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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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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依照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一次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

  二、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按“慎重稳妥”的原则,存放3个月后,再行销毁。

  三、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必须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校档案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四、对保管期限已满,或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综合档案室必须逐件填写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清册封面内容、登记栏目、立档单位和全宗简要说明),报请校档案鉴定小组审查。

  五、学校档案鉴定小组将档案鉴定工作情况写成报告,连同档案销毁清册,报请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销毁。

  六、销毁档案时,必须指派专人(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员要依据档案销毁清册,认真核对档案,确认无误,方可进行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七、档案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篇2:学院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学院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学校开放的档案主要为学校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提供服务,原则上不提供对外服务。如因公查、借阅,须经严格的审批程序。

  二、校内各单位因公需要查、借阅本单位移交的档案,可优先提供服务。一个单位查阅另一个单位的一般档案,须持有本单位领导签字的证明;而且要经另一单位(案卷移交单位)的领导同意;查阅密级档案,须经分管领导的批准。

  三、查、借阅档案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及翻阅案卷目录等。

  四、凡借阅档案者,必须保证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得拆毁、污损、涂改;不得随意转借或传播;不得用于展览或陈列;不得擅自翻印或出版;若工作需要,须经档案室领导批准,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五、借阅档案者,须亲自到档案室借取或交还,一般不得让他人代借,不得携带档案到公共场所,以防遗失。

  六、借出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并应按时归还,一般不超过一周,若需延长借用应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七、档案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借出档案,发现遗失、损坏、短缺的,应及时报告档案室领导处理。在收回档案时,应对档案进行检查,然后签字。

篇3:学院各部门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学院各部门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一、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z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完善全校各部门立卷归档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立卷归档基本原则

  1、本校各部门和个人从事党政管理、教学、科学研究、外事、出版等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材料,是学校的财产,是党和国家的财富,必须移交给学校综合档案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留。

  2、凡属《z外国语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制度》所划定的档案材料,各部门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进行立卷归档。

  3、学校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各系部、处室均系立卷单位。每个立卷人员的材料积累、立卷,均按立卷单位统一归档。校综合档案室按立卷单位接收档案。

  三、立卷归档的组织规范

  1、综合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档案的管理、开发和利用,同时负责对各处级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2、全校各处级单位是文件材料产生和形成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立卷归档活动,并接受综合档案室的监督和指导。

  3、各单位日常的文件材料谁承办谁负责保存,由兼职档案员负责组卷,没有兼职档案员的,由部门负责人或秘书负责组卷。

  4、职能部门在对重要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大型维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贵重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开箱验收时,必须通知综合档案室工作人员参加,以便对应归档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验收,监督指导部门立卷归档。对文件资料齐全完整的,综合档案室方可签字验收,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成果申报手续、工程验收手续或财务付款手续;否则,综合档案室不得签字验收,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应手续。

  四、文件材料的立卷分工

  1、上级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下达的文件,由校办负责立卷归档。

  2、学校及校内各单位向上级机关及有关单位上送的文件,一般由校办负责立卷归档;对口部门的呈文,由对口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3、校办起草以校办或学校名义编号的校内文件,由校办负责立卷归档;部门起草以学校名义编号的校内文件,校办和部门都要立卷归档;部门起草以部门名义编号的部门文件,由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4、会议文件材料,哪个单位组织召开的会议,哪个单位负责立卷归档;几个单位联合召开的会议文件材料由为首主办单位负责立卷归档。

  5、各教学部门、教务处等教学管理部门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各自负责立卷归档;上述有关教学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共同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有关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6、各教研室的科研、学科建设方面的文件材料,谁形成的文件材料,由谁负责立卷归档。课题组的文件材料,由课题组负责人负责组织立卷后上交教研室,再由教研室负责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7、基建综合管理的文件材料,由基建处负责立卷归档;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分承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各承包单位将工程资料立卷后上交基建处,由基建处负责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8、大型维修、改造项目(包括图纸、预结算等)文件资料,由基建处负责立卷归档。

  9、财务文件材料及账务帐簿,由财务处负责立卷归档。

  10、负责宣传部门和网络中心等部门工作范围所形成的声像资料,谁形成谁负责整理归档;制作专题项目文字材料和物品,由制作项目的单位或个人负责整理归档;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制作的,由主办单位负责整理归档;外单位制作反映本校活动的声像资料,由负责组织联系的单位立卷、归档。

  11、凡师生员工出国(境)学习、访问、考察、讲学、参加国际会议的有关文件材料,由外事部门负责审查、验收、整理立卷后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五、立卷的操作要求

  1、立卷的案卷组合、卷内排列编号、填写目录和备考表等操作过程由各部门负责完成,卷面标题拟定、卷面书写、装封等,由部门与综合档案室共同负责完成。

  2、根据档案归档范围、类目设置、保管期限等规定来确定归档范围、类目设置和保管期限。

  3、案卷组合,应坚持“遵守学校工作活动的规律,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①分年度组卷,将同年度的文件材料放在一起组卷。遇到跨年度的文件材料时,计划、规划、预算等一般应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组卷;总结、请示与批复等一般应放在总结的最后一年和批复的那一年组卷。

  ②分问题组卷,按文件所反映的问题、事物分门别类,并视文件数量的多少酌情组卷。

  ③分级别组卷,按上下级文件及文件之间的联系组卷,如将收文按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平行机关等分别组卷。

