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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轻负担、高质量十项规定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7

  现如今,学业负担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学业负担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轻负担、高质量十项规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瓦小学“轻负担、高质量”十项规定

  一、学校成立“减负提质”领导小组,建立学生、家长投诉制度和通报制度,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组长:z

  组员:z

  监督电话:z

  二、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时数,不得随意增减,不得为应付考试搞突击教学或提前结束课程。不得把技能科或活动课挪作它用,未经校长室或教导处许可,教师不得随意脱岗、顶岗、调课,对随意挤、占技能活动课的教师要追究责任。

  三、严格控制学生每天的课外作业总量

  一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二、三年级每天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以上特指全班同学必做的作业完成时间)

  各年级各学科应根据本年级及本班学生实际,设计可供学生自主选择的分层性、实践性、自主性和拓展性作业,留给学生自由选择和发展的空间。不得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练习,更不得以做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四、严格控制学生每日在校活动总量: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1、上午:8时到校,教师不得要求全班同学提早到校,中午11时30分放学。

  2、中午: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做作业,应让学生充分休息(看课外书或做室内游戏等)。

  3、下午:1时30分上课,周一,一、二年级上一节课,2时10分放学,其它年级上三节课,3时55分放学;周三,全校一节课,2时10分放学;周二、周四、周五均两节课,3时5分放学。个别学生辅导时间不得超过下午4时整。坚决杜绝教师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

  五、杜绝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定的各类学生用的学习资料流入学校

  学校开设的每门课程,一律使用经区教育局审查通过的教材,各个学科所需要的课本及相关教学资料均由学校教导处统一征订。教师不得私自征订各种名目的配套练习、读本、辅导资料和测试卷等。除与教科书配备的作业本、练习本之外,禁止使用其它练习本、复习资料,如《同步》、《abc》、《每课一练》等。

  六、精心备课,把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施作为教学研究的主要课题

  教师备课时做到心中有学生,不仅备教材,更要备学生,能根据各班学生的不同学情设计校本化教学方案,真正使不同知识基础和个性特点的每一位学生均学有所获。

  七、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1、转变教师观念。树立课堂中教师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课堂的一切教学活动是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发展,课堂上教师必须尊重学生,要以学生的发展为出发点。

  2、改革课堂结构。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各地的先进经验,采用先学后教,让学生提出问题,讨论问题,自己最后解决问题。要让学生经历知识发生发展的过程。以学生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提高学生各种素质。

  3、改变教师的价值意识和评价导向。课堂中要给学生多表扬、少批评,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让学生不但学好、会学,而且要乐学。

  4、教师要重视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和兴趣爱好的培养,保证学生每周有足够的时间参与实践活动。

  八、建立和健全学校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对教师的工作实绩和学生的发展水平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评价

  1、认真领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提出的评价改革目标,树立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评价观,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对学生学习的评价,要采用考试、动手操作、课题研究活动、撰写论文或调查报告、小组实践活动、自我评价、面谈、提问、日常观察、成长记录袋等多种方法,把教师评价、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结合起来,特别要注重对过程性知识形成与掌握的评价,对学生综合联系与实践能力的评价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

  2、评价结果的表达--分数与等级、建议与说明相结合。

  要注重定性表述和定量表述相结合,更多地关注学生自身的发展。在表述结果时,可以用描述性语言对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知识掌握情况和能力水平进行表述。

  3、彻底改变原有的“一支笔、一张试卷”的传统考法,允许学生多次申请考核,加强考试改革,重视考试内容、方法与评价的多元化。

  4、学校规定每次考试或考核,各班级或年级不得排学生考试成绩名次。学校期末将根据教师贯彻执行“轻负担,高质量”的十项规定情况以及各班级的学生学业成绩,综合评定教师工作绩效并与奖金挂钩,“减负不提质”或“提质不减负”的均不予奖励。对违反规定者要公开曝光,扣除当月的师德奖金,屡教不改者要予以处分,不得评先评优。

  九、加强家校联系

  学校向每位家长印发“轻负担,高质量”的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各班家长代表座谈会,各班定期召开家长会,家长与学生代表座谈会,宣传“减负”目的、意义,听取家长及学生的意见、建议,落实减负措施,与家长形成“减负提质”的共识,取得家长的配合与监督,学校统一印制一本《快乐学习》“家校联系册”,组织每位学生记录每天的作业的情况,家长也可在联系册上记录学生在家完成作业的时间和对学校或教师的建议。为实现“轻负担,高质量”而共同努力。

  十、定期检查评比

  学校和教导处将定期抽查各班级的“家校联系册”,召开学生座谈会,到各班级调查、询问,以便了解、控制、监督和调节学生每日的课外作业总量。本学期末将举行作业设计评比与作业量调研活动,并根据评比、调研结果给予教师相应的展示和嘉奖。

