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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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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有限公司

  为了共同开拓汽车市场,做好销售合作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十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盖章确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壹份,作为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

  二、协议签订三日内,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万元整保证金,免息存于甲方帐上。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出具收据。并视乙方为甲方经营的某品牌汽车在

  的二级销售商。甲方授权乙方经销某品牌汽车,乙方如需向除该地区市以外的各县市销售某品牌汽车应即时报备。本协议终止或协议期满,甲方应把保证金归返乙方(不计息),甲方收回在乙方处未销售的所有车辆。

  三、乙方只能从甲方提车,并按甲方规定的销售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和统一价格销售商品车,不得违反区域规定和价格规定,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合格资格另选合作伙伴并按某品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四、甲方应提供相应的展示车摆放展厅并派专人负责销售某品牌汽车,保持车辆的整洁。

  五、乙方根据汽车销售情况,结合当地风俗节日,开展汽车促销活动时,并将活动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六、乙方依法独立经营,经营结果自负。甲方给予乙方车价以销售政策通知为准,保证给乙方的销售价格底于甲方自己特约店内的同期最底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一。

  七、如乙方销售甲方提供的汽车,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发票、合格证和相关手续。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车绝对不允许让客户试乘试驾。商品车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对商品车负有保管责任。

  九、甲方收到乙方的保证金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伍辆特殊情况不少于肆辆的样车。乙方展厅的样本周转期为30天,根据甲方调配要求30天内调车费用由甲方负责,30天后由乙方负责。

  十、商品车由乙方自提,提车地点:甲方所在地,乙方提车时应携带介绍信。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后,甲方视乙方销售及合作情况,另商合作协议。

  十二、协议根据某品牌汽车有限公司规定运行,某品牌在设立直销店时该协议终止。

  十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车,须符合国家整车技术质量标准。

  2、甲方为了增强和扩大某品牌汽车在该地区的销售市场,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共同开发该地区的市场。

  3、甲方提供充足的某品牌汽车宣传资料,协助乙方举办促销活动,及时传达新的促销政策。在车源紧缺的情况下,甲方将优先向乙方提供所需车辆。

  十四、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共同维护某品牌汽车的市场秩序。

  2、乙方只能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经销活动,严禁跨区域销售和另行设点销售。

  3、乙方在提车和销售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有义务负责本区域违规销售检举工作。

  十五、协议根据市场动态趋势运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六、违约处理:

  1、乙方能够完成甲方下达的月任务但甲方还向其他经销商供车,若有发现,每辆处(RMB)10000元的罚款,并于当月兑现。

  2、乙方向除甲方以外的经销商提车,若有发现,每辆处(RMB)10000元的罚款,并于当月兑现。

  十七、甲方有权向来特约店的直接客户销售车辆。

  十八、协议示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协议解决:履行本协议发性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年**月**日

篇2:经销商产品合作销售协议书

重庆万达包装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经济开发区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系列产品等有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销售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区、县级市)区域的经销商,销售甲方____系列产品。

二、销售要求:

2.1为保证乙方按甲方要求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乙方在签订协议柒日内向甲方缴纳统一市场违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整。若乙方无违规现象,撤销经销权后一个月内,甲方退还乙方全数保证金。

2.2本合作协议签订后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乙方首次订货金额(不含运费)达到人民币____元整即开始生效。

2.3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合作期内之最低订货金额(不含运费)目标为人民币____元整,(以乙方到达甲方的实际货款金额为准)。如协议有效期乙方无法完成销售目标,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之市场经销权。

三、奖励政策:

3.1在乙方完成回款任务和执行销售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季度返利及年终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分类

奖励项目

奖励形式

奖励额度

考核办法

季奖

业绩奖励

明返

实际回款额的____%

年奖

达标奖励

明返

任务目标内到帐回款的____%

3.2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回款、考核结果出具乙方返利通知单,经乙方确认后即为下月回款或根据乙方要求以货物的形式次月返还。

四、供货价格及结算方式:

4.1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的供货价为含税到岸价(详见价格表),并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各种产品按行业产品质量标准为执行标准)。如乙方要求超出供货价开票,其价差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由乙方负责。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4.2结算方式: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4.3支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特殊情况如以现金方式付款,必须支付给由甲方财务部或公司书面盖章委托的个人,否则出现意外情况甲方概不负责。

