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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6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我们收集整理了以下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定远县蒋集学校20**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皖人社发[20**]13号、皖人社秘[20**]317号、滁教体人[20**]3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定远县蒋集学校20**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一、成立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

  副组长:周学(负责小学部)、熊君(负责中学部)

  成员:俞动

  二、职称评审条件

  职称评审条件:依据皖人社发[20**]13号、皖人社秘[20**]317号、滁教体人[20**]354号文件执行。

  三、职称评审竞聘对象及操作办法

  (一)竞聘对象

  依据上列三个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相关教师。

  (二)操作办法

  凡符合竞聘的人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长室报名,并按照要求在时间节点内上交相关证书及积分佐证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竞聘积分计算办法

  1、工作年限积分:每工作一年积1.5分。

  2、任现职以来每有一年积3分。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的每有一次积1分。

  4、任现职以来的教学成绩(个人可以到教导处查找,教导处对所提供成绩的真实性负责):

  (1)、中考成绩:在全县中考中取得第1--5名积20分,第6--10名积15分,第11--15名积10分,第16名--中间名次积5分,中间以下名次不积分。

  (2)、教研片联考:在片内取得第1--3名分别积3、2、1分,第4--中间名次积0.5分,中间以下名次不积分;仅带非联考科目的,联考积分取当年其他参加竞聘人员积分的平均数的90%计分。

  5、任现职以来,参加县级各种比赛活动(如科技创新、综合运动会、读书演讲等)获奖的,每次活动给指导老师积1分。

  6、任现职以来,参加上级教研活动(如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优质课大赛、骨干教师等),获得省、市、县表彰的分别积6、4、2分。

  7、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积6、5、4分,获得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获得县一、二、三等奖分别积1.5、1、0.5分。

  8、获得上级表彰(如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个人等)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积6、4、2分,省、市、县政府表彰的积7、5、3分。

  9、工作量:计算近三年的工作量,带齐平均工作量的积5分,每多一节加0.2分,每少一节扣0.1分。行政职务折算:副校长计平均工作量的2/3,中层正职和班主任计平均工作量的1/2,中层副职计平均工作量的1/3,同时兼任几个职务的,取最高的计算,行政人员兼任班主任的可以把班主任的工作量另外计算。

  10、考勤:近三年来,每学期满勤积1分,不满勤积0分,以每年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统计结果为准。

  四、职称评审竞聘的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乐业、为人师表,且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职称竞聘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者;任现职期间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任现职期间违背《定远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八条禁令》(定教[20**]61号)文件规定,情节严重,造成影响者;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者;任现职期间连续一学期以上未履行岗位职责者(下列情况除外:①出差②女职工产假③经主管部门批准④重大疾病);任现职期间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者;任现职期间一学期内无故旷工累计达3天者;任现职期间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者。

  3、每一个竞聘者的各项得分进行排名,需在本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确认。

  4、竞聘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得分相同者,依次按受聘年限早、工作年限早、身份证年龄大的顺序确定)。

  五、其他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职称评审评工作的领导。职称评审评工作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教师职评工作;要广泛宣传职评政策精神、评审标准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理解和掌握文件精神,保质保量做好20**年职评工作。

  2.要严谨规范,做到职评五公开。在职评工作中要严格推荐程序,必须做到职评工作五公开: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推荐名单公开。在“五公开”的基础上,在申报单位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结果填入个人任职资格评审表的有关栏目内,同时出具公示证明。未经公示的,评委会不予评审。

  3.要逐级审核,实行诚信承诺制。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评审材料受理和审核工作。组织专人认真审查各类证书证件和申报材料,做到“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对把关不严,将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人员进行申报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制度。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4、对当年参加竞聘的,因材料弱或者缺项等原因没有通过评审的,取消下一年的竞聘资格。

  5.要严格问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并记入其师德档案;违规申报,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教师职称资格。对包庇、纵容教师弄虚作假,违规推荐申报教师职称评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和学校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学校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评审纪律或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职评领导小组成员,取消其职评领导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本竞聘细则解释权在竞聘领导小组。

