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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合作协议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9

  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参考借鉴供暖相关内容,不知道供暖相关文章写作的格式和写法,不用担心,阅读以下小编为您编辑的供暖合作协议文章,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供暖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系合法的供热生产经营公司,乙方将现有()平方米室内采暖项目承包给甲方,甲乙双方现就具体供热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建设锅炉房(采暖设施),提供供暖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提供施工或技术人员,以及负责整体供暖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维修、安全检查等,按照乙方的要求供暖,乙方支付采暖费。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10年。

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双方均享有优先续签权,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三、供暖面积

甲方的供暖面积为()平方米。

四、供暖时间

根据《秦皇岛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规定的供热期间,提前5天开始供暖至供暖期结束日止。

五、供暖标准

甲方应保证采暖房间内昼夜温度在18℃以上。

六、供暖价格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承包期前3年,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取暖费()万,每年按每平方米()元收取;3年后按照每年每平方米(35)元收取。

七、履约保证金

1、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立即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与供暖相关的各项义务。

2、甲方提供的锅炉等供暖设施安装合格,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乙方支付的首年采暖费。余款()万元(采暖费)由乙方在供暖期结束日补足。

八、付款方式

乙方须在每年采暖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当年采暖费。

九、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主体资格及供暖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其指派的与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工作人员具备相关资格,符合法律规定的上岗条件。

2、甲方负责锅炉房的建设(包括照明、排水等),负责电锅炉及配件、锅炉房内管线的采购、运行、维护、保养以及人工支出。锅炉房以外的管道及采暖设由甲方负责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证提供的锅炉及附属设备符合相关标准,电锅炉功率在()以上,水箱容量()吨以上,足以保证供暖正常运行。

合同期内,甲方所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甲方应在乙方全额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20日内,将锅炉及所需设备运抵乙方并进行安装,确保采暖期之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甲方有权对锅炉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本合同项下与供暖有关的一切施工费、安装费、人员工资、水费、电费及其他杂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6、甲方负责锅炉房设备的安全管理,锅炉年检,仪器仪表效验、水质化验、消防设备、报警设备检验等,确保锅炉房内设备正常运行,无事故风险;负责锅炉房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及人身安全。为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甲方应派专员对锅炉房进行管理、监督,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火灾,一旦发生此类事故,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7、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乙方如享有领取清洁能源补贴的权利或资格(或其他补贴),甲方应全力给予协助配合。

十、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及采暖费。

2、积极协助及配合甲方工作,为甲方提供水源、电源。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锅炉设备进行任何改动,乙方如需改造必须由甲方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如甲方供暖温度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未达标天数拒付采暖费,并有权要求甲方立即纠正,超过30日仍不达标,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当年采暖费2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锅炉设备归乙方所有。

2、如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采暖费,每逾期一日,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百分之三的滞纳金,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逾期一个月未付,甲方有权停止供暖,逾期3个月未付,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当年采暖费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锅炉设备由甲方无条件收回。

3、合同生效后,项目投入运行之前,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照守约方为履行本合同项目实际支出费用1.5倍的标准计算。

4、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转产或与其他单位合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本合同权利义务由转产或合并后的企业继续履行;甲乙任何一方发生企业分立的,应将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企业名称及时通知另一方,本合同权利义务由分立后的企业(单独或连带)继续履行。

合同期内,因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该企业搬迁、停业、被关闭、撤销、吊销、注销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无过错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另一方按照当年采暖费的20%给予补偿。

十二、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保守因本次合作而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商业和技术秘密;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和甲方指定人员的带领下,不允许相关行业的人员参观该项目的设备和系统。

十三、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暴乱、瘟疫等天灾人祸)致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5日内向对方提交书面报告,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损失自行承担,并免予对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延迟通报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2、由于不可抗力以致不能实现合同根本目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锅炉改造设备由甲方决定是否收回,如不收回,由乙方自行处置。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情况确定继续或延期履行。

十四、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书面签订更改或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指定账户:*年*月*日*年*月*日

篇2:工业城仓储管理协议

仓储管理协议

甲方:

地址:顺德市北滘镇蓬莱路美的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及履行地:顺德北窖美的工业城内