五、交货与运输:

5.1甲方将按照合同交货地将货物按期运往乙方指定交货地点。

5.2在货物到达乙方所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运输保险由____承担。到达后的费用如:卸车、搬运等由乙方承担。

5.3乙方在到货十日内,如对产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货物运输记录原件,否则视为乙方以合格质量收货,乙方在收货时,乙方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名,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乙方公章。

5.4产品自交付乙方之日起,其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六、换货与退货:

6.1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具体专项协商解决,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包含:。

6.2未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原则上不予退换货,如有特殊情况,所有退换货申请必须经甲方批准并保证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的情况下方可退货,其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因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致产品过期的,甲方概不承担退换货责任。

6.4其他换货退货约定:。

七、双方约定:

7.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区域的市场需求及竞争的情况,提供必要的产品宣传资料、市场销售专员、广告策划和甲方认可并批复的市场推广费用。(未经甲方同意的除外)7.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确保甲方产品的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低于甲乙双方约定出货价格进行倾销或擅自跨区域销售,扰乱市场价格的的冲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直至解除本经销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导致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其他约定:

9.1本经销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如能全面履行本合同书的约定,并完成合同约定目标回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优先确认乙方下一年度的区域经销权。

9.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如乙方没有按照合同条款执行,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可另行寻找经销商。

9.3乙方订货时应填写甲方制定的正式购销订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代表同意按甲方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向乙方发货。

9.4甲方产品的经销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对甲方产品的经销权进行转让、转投、分包。

十、签约事项: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但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10.2本经销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品牌理念:服务创造价值

篇3:净化器经销商合作协议

经销商合同

甲方:(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开拓“HR净化器”品牌系列空气净化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HR净化器”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一、经销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直辖市____区____县级市推广甲方的“HR净化器”品牌系列产品,成为甲方在该直辖市/区/县级市的经销商。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2本协议有效期

________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三、付款条款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____万元保证金,首批进货款____元存入甲方提供的银行帐户内,以取得____直辖市/区/县级市经销商资格。

3.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____天内,先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甲方银行账号:

3.4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如开税票另加6%的税金),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电话,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四、价格条款

4.1甲方按统一的价格向乙方供货。

4.2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HR”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3若新产品上市、产品换代、技术性价格调整以及旧型产品策略性降价时,甲方应提前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4.4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4.5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五、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HR”品牌系列产品。

5.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5.3、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5.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5.5、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更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

5.6、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HR”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5.7、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5.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经销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5.9、双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范围内设立第二家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经销商商。

5.10、甲方必须切实保护乙方经销权益。

5.11、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

5.12、甲方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之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1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5.14、甲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按规定考核乙方的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

5.15、在下列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16、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17、本协议提前终止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甲方在约定范围内履行相关承诺,但超出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5.18、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叁(3)天书面告知乙方。

甲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

6.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3乙方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享受本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一切优惠政策。

6.4、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6.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6.6、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行业展示会和各种研讨会。

6.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经销区域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过本区域经营。

6.8、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6.9、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6.10、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6.11、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

6.12、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乙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6.13、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6.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15、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或)本协议终止后一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

6.16、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6.17、乙方应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和资料。

6.18、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6.19、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6.20、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6.21、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6.22、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6.23、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

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24、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2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乙方联系人:

Email:

电话:

传真:

七、保密条款

7.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7.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八、绩效考核标准

8.1、因甲方给予乙方很低的经销价,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

8.2、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____万元,每完成___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___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

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二、协议的变更:

12.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

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2.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2.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协议的终止

13.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3.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3.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十四、其它

14.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成,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4.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一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4.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4.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4.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4.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4.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4.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收件人:

收件人:

篇4:经销商合作技术服务协议

经销商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共同开拓市场,经过友好平等协商,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就合作销售甲方××产品时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1.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直辖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县级市区域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经销商。对于乙方跟进的工程项目,甲方根据需要可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代表,项目跟进或销售产品安装施工等业务。

1.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区域扩大到未经授权的区域。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作资格。

1.3乙方不得在同一区域经营第三方与甲方同一档次,同一类型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资格。

二、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2.2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2.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在签订之日起计算,______个月内保证在______________区域做出第一个样板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合作关系。

三、销售指标及合作方式

3.1甲方的产品划分为:

