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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9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与些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www.glwk8.com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轻工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岗位设置方案及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省委编办下达的编制数确定。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本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88%;管理岗位为岗位总量的8%、工勤技能岗位为岗位总量的4%。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单位领导及中层领导岗位数量(包括正、副职)按照省委编办核定数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二级。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35%:45%:20%。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设置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高级工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44%。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闽委办[20**]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具体条件见附件一《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具体条件见附件二《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见附件三《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新一轮聘任时,由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聘期内,涉及空岗聘任或岗位调整的竞聘资格审核由人事科负责组织。教务科负责教学工作量与教学效果评价的审核;教研室负责科研工作业绩的认定;人事科负责年度考核与奖惩情况的审核;学生科负责任职来班主任年限的审核。

  (4)考察评议

  校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对工作小组意见进行审议,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日历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定。

  2、岗位设置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七、实施步骤

  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年4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年3月底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教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经校教代会审议通过。

  2、20**年4月上旬至4月中旬,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年4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认定。

  4、待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认定后,从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八、聘任期限

  (一)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不足5年的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

  (二)对在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的,可以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但专业技术岗位职务聘任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进行学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学年度考核结果与聘期考核结果均作为是否继续聘任的依据。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其聘任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和期终考核不合格者在下一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系列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附件一: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二: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三: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一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一、上岗条件

  (一)科级及科级以下职员上岗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各项决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认真负责,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团结同志,具有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无私奉献的精神。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务实精神强,在管理工作中有一定的创新能力。

  4、努力钻研业务,善于学习新思想、新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6、具有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7、科级职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主动思考本科室的工作,完成其负责的工作。

  8、聘任正科级职务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现任正科级职员;(2)现任副科级3年以上的职员;

  9、聘任副科级职务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现任副科级职员;(2)应聘科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干部;(3)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和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10、聘任校办公室正副主任、人事科科长职务者必须是*正式党员。

  11、聘任财务科科级职务者要有财务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教务科科长、教研室主任职务者要有大学以上学历(含大学)且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校级领导上岗条件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职责

  (一)科员岗位职责

  1、积极主动地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各岗位任务见岗位说明书,下同);

  2、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参加一些有关文稿的起草、调查研究。

  (二)副科长岗位职责

  1、积极主动地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2、主动配合科长做好工作,独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调查报告及其它公文的起草和论文的撰写工作,独立地完成相关的文字工作。

  (三)正科岗位职责

  1、积极主动地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2、主动配合分管领导做好工作,独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独立地进行学校或本部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等文稿或调查报告的起草以及论文的撰写工作。

  (四)副校长岗位职责

  1、主动协助校长工作,履行所分管工作的职责;校长外出时临时代替校长负责学校有关事宜;

  2、积极主动配合校长做好分管工作的有关调研工作,并提出有关的工作建议和工作思路;

  3、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五)校长岗位职责

  1、履行学校法人代表职责,全面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事、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总务后勤等工作;

  2、主动带领班子成员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指示,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4、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附件二: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首聘测算截至时间为20**年12月)

  教师系列

  一、高级讲师岗位设置的条件

  1、五级(高级讲师一级)

  (1)聘任高级讲师职务满六年;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任现职以来均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

  (6)任现职以来,承担并胜任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三年及以上;

  (7)满足下列四个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先进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由国务院、教育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省级人民政府、教育厅、人事厅、省总工会授予奖励的文件或颁发的证书确认);

  ②任现职以来,参加支教、扶贫、住村一年及以上;

  ③女教师教龄满25周年以上(含),男教师教龄满30周年以上(含);

  ④具备下述两个条件:

  A、任现职以来获得校综合性表彰及以上;

  B、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省职教中心)组织的优质课、说课、录像课获得二等奖以上者(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C、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省职教中心)组织的各类技能等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者(以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D、任现职以来,承担校级以上(含)教学研究任务或课题研究任务,已经结题,并获得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E、任现职以来,在CN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校级论文评审B级以上(含)2篇;

  F、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著作一部以上(含)(主编或参编三万字以上);

  G、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H、女教师教龄满20周年以上(含),男教师教龄满25周年以上(含)。

  2、六级(高级讲师二级)

  (1)聘任高级讲师职务满二年;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任现职以来均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

  (6)任现职以来,承担并胜任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二年及以上;

  (7)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得省人事厅、教育厅综合性表彰;

  ②任现职以来,参加支教、扶贫、住村一年及以上;

