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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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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场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场内部的生猪生产和日常管理。

2、协助场长制定年度发展规划,生产计划和财务预算等方案。

3、根据本场情况会同技术人员,科学制定全年防疫、消毒、投入品采购等计划

4、根据年初制定的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监督实施到位。

5、调动本场员工的积极性,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考核、奖罚。

6、对本场职工开展生产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7、保持本场内部技术员、饲养员等员工相对稳定,不允许在外兼职。

篇2:废弃物管理办法

版号/修改状态

A/0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

编号

QB/dpw03-009名称

作业文件

页码

废弃物管理办法

目的

为有效管理废弃物从收集到最终处理的整个过程,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适用全公司废弃物管理。

术语

3.1普通不可回收废弃物:烟头、果皮、陶瓷、剩饭菜等生活垃圾等。

3.2普通可回收废弃物:可再生利用的一般废弃物(金属废旧材料、橡胶、废纸、废塑料等)。

3.3危险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本公司主要的危险废弃物指废机油、废润滑油脂、废清洗液、报废电脑及配件、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办公用废弃耗材等。

职责

4.1各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废弃物的处理。

4.2工程部负责废旧金属材料、废旧橡胶制品、塑料、废油、废旧蓄电池、废五金件的收集。

4.3箱站、操作部负责作业现场、码头作业拆卸的包装废弃物及形成的其它固体废弃物的清理,确保其得到妥善处置。

4.4资讯科技部负责废旧计算机及其配件的处理。

4.5财务行政部负责对大宗废旧物资进行保管、处理。

工作程序

5.1公司固体废弃物分成三大类,分别为普通不可回收废弃物、普通可回收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垃圾总体分类、垃圾桶颜色、具体废弃物标签及内容明细见下表所示:

总分类名种数桶颜色分类名标签及内容

普通不可回收

废弃物

黄色

普通不可回收垃圾

手套、破布、果皮、

树叶、饭盒、地灰、烟头

危险

废弃物

红色

桶罐类

1危险废弃物

润滑油、洗净剂、废机油、油墨等及其容器

油布手套类

2危险废弃物

含油碎布、含油手套等

危险耗材

3危险废弃物

办公用危险耗材、废旧日关灯管、废旧电子及计算机产品等

普通可回收

废弃物

绿色

废纸类

1普通可回收垃圾

办公用纸、各类票据

各种报纸等

塑料制品类

2普通可回收垃圾

塑料袋、包装带、

海棉等

金属类

3普通可回收垃圾

钢丝绳、废零件、废铁屑、废工具、水管等到

纸箱/泡沫类

4普通可回收垃圾

纸箱、泡沫

包装类

5普通可回收垃圾

包装用木头等

5.2各产生废弃物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放置指定的存贮区内。

5.3设备维修产生的大宗的废旧金属材料(桥吊用钢丝绳)、橡胶制品(废旧轮胎)、废机油(包括清洗用费油)及其它废塑料、废原料、废五金件由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收集,报部门经理签字后,放在指定的地方存放,等待统一处理。

5.4其它少量可回收废弃物可由各部门直接处理;危险废弃物由各部门统一交给工程部暂存保管,等待统一交由回收商处置。

5.5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明确标识,并有防水、防漏措施。

5.6普通不可回收废弃物由各部门直接放入室外公用垃圾箱,由烟台港集团物业公司定期清理。

5.7废畜电池由工程部回收处理,并作好交接记录。

5.8办公打印耗材如墨盒、废旧对讲机电池、计算机键盘、鼠标等由财务行政部联系设备供应商直接回收。

5.9维修设备过程中要做好防漏油措施。有废油漏到地面(沟)时,要做好处理,如用破布或木屑擦拭干净。粘有废油的破布和木屑要放入红色(2危险废弃物)垃圾桶内。

5.10财务行政部负责联系并确定回收商的资格,包括:

a)工商行政登记证、营业执照;

b)县市级以上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弃物搬运处理资格许可证;

c)其它合法证件、证明。

5.11目前尚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危险废弃物,先指定区域存放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5.12工程部对危险废弃物处理交付量进行统计,填写《废物回收统计表》。