3.2合作方式划分为:

经销商等级

保证金金额

销售指标

返点政策

优惠政策

备注

一级(地市)

10万元

200万

特级(省)

30万元

500万

3.3经销商保证金有效期一年。一年有效期满后,乙方未完成预定销售额的情况下,保证金按百分比扣除;如乙方完成预定销售额,在此协议期满后,保证金如数退还。如续签协议,保证金自动转为下一期。

3.4经公司允许或授权的情况下,特级(省)有权发展一级(地市)经销商,并对其一级经销商进行政策指导和服务,一级经销商年度业绩的0.5%归特级经销商。其发展的一级经销商保证金由特级经销商自行协商决定。

3.5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须销售甲方各类产品的任务。销售任务(此金额按甲方结算价计算)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年

(大写:________万元)。

3.6在销售合作的基础上,乙方的销售业绩满足双方协商指标,可享受返点,一级经销商在完成保底指标的情况下,每超100万元,返0.5%,最高不超过5%;特级经销商在完成保底指标的情况下,每超100万元,返1%,最高不超过6%。

3.7经销商享有最优惠出厂价格,能享受价格保护,及相关的技术支持。

四、样品管理

4.1甲方可为乙方提供LED灯具样品,乙方应支付样品的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货款时,向乙方发货。样品的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经销商可临时借用甲方产品作为样品,借期不得超出15天,超出期限或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不予退还。样品费用不可超出保证金的10%)。

4.2甲方为乙方提供灯具样品,乙方不能将甲方的样品提供给甲方的竞争对手,否则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五、合作原则及规定

5.1乙方作为甲方的合作者,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5.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为乙方提供高质量的××品牌系列产品

6.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等。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6.3甲方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6.4甲方按年度营销规划并结合乙方产品销售需要在相应的省、市参加展会,并提供产品样册。

6.5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6.6甲方持续完善经销服务系统,以更方便支持乙方开展经销业务。

6.7甲方提供相应资质配合乙方投标,并协助乙方制定标书,并收取标书工本费和相关资质费用,乙方负责甲方人员的差旅费用。

6.8甲方提供产品设计方案和亮化方案设计并按方案收取适当费用。

6.9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

6.10针对××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和相应的解决方案。

6.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的明细和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对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进行备案。

6.12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________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6.13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传真、邮件等)。

6.14双方签订本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范围内设立第二家同品牌、同类型产品的经销商。

6.15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6.16甲方将会不断推出新产品,以适应市场销售,增加竞争力,同时为配合新品上市,将会有选择性的召开新产品发布会。

6.17甲方将选择国内××行业具有权威性、发行量大的杂志和刊物进行品牌宣传、产品介绍、刊登广告。

6.18甲方将按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年度对乙方进行考核。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供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指定区域的合作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6.19甲方负责对经销商之间的冲突进行协调。

6.20甲方必须切实保护乙方经销权益。

6.21甲方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对于任何客户反映的问题,甲方采取必要调查及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乙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6.22在下列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有权利中止或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协议: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23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2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甲方须提前______天书面告知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乙方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有独立的办公场地,成为甲方经销商后,需开辟专有的场地展示甲方的产品和摆放甲方的宣传资料,并有专人负责。

7.2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3乙方在遵守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有权享受本公司给予经销商的一切优惠政策。

7.4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特殊情况需跨区销售,须在甲方进行项目备案,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施行其跨区销售。

7.5若有乙方授权区域的用户向甲方咨询乙方跟进的工程的产品价格或签订工程项目,甲方应全权转交乙方处理。

7.6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邀请甲方共同参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行业内展会、论坛及相关活动。也可要求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7.7乙方应根据当地市场制订切实可行的销售策略和经营方案,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反馈当地市场信息动态,并向甲方传达客户资料和意见。

7.8乙方应用甲方提供的商业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7.9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经销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7.10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7.11协议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另第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否则赔偿。

7.12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乙方属甲方业务合作单位。

7.13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他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乙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7.14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15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7.16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或)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内,未经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开发或提供与甲方所开发或提供的产品类似的产品。

7.17乙方不得自行防止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改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7.18乙方应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和资料。

7.19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推出的问题。

7.20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想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7.21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他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7.22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对甲乙双方均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7.23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他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7.24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_____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7.25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7.26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八、工程支持

