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 导航

固定资产转移及送修处理制度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15

  您是否正在搜寻相关文章,以下的固定资产转移及送修处理制度文章就是与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固定资产转移及送修处理制度

  第一条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杂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

  第二条

  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第三条

  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

  第四条

  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五条

  固定资产因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

  第七条

  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输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篇2: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二、范围:机动车驾驶员

  三、责任者:门卫、安全员、营业室

  四、程序:

  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3、驾驶员应集中精力,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严禁带烟火、手机和非防爆手电。

  4、未带防火帽车辆严禁进入禁火区。

  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装卸台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6、严禁在道口、地磅、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察。

  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9、摩托车不得进入生产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11、厂区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12、车辆装载运输:

  1)汽车不得超载、超速,若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方可行驶。

  2)场内退车行走时应注意后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开车。

  4)严禁空挡溜车。

  5)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7)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15、厂内交通安全,由门卫和安全员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员必须实施监督。

篇3:人民调解制度

  人民调解制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GG开放的方针,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坚持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纠纷激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

  3、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GG开放服务。

  4、为方便人民群众、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大服务的指导思想。

  5、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细致秉公调解。

  6、对当事人热情接待,竭诚服务,不得压制、侮辱和刁难当事人,不得做有损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情。

  7、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8、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9、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10、工作认真负责,调解讲求质量,注重调解成功率和社会效益。

  11、廉洁服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吃请受贿,不得私自收费和收取报酬。

  12、公开制度、纪律、自觉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13、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刻苦研究调解业务,注意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14、结合调解工作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篇4:发热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发热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1.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选择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清水冲净擦干备用;

  2.使用一次性压舌板。

  3.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紫外线每日消毒2次,每次1小时。

  4发热门诊候诊室、医护人员办公室等地面要湿式拖扫,用500mg/L消毒液拖地每日2次,污染时随时进行,拖把要分室应有标记。

  5、桌、椅、柜、门(门把手)、窗、病历夹、医用仪器设备(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等物体表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每日2次,污染时随时擦拭,抹布应分类。

  6、病人排泄物、分泌物要及时消毒处理。

  (1)发热门诊或隔离留观病区按需设置加盖容器,装足量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用作粪便等排泄物的随时消毒,作用120分钟。(2)有粪便等排泄物污染地面时,漂白粉覆盖,作用60分钟后清理;

  (3)每个诊室、隔离留观室备单独的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等物品,每次用后即消毒,听诊器、血压计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4)病人离开救护车后,应当立即对车内空间及担架、推车等运载病人的交通工具及用具用5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

  7、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管理

  (1)使用后的一次性带血注射器直接丢入利器盒内;(2)注射器、输液器,单手在利器盒上去掉针头;其残留部分丢入黄色塑料袋内。(3)其它一次性医疗用品一律丢入黄色塑料袋中。

  8、终末消毒

  (1)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房间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篇5:研究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研究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组织和职责1第三章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原则2第四章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体系2第五章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流程3第六章日常财务工作考核和评价6第七章附则7集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和权属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管理行为,强化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实现财务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和权属公司财务规章制度开展,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应以国家财务法规和集团制度体系为准绳,规范和提高日常财务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目的,按照集团和权属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有效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某院集团,

  “权属公司”是指某院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权属企业和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和权属公司。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

  集团财务部是进行集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六条

  集团财务部主要日常财务工作管理职责包括:

  (1)制定完善集团的日常财务工作相关制度体系;

  (2)进行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3)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

  (4)对集团财务日常工作提出规范和提升要求;

  (5)负责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考核和培训等。

  第七条

  权属公司经营层和绩效考核部门负责在权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内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八条

  外派财务监事负责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宏观协调。

  第九条

  集团财务审计部门和权属公司审计机构、人员负责对日常财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三章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原则

  第十条

  各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和权属公司财务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并应以公司战略规划、财务规划和财务工作计划为工作指导。

  第十一条

  集团财务制度体系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由集团统一制定的制度,各公司遵照执行;第二种是权属公司按照集团要求自行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报集团财务部门审批后执行;第三种是权属公司自行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和完善,报集团备案后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

  集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应以国家、集团和权属公司的财务法规及制度体系为管理规范的准绳和问题处理的依据,并以规范和提高日常财务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目的,按照集团和权属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有效进行。

  第四章日常财务工作管理监督体系

  第十三条

  集团应针对权属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国家、集团和权属公司的财务法规及制度体系为准绳,以考核为手段,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立体互动的日常财务管理监督体系。

  第十四条

  日常财务管理监督体系可以包括但并不限于:

  (1)集团财务部;

  (2)集团审计部;

  (3)外派财务监事;

  (4)权属公司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

  (5)外部审计机构;

  (6)外部财务检查机构和部门等。

  第十五条

  日常财务管理监督体系建设和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7)符合集团和权属公司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进行;

  (8)能够实现对集团总部和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有效、合理地管理和监督;

  (9)管理的难度和实施的投入不能大于管理和监督加强带来的收益;

  (10)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行业惯例;

  (11)符合集团发展战略和财务职能战略的需要;

  (12)与企业日常财务管理能力和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相适应。

  第十六条

  对个体权属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管理监督体系可以是第十四条内容的一部分,也可以包括第十四条之外的内容,具体内容和模式选择应以集团发展战略、权属公司的重要程度、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和管理工作现状、人员构成和素质情况、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等为依据。

  第五章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流程

  第十七条

  集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是一个可重复、动态发展的工作流程,本制度主要陈述核心相关机构和部门的主要工作流程,实际工作流程应参照核心流程进行丰富和调整。