为了提高仓储操作效率,体现专业物流的优势,甲方决定将销售产品的仓储业务全面交由乙方管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仓储管理进行责、权、利等有关事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仓储业务代理范围

(一)目前在全国用于存放甲方产品所租赁的仓库(包括顺德本部仓与全国省会仓及二级办事处租赁的仓库)全部交由乙方管理;

(二)乙方负责按规定操作流程为甲方保管货物;

(三)甲方产品在仓库的所有进、出货作业和业务管理(包括装车、卸车、加盖代码章、退换货管理、移库、内部整理等);

二、仓储保管条件及要求

(一)乙方选用的仓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仓库所在地必须保证货车进出顺畅;

2.库房高度能满足产品的堆放标准要求;

3.库区内有足够的装卸平台,保证旺季出货需要;

4.库区内有必备的雨篷保证雨天正常进出货;

5.库房内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证能24小时收发货;

6.仓库选址应方便主要经销商提货;

7.仓库的地址更改及新设立须经饮水机事业部相关部门同意。

(二)乙方负责所租库房的维修、管理,保证不漏雨、不潮湿,若因此而造成甲方货物在装卸或库存管理过程中的淋湿、受潮,其损失由乙方赔偿。

(三)乙方负责甲方货物的安全保卫,提供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

(四)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持库房清洁,保证甲方货物的干净、干燥;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包装箱标识或甲方颁发的其他有效文件要求的高度、层数、方向堆码,产品摆放整齐有序,便于清点、盘存。

三、仓储业务操作流程

(一)产品入库:货到乙方仓库后,乙方安排人员卸货、签收《产品送货单》,并在次日将《产品入仓单》货主联送交甲方;如入库验收时发现货损应及时反馈给甲方,如无异议则视为入库验收合格。

(二)产品出库:提货人凭甲方开具的《产品出仓单》或《产品调拨单》到乙方仓库提货,乙方按流程审核单据的合法性,按提货单发货;如因白条提货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期及时发货,逾期交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退换货:经销商凭甲方审核的退货申请将货物送到乙方仓库,对符合退货审批数量和状态的产品收货,并出具《产品入仓单》,在入仓单上注明退货原因及状态,次日将产品入仓单的货主联送交甲方。

(四)存货操作:乙方按产品堆码标准和分区分类存放的原则,定期整理库存产品,避免产品出现积压变形的现象。

(五)盘点:每月10日、25日对实物进行清点,盘点时尽量避免货物进出仓。

(六)对帐:每月10日、25日根据盘点报表和库存台帐与甲方电脑帐进行对帐,双方签字确认;如出现差异,根据当月发生的进出仓单据进行差异分析并注明原因。

(七)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具体操作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货物短少、损坏的,按照当地市场零售价赔偿损失。

2.保证仓库足够的装卸能力和人员安排,尤其是销售旺季,确保产品进出库顺畅;

3.乙方每月盘点二次,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及数量准确,盘点后将盘点报表及时报给甲方并对帐;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流程发货,认真鉴定提货单和提货人身份,防止被人骗货;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退换货程序,如因执行不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仓储运作业务的临时调查;

7.如因业务发展需要,乙方在移仓前应征求甲方的意见,确保经销商提货顺利;

8.乙方设立客户经理,负责双方业务运作的管理衔接;

9.乙方应书面记录甲方对乙方操作不当的投诉,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及预防措施回复甲方;

10.为确保甲方的货物不受潮湿,在容易受潮的仓库储存货物必须使用地台板;

11.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仓库存货状态;

2.甲方有权对乙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善要求,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对甲方提出的改善做出明确答复及采取相应措施;

3.甲方如因业务发展需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新的服务内容;

4.为避免出现伪造单据提货现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部仓或外省仓提货所必须具备的单据印鉴、签名样本;

5.为了充分保障乙方足够的服务能力,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需求滚动计划,以便乙方准备充足的服务资源;

6.货物因非乙方因素造成的异状或不能正常销售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发现货物异常的,应及时通报甲方。

7.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相关制度规范出台或变更,涉及乙方运作和服务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8.甲方在本合同期内出台的制度规范,乙方因执行新制度规范而增加的成本,甲方须给予追加费用结算;