  ③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省职教中心)组织的优质课、说课、录像课评比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④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省职教中心)组织的各类技能等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⑤任现职以来,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研究任务或实训、实验基地建设,或为现任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或指导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由学校认定);

  ⑥任现职以来,在CN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校级论文评审B级以上(含)1篇;

  ⑦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著作一部以上(含)(主编或参编二万字以上);

  ⑧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⑨女教师教龄满15周年以上(含),男教师教龄满20周年以上(含)。

  3、七级(高级讲师三级)

  (1)取得高级讲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高级讲师职务;

  (2)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讲师岗位设置的条件

  1、八级(讲师一级)(1)聘任讲师职务满五年;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任现职以来均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

  (6)任现职以来,承担并胜任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三年及以上;

  (7)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得人事厅、省教育厅综合性表彰;

  ②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省职教中心)组织的优质课、说课、录像课、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等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者(以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③任现职以来参加支教、扶贫、住村一年及以上;

  ④女教师教龄满25周年以上(含),男教师教龄满30周年以上(含);

  ⑤具备下述两个条件:

  A、任现职以来获校级以上的综合性表彰;

  B、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职教中心)组织的优质课、说课、录像课、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者(由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C、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职教中心)组织的各类技能等竞赛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者(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D、任现职以来,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研究任务或实训、实验基地建设,或为现任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或指导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由学校认定)。

  E、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F、任现职以来,在CN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校级论文评审B级以上(含)2篇;

  G、女教师教龄满20周年以上(含),男教师教龄满25周年以上(含)。

  2、九级(讲师二级)

  (1)聘任讲师职务满二年;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任现职以来均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

  (6)任现职以来,承担并胜任班主任或中层及以上工作两年及以上;

  (7)具备下列六个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获校级综合性表彰;

  ②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职教中心)组织的优质课、说课、录像课、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者(由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③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职教中心)组织的各类技能等竞赛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者(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④任现职以来,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研究任务或实训、实验基地建设,或为现任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或指导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由学校认定);

  ⑤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⑥任现职以来,在

  CN级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或校级论文评审B级以上(含)1篇。

  3、十级(讲师三级)

  (1)取得讲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讲师职务;

  (2)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助理讲师岗位设置的条件

  1、十一级(助理讲师一级)

  (1)聘任助理讲师职务满二年;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任现职以来均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

  (6)任现职以来承担并胜任班主任工作两年;

  (7)任现职以来,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校级论文评审B级。

  2、十二级(助理讲师二级)

  (1)取得助理讲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助理讲师职务;

  (2)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非师系列

  四、非师副高岗位设置的条件

  1、六级(副高二级)

  (1)聘任副高职务满二年;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任现职以来均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

  (6)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①任现职以来获得省人事厅、教育厅综合性表彰;

  ②任现职以来,参加支教、扶贫、住村一年及以上;

  ③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省职教中心)组织的优质课、说课、录像课评比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④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省职教中心)组织的各类技能等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⑤任现职以来,主持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研究任务或实训、实验基地建设,或为现任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或指导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由学校认定)。

  ⑥任现职以来,在CN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校级论文评审B级以上(含)1篇;

  ⑦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著作一部以上(含)(主编或参编二万字以上);

  ⑧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⑨女工龄满20周年以上(含),男工龄满25周年以上(含)。

  2、七级(副高三级)

  (1)取得副高资格并被学校聘为副高职务;

  (2)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非师中级岗位设置的条件

  1、八级(中级一级)(1)聘任中级职务满五年;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任现职以来均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

  (6)满足下列四个条件之一:

  ①获得人事厅、省教育厅综合性表彰;

  ②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省职教中心)组织的优质课、说课、录像课、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等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者(以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③任现职以来,参加支教、扶贫、住村一年及以上;

  ④具备下述两个条件者:

  A、任现职以来获校级以上的综合性表彰;

  B、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职教中心)组织的优质课、说课、录像课、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者(由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C、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职教中心)组织的各类技能等竞赛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者(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D、任现职以来,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研究任务或实训、实验基地建设,或为现任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或指导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由学校认定)。

  E、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F、任现职以来,在CN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或校级论文评审B级以上(含)2篇;

  G、女工龄满20周年以上(含),男工龄满25周年以上(含)。

  2、九级(中级二级)

  (1)聘任中级专业职务满二年;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任现职以来均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

  (6)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

  ①任现职以来获校级综合性表彰;