8.1工程竞标及跟踪。如有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委派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作为甲方全权代表,协助乙方技术及业务方面的工作。对于单项产品合同大于20万元的工程,乙方必须技术向甲方公司进行备案。

8.2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出江湖工程制造商授权书;并提供所需各种认证、检查报告等资料。

8.3如乙方承接工程所涉及的甲方产品或订购数量在500万元以上的,则甲方应加大对乙方的支持。

九、销售行为规定

9.1产品价格

9.1.1甲方承诺给乙方为公司的经销商价格;

9.1.2因甲方产品中由于处理成本的变化而发生价格改变,甲方将及时将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乙方不得向外透露甲方的供货价格。

9.1.3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的价格销售××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9.1.4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9.1.5双方应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与自身经营有关的税款。

9.2定货流程

乙方必须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一级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9.3付款条件

9.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9.3.2乙方应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保证金,以取得经销商资格。

9.3.3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____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以电汇、汇票或现金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并将付款相关单据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清,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限顺延。

9.3.4甲方在确认全额收到乙方的款项当日开具收据(如开税票另加6%的税金),经财务核实后将乙方发票寄出,并电话或邮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电话,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9.4交货期

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按合同约定期限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以协商解决。

9.5质保和售后服务

9.5.1甲方对售出的××产品提供二十四个月的保质保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并承担来回运费。如由于人为或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9.5.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制造缺陷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来回运费。

9.6反低价管理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以确定乙方的产品销售方向,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外进行投标活动。

9.7商标使用

未经×××公司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

十、保密条款

10.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______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10.2乙方承诺不会将合作间的商业资料用于他用,不会向其以外的客户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

10.3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10.4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10.5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十一、绩效考核标准

11.1因甲方给予乙方很低的经销价,所以乙方应积极推广甲方业务,实现共赢。

11.2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________万元,每完成_________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_______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____%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_____%的比例给予奖励。

11.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11.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十二、维权打假

12.1乙方有义务在本地作好甲方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如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维权工作。

12.2若乙方单独进行××产品有关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知会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12.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产品合作权以任何形式转让。

12.4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资料信息以外,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状况、工程信息资料、客户跟踪状况等包括但不限于意思的其他有关乙方的情报资料。乙方也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的经营技术、营销策略、商业秘密等情报。

12.5乙方若出现采用假汇票、假支票等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刑事责任。

十三、违约条款

13.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13.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反通知后_______天内扔未实际履行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13.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13.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13.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3.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长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为及时通知对方或为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13.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3.8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赔偿。

(1)乙方故意欺诈甲方或客户的情况下;

(2)乙方违反诚实信誉造成甲方利益或名誉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下。

十四、免责条款

14.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4.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4.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方法并应尽所有合理对方努力尽可能地减少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_____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时间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五、争议解决

15.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5.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______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5.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驶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十六、协议的变更

16.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_____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6.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6.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协议的终止

17.1本协议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销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7.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7.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和权利。

十八、其他

18.1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或书面函件必须以中文写出,并以传真、E-mail、专人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或挂号邮件的形式发送。

18.2若通知及函件以传真形式送达,则应以传真传送记录所显示的确切时间为准;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则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乙方指定的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送达;若以专人送交形式送达(包括特快专递),按收件一方签收的时间为准;若以挂号邮件形式送达,以邮局所出具的收据为凭,自寄件时间起五个营业日为准。

18.3本协议底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8.4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完整协议,取代先前关于本协议的所有讨论、协商及协议。

18.5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另行签定的附件或备忘录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8.6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及附件的传真件具有与本协议及附件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8.7本协议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协议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8.8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8.9本协议以中文本为基准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企业名片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mail:

E-mail: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家用电脑特约经销商协议

TCL家用电脑特约经销商协议

二零**年度

惠州市TCL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年1月

目录

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

授权及签约……………………………………………………………………………

签约产品的进货………………………………………………………………………

产品销售支持政策…………………………………………………………………

专卖建设………………………………………………………………………………

销售奖励……………………………………………………………………………

销售规范……………………………………………………………………………

8其它事项…………………………………………………………………………….…

协议附件

附件一:《TCL电脑特约经销商注册登记表》

附件二:《TCL电脑公司商务运作》

附件三:《TCL电脑服上门服务规范及上门服务费结算流程》

附件四:《TCL电脑特约经销商P4专卖店建设验收标准》

附件五:《TCL电脑特约经销商建议书及投诉表》

TCL家用电脑特约经销商协议

甲方:惠州市TCL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公司(分货服务商)