9.因甲方的其它物流供应商没有严格执行甲方的规章制度或甲方与其它供应商在本合同期所签订的合约增加乙方的成本,甲方须给予确认结算;

10.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由甲方负责;

11.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堆码标准,以便乙方存放产品;

13.甲方应按合同结算条款向乙方支付仓储管理费用。

14.甲方需要撤仓时,应在撤仓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于乙方做好撤仓的准备工作。

15.甲方应将现存放于乙方仓库已办理出库手续的推广品尽快撤离,乙方今后不再承担甲方已出库推广品的代保管责任。

16.乙方的保管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负责赔偿;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予以提醒、警告,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屡次违规或性质恶劣的,每次处以200-5000元罚款,该款可以从应付仓储费中划扣。

五、费用结算方式

(一)仓储费用包含:仓库租金及保管费、本部装卸费、本部中转运输费、异地仓装卸包干费及其他增值服务费;

(二)仓租及保管费按______元/标准台计付(含赠品,代保管品按此价另外计付)。月仓储费的计算方法为:先取经甲方城市营销公司财务和乙方网点负责人签名确认的三个时点库存实际盘点数(即上月25日、本月10日、本月25日)进行简单平均,以该值与单台价格相乘得出该月甲方应付仓租及保管费。特殊情况时,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只取两个时点的盘点数(即上月25日和本月25日)简单平均。

(三)促销品、推广品按照每月1000平米、_____元/平米计算,即每月促销品、推广品仓储费(含仓租费、管理费、移库费等一切费用)。

(四)本部装卸费(含入库、出库)按______年度单台计价标准计付(见附表),新产品按体积折算,_____元/台。

(五)赠品、促销品、推广品的装卸费按照______元/月进行结算。

(六)本部中转运输费按大类产品入库数量计算:_____元/台.
(七)饮水机产品的赠品、促销品、推广品等中转费用忽略不计。

(八)异地仓库装卸(含入库、出库费)包干费按每车______元计算(经销商退货装卸费由经销商承担,甲方制定相关指引);火车运抵的,装卸费按一火车皮_______元计付。

(九)盖代码费用按照________元/年支付,折合每月______元。

(十)乙方为甲方提供本部及异地运输单证的印刷、制作、打印服务,其他增值服务按补充协议另行确定。

六、结算时间及结算程序

(一)按月结算,每月2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

(二)乙方网点负责人根据甲方确认的10日、25日库存盘点表填写《网点仓月度数据确认表》,交甲方分公司财务共同签名确认。

(三)乙方对《网点仓月度数据确认表》进行汇总,并附上《网点仓月度数据确认表》原件、发票与甲方结算仓租费。

(四)中转、装卸费凭乙方提供的《装卸费用汇总表》、本部中转装卸费确认表、发票等单证与甲方结算。

七、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从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的情况电话通知对方,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如一旦遇到不可抗力事故,乙方应及时提供不可抗力证明,并有义务及时处置,防止损失扩大,积极协助甲方进行保险索赔。

九、货物保险

甲方负责对库存的成品投财产保险综合险。

十、保密条款

(一)保密的原则与范围: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的或取得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泄露与使用该信息,保密义务延伸至乙方在职或服务终止之后。这些信息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产品的进销存数据、需求计划、技术文件、软件、供销渠道、客户资料以及一切与甲方业务有关的内容。

(二)间接侵权与保密措施:不使他人获得、使用这些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企业;保证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的相关制度与规章,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有责任向甲方或美的集团科技与知识产权部报告;当乙方结束与甲方的工作时,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

十一、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篇3:深圳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人:

手机:

通信地址:深圳市

第一章、目标公司简介

1、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由甲方及其他股东组建。注册资本为_____万人民币,实收资本为_____万人民币,总股本6000万股。经营范围为:

根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项目范围经营。

2、本协议所涉股权转让完成前,公司的股权结构详见下表。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总计无

第二章

转让详情

1、乙方以总价款人民币36.8万元(大写:叁拾陆万捌仟元整)的价格向甲方购买公司18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