  ②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职教中心)组织的优质课、说课、录像课、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者(由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③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的职教中心)组织的各类技能等竞赛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者(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确认);

  ④任现职以来,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研究任务或实训、实验基地建设,或为现任校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或指导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由学校认定)。

  ⑤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⑥任现职以来,在CN级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或校级论文评审B级以上(含)1篇。

  3、十级(中级三级)

  (1)取得中级专业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级专业职务。

  (2)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六、非师初级岗位设置的条件

  1、十一级(初级一级)

  (1)聘任初级职务满二年;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5)任现职以来均能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

  (6)任现职以来,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校级论文评审B级。

  2、十二级(初级二级)

  (1)取得初级专业资格并被学校聘为初级职务;

  (2)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3)学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附件三:福建省侨兴轻工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一、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热情,服务态度好,工作中无责任事故,胜任本工种各项重要工作;

  2、积极学习本行业发展的新技术和新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掌握本工种较复杂操作的技能,对中、初级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指导;

  3、联系实际对本工种出现的疑难问题提出可行措施,并撰写解决方案。

  (二)任职条件

  1、工作年限满15年或在本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且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

  2、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工资格证书,且取得的高级工资格工种与拟申报岗位一致;

  3、具有较高技能水平,能解决本工种岗位的操作技术难题;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出现工作责任事故,工作业绩较突出。

  二、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较好,工作中无重大责任事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积极学习本工种业务知识,认真钻研业务技能,熟练进行本工种技能操作。对初级工进行技术指导;

  3、及时发现、判断和正确处理业务问题,联系本工种实际撰写具有指导性的工作方案。

  (二)任职条件

  1、工作年限满10年且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3年;

  2、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工资格证书,且取得的中级工资格工种与拟申报岗位一致;

  3、能够熟练进行技能操作,并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一般技术问题;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重大责任事故,有一定工作成果。

  三、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顺利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工作中无投诉;

  2、学习钻研本工种基本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处理本工种出现的常见问题;

  3、联系本工种实际撰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二)任职条件

  1、试用期满;

  2、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获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工资格证书,且取得的初级工资格工种与拟申报岗位一致;

  3、能独立进行本职工作基本技能操作;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投诉事件。

篇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枝教发〔20**〕57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枝江市教育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各二级单位:

  现将《枝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枝江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枝办发〔20**〕27号)的规定,为做好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坚持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按照党的**大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教育事业单位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对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适应教育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经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市教育事业单位适用本方案;

  (二)经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办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三)经组织批准提前病休(退养)人员本次不参与竞聘上岗,待人社局出台相关政策后实施。其他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参与竞聘上岗。

  (四)借调人员回编制所在单位参加竞聘。

  三、岗位类别设置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指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教育事业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

  (四)岗位总量的确定考虑教职工编制总量、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等因素,并根据事业发展实行动态管理。岗位设置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岗位。小学教师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0%。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其他岗位一般不超过15%。

  四、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设置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我市教育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设八级至十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现行的科级副职和科员、办事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10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4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四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小学不设高级岗位。小学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按现行规定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七级。

  2、全市教育系统分类设定岗位比例,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0.7:4:5.3,根据我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对全市高级岗位进行统筹,分类确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全市教育事业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助理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员级对应十三级岗位。

  岗位设置到每所学校、每个单位。镇(街办)由中心学校对辖区内的学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进行集中调控。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一至五级技术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在首次岗位设置时,全市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5%左右。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过渡岗”岗位设置

  “过渡岗”岗位设置和聘用问题:凡到20**年12月3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设置为“过渡岗”,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过渡岗”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后,该“过渡岗”则自然取消。实行“过渡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竞聘上岗,由单位按基本任职条件和实施方案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五、岗位基本条件

  岗位基本条件和任职条件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87号)的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要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和条件。

  (一)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是: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原来核定的岗位职数内已经聘任或拟聘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4项为必备条件:

  1、宜昌市市管以上专家或“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宜昌市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大成就,业内公认,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奉献,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六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三)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4项为必备条件:

  1、宜昌市市管专家或“宜昌市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第二、三层次人选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为促进我市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创造出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专业技术水平业内公认,在本专业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在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四)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胜任本学科领域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业内认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五)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业内认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八级岗位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五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六)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业内认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九级岗位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二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七)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专业技术水平业内认可,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合格的人员。

  (八)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其任职人员应具备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在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

  (九)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术等级考评。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各单位可在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条件。