篇2: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20**年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办〔20**〕*号),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深入推进我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革命纪念馆为平台,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广泛吸引志愿者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发展壮大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共同建设“美丽**?幸福家园”,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建设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结合融入文化志愿服务,引导人们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建设美好生活,促进在全市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文化育人。突出爱国主义主旋律,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光荣历史、优秀文化和科技成果,让收藏的文物、陈列的遗产、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引导市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坚持示范带动。立足公共文化设施实际,逐次推进,率先搞好市级文博单位和科普场馆的志愿服务,抓点带线、以线促面,建立示范带动机制,建设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单位,为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志愿服务树立榜样和标杆。

  坚持改革创新。把支持和发展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纳入文化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化志愿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深化文化志愿服务管理模式创新,鼓励志愿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志愿服务效率,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三)工作目标。20**年6月30日前:由市文明办指导**演艺中心、**学院美术馆完成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市文广新局负责完成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馆、包公文化园、叶挺独立团团部旧址纪念馆、梅庵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市科技局完成市科技中心的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市档案馆、星湖管理局等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完成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点建设。各县(市、区)文明办要协调各地有关单位,结合各地实际,完成辖区所属公共文化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公共文化设施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编写志愿服务手册或服务指南,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基本遵循和依据。要安排工作人员做好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和保障,引导志愿者与公共文化设施工作人员协同配合,合力提高服务效能。

  (二)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设施根据志愿服务需要,经单位领导机构统一,在本单位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设施成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登录“广东志愿时”手机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成为“广东志愿时”会员单位,在系统平台对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达到登记条件的,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依法登记。**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要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组织的启动成立、初期运作、项目开发、合作交流等,帮助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能力。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把面向群众、服务社会摆在首位,结合公共文化设施自身特点,精心设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活动项目要结合志愿服务对象的需求,合理安排志愿服务内容和志愿者岗位,提高服务质量。要大力弘扬尊老爱老、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加强与大中专院校的合作,让公共文化设施成为大中专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基地,设计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走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举办知识讲座、巡回展览、文艺演出、阅读推广等,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学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台账。公共文化设施要按照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制定的《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9号)确定的内容、格式和记录方式,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服务记录要记录在《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上,注明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建立志愿服务台账,把志愿者的服务记录汇总在“广东志愿时”这一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做到互联互通,使服务记录能够异地转移和接续。

  (二)营造氛围。公共文化设施要在志愿服务站点摆放“志愿服务岗”台牌,悬挂“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汇聚志愿力量、共筑中国梦想”等志愿服务口号,张贴志愿服务工作流程、志愿者招募信息、志愿服务工作制度等,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志愿者要佩戴标贴或绶带、帽子、臂章、马甲等统一标志,立足单位、聚焦服务,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和职能作用,推进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树立良好形象。

  (三)收集资料。每次活动都要收集好详细的资料,做到活动前有计划方案、服务规则,活动中有文字记录、有现场图片,活动后有工作总结。收集到的信息请及时报送市文明办和**文明网,市文明办将组织好的经验材料在**文明网、中国文明网?**站上刊登。

  联系人:刘**,联系电话:**,邮箱:**

篇3: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

  “五五”普法以来,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共同努力下,

  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总体部署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五五”普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要对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做好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密结合全省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对《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五五”普法的实施方案》确定的普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落实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检查验收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安排,明确检查验收的内容、步骤、方法和要求。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根据全系统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部门检查验收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分步实施、逐级验收。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步骤,采取逐级检查验收的方式,确保全面完成全系统检查验收工作。

  (三)统一标准、公平公正。省发展改革委制定检查验收的统一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检查验收各市(区)“五五”普法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检查验收标准。

  (四)总结交流、提高水平。将检查验收与相互交流相结合,切实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三、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一)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并落实普法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普法保障机制的情况。

  (二)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全系统“五五”普法的实施方案和年度普法实施意见规定的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制定并落实学习计划,保证集中学习和自学时间,组织开展和参加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测试情况等。

  (三)结合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围绕全系统“五五”普法的实施方案和年度普法实施意见确定的宣传重点,创新形式,组织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和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