丙方:

公司(特约经销商)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原则,就共同开拓TCL电脑产品市场,推动双方事业共同繁荣发展,结成“互惠互利、相互依托、风险共担、共同发展”利益共同体,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

1.1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并有义务就本协议的履行接受乙方的督促。

1.2甲方为履行本协议,通过乙方付给丙方的的任何物款,乙方不得擅自截留。

签约及授权

2.1授权

2.1.1甲方授权丙方为====省====区域TCL家用电脑特约经销商,授权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12月31日。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有权以TCL家用电脑特约经销商的名义从事合法商业活动。

2.1.2甲、乙、丙三方为商业合作关系,三方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丙方不得以甲方授权范围以外的名义从事甲方授权产品的经营和宣传活动。

2.2签约产品:

TCL家用电脑。

2.3承诺额:丙方承诺在授权期内从乙方购进签约产品的金额不低于===(万元),以下称全年承诺额,全年承诺额按季度和月度分解的指标如下:

季度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承诺额/万元

季百分比

月份

89101112承诺额/万元

月百分比

签约产品的进货

3.1丙方应从乙方处购进签约产品,有关乙方与丙方之间的商务、货款支付、物流的条款由乙方和丙方自行商定。

3.2对于丙方从乙方进货的具体销售政策和各项支持由乙方、丙方协商解决,甲方将对于乙方支持情况给予考评。

产品销售支持政策

4.1产品类型(销售机型政策):甲方对丙方公布主推和特价两种销售机型,所有机型销售额均计入丙方累计销售额,并参与丙方台阶达成率考核。

4.1.1主推机型:属甲方重点销售主力机型,此机型丙方享受全额返点,包括:样机政策、价格保护政策和上门服务费政策;对于销售台阶奖励政策和专卖基金政策,由乙方和丙方协商。

4.1.2特价机型:甲方在特定时间或特定区域内推出的机型,此机型丙方享受部分返点,包括:上门服务费政策。

4.1.3区域特配机型:此外,甲方还将提供区域特配机型,区域特配机型将根据情况定义为主推机型或特价机型,分别按上述政策执行。

4.1.4促销品:丙方在签约期内销售的促销品与其他由甲方供货的IT数码产品的销售额不计入本协议的考核中。

4.1.5产品机型的确定以甲方正式报价单为准。

4.2价格政策:丙方向乙方购进签约产品时享受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代理价或区域统一代理价(以下简称代理价)。区域统一代理价为针对区域市场制定的代理价。丙方对甲方的价格、销售政策及计划有保密和维护的义务。

4.3样机政策

4.3.1样机定义:甲方在发布新机型时(以甲方正式的报价单为准),丙方可享受样机政策。样机的价格为代理价的95%。样机将计入丙方累计销售额,同时享有上门服务费政策,但不计价保及任何返点。

4.3.2丙方通过乙方向甲方订购样机,含样机(1台)的单机型至少订3台以上(含3台)。对于甲方发布的特殊机型的样机订购规则,以甲方正式的报价单为准。

4.3.3丙方在享受到样机折扣后,须按甲方的要求在终端卖场摆放,否则甲方有权消丙方样机资格。

4.4价格保护政策

4.4.1若甲方产品价格调整时,乙方须对丙方在价格保护期内的从乙方所购进的降价机型提供价格保护。

4.4.2价格保护期:自甲方新价格公布之日前5个自然日。

4.5上门服务费政策

4.5.1甲方对用户公开承诺提供有限上门服务,上门服务由丙方按照甲方上门服务规范实施,并对此项服务负责。

4.5.2甲方对丙方的上门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证服务质量。并根据丙方对用户回执单的录入和回收,以及甲方的抽查结果,通过乙方向丙方提供80元/台的上门服务费。如因丙方自身或销售给第三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上门服务或上门服务不规范而遭到用户投诉的,甲方有权对丙方采取800元/台的扣罚。