  关于任职年限的界定,任现职年限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的起始时间计算至20**年6月30日止。

  六、岗位设置审核程序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以高职中、各二级单位、镇(街办)中心学校为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基本情况(编制情况、校点分布、实有人数、人员分类等)、拟设岗位总量、各类岗位数量、名称、结构比例、竞聘相应等级的考核、考评办法等及相关需要说明的问题。各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各单位依据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额内,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具体实施方案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由教(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必须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本单位制定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规范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竞聘、公示后报教育局审核;明确岗位等级并签订聘用合同,由市人社局下发核准认定通知书,兑现相应工资待遇。经过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核准认定通知书是岗位聘用、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岗位等级工资的基本依据。各单位从人员岗位聘用的下个月起,办理工资审批手续,兑现其岗位等级工资。

  七、岗位聘用

  (一)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和单位制定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在严格掌握聘用条件、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对现有人员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工资待遇;

  (二)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原则择优聘用。应分别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本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在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根据鄂人社发【20**】49号文件

  “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竞聘上岗。未能竞聘到相应较高等级岗位的专技人员,应过渡性聘任到相应职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级”的规定对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一律聘任到相应职级专业技术职务现有人员的最低等级;对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兑现岗位工资。以后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等办法过渡,使人员结构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在过渡期内,现有人员结构超过核定的岗位总量20%的单位,一般不开展新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

  (四)关于“双肩挑”问题。事业单位中的“双肩挑”人员不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双肩挑”人员原则上应从事一定的管理职能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双肩挑”人员由各单位报市教育局同意并经市人社局批准后确定。

  八、组织领导及实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高职中、镇(街办)中心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具体业务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制定本单位的设置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心学校、各中小学、各单位对本地本校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

  (二)组织实施。根据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20**年6月底全部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1、20**年6月16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和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20**年6月17-19日,各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

  3、20**年6月20-25日,组织实施,开展岗位竞聘、确定具体岗位和等级公示等工作;

  4、20**年6月26日-27日,报教育局审核;

  5、20**年6月28日-30日,报人社局审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九、工作要求

  (一)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领导要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要按照积极、稳妥的方针,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维护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各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本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抄送:枝江市委办公室,枝江市委宣传部。

  枝江市政府办公室。

  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篇3:和仁学校岗位设置及竞聘实施方案

仁和学校岗位设置及竞聘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促进教育系统人员有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终身制,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现依据定教【20**】3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网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准则的分配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确保岗位设置工作公平、公正、稳步有序基础上,促进我校各项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与实施范围

(一)、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制度入轨、平稳过渡的原则;坚持现职现岗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敬业乐业,为人师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校外兼课(职)等违反师德行为;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6、任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的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及以上或受聘七级岗位8年及以上;(受聘时间为兑现工资时间,下同)

2、副高级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5年及以上。

3、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3年及以上或受聘十级岗位7年及以上;

4、中级教师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4年及以上。

5、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3年及以上。

6、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执行。

(三)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

1、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各类岗位聘用的方法:

1、竞聘对象:现已被本级岗位聘用的并已达到本级岗位聘用基本年限的人员。

2、岗位使用: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审核确定后的各类各等级岗位数聘用。最高或高一级岗位,暂无符合条件的人选或有缺额,其岗位数暂不使用。

3、岗位竞聘方法: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将通过考核、考评竞聘者的资历资格,教育教学业绩及业务能力,出勤,工作量并结合民主测评和领导小组推荐等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4、考核、考评项目分值(满分100分)

资历资格30分,教育教学成绩、业务能力30分,工作量20分,出勤10分,民主评议、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推荐(5分+5分)。

5、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推荐,是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同一岗位或相同等级符合聘用条件的人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晋升竞聘者。参加民主评议的人数不少于在编在岗教职工总数的80%,领导小组推荐的参会人数不少于应参会人数的80%,每人只能在各等级岗位设置数内进行推荐,多推无效。

6、专业技术岗位。依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根据任教、任职年限、教学业绩成果及工作量等因素制定《仁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评分标准》(下称标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各方面的量化总分由学校岗位设置竞聘领导小组评议确定。此标准仅适用于专技人员岗位分级聘用。

7、工勤技能岗位。现有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通过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等级考核并已聘用在相应技术等级岗位的,全额聘用在相应的岗位等级,以后通过自然减员、转岗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数要求。

五、各类岗位聘用的程序:

1、公布岗位及聘用条件。

2、个人申请。竞聘人员依据所公布的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向学校岗位设置及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有关表格,按要求提供与量化赋分的相关材料原件,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学校岗位设置及竞聘领导小组对拟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其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4、学校岗位设置及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的个人申请、考核量化情况确定其岗位等级。

5、公示竞聘结果,有异议者向岗位设置竞聘领导小组反映。

6、对有异议人员进行复核、反馈。

7、确定岗位聘用人员并公布。

8、签订聘用合同。整个竞聘工作结束后,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期三年。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县教育局、学校和受聘人各执一份。

聘用时间:(从20**年9月1日起,截止于20**年8月31日)

六、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要求和具体的考评、考核办法

(一)、符合第四项(一)的“基本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晋升高一级岗位的竞聘

1、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追究民事或行政责任的;

2、工作严重渎职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3、任现职期间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个人原因不参加考核的;

4、以非正常方式表达诉求,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5、歧视、侮辱、体罚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任现职期间连续一学期以上未履行岗位职责者(下列情况除外:①出差②女职工产假③经主管部门批准④重大疾病);

7、任现职期间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者;

8、任现职期间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者;

(三)、资历资格(30分)

1、取得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每多一年加1分。

2、每从教一年得1分(扣除离职学习年限)。

3、中学获得硕士学历(学位)或双本科学历(学位)、小学(含幼教、特教)获得本科或双专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也不扣分。

个人得分

某人资历资格得分=——————————————*30参加本岗位竞聘者的最高得分

(四)、教育教学成绩、业务水平(20+10)分

1、教育教学成绩(20分)以近三年的期末联考成绩为依据,平均分最高的得20分,最低的得10分,代付科的得10分。

任教两个及以上的年级、班级或学科,分别计算积分,再求出平均积分。

2、获得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的,市级、县级分别加2分、1分(不累计计分)。

3、获得市、县级学科论文三等奖及以上分别得1分、0.5分(以近三年最高等级算一次)。

5、在市、县级以上范围开设教学公开课,并获得好评的,分别得2分、1分,区片开设教学公开课并获得好评的,得0.5分。

个人教育教学成绩和业务能力得分

某人的教育教学业绩和业务能力得分=

———————————————*30参加本岗位竞聘者的最高得分

(五)、工作量(20分)

以绩效工资核算的工作量为准

本人周工作量

工作量积分

=————————————

学校教职工人均周工作量

个人三年工作量总分

某人工作量得分=————————————————*20参加本岗位竞聘者的最高分

(六)、出勤(10分)

以绩效工资的“考勤”项得分为依据,计算出每位教职工三年的考勤总分;

个人三年出勤总分

某人出勤得分=

——————————————

10参加本岗位竞聘者的最高分

(七)、民主评议(5分)

个人得票

某人民主评议得分=

————————————————

参加本岗位竞聘者的最高得票

(八)、领导小组推荐(5分)

个人得票

领导小组推荐得分=

————————————————

参加本岗位竞聘者的最高得票

七、组织领导

1、成立“仁和学校岗位设置及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岗位设置与竞聘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负责岗位设置及竞聘实施方案、聘用合同文本的起草、修改,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重要佐证材料的查询,接受教职工有关政策咨询等工作;

八、有关政策说明

1、本次聘用条件中涉及到的“以上”均包含本级。

2、本次聘用可使用的业绩成果计算起止时间均为20**年9月1日起至20**年8月31日止。

九、实施步骤

根据县教育局、人社局统一安排,本次聘用工作将于20**年8月底前完成。

我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步骤实施:

7月15日——20日,研究制定并公布岗位设置和聘用实施方案。

8月2日——8月8日,公示结束后,报送《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申请、相关佐证原件材料、初审、登记。领导小组复审、确认。

8月10日——8月15日,领导小组依据《方案》进行考评、竞聘。公示聘用结果。

8月16日——8月30日,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十、仁和学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注:8月10号上午7:30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全体教师会

篇4:卫生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木子店中心卫生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现根据麻城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麻城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麻卫字[20**]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院健康快速发展。

2.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实施对象与范围

3.我院经编制、人社部门办理手续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领导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单位基本情况

4.我院全称为麻城市木子店中心卫生院,隶属于麻城市卫生局,是国家一级甲等卫生院(股级事业单位)。我院的主要职责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经费形式为差额拔款。经市编制部门核定,我院编制数为86个。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质控办、财务科、总务科、公卫科、药械科、合管办、外妇科、内儿科、门诊注射室、门诊部、中医科、医技科等16个科室。