  ④案卷的厚薄和保管期限,每卷一般在70页(2公分)左右,最多不超过200页。按永久、长期、短期等不同保管期限分开立卷。如果文件材料既有永久性又有长期性,可放一起,但短期性的一定要分开。

  ⑤专题性、成套性文件材料(即教学、科研、基建、设备等)分别按专题、课题、项目、台(件)等分类组卷。

  4、卷内排列,文件要注意排列顺序,要求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式文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定稿在前,历次讨论稿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样在后。

  5、文件编号,应注意:①页号以面为单位,件号以件为单位。②整装案卷,有字迹的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一般写在右下角;散装案卷,不写页码号。

  6、填写卷内目录,必须逐件填写,项目齐全,字迹工整,具体要求如下:

  ①一份文件的印件与定稿、正件与附件均为一件;请示与批复、正本与附件各为一件。

  ②团体责任者,应写全称,全称过长,可写简称,但不能用俗称;三个以上责任者,只写第一责任者,每一责任者后面写上“等”。

  ③一般公文以发文时间为准;决定、规定以通过或发布时间为准;合同、协议类以签署时间为准;报表、计划类以编制时间为准。

  ④编写文件所在卷内页码,每份文件只写起页号,但最后一份文件要写上起止页码号,以便统计卷内文件的总页数。

  6、案卷标题文字要简明扼要,内容准确可靠,一般不超过50字。

  六、归档、产档的要求

  1、归档检查。立卷部门在归档前要对案卷进行认真检查,以确保案卷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包括同一件事、同一会议等各份、各页文件材料是否齐全。

  ②有无不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有无相互混淆、重复或拆散文件联系的现象。

  ③案卷文件材料是否超过规定的厚度,分装是否合理,保存期限是否一致。

  ④文件材料是否准确可靠。发文是否有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内容是否与底稿一致;是否原件;表格是否有署名、统计日期;事情发生变更时,是否有变更的记载材料等。

  ⑤字迹是否有利于档案保存,图文是否清楚;有无破损、霉变隐患。

  ⑥检查后发现有问题应及时补充、调整和修复,归档案卷经该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审查签字后,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2、交档时间。各部门对综合性、管理性的文件材料,应从次年的三月份至六月份止整理立卷,向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部分档案材料按以下时间移交档案:

  ①学生成绩表及毕业证发放登记表、学位证发放登记表等学籍管理材料,应在完成一个培养周期(即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当年九月至十月份整理立卷,寒假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②科研课题,包括开题报告、论文、专着、鉴定表、成果申报等材料,应在课题结果申报成果时整理立卷,上交教研室;在申报、评奖活动结束二个月内,由教研室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③申报重点学科等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教学评估材料,在活动结束二个月内整理立卷,由主办单位负责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④基建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由基建处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的档案材料,应在维修、改造项目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由基建处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因故不能在三个月内完成的,应提前说明原因,最迟在六个月内移交档案。

  ⑤财会档案材料,应于次年第一季度整理立卷,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目录清册,档案材料暂由原部门保管二年,期满后于次年六月底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⑥声像材料在完成制作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其中照片要附加说明文字。

  七、交档手续

  1、立卷部门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时,双方必须对案卷严格检查验收,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和规范,如有问题,综合档案室要提出具体的改正意见,立卷部门改正后才能移交档案。

  2、移交档案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移交清册》,交接双方签字,并各执一份存查。

  3、综合档案室档案员应经常深入各部门,了解立卷归档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具体工作加以指导。接收档案时,要按档案清册逐卷清点核查无误后,及时整理按类目入库上架,不能随便乱放。

  4、凡不按期移交档案或移交不合格的;经档案员指出拒不改正的,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篇4:学院档案库房八防管理规定

  学院档案库房“八防”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档案业务规范的规定,档案库房的“八防”要求是: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根据这些要求,档案库房建立如下控制措施:

  一、档案库房建立防盗措施,加设防盗门、防盗窗。

  二、档案库房窗子配挂窗帘,防止阳光直射库内;同时库房照明装置以使用白炽灯为宜,避免日光灯中紫外线对档案纸张的破坏。

  三、在库房里配备去湿机及放置吸潮剂。

  四、档案库房周围杜绝火源,库内严禁吸烟,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五、为防止档案发生鼠害,库房应定期检查并投放灭鼠药。

  六、档案库房可通过洒冷水、机械通风、自然通风等方法减缓库内温度过高现象。必要时配备空调设备,以达到库房理想的温度。

  七、为防止灰尘对档案的损害,经常使用吸尘器及时吸除档案柜架上的灰尘。

  八、档案柜架放置防虫药品,以防档案害虫破坏档案。

篇5: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学院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管理,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使档案能够永久安全地得到保存。

  二、接收档案进库时,必须是组卷完毕、验收合格的档案,以确保进库档案的质量。

  三、档案的存放,必须使用统一的装具,统一编号、书写工整、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四、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严禁堆放与档案无关的杂物。严禁烟火,对消防器材,电器设备,照明线路应搞好日常管理,彻底消灭一切火灾隐患。

  五、注意防潮、防虫、防晒、通风,坚持每天测试温湿度,充分利用库房现有设备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控制。发现虫害、霉变及时处理。

  六、定期做好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使案卷目录与馆藏档案相符;定期检查档案安全状况,及时向档案室主任汇报,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及时做好修补、复制工作。

  七、注意防盗、防火,定期维修、检修安全保护设施,确保其防护功能。

  八、经常更新档案管理设备,提高管理水平,使档案建设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电子网络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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