4.5.3上门服务费的实施时间:自20**年1月1日起甲方销售给经销商的TCL家用电脑开始实施上门服务费政策,并按月考核发放。

4.5.4上门服务规范及服务费结算流程:见附件三《TCL电脑上门服务规范及上门服务费结算流程》。

专卖建设

5.1若丙方的终端店面符合甲方授权专卖建设要求,丙方可向甲方及乙方申请专卖建设支持。具体建设方案、考核标准和支持额度由甲方当地代表处卖场专员、丙方和乙方三方商定。

5.2专卖建设标准:见附件四《TCL电脑特约经销商P4专卖店建设验收标准》

销售奖励

6.1为鼓励丙方按季度完成承诺额,在丙方经营签约产品所获得的销售利润以外所设置的奖励。奖励方案由丙方与乙方商定并报甲方当地代表处备案。销售奖励通过乙方发放。

6.2季度台阶奖励计算方式:

Ti,其中:

=(1,2,3,4,),即按四个季度考核发放台阶奖励

为丙方当季获得季度台阶返点金额

为丙方当季主推机型销售金额

为丙方当季任务达成率对应的返点台阶,由乙方和丙方商定。

Qi为丙方当季销售金额

Ri为丙方当季签约承诺额

台阶

任务达成

(Qi/Ri)

50%(含)~70%

70%(含)~90%

90(含)~100%

100%

(含)以上

返点(Ti)

销售规范

7.1终端卖场建设:丙方店面的装修标准及考核与管理参照甲方授权专卖方案标准执行。

7.2市场价格维护

7.2.1价格标准:丙方有义务维护签约产品及促销品的价格体系的稳定,对外零售价和媒体报价不低于甲方公布的零售价。合作伙伴间调货的建议调货最低价为代理价。

7.2.2丙方违反甲方价格管理规定的行为:丙方在媒体(含丙方自制的宣传资料、报价单)上发布的代理价低于甲方规定的零售价;丙方对非甲方合作伙伴或用户的报价低于代理价,丙方向非甲方合作伙伴或用户直接或间接泄露代理价。

7.2.3对于违反价格规定的处罚:每发现一次,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丙方罚款500─5000元,并要求乙方在丙方的价格保护和销售奖励中扣除。甲方并且根据情节有权要求乙方及其他合作伙伴向丙方停止供货,直至甲方认为可以恢复为止。

7.3销售区域约定:丙方未经甲方授权在约定区域范围之外销售签约产品,属区域串货违规销售行为。经查实,视情节将给予500-5000元的扣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丙方的经销资格。

7.4市场形象维护:丙方有责任共同维护TCL电脑产品的市场形象。不得有任何损及TCL电脑产品市场形象的行为发生。对以下情况甲方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

7.4.1丙方中伤其他甲方合作伙伴,严重损坏其他甲方合作伙伴形象。

7.4.2因丙方原因,造成用户恶性投诉,严重损坏甲方形象。

7.4.3因丙方原因,造成恶性曝光,严重损坏甲方形象。

7.5违约罚款办法:将直接从丙方的销售奖励或价格保护中扣除。若丙方销售奖励或价格保护金额不足扣罚将从丙方的进货款中扣罚。

7.6奖励条例:甲方对丙方下述行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500—5000,奖励通过乙方发放。

7.6.1丙方第一个对甲方某合作伙伴的违约行为向甲方投诉,并提供真实证据。

7.6.2丙方积极利用自身影响,及时制止危害甲方形象的行为,避免恶性曝光;或主动维护和提升甲方在当地的形象。

7.6.3丙方主动对甲方在产品和工作质量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甲方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8其它事项

8.1丙方应真实填写《TCL电脑特约经销商注册登记表》(附件一),向甲方提供丙方企业本年度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资产和经营状况等方面的真实资料、信息。若丙方提供资料不实则有权取消特约经销商资格。丙方的企业状况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10日内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供甲方和乙方备案。

8.2丙方放弃或甲方按协议规定取消丙方的特约经销商的资格时,则甲方视为丙方自动放弃一切相关的权利及利益。

8.3丙方对甲方产品价格、奖励政策、销售计划、渠道运作计划、营销指导手册和市场活动策划方案等机密信息有保密和维护的义务,在双方终止合作后一年内不得外泄。

8.4甲方今后公布的渠道管理规章、客户服务规章、市场活动规章和甲方企业CI规范将作为本协议补充协议另行签定,同具法律效应,丙方必须严格执行。

8.5协议终止:

