办公室统一管理。

6)涉密(系统集成)项目实施验收后,本公司应将涉密技术资料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不得私自留存或擅自处理。需要保留的业务资料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7)涉密(系统集成)项目的设计方案及有关建设情况,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交流或转让。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交流或转让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审批。

8)公司应对涉密(系统集成)项目考察现场委托方的检查进行登记备案。

篇5:项目部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项目部所有成员。

内容:

一、员工上班应穿着整齐,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严禁留胡须、长发、染发、剃光头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二、员工不得醉酒上班和上、值班期间期间饮酒,吸烟应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扔烟头、纸屑等。

三、员工应遵循逐级请示汇报制度,有事应先向直接上级汇报,只有当直接上级解决不了时,方可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四、上班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看网络电视、上网娱乐聊天、聚众赌博等,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出现多次,扣除绩效工资,因赌博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员工应团结协作,弘扬团队精神,不得辱骂和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项目部团结的言论;对其他员工和领导有意见,应该当面提出,协商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投诉,严禁当面不说,背后牢骚;严禁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

六、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对同事的监督职责,包括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督。对同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或隐瞒不报,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七、工程施工期间,相关岗位责任人擅自离岗的,给予罚款300元,并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以此类推;以上人员因擅自离开岗位而引起公司直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项目部员工应当该熟读本人岗位职责,作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因自身工作能力或工作失误给项目部造成了停工或误工乃至返工,一次罚款500元,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九、项目部员工严禁接受分包单位宴请、红包及其他馈赠,如有类似情况出现,给予当事人500元/次的罚款,并可视情况给予警告、降级乃至开除处分。如有因正常工作接触需要参加宴会及娱乐时,需报公司批准才能参加。

十、恪尽职守、刻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考勤、休假及请假规定:

1、工作时间:

(1)本项目部员工实行每月休息4天制度,尽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现场不能施工作业时休息,其他国定假日作息安排也应服从工程施工安排需要,在国定假日期间未能休假的,和未能用完的每月休息日累积可作为带薪假期在竣工后安排假期补足。

(2)项目部一线施工管理人员的早晨上班时间为食堂规定的早餐结束时间,下班时间不具体规定,根据施工需要以现场工人上下班时间为准。非休息日的考勤时间以住在项目部为准,晚上不得随意回家,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者视为旷工处理。项目部非一线施工通勤人员早晨上班时间为8点半,傍晚下班时间为5点半,因特殊情况需要需要晚到早退应与主管领导请示。

(3)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4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60元,依次类推,旷工一天罚3天工资。

(4)迟到早退旷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到解除劳务合同。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经查属实的,由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2、旷工:

(1)未向项目部主管领导书面申请请假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一律按旷工处理。

(2)向上级领导请假但未通过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均按照以上罚款旷一扣三加大2倍执行。

3、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项目经理批准,两天或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所有的请假人员都需在办公室主任处备案,并提前一天认真写好请假条,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2)考勤设专人管理记录。

4、违纪和奖励处理:

(1)行政部经办人员和各部门考勤员应认真做好登记、统计、上报工作,如有徇私或失职,经查实后,严肃处理。请事假一次扣除当天工资,除正常休假以外。

(2)行政部根据各部门考勤员工的考勤情况,依上述规定,核算员工的工资。

(3)员工连续一年未请病假、事假和迟到、早退者,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

5、项目部奖励、处罚制度。

(1)公司为项目部设职效奖金基金,基金规模为项目利润的0.5%。项目部以周为单位,当周安全生产无事故、质量达标无整改、进度按时或提前完成、材料无浪费、现场整洁文明,则分别记1分,每分奖励1000,反之则分别扣1分,每分罚款1000。

(2)项目部内部管理,如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每月必须达到95%以上。否则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处罚。

(3)项目部出现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及材料,管理漏洞。全项目部不发项目奖金,并扣发项目部内当事人及责任人的绩效工资。

附则:

1、本解释权归公司。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部事假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请假期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共天

事由:

主管领导批示:

日期:

项目经理批示:

日期:

项目分管领导批示:

日期:

总经理批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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