相关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相关记录

《废物回收统计表》

篇3:钢铁企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青岛钢铁规章制度

六综合管理

废旧物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废旧物资进行统一回收处理,使审批和处理程序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废旧物资的范围

1、在生产过程中损坏,且修复使用价值低下而报废的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大型工具等;

2、废旧耐火材料;

3、因工艺变化而淘汰、积压,在公司内无法使用的机电设备、备品备件、仪器仪表、原料及材料等。

4、原料辅料下角、包装物及以旧换新回收的其他物品。

二、管理职责和要求

1、各生产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基层废旧物资的收集工作,并将废旧物资及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认可的清单及时提交所属废旧物资管理部门。

2、设备采购部、采购部设备物资采购部

作为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制订废旧物资管理细则和详细的判废标准(和第三条不统一,判废标准应由专业部门(设备动力部、信息化工程部、技术中心、)出具,按专业(采购管理范围)对符合报废程序和要求的废旧物资进行回收管理与考核,做到回收及时、账目清楚、分区域存放、出入库手续完备。

3、废旧物资管理部门接收的废旧物资,须经相关部门(设备动力部、信息化工程部、技术中心、采购部等)按照专业管理制度进行技术鉴定,有明确的报废原因、判定根据和结论报告。

4、废旧物资管理部门根据内部回收价格,对各单位提交入库的废旧物资,开具收货凭证一式三份,废旧物资管理部门、财务资产管理部及提交单位各一份。每月3日前将各单位上月废旧物资总金额反馈财务资产管理部,据此冲减相关单位的考核成本和费用。

5、废旧物资管理部门首先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废旧物资综合利用,做好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需对外处置的,做好监督检查、合同会签等工作。

6、市场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确定废旧物资内部回收价格、再利用结算价格及对外处置竞标拍卖底价。具体方法一般采取成本测算、价值评估、网络查询以及咨询其他钢厂的价格等方式进行。

7、市场部负责确定废旧物资起拍价格、报经领导批准、组织竞标拍卖、参与合同会签。如果竞拍失败,由市场部、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共同修订竟拍底价、报经领导批准,重新招标。

8、财务资产管理部定期检查、指导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台账建立及使用情况,做到账簿规范、账物相符;依据合同金额及发货计量数额等办理结算事宜。

9、公安处负责核验废旧物资出厂时的销售发票、财务出门证、计量单据等凭证。

三、废旧物资对外处理程序

1、设备采购部、采购部设备物资采购部

对不能实施再利用需对外处置的废旧物资,提出处理报告(附明细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对废旧物资纳入对外处理程序。

2、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将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的处理报告,及时递交市场部确定竞拍底价(限期二个工作日内)。

3、市场部根据废旧物资处理报告、竞拍底价,进一步咨询市场价格、分析竞买者的构成,合理确定起拍价格,严密组织招标竞拍。五个有效工作日内出具竞拍结果。

4、废旧物资管理部门按照市场部的竟拍结果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经市场部、财务资产管理部及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会签。

5、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对有合法处理手续的废旧物资,在交付前通知公安处与本部门工作人员一起进行现场确认,监督搬运、装车、计量、出厂过程,核验有关凭证,做到发货准确、计量可靠、出厂无弊。

7、废旧物资处理合同会签至公司分管领导即生效。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复印会签单、附签订的废旧物资处理合同原件,交财务资产管理部结算存档。总经理、董事长继续会签检查。如没有问题,备份存档合同会签单;如发现问题,废旧物资管理部门、财务资产管理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五、考核规定

1、废旧物资产生单位未按照要求分区域存放,或者混有“非废旧物资”,废旧物资管理部门一经发现按程序反馈至系统创新部,考核责任单位1000-5000元,并同额奖励废旧物资管理部门。

2、废旧物资出厂,由公安处进行出门检查,发现与出厂废旧物资不相符的,由公安处按照程序反馈至系统创新部,考核装车现场负责监督管理的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公安处以及废旧物资产生单位各500-2000元,并同额奖励公安处。