8.5.1丙方单月的达成率低于30%或季度达成率低于50%,甲方有权取消丙方的特约经销商资格。

8.5.2违约终止:当丙方出现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区域市场秩序规定、形象管理规定等严重违约行为。

8.5.3因丙方原因引发用户投诉,对甲方声誉造成损害,如媒体曝光等。

8.5.4因未履行或未规范履行“TCL电脑经销商服务职责”而遭到用户投诉累计三次。

8.5.5自然终止:本协议至20**年12月31日自然终止。

8.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由各方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人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执行。

8.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共识,甲、乙、丙三方同意通过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决争议。

(协议正文完)

甲方:惠州市TCL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丙方:(丙方公章或合同章)

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附件一TCL家用电脑特约经销商注册登记表

经销商编号

归档编号

基本资料

公司全称

公司成立时间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营业地址

邮编

收货地址

联系人

资信情况

上级主管部门

税号

开户行

帐号

经营性质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流动资金

可用于TCL家用电脑的资金

人员情况

公司法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总经理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主要联系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公司总人数

管理人员数

财务人员数

销售人员数

技术人员数

维修服务人员数

经营状况

20**年公司

总营业额

20**年经营PC品牌名称及相应营业额

20**年TCL家用

PC营业额

20**年商用PC营业额(含其他品牌)

20**年TCL商用营业额

现主营产品

与营业额比例

经营方式

○行业销售

○个人市场零售

○批发

○系统集成

主要客户群

家用主要销售区域

商用主要销售区域

店面地点

店面

负责人

店面

电话

店面面积

区域专员意见:

代表处首代意见:

总部主管部门意见:

附件二TCL电脑商务运作

1、商务流程

2、电子商务系统

TCL电脑通过电子商务系统实现与经销商的信息沟通和订单下达,经销商通过TCL电脑授权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站地址为:http://www.glwk8.com.cn

/或http://61.144.241.214/,3、

结算政策

TCL电脑的结算政策为“现款现货,款到发货”。TCL电脑公司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开立帐户,供经销商选择付款。为保证货款及时到帐,建议经销商采取实时电子汇划方式付款,以便于及时确认安排供货。

4、一个订单的处理周期

订单审批

审批一次需要20分钟,如审批未通过需要重新审批。在订单提交高峰期(14:00-17:00),时间可能延长

汇款到帐

同行实时划汇约3小时-24小时,异行约3-5天

下达出库指令

约20分钟

配货

当天生效的订单当晚配货

运输在途

12小时-72小时

5、订单管理

a)经销商通过TCL电子商务网上订单系统提交订单,订单有“草稿”、“已提交”、“审批通过”、“审批未通过”、“已生效”、“已发货”、“已关闭”、“已取消”等八种状态,分别对应不同的订单处理进度,详细说明可参考网上订单系统经销商培训手册。

b)一个订单的处理周期如上所示,每个工作日正常的接单处理时间为9:00-17:00,17:00以后的订单在下一个工作日处理,11月15日-2月28日冬季,华北、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由于气候因素,接单处理时间调整为9:00-16:00。

c)经销商下达订单后,可通过网上订单系统了解订单处理的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理;

d)为保证能够尽快安排发运,经销商需要尽量提前下单,同时,为避免个别产品缺货时整单无法发运,经销商可根据商务人员的批示信息选配现货的产品。

6、物流模式

a)TCL电脑提供门对门的配送服务,配送起始时间为经销商的货款到帐订单生效之日的当天晚上24:00,在途时间一般为12-72小时,新疆、云南、贵州为5天;

b)正常运输方式为汽运,为满足特殊需求,TCL电脑可安排提供航空和中铁运输,但由经销商根据实际运费情况支付运费;

c)经销商的正常收货地址应由经销商登记为唯一地址,临时更改收货地址,需要在订单内注明,同时,经销商另付运费。

d)起运量和免费送货量,

见TCL商务政策。

e)仓库设立:目前设立广州、上海、北京、成都、西安、沈阳六个分库。

附件三:上门服务规范与上门服务费结算流程

上门服务规范:签约分货服务商、核心经销商、亿家家专卖和特约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有责任为用户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1.1为用户送货上门、安装和调试。

