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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浏览:96482024-06-11

  江临中学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为全面考核期末教学质量,反映教学效果,制定本考核办法。考虑到年级间班级的差异,与每次考试的试卷难度不同,本考核办法采用纵向基准比对法。就是取期末考试的六个指数与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的六个指数比较,进步加分,退步减分。(七年级第一学期的成绩与期中成绩比较)

  一、考核内容:

  (1)优秀率指数=班级优秀率-年级优秀率,(得分在85%以上,包括85%为优秀)

  (2)及格率指数=班级及格率-年级及格率,(得分在60%以上,包括60%为及格)

  (3)平均分指数=班级平均分-年级平均分

  (4)期望值指数(全年级排序,位于中间学生名次为0,高出为正,低于为负,最后取平均数)

  (5)低分率指数=班级低分率-年级低分率,(得分在30%以下为低分)

  (6)标准差指数=班级标准差-年级标准差

  以上六个指数与前一期的六个指数进行比较,进步加分,退步减分。

  二、计分办法

  教师得分(满分100分)=基本分(82分)±浮动分(各项3分,共18分)

  (1)优秀率指数,每进步1%加1.0分,退步1%减0.3分。(上限为±3分)

  (2)及格率指数,每进步1%加0.5分,退步1%减0.3分。(上限为±3分)

  (3)平均分指数,每进步1%加0.5分,退步1%减0.3分。(上限为±3分)

  (4)期望值指数,每进步1%加0.5分,退步1%减0.3分。(上限为±3分)

  (5)标准差指数,每进步1%加0.5分,退步1%减0.3分。(上限为±3分)

  (6)低分率指数,每进步1%加3.0分,退步1%减2.0分。(上限为±3分)

  三、说明

  (1)中途转入(出)学生、上学期缺考学生、本学期缺考学生成绩不计。

  (2)任教多班级的教师取各班级平均数。

  (3)跨学科主科教师取各学科平均数。兼任术科的教师以主科成绩为准,术科成绩不计。

  (4)单术科教师得分=全校平均分±(0.5-)×18

  (5)所有计分程序由电子表格自动完成计算。具体见教学质量考核

  (6)教辅人员和其它人员不在列入此办法考核,具体由考核组考核。

篇2:舟南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舟南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落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工作热情,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建立科学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学校义务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四、绩效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学校考核师德(20分)、出勤(10分)教育教学(70分)三部分。具体细则如下:

  (一)师德

  1、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竟业、关爱学生的记20分。

  2、没有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进行有偿家教、在校酗酒闹事、侮辱体罚学生、向学生乱收费等有违师德问题的,由考核小组酌情扣分。、  3、凡有严重师德问题,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党政纪处分的,取消本人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出勤

  1、出满勤记10分。

  2、因事请假每天扣1分,因病请假每天扣0﹒5分,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上班、例会迟到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次扣2分,缺会一次扣1分。

  4、本项分值扣完后,在总分中扣除。

  (三)教育教学

  1、工作量(5分)圆满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记满分。对工作量超过学校周平均数的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给予适当积分奖励。

  2、备课(5分)按要求完成教案,记5分。无教案上课一次扣0﹒5分。

  3、讲课(5分)无故离开教室扣0﹒5分,旷课一次扣3分。

  4、作业(4分)按要求批改作业记5分,不合要求至少扣0﹒5分。

  5、听评课(3分)每期至少听评10节课,少一节扣1分。。

  6、教学研究活动(4分)少参加一次扣1分。

  7、教育教学成果(3分)镇级1-2县级2-3分,市级3-4分,省级4-5分,国家6分,不累记。

  8、教师专业发展(3分)按时参加学校、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少一次扣1分,获得县以上荣誉由考核小组给予相应加分。

  9、教学效果(35分)主要考核专任教师所任学科教学成绩。县、镇抽、统考排名:一等奖记35分,二等奖记30分,三等奖记25分。排名再推后的、没有统排的、没担主课的,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1、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考核结果为依据。

  2、若出现新情况,由考核小组研究决定。

  z县z镇舟南小学

篇3: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师德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的原则

  1.师德考核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区域所有履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责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考核内容与等级的确定

  (一)师德考核重点内容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终身学习”考核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规定执行。

  (二)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优秀、不合格三个等级。

  1.合格。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达到以下要求: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高度重视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恪守学术道德,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2.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热爱学生,事迹感人。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在资助特困生和关怀、转化学困生等方面成绩显著。

  (2)遵循规律,业绩突出。模范执行省“五严规定”。所教班级学生学习轻负担高效率,教育教学效果好,学生、家长评教满意率高。

  (3)人格高尚,堪称表率。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孝敬长辈,教育子女有方;尊重家长,主动做好家长工作,群众满意率高;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利益,在师生中受到广泛赞誉。

  3.不合格。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违反师德行为之一者。

  四、考核组织工作

  师德考核工作由各市(区)教育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量化标准;由学校根据教师年度考核安排组织实施,师德考核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考核工作程序为: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2.个人自评。被考核教师对照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师德述职报告。

  3.组织评议。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4.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确定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并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小组提请复核,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议。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度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合格。

  2.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当年绩效综合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3.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4.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

  5.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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