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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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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间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1、重大、复杂的吊装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有副总签字。

  2、严禁利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生产性建筑物做吊装锚点。必须有机动部门审查批准。

  3、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机具、索具等要进行仔细的检查和试验。

  4、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使用,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其它设备相连的物件。

  5、因吊装工作拆开平台格字板的地方,要有明显的标志。

  6、起重吊装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起重吊装的绳索不得影响交通及高压电器设备的安全。起重臂、绳索、起吊物件与和生产设备及带电线路必须保持有关安全距离。

  8、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禁止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

  9.起重吊装物件,当班班长及岗位操作工必须现场监督或协调。

篇2: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的财产物资是开展各项医疗活动的物资基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财产物资,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财产物资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库存物资管理、药品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等。

  一、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和计价

  1.确认标准:

  (1)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和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2)专业设备:是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设备等。

  (3)一般设备:是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4)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

  (5)其他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税金等计价。

  (2)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5)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7)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计价。

  (8)盘赢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二)固定资产管理原则

  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核算、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单位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

  财会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进行金额核算;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进行数量管理。做到财会部门有账,财产管理部门有账有卡,使用科室有卡,便于清查核对,互相制约。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分别由有关职能科室归口管理,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

  3.使用部门的职责

  负责本科室房屋、设备及其他财产的管理保养、登记账卡、清理盘点工作,做好设备使用、维修、故障、事故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故障需修理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财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实物,账(卡)实相符。

  (三)固定资产购置、领用的管理

  1.购置的管理

  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在充分考虑工作需要与实际可能的基础上,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办理。

  购置设备要按规定申报,大型仪器设备要进行可行性可行性论证,申报中要详细说明仪器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并通过组织专家咨询等方法,对安装条件、配装能力、资金来源、技术力量和利用率情况进行综合论证。

  对列入社会集团购买控制及部门集中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要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购买。

  对于购入、调入或自制设备,必须按发票、调拨单、完工单、合同等组织验收,验收必须认真及时,根据订货合同和发票内容验质验量。如发现型号规格不符,性能不良,数量短少,质量不符要求或残缺损坏,缺少附件资料等情况,应立即向供货单位联系解决。

  要及时办理财产编号、建账、入库、分配等

  有关手续。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要按财产类别填写“购入(或调入)财产验收入库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根据发票(调拨单)、入库验收单,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账和保管实物明细帐。

  2.领用的管理

  领用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手续,应由使用部门填写“财产物资出库单”一式三份,一联仓库保管留底,一联交财产会计登账,一联交领用部门存查;同时建立“设备领用卡”一式两份,仓库保管和使用部门各一份,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

  (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使用科室必须详细说明情况和原因,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销账,其残值收入、变价收入应全部上交财务,记入修购基金。

  2000元以上资产报废和转让需经主管局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由财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使用科室共同清理,财会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清查工作人员要深入到使用科室逐一盘点核对,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待批准后调整账卡,保证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应查明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账;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违法的,应当依法处理。

  盘赢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六)修购基金的提取

  按成本核算对象,根据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提取比率按浙财社[1999]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执行,比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考核

  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单位和科室的考核范围,定期检查、考核、评比。

  对各类财产要分别规定使用年限,制定仪器设备利用率、完好率等指标,作为考核衡量各类好坏的重要依据。对管理制定健全,使用合理,注意保养,保证安全,延长使用年限,提高使用效益,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奖励;对管理不善,玩忽职守或违法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直至行政处分。

  二、库存物资管理

  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一)采购管理

  要合理制定储备定额标准,按供应计划组织订货和采购,要使库存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性能符合单位业务活动的需要,防止盲目采购,造成积压、浪费;要尽量做到零库存,随买随用。

  (二)出入库管理

  物资验收要准确及时,验质验量,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提出赔偿、退货或换货要求。凡经检验合格的物资,应填写购入物资验收单。

  各医院应制定合理先进的物资消耗定额。物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根据消耗定额和有关规定向科室发放;要建立健全消耗定额执行情况的考核制度,奖罚分明。

  (三)物资储存管理

  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对于盘赢、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由于低值易耗品可多次使用,对其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三、药品管理

  药品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一)采购管理

  加强药品采购管理,严格按规定采购中标药品,不以任何名义与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订立书面或口头的私下让利协议;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的价格行为,降低药品价格,切实减轻社会药费负担;制定合理的储存定额,在保证医疗业务活动正常需要条件下,尽量节约资金占有;做好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

  (二)储存管理

  加强药品储存管理,建立完整的盘点制度。药库药品每月抽样核查,定期进行清查盘点;药房药品应每月盘点,月末结出余额,与财务保持账账相符,如实存与账存发生差异,要查明原因,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处理。

  对于特殊和贵重药品要每日盘点。

  (三)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

  1.药库验收,应根据随货同行联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单价认真点收,对无采购计划、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验收。验收合格,填写“药品入库单”(自制药品,也要按规定填写入库单)。

  2.药库出库时,要填写“药品出库单”一式四联,药库、领用科室、药品会计、财务科各持一联。月末,药品会计将药房及其他各科室领用的“出库”单分类汇总,连同“入库单”汇总数,编制“药品进出存汇总表”交财务科进行核对和财务处理。

  (四)药房药品管理

  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要求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药房会计每月末应及时编制“药房药品进销存月报表”交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

  (五)药品调价、报废

  药品调价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接到药品调价通知,药库、药房要及时清点调价药品现存数量,并编制“药品调价报告表”,送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报废时,对于药品破损应根据不同原因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六)自制药品管理