  (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普法推动立法、规范行政执法、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机关内部工作制度等情况。

  具体检查验收内容参照《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四、工作步骤

  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年5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印发《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对检查验收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各地发展改革委(局)根据全系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检查验收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开展自查(6月)。各地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的部署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

  第三阶段:检查交流(7~8月)。省发展改革委对各市(区)“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交流。

  第四阶段:评选表彰(9~11月)。各地评选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评选表彰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典型。并推荐全省

  “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方法

  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各地要结合实际,全面统筹考虑,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更具操作性的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及标准,并于5月28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普法办(政策法规处)备案。

  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各地对照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及标准,全面、真实、客观地对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成效、经验及问题进行自查,于6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一式五份并附主要普法工作档案材料)报省发展改革委普法办(政策法规处)。

  实地抽查,现场交流。省发展改革委将组成检查组,选择部分市发展改革委,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询问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会议进行集中汇报交流。

  公正评选,逐级表彰。为鼓励先进,推广经验,进一步调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做好普法工作的积极性,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小组,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程序,综合各地自查、检查交流和平时工作情况,评选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并根据各地推荐情况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召开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总结表彰会议。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评选表彰先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并于9月20日前将推荐的全系统先进科室、先进个人名单及其典型材料报省发展改革委普法办(评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检查验收是

  “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普法工作实效的关键环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检查验收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对检查验收工作的指导。要充分发挥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保障专项经费和人力投入,确保检查验收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协调,突出系统特点。各地在做好检查验收工作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条块关系,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配合、协调和沟通。要把检查验收重点放在普法工作是否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否促进了依法行政上。要认真检查总结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以及依法治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三)注重实效,着力推动工作。各市(区)发改委(局)要根据全系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及标准,扎实开展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检查验收质量。认真总结过去五年普法的成绩和经验,大力宣传“五五”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广普法工作成果。认真查找普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改进措施。以检查验收为重要契机,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并为“六五”普法工作做好准备。

  附件: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类别(7类)

  验收内容(37项)

  分值(100分)

  一、组织领导

  和基础保障(16分)

  1、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主管领导明确;主要领导重视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2分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职责明确,认真落实上级普法工作任务,积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各项普法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普法办报送普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动态信息等。3分

  3、设立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按职责落实了工作人员,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具有法律专业背景。3分

  4、组织举办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2分

  5、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地区、本部门财政预算,普法工作经费有保障。3分

  6、组织购置全系统“五五”普法读本、专项法律释义等法制学习材料,编写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普法材料。3分

  二、普法工作

  制度建设(10分)

  7、根据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五五”普法实施方案。1分

  8、每年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和任务。1分

  9、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干部职工法制学习制度和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在选择学习内容、安排学习时间、做好组织保障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2分

  10、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测试成绩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2分

  11、建立健全对“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和年度普法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制定普法工作后评价标准。2分

  12、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普法工作交流制度。1分

  13、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普法文件资料齐备、管理规范,能够全面反映本单位普法工作整体情况。1分

  三、法制学习(12分)

  14、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每年以党组名义进行1次以上法制讲座。2分

  15、制定并落实干部职工法制学习计划,完成全系统“五五”普法实施方案要求的自学和集中学习时间。2分

  16、制定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计划或在干部培训计划中安排法律相关内容,每年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1次,对一般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对专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次。4分

  17、积极参加或适时组织综合性法律知识测试和专项法律知识测试,检验学法效果。4分

  四、法制宣传(9分)

  18、积极参加省发展改革委和有关单位组织的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以及法制书画作品征集、法制动漫作品征集、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等法制宣传活动。3分

  19、利用法制宣传展览、法制宣传橱窗、以案说法、法律知识问答等方式,以及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主动开展与依法行政和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3分

  20、利用“12·4”法制宣传日,价格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招标投标法、反垄断法等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组织开展专题法制宣传。3分

  五、依法治理(26分)

  21、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起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相互协调衔接,在备案审查或施行中未出现问题。4分

  22、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根据有关方面要求以及形势变化认真清理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做好牵头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3分

