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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派出所台账管理规范

浏览:28122024-06-09

公安派出所台账管理规范

(1)种类规范化。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设置台账种类,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

(2)填写日常化。各类台账的填写必须当作一项日常工作及时完成。

(3)内容标准化。台账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填写,项目不漏,内容齐全,书写工整。

(4)保管专人化。各单位台账统一交由内勤保管。

篇2:公安派出所台账管理规范

公安派出所台账管理规范

(1)种类规范化。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设置台账种类,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增加或删减。

(2)填写日常化。各类台账的填写必须当作一项日常工作及时完成。

(3)内容标准化。台账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填写,项目不漏,内容齐全,书写工整。

(4)保管专人化。各单位台账统一交由内勤保管。

篇3:公司足球队管理规范

公司足球队管理规范

  为响应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职工身体素质,培育职工的团队精神,促进我司与外界的友好合作和交往,特此成立足球队。为规范足球队的组建、训练和比赛,特制定本规范。

  一、球队架构

  (一)足球队领队和综合执事

  1、足球队设领队1名,负责带领足球队对外参加大型比赛活动的综合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赛前与对方球队沟通协商比赛地点、确定比赛目的、比赛过程中协调两队关系、维护本队队员及拉拉队参加和观看比赛秩序、赛后与友队联谊、总结等事项。

  2、参加和观看比赛的所有队员和非队员(包括啦啦队)必须听从领队对赛事程序的安排。

  3、综合执事负责对外联谊事宜、联系赛事,对内负责球队后勤保障,包括队服、队旗的订制、球队参赛和拉拉队的后勤物资准备等。

  4、领队及综合事务执办为了球队训练和比赛需要,可以将相关事务委托给有能力承担的队内成员办理,相关成员应积极配合;如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的,可以相互委托或委托队内其他成员行使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的权利。

  5、如足球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有更合适人选时,原领队及综合事务主任应无条件更换。

  (二)足球队教练员

  1、足球队设主教练1名,助理教练2名(可由队员当任)。

  2、教练和助理教练负责组织足球队日常训练,研究技、战术,发现并确定比赛主力队员;在对外正规比赛中,进行赛前战术布置,并根据不同的比赛情况和队员个人特长替换队员。

  3、教练和助理教练应与领队或综合执事协商处理重大赛事的对外事务。

  4、教练和助理教练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或比赛的,可以相互委托或委托球队队长或队内其他成员行使教练或助理教练的权利。

  5、如足球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球队教练或助理教练有更合适人选时,原教练及助理教练应无条件更换。

  (三)足球队队长

  1、足球队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

  2、队长和副队长负责组织开展足球队非赛事期间的训练,对外正规比赛过程中队员的带领,负责全队对教练员战术的贯彻实施,负责场上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等。

  3、队长和副队长应与教练或助理教练协商进行队员替换、战术转变等事宜,应与领队或综合事务执办协商处理相关非比赛内容的事宜;队长或副队长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可以委托球队其他队员行使队长权利。

  4、如足球队三分之二以上队员认为球队队长或副队长有更合适人选时,原队长或副队长应无条件更换。

  (四)足球队队员

  1、任何在职员工均可申请成为足球队队员。

  2、所有足球队队员应积极参加训练和比赛,加强与全队的熟悉、融合。

  3、所有足球队队员在训练和比赛中必须听从教练和队长的安排,维护队内足球活动的整体性。

  4、每次对外正规赛事前由球队教练根据赛前训练情况和个人技术水平确定10-15人的参赛球员名单,名单内的球员根据教练安排上场,名单外的球员非经球队教练同意不得要求上场。

  二、足球赛纪律

  (一)在比赛时,所有队员必须服从教练员的指导,与比赛无关的人员不得参与比赛的战术和人员等安排,以保证全体队员可以全身心投入比赛。

  (二)队员从进场开始到比赛结束,所有队员均应秉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进行比赛,无论由于比赛原因还是其他任何原因,都不应对对方球员或观众有任何语言攻击,出现争执时应尽快与队长或教练员取得联系,由队长或教练与对方有关人员进行交涉解决。

  (三)所有队员必须团结一致,队员间相互鼓励,严禁对其他队员进行讽刺或攻击,不搞个人英雄主义,提高整体作战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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