  第十八条

  集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由相互影响和依赖的不同子流程构成;为明了起见,本制度将分各子流程进行具体内容描述。

  第十九条

  集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工作是一套循环往复的工作流程,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开始和结束环节;为明了起见,本制度将根据各流程情况人为进行设定开始和结束环节。

  第二十条

  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核心流程如下:

  (1)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内外部财务法规制度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完成、调整、提升日常工作;

  (2)根据日常工作和工作改进情况定期撰写工作总结并准备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

  (3)将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报送公司领导、集团财务部和财务监事;

  (4)得到以集团财务部为主的各职能部门和财务监事的反馈信息和新的工作要求;

  (5)按照工作计划和各部门反馈信息进行新一轮的日常财务工作;

  (6)定期参与部门和人员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开展新考核期或任期的日常财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外派财务监事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控核心流程如下:

  (1)遵循国家法规、集团和所在公司的财务制度,依据权属公司的财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相关报表资料、财务部和各级审计机构对财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要求,对财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2)根据日常工作和工作改进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工作总结、工作改进意见并准备相应文件和附件;

  (3)将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报送和送达集团财务部、权属公司财务部门和权属公司审计部门;

  (4)将日常工作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归档,开始新一轮日常监督和指导工作;

  (5)在对下属公司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前,将自己的考核意见上报至集团财务部,并负责将财务部汇总后的结果提交权属公司考核部门;

  (6)集团财务部、外派财务监事对考核结果持重大不同意见时,负责向权属公司考核部门提出异议和调整意见,如考核部门仍无法做出合理调整,负责向考核部门主管领导直至权属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提出异议和调整意见,直至问题和异议得到合理处理为止。

  第二十二条

  集团审计部门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控核心流程如下:

  (1)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和相关审计委托,遵循国家法规、集团和所在公司的财务制度,依据权属公司的财务工作计划、财务部、审计部和权属公司审计机构对财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要求,对财务日常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审计;

  (2)根据日常工作和工作改进情况撰写审计报告、工作改进意见并准备相应文件和附件;

  (3)将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分别报送集团财务部、外派财务监事和权属公司财务部门,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将日常工作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归档,进入下一轮审计和监督工作;

  (5)在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前,将本部门的考核意见送呈集团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

  权属公司审计部门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控核心流程如下:

  (1)根据外派财务监事的信息输入,全面了解集团财务部、审计部、外派财务监事对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要求以及权属公司自身财务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和相关审计委托,遵循国家法规、集团和所在公司的财务制度,依据权属公司的财务工作计划、财务部、集团审计部和外派财务监事对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要求,对财务日常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审计;

  (2)根据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日常工作和工作改进情况撰写审计报告、工作改进意见并准备相应文件和附件;

  (3)将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报送集团财务部、外派财务监事、权属公司财务部门以及审计委托部门,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将日常工作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归档,进入下一轮审计和监督工作;

  (5)在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前,将考核意见送呈集团财务部和考核部门。

  第二十四条

  通过各类财务检查和外部审计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控核心流程如下:

  (1)集团财务部根据自身需要和相关部门的要求,以及各级审计部门和财务监事对财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要求,以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和所在公司的财务制度为依据,组织和积极参与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例行检查,包括自察、互查、财务部检查、各种外部检查和外部审计等多种形式,对权属公司财务部门的日常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2)根据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日常工作和工作改进情况撰写检查报告、工作改进意见并准备相应文件和附件;

  (3)将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报送集团财务部、外派财务监事和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将日常工作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归档;进入下一轮管理和监督工作;

  (5)在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前,检查负责部门将检查内容整理成为考核意见,财务部负责汇总。

  第二十五条

  集团财务部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综合管理和监控核心流程如下:

  (1)集团财务部综合分析本部门、各级审计部门和财务监事对下属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的工作反映和整改要求、日常财务工作检查和外部审计对下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反映和整改要求,以及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对权属公司财务部门的日常财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分析;

  (2)撰写分析结论、工作改进意见并准备相应文件和附件;

  (3)将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送交外派财务监事和权属公司财务部门,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将日常工作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归档;进入下一轮管理和监督工作;

  (5)在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前,将本部门的考核意见加以整理和总结;

  (6)汇总和综合外派监事、集团审计部、权属公司审计部门的考核意见,得出最终结论,并通过财务监事送交权属公司考核部门;

  (7)集团财务部、外派财务监事对考核结果持重大不同意见时,通过财务监事向权属公司考核部门提出异议和调整意见,如考核部门仍无法做出合理调整,通过财务监事和集团相关部门向考核部门主管领导直至权属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提出异议和调整意见,直至问题和异议得到合理处理为止。

  第六章日常财务工作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六条

  集团根据各公司情况,应尽快规范财务人员考核制度,并将对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进行挂钩,集团各部门和外派财务监事对财务人员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价在考核总比重中应不低于30%。

  第二十七条

  集团财务部,审计部,外派财务监事和权属公司审计部门应在对各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中按照考核要求做好资料整理和备案,并于对权属公司财务部门和人员考核期前将相关考核资料和建议交由集团财务部进行综合,最终考核意见通过权属公司外派财务监事送交权属公司考核部门,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解和备案。

  第二十八条

  集团财务部、外派财务监事对考核结果持重大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权属公司考核部门提出异议和调整意见,如考核部门仍无法做出合理调整,可以向考核部门主管领导直至权属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提出异议和调整意见,直至问题和异议得到合理处理为止。

  第二十九条

  未尽事项参照集团人力资源考核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起草和修订,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集团总会计师审批后发布施行。

文库分类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管理文库吧 glwk8.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