2、甲方指定的收款帐户信息为:

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第二条

知情权

1、自本协议签署日起,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而且乙方有权取得甲方提供给管理层的财务、业务或其它方面的、所有的信息或材料。乙方有权就甲方的业务经营、财务管理等,对甲方进行了解及询问;向甲方管理层提出建议并与之进行商讨;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安排管理层在专门时间进行接待并回答询问。

2、甲方应按下述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财务信息文件:

(1)在每月结束后的十日内,提供甲方未经审计的月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2)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三十日之内,提供甲方未经审计的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3)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十五日之内,提供甲方未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之内,提供甲方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

(5)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至少三十日内,提供下一年度的业务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预测的财务报表;

(6)乙方合理范围内要求的其他财务信息。

第三条

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

1、各方同意,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应当同乙方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由甲方代持本次转让的股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得甲方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

3、对本协议书中未提及的本次交易须完成事项,本协议各方将本着平等、公平和合理的原则,妥善处理。

4、本次协议签署后,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甲方

《章程》所规定的程序,向甲方委任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甲方应当负责督促公司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并将乙方记载与公司内部股东名册中。

第四条

目标公司的权属与状态

1、甲方确认,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之际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出资人,为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合法持有人,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代持的情形,公司的其他股东对本次转让的股权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权益拥有合法有效的完整所有权与处置权,并未设置抵押、质押、担保等其他任何第三人权益,亦不存在冻结、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也不涉及任何未了结的诉讼、仲裁、行政调查程序、司法调查程序等,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权益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对其股权、权益的占有和处置不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财产权。

2、甲方保证,甲方已经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出资来源合法,没有抽逃资本等出资不实的情形;目标公司历史上的历次变更均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除目标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所记载的内容外,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及第三方对目标公司不享有任何形式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转让权、优先退出权、期权等。

3、甲方保证,目标公司对其下属企业应履行的出资义务已经完成,并且没有抽逃资本的情形;目标公司下属企业历史上的历次变更均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除目标公司下属企业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所记载的内容外,目标公司下属企业的股东及第三方对目标公司下属企业不享有任何形式的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转让权、优先退出权、期权等。

4、甲方保证,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资不抵债及其它导致解散或清算之情形,亦未申请或被申请启动任何解散、清算或破产程序,不涉及任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

5、甲方保证,目标公司对其资产及资质拥有合法有效的完整所有权、使用权与处置权,不存在任何违法取得或使用之情形,并且已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所有资产及资质的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包括依法适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备案、续费手续等);目标公司所有资产均处于良好维护、运营及修缮状态,但日常使用过程中的正常磨损不在此限;目标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情形,亦不存在冻结、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不存在遭到任何未披露的第三人追索或提出权利请求的潜在风险。

6、甲方保证,披露目标公司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全部知识产权,没有侵犯任何其他第三人的任何专利、商标、著作权、服务标志、技术秘密、专用技术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并保证在本次交易后目标公司继续享有上述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权益。

7、甲方保证,目标公司已经依法取得或办理了其从事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政府批准、执照、资质、登记、许可、认证或备案等,并全面有效、且确信无任何情形表明此类批准、执照、资质、登记、许可、认证或备案可能被撤销;目标公司也不涉及任何未了结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8、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应了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不存在账外资产;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应履行和承担的债务和责任(包括或有负债)。如目标公司存在记载于财务报表之外的债务和责任(包括或有负债),由甲方承担清偿责任;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已经包含在财务报表之中,如目标公司存在记载于财务报表之外的资产,由甲方承担追回的责任并弥补目标公司的损失。

9、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未向乙方披露的、可能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声誉、前景、正常经营、甲方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或事件。

10、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其所有门店、网站、体验店等,在公司未来发展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私下转移或通过低价转让等方式变相转移公司资产,损害乙方权益。

第五条

公司治理与劳动关系

1、各方同意,在本次协议签署后,目标公司将另行委托乙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甲方保证,乙方持股期限内,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资本运作等应当另行委托乙方进行设计,甲方及公司其他股东应当同意并积极配合。