3、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一经发现不完全回收现象,分别考核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及产生单位500-2000元。

4、废旧物资处理相关部门都要指定一名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人员,需要出具相关资料和进行现场确认的,必须及时提供或到达现场,违反规定,废旧物资管理部门视情节按照每次100-500元提出考核意见报系统创新部兑现考核责任单位。

5、凡属缺乏报废程序、私下处理废旧物资、串通客户扰乱竟拍程序、有意造成公司损失的,一经发现将给与行政处分,并责令责任人按照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回,或由个人进行补偿;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六、附则

1、废钢回收利用执行《废钢回收管理规定》;磁选后钢渣粉末由废钢管理部负责处理;废次材、短圆棒由销售总公司对外处理。

2、本规定自二〇一三年七月修订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系统创新部,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其它规定同时作废。

附件:《废旧物资对外处理合同会签单》、《废旧物资再利用合同会签单》

附件:

废旧物资对外处理合同会签单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销货单位

物资名称

产生单位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价

计量单位

数量

金额

结算方式

废旧物资鉴定情况及处理意见: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年*月*日

招标及说明:

合同会签

董事长

总经理

分管领导

财务资产

管理部

市场部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业务员

废旧物资再利用合同会签单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销货单位

物资名称

产生单位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价

计量单位

数量

金额

结算方式

废旧物资鉴定情况及处理意见: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年*月*日

定价及说明:

合同会签

董事长

总经理

分管

领导

财务资产

管理部

市场部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

废旧物资管理部门业务员

篇4:养猪场兽医岗位职责

养猪场兽医岗位职责

1、组织实施全场的日常消毒工作。每天上、下午观察生猪动态,发现疾病及时治疗。对疑难杂症及时上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诊,尽快查明病因,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每天做好兽医免疫、诊疗器械的清洗和消毒工作。

3、在诊疗过程中,要尽早、及时,合理使用药物,应根据其临床症状,对症下药。遇到疑难病情不能诊断时,及时采血或病料送检,进行实验室确诊。

4、做好生猪的药物预防等保健工作。

5、发生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时,及时上报。扑灭传染病要按“早、快、严、小”的原则。

6、对有下列情况的病猪应放弃治疗,采取淘汰处理办法:对无经济饲养价值的猪;对病危或愈后不良的猪;对有严重肢蹄疾病的猪;对存在器质性繁殖疾病的猪;对有严重恶癖的猪。

7、指导饲养员做好对病猪的护理工作。

8、认真及时做好疾病的诊治记录,各圈舍的用药记录,猪的死亡记录,病死猪的剖检记录,疫病的监测记录,病死猪的处理记录等。

9、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推广应用兽医科研的新成果,新技术。

篇5:洛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管理办法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洛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建〔20**〕117号

各县(市)、吉利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使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学,促使施工企业多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800)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市招标办。

附件:洛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管理办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洛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房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评标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察院、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监督下,由该工程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进行,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干涉评标工作。

建设工程的招标评标活动在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第四条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的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招标控制价在三千万元以下(含三千万元)的工程项目不少于5人、三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含一亿元)的工程项目不少于7人、一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不少于9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招标评标专家库中的经济和技术评标专家组成。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于评标当天随机抽取,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予以保密。

(二)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为本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在职人员。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必须有一名以上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评委。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并同时提供与工程量清单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招标人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

第六条招标控制价

(一)招标人应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为无效投标,按废标处理。

(二)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三)招标控制价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四)招标控制价应在开标之日7天前公布。

政府投资工程的招标控制价,需由政府财政或审计部门审核的,在审核中发现招标控制价未执行本条第(二)、(三)款规定,应书面通知原编制单位纠正后公布。

招标人在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五)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执行本条第(二)、(三)款规定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责成招标人修改,并按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第七条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处加盖印章和签字,否则,按废标处理。

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按招标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与投标报价内容相符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数据文件,密封后与标书一起递交。