5.目前我院在册正式工作人员84人(包括空挂3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含单位领导正职1人、副职3人,其他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66人,含副高级1人,中级27人,初级38人;工勤人员10人,含高级工6人,中级工4人。

四、拟设置岗位情况

6.我院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拟设岗位职数86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5.8%;专业技术人员人数77名,占单位岗位总量89.5%;工勤人员4人,占单位岗位总量4.7%。专业技术岗位中:专业技术主系列医、药、护、技共设岗位7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93.5%;专业技术辅助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6.5%。

(一)岗位类别设置

7.岗位说明: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社会公共事务或单位内机构、人员组织、管理、协调、调度等事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卫生专技岗位为主体。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如: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工程等。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8.岗位的设置:

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依据市人社局和卫生局相关指示精神。原则上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2%,管理岗位不高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工勤技能岗位不高于单位总量的10%。三位岗位数量、名称、结构比例等详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岗位等级设置

9.管理岗位等级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确定。

10.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根据上级相关部门规定和我院目前现状,高级1个(1.3%),中级25个(32.5%),初级51个(66.2%),其中卫生专业达93.5%,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5个(6.5%)。

11.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技工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技工结构比例按技工总量分为三级1个(25%),四级3个(75%)。

(三)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12.卫生事业单位中,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医(药、护、技)师岗位和医(药、护、技)士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1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的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原则上沿用现专业技术名称。

五、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4.我院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5.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16.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条件: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7.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18.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19.我院在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聘任为中级岗位中上一个岗位等级,必须在下一个岗位等级岗位上工作满5年,聘为初级岗位中上一个岗位等级,必须在下一个等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

20.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已有规定的除外),按照本方案和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与从事业务相关的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的人员;

(2)在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中,技术领先,业绩突出,为单位在成本节约等方面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

院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的具体任职人员须报黄冈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2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设置程序和步骤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3.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

(二)宣传发动(8月9日—8月15日)24.按卫生局统一部署时间为8月9日至8月15日分别召开院长办公会、院务会、中层干部会、职工大会,广泛宣传政策,动员全员参与,用电话和邮寄《木子店中心卫生院给在册不在岗人员的一封信》等方式搞好在册不在岗位人员的联络工作,做到落实政策无盲区。按时上报《麻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作员岗位现状汇总表》、《麻城市事业管理人员表》、《专业技术人员表》、《工勤技能人员表》。

(三)制订岗位设置方案(8月16日至8月25日)

25.卫生院依据《麻城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参照人员结构比例,结合我院实际,实行按需设岗,按编定岗确保三类岗位数量、名称、结构、比例符合上级要求。

26.岗位设置方案按程序报卫生局审核,同时上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表,编制岗位说明书。

(四)竞聘上岗(8月26日至9月5日)

27.明确竞聘对象范围。竞聘对象为20**年12月31日前持卫生局调令来院报到的工作人员。

28.填写竞岗申请书。竞聘对象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同时必须按要求填写《竞聘上岗申请书》。

29.组织竞聘上岗。在人社局、卫生局的指导下,按照有关竞聘上岗工作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

30.上岗人员公示。上岗人员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无异议的报人社局、卫生局审核确认并办理相关认定手续。

31.签订聘用合同。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每聘期一般为三年。聘用合同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岗位及职责要求、岗位纪律、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定期考核、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制度。

(五)准备材料,迎接审核验收(9月6日—9月15日)32.院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后,整备以下材料:(1)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经人社局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3)《麻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和《岗位聘用人员情况审核表》。等待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对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迎接审核验收。

(六)确定岗位工资

(9月16日—9月25日)33.凭人社局核定的《麻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根据所聘岗位从下一个月起确定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七、工作要求

34.院在在岗位设置至聘用的全过程中,实行公开、公正、切实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这项改革,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顺利实施。

35.领导小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坚持原则,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确保本项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

八、需要说明的问题

36.目前我院在册正式工作人员84人,其中停薪留职6人,不明原因脱岗2人,空挂3人,内退3人,今年到龄退休3人(今年退休手续还未办,包括内退中1人)。后4种人如何办理,是否通知竞聘,特别是空挂3人我院无任何资料无法通知,这几类人我院如何安排竞聘工作。