1.2对用户进行必要的使用培训。

1.3对服务承诺、服务指南和保修政策进行讲解。

1.4承担用户购机15天内的随机软件恢复服务。

1.5协助用户详细填写用户回执单的信息。

上门服务违约

2.1TCL电脑公司(以下简称TCL)抽查发现经销商未向用户提供上门服务或上门服务不规范,甲方将视为不合格,取消相应上门服务费80元/台。

2.2如因经销商自身或销售给第三方造成的未按TCL要求提供上门服务或上门服务不规范而遭到用户投诉,TCL有权对经销商采取800元/台的扣罚。

2.3未向用户提供《TCL电脑用户回执单》;假冒用户填写《TCL电脑用户回执单》;或提供虚假回执单行为,甲方将对经销商处予800元/台违约金。

回执单的录入、反馈与抽查

3.1TCL将为每个签约经销商开通网上回执单录入的用户名和密码,并由经销商自行将用户回执单信息录入TCL电脑CRM系统中。同时,经销商把用户回执单寄达TCL当地代表处客户服务部门。特约经销商的回执单通过分货服务商返回TCL当地代表处客户服务部。

3.2代表处收到回执单后,同时对经销商在CRM系统中录入的回执单信息进行核对和用户全回访工作,确认应返给每个经销商的上门服务费总数和不合格回执单(不返上门服务费),同时在系统中对回执单标明相应的“合格”或“不合格”状态。

3.3由TCL总部客户服务部对经销商的上门服务规范进行监督和抽查,以保证服务质量。同时对不合格的回执单在系统中重新标注。

上门服务费审核及返回

4.1代表处每月12日前把上月对经销商的回执单确认结果(含总部的抽查结果)汇总成《经销商上门服务费返款明细》,报送总部客服审批,由总部客服报总部财务部批准返款。

4.2总部财务批准后,由总部客服在系统中对每个代表处的返款做最终确认,系统每月15日前将自动为每一位经销商生成一份《经销商每月上门服务费确认书》。

4.3总部财务审批后,同时由总部客服把《经销商上门服务费返款明细》反馈给商务部于每月15日开始执行返款。特约经销商的上门服务费通过分货服务商发放。

4.4上门服务费将通过价格折扣形式在进货款中返还。

自20**年1月1日起TCL电脑公司销售给经销商的家用电脑开始实施上门服务费政策。

附件四:TCL电脑奔腾4专卖店建设验收标准

建设项目标准

分货服务商自营店

1、门头、背景墙、展台必须俱备

2、样机不少于二台

3、SES(数码体验中心)必须俱备

特约经销商

1、门头、背景墙、展台至少完成其中二项

2、样机不少于一台

建设质量标准

门头

1、尺寸、颜色、材质符合VI规范

2、安装牢固,不得有空鼓、裂缝、翘边、皱折

3、表面平整,无波纹起伏,无斑污

4、拼接口整齐,图案吻合,不离缝,不搭接

5、图案字迹清楚

6、灯光效果良好,无阴影

背景墙

1、安装牢固,不得有空鼓、裂缝、翘边、皱折

2、表面平整,无波纹起伏,无斑污

4、拼接口整齐,图案吻合,不离缝,不搭接

5、图案字迹清楚

6、灯光效果良好,无阴影

7、尺寸、颜色、材质符合VI规范

普通P4展台、SES展台

1、装饰面板的规格、颜色、图案符合设计要求

2、镶贴牢固,无歪斜、缺棱掉角和裂缝

3、接缝密实、平直宽窄均匀、颜色一致

4、表面平整、洁净

5、键盘架拖动灵活,操作方便

6、尺寸、颜色、材质符合VI规范

样机

1、主机、显示器、键盘、音箱必须按规范摆放

2、必须保持开机

资料返回流程

1、按季度返回。每季度末(3、6、9、12月)20日前返到代表处;

2、代表处审批后,25日前返到总部卖场;

3、总部卖场审批后,28日前返到总部商务部和财务部;

4、卖场资料要求一式两份,代表处一份,总部一份。

附件五

特约经销商建议书及投诉表

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特约经销商提案或投诉内容

处理意见

责任人意见

部门经理意见

TCL电脑公司首代意见

TCL电脑公司渠道管理部意见

处理结果

通知特约经销商及提议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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