第八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把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经备案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评标办法等资料全部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第九条投标文件的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初步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清标,即对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对所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响应性、重大偏差及不可竞争性费用,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逐一审查的评审,经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详细评审是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办法以列表、抽量的方式进行分析、比较和评审。

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经审查后应写出评审意见。

第十条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或计算。

在工程招标投标及价款结算中任何一方主体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一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经营管理的基础上,且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降价理由的投标报价按零分处理:

(一)固定资产不折旧(或已提够折旧);

(二)某种材料尚有剩余不计材料费;

(三)周转材料不摊销(或已经摊销完毕)。

第十二条初步评审时,应当按照下列规则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

(一)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二)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定后产生约束力。

第十三条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一)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报价、报价内容不全的;

(二)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地)做出承诺或承诺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四)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不按规定计价或计算的;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对被界定为废标、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详细评审。

第十五条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估计分法,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材料单价、措施费、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进步、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计分标准如下:

(一)工程量清单总报价35分

1.评标基准价=(A+B)÷2其中:

A=招标控制价×(1-*),*值为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为1%、2%、3%、4%四个数,该值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B为有效投标人的总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为所有有效投标人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房建工程工程量清单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94%〔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92%〕得35分,评标基准值的94%〔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92%〕以上范围内其它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报价得分=35-[(投标人总报价-评标基准价的94%)÷评标基准价的94%]×100×1装饰装修、市政工程总报价得分=35-[(投标人总报价-评标基准值的92%)÷评标基准价的92%]×100×13.房建工程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4%并高于评标基准价的90%(含90%)〔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2%并高于评标基准价的88%(含88%)〕时得20分;

4.房建工程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0%〔装饰装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88%〕时得0分;

5.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作为竞争性的费用,评标时从招标控制价和投标人总报价中扣除,不参与评分。

(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21分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抽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抽取的数量按总清单项目数的30%比例抽取。

⑴按30%抽取的项目数大于或等于21项时,按30%抽取项目数,但最多不超过50项;

⑵按30%抽取的项目数少于21项时,按21项抽取;

⑶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数少于21项时,全部抽取;

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分值(Fi)为:Fi=21∕m(其中:i:工程量编号m:清单抽取数量)3.抽取综合单价后,将有效投标同一编号的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将所有有效投标同一编号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4.每项综合单价控制范围为评标基准价的105%(含105%)~90%以内,在控制范围内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该项综合单价得分=Fi-(︱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1×Fi。

5.超出控制范围的,该项不得分。

(三)主要材料单价:5分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抽取5项材料。

2.各有效投标材料单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材料单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在评标基准价的105%(含105%)~95%(含95%)范围内的单价,每项材料得1分,超出该范围的不得分。

(四)措施费报价5分

1.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人的措施费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五家时(不含五家),则为所有有效投标人措施费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措施费报价的控制范围为评标基准价的120%(含120%)~80%。

3.与基准价相等得5分。

4.范围内的其它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其他投标人措施费报价得分=5-[︱其他投标人措施费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0.255.措施费报价超出范围的得0分;

6.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作为竞争性的费用,评标时从投标人措施项目费报价中扣除,不参与评分。

(五)工期:1分

工期为明工期,投标人所报工期等于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得1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不得分,高于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按废标。

(六)质量业绩:3分

投标人获国家级质量奖得3分,获省级质量奖得2分,获市级质量奖得1分。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业绩:3分

投标人获国家级安全奖(含安全文明工地)得3分,获省级安全奖(含安全文明工地)得2分,获市级安全奖(含安全文明工地)得1分。

(八)项目经理业绩:3分

投标项目经理获国家级优秀项目经理者得3分,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者得2分,市级优秀项目经理者得1分。

(九)技术进步、优秀QC小组、科技进步:3分

1.投标人获市级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得1分。

2.投标人获市级以上优秀QC小组成果奖的得1分。

3.投标人获省级以上建设科技示范工程或建设科技进步奖的得1分

(十)施工组织设计:21分

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分标准如下,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主要施工方法:2分

(1)施工准备0.2分;