篇2:中学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城舒中学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作如下规定: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精神,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2、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模范执行各项校规校纪,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形式的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自觉抵制诱惑,保持本色。

  3、忠于职守,恪尽职责,勇于担当。工作中自觉做到求真务实,创新进取,想实招,干实事,见实效,推动本职工作和学校整体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关学校人事安排、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图书资料征订以及各项重大决策等,要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3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由采购小组(不少于三人)集体负责市场询价采购;大额采购和基建工程严格按照县政府和教育局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办理。

  5、遵守制度,按章办事。自觉遵守值日、招生、收费、学生管理、教师任用和考核、财务制度等各项规定,严格按章办事,增强透明度。不准乱招生、乱收费、挪用公款和铺张浪费等。

  6、廉洁奉公,拒腐防变。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不准在各项公务活动中接受他人的礼金、馈赠、回扣和宴请;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包括学生家长)的钱物;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家属、亲友谋取各种利益。

  7、对违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上述规定的干部,学校将坚持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办法坚决予以处理。

篇3: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规定

  城舒中学基建维修及零工使用管理规定

  一、学校的基建维修和零工使用必须坚持合理调配、节约资金的原则,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二、预算总额超过上级文件规定限额标准的基建维修项目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由总务部门负责向县教育局招标管理中心或县招标局申报,并按正常程序落实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三、预算总额小于上级文件规定限额标准的日常小型维修(包括土建和水电等维修),由总务部门申请,报分管副校长审批或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总务部门须提交维修方案和预算总额,通过询价或考查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四、总务部门负责落实基建维修的时限和工程质量,工程结束后及时验收,并测算出工程量。工程结算时必须提供工程决算书和审计报告。

  五、学校各部门正常使用零工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总务主任和分管副校长审批,方可安排零工。总务部门确立专人督查零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严格控制用工规模。

  六、总务部门按季度对使用零工总量进行结算,结算时必须提供零工工作日总量的决算书和审计报告。

  七、总务部门确定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基建维修和零工使用的管理和督查工作,学校成立由工会委员参与的、以分管后勤副校长为组长监督小组,监督基建维修和零工使用的管理工作。

  八、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即日起实行。

篇4:中学物品采购及资产管理规定

  城舒中学物品采购及资产管理规定

  一、学校的物品采购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和县招标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由学校总务部门负责实施。

  二、学校所有物品采购必须由相关部门或个人申请,经总务主任和分管后勤领导审批,方可办理采购事宜,大宗、大额和特殊物品采购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三、总额高于上级文件规定限额标准的物品采购,由总务部门向县教育局招标办或县招标局申请采购,并按公开招标程序办理采购事宜。

  四、总额低于上级文件规定限额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或其它类物品采购,由总务部门以询价方式向有关商家购买,询价购买必须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采购物品的价格合理和质量可靠。

  五、采购日常办公物品一律由保管室验收登记,教职工领取物品须签字。保管室须设立物品保管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同时确保物品保管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六、总务部门必须落实资产登记核查制度,所有采购物品价值达到规定标准的,都必须由会计室登记造册,纳入校内资产登记管理范围,校内资产建立台账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总务部门不定期对校内资产进行核查,所有报废或变卖物品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长确认,变卖资金交会计室入账。

  七、总务部门确定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物品采购、保管及校内资产的登记核查工作。学校成立由工会委员参加的,以分管后勤副校长为组长的监督小组,监督物品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八、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即日起实行。

篇5:中学财务运行及票据报销管理规定

  城舒中学财务运行及票据报销管理规定

  一、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由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每学期收费须张贴收费公示,严禁乱收费。所有收费必须纳入学校统一账户,严禁账外账。

  二、总务部门在每学期开始制定学期财务预算计划,期末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严格控制计划外支出,做到支出有度,账目清楚。

  三、因公出差暂借款须由总务主任或分管副校长签字同意,公事结束后及时办理票据报销手续。严格控制公款私借,个人特殊情况确需借款,须由校长亲自审批。

  四、严格规范财务报销程序,财务报销必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报销封面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总务主任、分管副校长、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公款招待票据报销须提供就餐菜单和由校办公室出具的通知单;外出学习或培训票据报销须提供相关文件或通知;物品采购票据报销须提供采购合同和物品明细单;基建维修和零工使用票据报销须提供相关合同和审计报告;其它各类票据报销均须提供相关明细表和附件。

  六、学校财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按章办事。积极配合财政、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到校进行的财务检查。

  七、强化校内财务监督,学校每年底由工会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年度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稽核,撰写财务稽核报告,并通报教职工,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八、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即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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