  加强自制药品的核算和管理,进行制剂成本核算,分析成本升降原因。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同时应制定工作量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

  (七)药品进销差价

  医院药品一律按实际进价实行“顺加作价、差别差率”的作价办法,按此作价办法作价的药品零售价超过国家规定零售价的,按国家规定零售价执行,其购入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

  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四、货币资金管理

  货币资金是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及各项存款。单位应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

  (一)现金管理

  1.单位的现金统一由财务部门收取,并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

  2.门诊挂号收费处和住院结账处收取的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并注明款项来源,不得坐支,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现金缴存情况进行检查。

  3.现金库存要根据国家规定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白条抵库,如需要调整现金限额,应向银行提出申请。

  4.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用途使用现金,医院对外经济往来、到外地采购物资所需款项,除限额内允许支付现金外,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5.加强对现金的内部控制,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账款相符,要不定期进行现金库存检查。

  (二)各种存款管理

  1.银行账户的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账户,据以办理有关存款、取款及转账结算等业务,遵守银行的有关制度,接受银行监督;银行账户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支票管理

  支票应有专人妥善保管,按序签发,并在支票领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不准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作废支票应妥善保管和处理;领用支票,要事先办理申请手续,领用人应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并及时报账、核销;支票印鉴应由两人分别保管。

  3.银行对账

  出纳要根据收付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并与银行对账单进行经常性的核对。并由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

  4.存款管理

  严禁公款私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进行办理定期存款。对定期存款账、单要分别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账、账单相符,杜绝挪用现象发生。

  五、应收账款管理

  医院应收款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一)应收医疗款管理

  医院应收医疗款要及时清理,对于未收回的公费、劳保、大保病人费用,要进行分类明细核算,对于不能收回的部分,要分清原因进行处理;对超出三年以上,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作坏账处理。

  (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管理

  医院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随时了解预交款使用情况,发生欠费应及时催促病人续交,对于病情复杂、住院期长、费用较高者,应采取分段结算办法,以减少住院病人出院欠费金额。

  (三)其他应收款管理

  对其他应收款项,应随时催收,及时清理结算,防止拖欠,减少呆账的形成。对于因工作需要领用的个人备用金,应定期进行核对,每年年终结清,次年重新办理借用手续,保持资金完整无缺。

  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对所有的应收款项每隔二年必须进行函证,以确保法律有效性和时效性。

篇3:服规店夜间防损管理制度

  ITAT服规店字第12号(0602)夜间防损的管理制度

  一、夜班防损员的岗位职责

  1、协助晚班人员的清场工作。

  2、营业结束后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卖场区域。

  3、每半小时对全场进行巡视一次。

  4、对清场后进入场内的人员进行登记。

  5、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与物业保安联系并及时上报店长/主管。

  6、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清场路线

  1、接到店长/主管清场通知后,由夜班防损员在出入口制止顾客进场,晚班防损员和店长/主管进行清场。

  2、清场要求:

  (1)清场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安全检查(如:电源、商品摆放、消防设施、人员等),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2)清场人员清完一个区域关闭一个区域的灯,要做到人走灯灭,导购员在指定位置例会。

  (3)导购员下班从指定路线(须经防盗门)出场,晚班防损员在员工出场后对办公区进行清场,和店长/主管一起将办公区门锁闭。

  (4)店长/主管对夜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下班。

三、夜间工作人员进出卖场的管理规定

  1、夜间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司财产安全,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服从夜班防损员的管理。

  2、清场前,各区域员工负责检查本区域相关柜门、门窗是否锁闭。

  3、夜间清场后严禁任何人员非工作需要出入卖场及办公区域,因工作需要出入卖场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3.1夜间工作人员必须在店内指定位置登记后由防损员安排进入商场。

  3.2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所在的工作区域,特殊情况离开时须征得值班防损员同意;

  3.3施工人员及带进商场的物品须进行登记,并由工程人员(或防损员)带领进入卖场指定施工位置,并监管施工全过程。

  3.4施工期间需使用电焊、明火操作的,应事先知会分店,由防损员在现场放置灭火器材并全程跟进安全工作。

  3.5工作人员应按防损员指定路线行走,严禁走其他通道,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应征求夜间防损人员同意方可进入。

  3.6任何人非工作需要不得翻看、摆弄商品,不得打闹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挪动卖场内设备设施。

  3.7因工作需要移动货架或商品的,应确保商品及设备的安全,并及时做好还原工作,物品有损耗时应及时知会防损员做好登记。

  3.8工作完毕后,防损员应对所在工作区域进行检查,如发现工作区域物品(或商品)损耗的应做好登记并由施工人员签字,店长/主管会同工程人员进行处理。

  3.9工作人员出卖场时必须登记出场时间,并自觉配合防损员进行自查。

  3.10施工人员工作完成后,应清洁施工现场,并将施工区域的垃圾带出卖场;施工人员、清洁工夜间带出卖场的垃圾、物品应接受防损员的检查。

篇4:车间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车间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我车间生产设施的特点,及其危险性、复杂性等。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及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月将对生产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检查隐患及时处理。

  2、生产设施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仪表进行检查。

  3、生产设施的根部伐、螺栓进行打油维护保养,保证根部伐随时能关严。

  4、生产设施的压力显示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使用不准的压力表。

  5、生产设施的阀门必须符合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并经打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6、生产设施检修必须经水洗、吹扫、置换后,方可检修。部分设施必要有检修方案。

  7、每年有设备科进行检测评估一次,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根据设备科要求进行整改。

篇5: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摿讲怀玛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

  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

  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____%(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____%(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____%(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____日。

  第二十二条

  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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