(2)确定各施工过程的施工顺序0.3分;

(3)分部、分项尤其是主要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法1分;

(4)冬、雨季施工措施0.5分。

2.项目经理部及劳动力配置计划:1.5分

(1)项目经理部组成情况0.5分;

(2)分部、分项工程所需工种类别和级别0.5分;

(3)分阶段施工计划投入劳动力人数0.5分。

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供应计划:1分

(1)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数量及供应计划(其中市政道路工程:自有(石)灰土拌合及配套施工机械设备、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材料拌合摊铺及配套机械设备)0.5分;

(2)测量、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数量及供应计划0.5分。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4.5分

(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0.5分;

(2)关键部位质量控制1分;

(3)工种岗位技术培训0.5分;

(4)先进施工工艺0.2分;

(5)送样检测,见证取样保证措施1分;

(6)分部分项分阶段验收步骤及办法1分;

(7)完成质量目标奖惩办法0.3分。

5.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5分

(1)安全管理组织0.5分;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0.5分;

(3)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等)1分;

(4)已具备的安全设施或准备配置的安全设施0.5分;

(5)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基坑支护方案、高支模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外架外网施工方案等)1分;

(6)大、中型施工机械管理0.5分;

(7)文明施工组织措施(围墙围挡设置方案、土方防扬尘措施、施工区域硬化措施、防车辆进出污染道路措施等)0.5分;

(8)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监控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制度等)0.5分。

6.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2分

(1)编制各施工节点,月、旬作业计划,定期落实计划实施1分;

(2)交叉、流水施工作业0.5分;

(3)合理调配机械、材料、劳动力0.3分;

(4)设计、建设、施工、监理紧密配合,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工期目标及奖惩办法0.2分。

7.工期网络图:1分

(1)施工过程项目划分0.4分;

(2)编排合理的施工顺序0.4分;

(3)工序合理搭接0.2分。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1分

(1)主要施工机械位置0.2分;

(2)建筑材料、半成品的堆放0.2分;

(3)临时供电、供水网的布置0.2分;

(4)临时道路、排水的位置0.2分;

(5)各种临时设施的位置与尺寸0.2分。

9.施工组织设计计分规则:

(1)以上八项内容(包括子项),每缺一项(子项)或不符合实际,该项(子项)的分值全部扣完;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重点是否突出、是否切实可行等因素可酌情在总得分加1-3分;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低于12.6分的,其技术标为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4)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本办法独立打分,并将计分结果填入《投标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表》内,算术平均后为投标人最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十一)不良行为记录:-3分

投标人在6个月内(以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期至开标日期为准)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扣3分,对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的为准。

(十二)行贿犯罪记录:-5分

公开招标工程,投标人应提交《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半年内按废标处理;半年至1年内的扣5分;1年至2年内的扣3分;2年至3年内的扣1分。(以法院生效有罪判决之日至开标日期为准)第十六条评标计分汇总工作由评委会指定不少于2名评委,在评标委员会监督下进行,各投标人每项得分(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得分)之和为总计得分,分数计算按单项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将校验准确的计分结果填入《评标计分汇总表》内,排出得分名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或设1-3名中标候选人),当合计得分最高的出现相等时,将得分相等的投标人的总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得分仍相等的,以此类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评标计分汇总表》上签署意见,经监督员审核无误后,向所有投标人公开评标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宣布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第十七条各种证书加分规定

(一)业绩证书使用年限(以证书盖章日期和开标日期为准):国家级三年内使用有效,省级二年内使用有效,市级一年内使用有效。

(二)各相同单项证书不累计,不重复计分,单项证书相同以最高证书加分为准。

(三)所有证书必须是同类工程(房建、市政、装饰装修、机电等)的,且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发证机关下发的文件原件,否则无效。

(四)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交验证书,每个单项只交一本证书,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并各自填写《投标单位递交奖励证书登记表》。

(五)所有证书均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以上部门委托的各级建筑业、市政、装饰协会所颁证书可加分,其它一律不加分。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洛阳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洛建〔20**〕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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