  23、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事项、依据和责任明确,执法程序规范,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5分

  24、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审理复议案件,公正作出复议决定,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4分

  25、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政府信息公开等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有章可循。6分

  26、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实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4分

  六、创新形式(9分)

  27、在建立和完善普法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提高普法工作水平方面有新思路、新做法。2分

  28、在合理安排法制学习内容、选择学习形式,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积极性,提高学法效果方面有新思路、新做法。2分

  29、在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拓展法制宣传渠道,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方面有新思路、新做法。2分

  30、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指导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法、结案方式和反馈工作机制等方面有新思路、新做法。3分

  七、普法成效(18分)

  31、普法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在运用好经济手段和必要行政手段的同时,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调控经济。3分

  32、领导干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明显提高,五年来未发生领导干部因职务行为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2分

  33、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全面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法规,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职责。1分

  34、专业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和应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1分

  35、参加本地区、本单位组织的法律知识测试取得较好成绩。5分

  36、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普法等依法行政工作受到省普法办、省发展改革委、当地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表彰。3分

  37、法律法规规章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五年来未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作出不利决定、终审判决,或被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3分

篇4: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全市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市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年3月31日,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市两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发动系统各方面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实现“杜绝、防止、减少、保持”的总目标,即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稳处,主要负责对活动开展的组织、督促、指导、协调等工作。各县区、各学校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协调、组织活动的实施。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年3月31日。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县区、各学校(单位)要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学校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

  (二)深入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各县区、各学校(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开展针对性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三)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区、各学校(单位)要紧盯全国、省市“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要节日期间,各县区、各学校(单位)要组织相关处室联合开展防火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县区、各学校(单位)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以各县区为大网格,各类学校为中网格,每学校内的每栋楼为小网格,而每个教室或房间就为一个单元格,每个大、中、小、单元格都落实相应网格管理人员,对该区域内的安全各项工作负责,并定期对该区域的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五)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等场所以及学校出租的店面建筑为重点,逐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加强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区、各学校(单位)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要结合安全知识教育测试、消防安全寒假作业和“安全教育铃声提醒”,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重点宣传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知识。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年11月22日前)。各县区、各学校(单位)要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全面部署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各县区、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要组织相关处室联合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本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阶段(20**年3月31日)。各县区、各学校(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上报工作情况,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学校(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吸取以往火灾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密制定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三)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各级责任。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各单位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县区、各学校(单位)于11月27日前将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安稳处;20**年3月30日报工作总结。(传真:**)

篇5:住建局今冬明春建设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住建局今冬明春建设工地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各市(县)区住建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江苏省冬春火灾防控部署会的有关精神,根据《关于印发〈20**年无锡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消委〔20**〕1*号)的统一部署要求,确保我市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可控,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建设工地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筑防火安全

  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当充分认识加强工地防火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管理,成立工地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明确责任,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项目部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预案,并阶段性地组织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对消防应急预案进行及时修改。切实加大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施工防火安全。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各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或液体数量多的工地,项目部应当选择安全适合地建造临时危险物品仓库,使用量较少的,也要选临时存放点,落实专人保管,仓库管理员按当天用量发放给工地,并做好登记。可燃材料的仓库、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不得使用明火或高温强光高热灯具,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

  三、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现场各类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以下消防内容: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不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对策及基本消防常识的人员不得上岗。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各施工现场必须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施工现场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的相关要求,重点检查施工和生活用电是否规范,临时建筑与易燃易爆物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和储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现场是否张贴逃生路线指示牌,电、气焊作业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针对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做好检查与整改记录。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强化现场整改与检查指导

  本次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检查要覆盖到每个施工现场,针对防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做好检查与整改记录。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建设工地将检查完成的《专项整治--施工现场防火检查用表》存放施工现场备查。

  各地建设安监机构应加强对各建设工地自查情况的检查指导力度,对未很好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安全制度不健全,消防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严重的工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开展行政约谈或行政处罚。

  以上通知事项和要求请各地迅速贯彻落实,我局将在企业自查与各地检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对各地的检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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