37.目前我院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中工勤技能岗位有10人,其中5人有专业技术职务(中、西药师5人),1人获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竞聘中这6人如何设置岗位。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篇5: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高级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87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275号)、广东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l0]105号)和市有关文件、会议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出发,从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逐步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为我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奠定基础。

  二、岗位设置原则

  按照全省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控制目标要求,结合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实际,合理设置我校岗位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坚持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相结合原则。

  三、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

  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是我校全部在编在职人员。

  四、岗位设置管理组织领导

  l、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2、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z

  副主任:z

  成 员:z、教工代表若干人

  五、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所属类型、编制、规格

  根据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文件,本单位所属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z市一级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的科级单位。现有实际在编人员88人(含工勤人员4人)。

  2、职责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发展目标

  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使学校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时代要求相适应,努力把学校建成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广东省一级学校”。

  4、办学规模

  学校现有在编人员88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81人(含双肩挑管理人员12人),工勤人员4人。

  六、机构及岗位设置

  1、机构设置

  配备学校领导职数4个,分别为校长1个、副校长3个。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体卫艺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个,分别为主任5名,副主任5名。

  2、岗位类别、岗位等级、任职的基本条件及结构比例

  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按上级人事部门批准的比例设岗。根据上级批复,教职员岗位总量97个,其中管理岗位18个,专业技术岗位79个。另设工勤技能岗位4个。

  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系列,设置岗位7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93.7%;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辅系列,设置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6.3%。

  (1)管理岗位:设管理岗位18个(14个为“双肩挑”),占岗位总量的18.6%。其中校级领导岗位4个,内设机构领导岗位10个。其中,七级岗位1个,八级岗位3个,九级岗位14个。

  任职基本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能认真履行各管理岗位的职责,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各级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①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周年以上3;②九级管理岗位,须在十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周年以上;或从事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两周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共79个专业技术岗位(含“双肩挑”人员14个),占岗位总量的81.4%。其中教师岗74个,其他专技岗5个。根据上级批复的《设置审核表》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

  正高级岗位1个,其中,四级岗位1个。

  副高级岗位16个,其中,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7个,七级岗位6个。

  中级岗位35个,其中,八级岗位11个,九级岗位14个,十级岗位10个。

  初级岗位27个,其中,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3个。

  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①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具有本系列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证书和本系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近期(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④在相应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两周年。技术四级岗位、七级岗位、十级岗位、十二级岗位聘任不受此条件限制。

  七、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岗位计分聘任办法

  l、根据上级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精神,三级、五级和六级、八级和九级、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条件应分别高于本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应包括相应的业绩成果和一定的任职年限等。

  2、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岗位任职,结合学校多年来实行 “湛爱高年度考核、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湛爱高考勤制度”等的精神,实行计分制,以总分由高至低为序次确定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岗位任职序次。

  3、计分项目设“基础分”、“奖励分”和“扣分”三种。其中,(1)基础分:①职称资格年限分,②职称聘任年限分;③工龄年限分;④学历学位分。(2)奖励分:①校龄分;②职务分;③荣誉称号分;④科研及业务竞赛分。(3)扣分:主要是指考勤扣分。

  4、按以上方法统计出结果,若有总分相同者,则按以下规则排序:按上级评审职称批准通过的批次先后顺序排序;如批准时间相同,则看各自工龄长短,工龄长者排前;如再相同,则看各自教龄长短,教龄长者排前;又相同,则看各自的学历,学历高者排前;又相同,则看各自最高的学历毕业时间,时间早者排前;又相同,则看任现岗以来担任班主任、毕业班科任的年限次数;又相同,则看任现岗以来的教育教学业绩情况。

  5、除“科研及业务竞赛奖励分”、“旷课考勤”由教导处、德育处提供数据和核实外,其它各项打分由办公室统计和核实。总分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并排序公示。

  八、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每年下半年,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报告岗位职务空缺情况,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作出岗位聘用的通知。

  2、上一年度已聘任,且本年度继续聘任同一岗位等级的人员,不再重新参加岗位任职序次计算:要求上调一级岗位的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岗位任职序次计算。

  3、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1)公布岗位;(2)申请应聘;(3)资格审核;(4)考察评议;(5)研究决定;(6)结果公示;(7)争议处理;(8)签聘上岗。

  九、其他说明

  或者上级的政策、学校的有关制度和有关人员的变化涉及本方案的内容需要变更的,或者本方案需要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的,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执行。

  十、本方案须经本校教代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解释权在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未尽事宜由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87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275号)、广东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l0]105号)和市有关文件、会议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出发,从维护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逐步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为我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奠定基础。