3、甲方保证,目标公司已遵守有关的劳动关系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任何未决的劳动争议或纠纷,如目标公司因此前事项与员工产生劳动争议或纠纷,或因此前事项被有关部门要求补缴、追缴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第6条

锁定期及退出机制

1、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3年内,不得要求甲方或公司进行回购,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私自转让第三人。

2、乙方在公司上市满一年后,可不受上述股权锁定期的限制,可以将名下股权转让第三方。

3、因不可抗力或法律变动导致乙方所持公司股份无人受让或未达到预计分红的,甲方应当按照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70%回购乙方所持上述股权,乙方可享有已分得或应得的分红。

4、因甲方中途放弃项目,则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按照“上述股权转让价款*(1+10%*乙方持股年数)”的价格回购乙方所持上述股权,乙方可享有已分得或应得的分红。

5、当甲乙双方对公司股权、资本运作及重大项目投资产生意见分歧时,甲方应当尊重并服从乙方的安排,否则,应当按照“上述股权转让价款*(1+10%*乙方持股年数)”的价格回购乙方所持上述股权,乙方可享有已分得或应得的分红。

第7条

分红约定

1、甲乙双方(特殊约定除外)按照持股比例享有对等红利分配。红利按照公司每年税后净利润的60%作为股东分红,10%作为公司法定公积金,30%作为任意公积金。

2、经包括甲方在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决定于每年4月1日前给予所有股东按前款所约定的内容进行分红。

3、公司股东分红统一以现金支付,于前款约定的分红期限届满前15日内制定相应的财务报表,由列席股东签名通过后,方可进行分红。

第8条

股权布局

1、公司应当按照乙方所设计的股权布局进行股权转让或增资,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或进行增资前应当及时通知乙方,确保乙方的优先购买权。

2、公司增资后,公司全体股东股权同比例稀释。

第9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均须遵守公司《股东持股原则》。

2、甲方须遵照乙方对公司的股权布局进行股权变更。

3、甲方负责公司日常运营,乙方对甲方的经营拥有建议权。

4、在甲方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转让股权的权利。

第10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方式迅速解决。若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合同签订时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与法律变动

1、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违反其于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及其他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按照股权转让价款的30%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赔偿其给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

2、在发生不可抗力、法律变动的情形下,各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

3、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签订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任何事件而影响到本协议的履行,包括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战争等类似的事件,具体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4、法律变动是指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任何时候,因颁布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任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实施、修订、废止或执行中的任何变动,而影响到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的效力或履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变更、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协议终止:

(1)各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时;

(2)出现本协议前条约定的不可抗力、法律变动情形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各方同意解除本协议;

(3)因本协议一方实质性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留一份,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此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公司其他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股东(签字):

签约时间:

篇4:物业管理权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拓展、经营管理物业项目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一)甲方协调开发商,将甲方参与投资开发的各类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权交予乙方负责经营管理;

(二)双方按比例分配共享经营利润。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年*月*日—*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双方可续签协议。

第三条

合作原则

(一)保密原则

无论合作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合作关系终止之后,双方都必须对有关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经营管理信息和技术。

(二)诚信原则

双方都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在合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虚构支出,不得隐瞒收入,不得从事损害合作方利益的任何事情。

(三)友好原则

合作双方都应遵守友好原则,无论在合作过程中因任何事情发生任何分歧、争执,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第四条

股份比例及利益分配

(一)股份比例为:甲方40%、乙方60%。

(二)经营管理的利润按股份比例分配,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亏损、风险和法律责任按股份比例承担。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联络、协调和维持与开发商的关系,并负责洽谈和获取项目的物业管理经营权利,尽力争取最优惠条件;

2.甲方以物业服务项目为投资资本,占项目利润40%;

3.不参与物业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4.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有权制止乙方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因乙方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有权向乙方追索;

5.出席双方经营工作会议并就乙方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决策事项发表意见;

6.积极支持和配合乙方的开展工作,共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品质;

7.本合作协议有限期内,不得与第三方开展同业合作。维护乙方的声誉和形象,不发表任何损害乙方声誉、形象的言论,不做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事情。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权负责项目可行性经营评估、人员组织、成本核算和具体经营管理。

2.按照60%比例投资,按投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法律责任,按投资比例分配经营利润。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成本核算,每月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接受甲方的财务审核。

4.每月召开一次经营分析会,向甲方报告当月经营状况、盈亏状况,对项目投资、亏损分担、盈利分配及其他重大事项提出解决方案。

5.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经营,不得发生违法违规、徇私舞弊及故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6.积极参与和配合甲方与开发商的沟通、协调,负责起草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和其他合作文件。

7.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审核,积极采纳甲方的合理化建议。

8.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形象,不发表任何损害甲方声誉、形象的言论,不做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第六条

财务管理及监管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由双方讨论确定后执行。

(二)每个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出具财务报表。

(三)经营管理成本按行业规范以实际发生为准。能提供正式发票的必须提供正式发票;不能提供正式发票的,应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收据(盖章或摁手印);既不能提供正式发票,也不能出具收据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四)税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规定计算并缴纳。

(五)按照规定向乙方总公司缴纳管理费用。

(六)员工工资、福利等按项目所在地行业标准执行;分公司薪资按比例分摊各项目。

(七)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办公费等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八)每季度对经营利润按比例分配并支付。

第七条

债权债务

(一)甲乙双方自行对自己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负责,任何一方不为对方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二)本协议合作过程中,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共同产生的债权债务按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股份比例承担。

第八条

协议终止及清算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协议终止:

1.协议到期,合作自然到期;

2.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作;

3.发生人力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继续合作。

(二)合作终止后,应对合作期间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

1.固定资产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折旧,残值按股份比例分配;

2.经营管理的收益盈余按股份比例分配;

3.经营管理中的共同债务按股份比例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均应认真严格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并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如遇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不视为违约。但需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或机构提供的报告、证明文件。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双方可协商是否继续执行本协议或修订协议。

第十条

其他

(一)经营管理过程中,若发生合作方意外伤亡或丧失履行协议的能力,由该合作方的法定继承人继续履行合作协议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经过管理过程中产生新问题,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三)因为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分歧、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

(四)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20**年月日

篇5:脚手架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承担分项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内容:H-9、H-10、H-11、H-12栋附着式爬升架工程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证件、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对于无证和失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运行和拆除过程中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安全管理职责。

3、分包单位在施工单位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安全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下达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4、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后报送总包单位。

5、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6、分包方所负责的分项工程设备机具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自带的电器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7、分包单位需要使用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

8、分包单位需要使用电力,向总包方申请,总包方核准用电功率,并在指定的开关箱接入。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用电安全规定,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分包人应注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因作业需要,需临时接入总包人已有安全用电系统的产品,如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应为合格产品且符合额定使用要求,在接入前,应通过总包人的安全确认。临时布线应尽量采取架空绝缘固定设置方式,不得采用花绞线、塑胶芯线、护套线等不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线缆;配电箱做到“一箱一闸一保险”,具有可靠保护措施;插座应采用安全合格产品,不得直接用裸线插入插座插孔连接。临时用电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接线。手持照明灯应采用36v低压电源,特殊作业区域更应采用12v低压安全电源。

9、总包方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大小,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隐患或违章以不及时整改被处罚,罚金从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费中扣除。

10、总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和组织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应负责组织和管理分包人的施工,并为分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根据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合同”的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设施,并确保安全、有效、合格。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任何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予以辞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

6、分包方施工人员进出大门必须遵守总包方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凭员工胸卡进出,进出货物必须要接受门卫保安的检查。

7、分包方如需使用总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将给予处罚。

8、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

9、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责令分包方予以辞退。

10、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消防、治安管理规定及条例,并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单位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接受总包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总包单位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单位应在总包单位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单位的要求,总包单位有权按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分包单位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由于施工需要,须在总包单位承包范围内动用明火的,须向总包单位办理动火申请,并对拟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清除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动火,在得到总包单位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安全看护、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及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操作规程等,凡由于分包单位自身管理、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员工责任造成的治安案件、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单位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人负责赔偿。总包单位还可对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四、事故处理

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总包单位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和项目部条例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并接受处罚。

2、由于其他施工单位造成分包方人员、材料损伤的,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单位承担所有责任和善后工作。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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