  二、岗位设置原则

  按照全省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控制目标要求,结合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实际,合理设置我校岗位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坚持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相结合原则。

  三、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

  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是我校全部在编在职人员。

  四、岗位设置管理组织领导

  l、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z

  副组长:z

  成 员:z

  2、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z

  副主任:z

  成 员:z、教工代表若干人

  五、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所属类型、编制、规格

  根据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的文件,本单位所属类型为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z市一级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的科级单位。现有实际在编人员88人(含工勤人员4人)。

  2、职责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发展目标

  不断注入新的活力,使学校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时代要求相适应,努力把学校建成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广东省一级学校”。

  4、办学规模

  学校现有在编人员88人,其中专职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81人(含双肩挑管理人员12人),工勤人员4人。

  六、机构及岗位设置

  1、机构设置

  配备学校领导职数4个,分别为校长1个、副校长3个。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体卫艺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个,分别为主任5名,副主任5名。

  2、岗位类别、岗位等级、任职的基本条件及结构比例

  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种类别,按上级人事部门批准的比例设岗。根据上级批复,教职员岗位总量97个,其中管理岗位18个,专业技术岗位79个。另设工勤技能岗位4个。

  主体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师岗位系列,设置岗位7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93.7%;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教辅系列,设置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6.3%。

  (1)管理岗位:设管理岗位18个(14个为“双肩挑”),占岗位总量的18.6%。其中校级领导岗位4个,内设机构领导岗位10个。其中,七级岗位1个,八级岗位3个,九级岗位14个。

  任职基本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能认真履行各管理岗位的职责,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各级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①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周年以上3;②九级管理岗位,须在十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周年以上;或从事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两周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共79个专业技术岗位(含“双肩挑”人员14个),占岗位总量的81.4%。其中教师岗74个,其他专技岗5个。根据上级批复的《设置审核表》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

  正高级岗位1个,其中,四级岗位1个。

  副高级岗位16个,其中,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7个,七级岗位6个。

  中级岗位35个,其中,八级岗位11个,九级岗位14个,十级岗位10个。

  初级岗位27个,其中,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3个。

  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①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具有本系列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证书和本系列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近期(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④在相应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两周年。技术四级岗位、七级岗位、十级岗位、十二级岗位聘任不受此条件限制。

  七、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岗位计分聘任办法

  l、根据上级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精神,三级、五级和六级、八级和九级、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条件应分别高于本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应包括相应的业绩成果和一定的任职年限等。

  2、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岗位任职,结合学校多年来实行 “湛爱高年度考核、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湛爱高考勤制度”等的精神,实行计分制,以总分由高至低为序次确定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岗位任职序次。

  3、计分项目设“基础分”、“奖励分”和“扣分”三种。其中,(1)基础分:①职称资格年限分,②职称聘任年限分;③工龄年限分;④学历学位分。(2)奖励分:①校龄分;②职务分;③荣誉称号分;④科研及业务竞赛分。(3)扣分:主要是指考勤扣分。

  4、按以上方法统计出结果,若有总分相同者,则按以下规则排序:按上级评审职称批准通过的批次先后顺序排序;如批准时间相同,则看各自工龄长短,工龄长者排前;如再相同,则看各自教龄长短,教龄长者排前;又相同,则看各自的学历,学历高者排前;又相同,则看各自最高的学历毕业时间,时间早者排前;又相同,则看任现岗以来担任班主任、毕业班科任的年限次数;又相同,则看任现岗以来的教育教学业绩情况。

  5、除“科研及业务竞赛奖励分”、“旷课考勤”由教导处、德育处提供数据和核实外,其它各项打分由办公室统计和核实。总分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并排序公示。

  八、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每年下半年,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报告岗位职务空缺情况,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作出岗位聘用的通知。

  2、上一年度已聘任,且本年度继续聘任同一岗位等级的人员,不再重新参加岗位任职序次计算:要求上调一级岗位的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岗位任职序次计算。

  3、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1)公布岗位;(2)申请应聘;(3)资格审核;(4)考察评议;(5)研究决定;(6)结果公示;(7)争议处理;(8)签聘上岗。

  九、其他说明

  或者上级的政策、学校的有关制度和有关人员的变化涉及本方案的内容需要变更的,或者本方案需要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的,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执行。

  十、本方案须经本校教代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解释权在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未尽事宜由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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