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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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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的组织纪律性,提高教师的出勤率和工作效率,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1、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学校值周教师提前30分钟到岗,楼层值日教师提早20分钟到岗。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2、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遇学校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一般不予批准。

  二、离岗请假有关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一天以上(含一天)都要事先报校长同意并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直接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遇有急事,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1、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出入校门,要协助门卫做好教师出入登记,如不接受登记作擅自离岗处理。

  2、教师因病不能坚持教学工作,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同意后才能请假。如确系卧床不起或急诊,应及时打电话或托人请假,回校后办理补假手续。

  3、原则上不请事假,如确需请假,一至三天必须书面向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报教育局同意,允许后方能请假。

  4、教师的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公假,按有关规定给假,具体如下:

  婚假:晚婚15天(经学校同意可分散在一个月内安排),不符合晚婚规定或再婚的婚假为3天。对放弃婚假提前回校上班的,学校给予奖励(每天50元)。

  丧假:直系亲属及双方父母死亡后,可给予3天丧假;教师本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过世可给予1天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给予路程假(省内1天,省外2天)。

  产假:顺产九十天,难产一百零五天(遇寒暑假可顺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请哺乳假,哺乳期间每日享受一小时哺乳假。)

  上环假: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持医院证明。);取环假:1天。

  小产假: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计划外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

  其他假: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要求来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一工作日奖励50元。

  以上假期中除产假外,其他假期如遇法定节假日,不重复计算。

  5、校假:每位教职工每月可享受6小时机动假,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登记外出时间要与请假时间一致),可以不计缺勤。但逢学校*、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

  6、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7、教师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8、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三、加班和调休有关规定:

  1、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发放调休单(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4小时为半天,5小时以上为一天),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认可。

  3、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原则上一次不能超过半天,一天及一天以上连续调休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备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办公室。调休单使用本学期内有效,一学期结束未作调休的按加班费予以结算,半天40元,一天80元(法定节日加班,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代课3节可作调休半天处理,但未调休的代课单按每节课10元结算。

  四、在岗工作有关规定:

  1、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热爱教育工作。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教师要自觉遵守办公制度,空课时间必须在学校的办公室办公,不能私自外出,办公时间不离岗串室,不闲聊,不吃零食,不进行网络游戏,不做私事。

  4、保持办公桌、教室讲台上的物品安放有序,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五、根据出勤制度,月出勤考核得分如下:

  1、一月内教师出全勤,无迟到、早退、缺岗现象得满分15分。

  2、一月内累计病假天数1天,得14分,2天得13分,3天得12分,以此类推,累计病假7-1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病假16天及16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3、一月内累计事假天数1天,得13分,2天得11分,累计事假3-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事假5天及5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4、一月内教师有1次迟到、早退现象得14分,2次得13分,以此类推,累计迟到早退现象超过3次的,月考核奖发放一半,超过5次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5、一月内有旷工现象的,出勤分为0分,不发当月考核奖,并影响学期考核。

  6、一月内教师没有请过任何假并且没有调休,无迟到早退现象,除得满分15分外,再额外奖励20元。(用法定节假日加班发放的调休单调休的情况除外)

篇2:平安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平安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67号)、省教育厅《z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z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z市贯彻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和《z市江干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我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体现和提升教师绩效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鼓励先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逐步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义务教育绩效考核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范围

  在编教职工。

  三.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考核中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育教学实绩和贡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3.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倾斜”原则。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班主任、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四.绩效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由基础性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分别与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对应。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以及聘任、聘用、晋升、培养和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基础性绩效考核

  基础性绩效考核由学校每月通过考核教职工师德、岗位工作量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基本情况、考勤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等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由生活性补贴、岗位津贴、教(工)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四个项目组成。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考核确定为合格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于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聘任中工作量不足学校满量3/4以上的、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违反信访、综治、安全、计划生育等政策法规的教职工,应酌情扣除相应的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

  对职业道德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规从事有偿家教以及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扣除相应岗位津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根据《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

  婚丧嫁娶产事病等假期另行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考核

  奖励性绩效考核由学校通过考核岗位工作量(超工作量)、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教师专业发展等确定,不与职称、教(工)龄挂钩。

  1.考核基本内容:

  ⑴工作量考核

  工作量分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个别辅导、教学监测等教学各个环节)、教育管理工作量(包括班主任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量)和业务学习工作量(教师参加校本研训、各级教学研训活动等)等三个方面。学校根据教育局工作量参考标准制定本校教师及各类人员岗位工作量标准?----学年前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岗位工作量,教职工根据双向选择原则确定下学年岗位,定岗即定量,学校根据基础性绩效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体现多劳多得,努力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教育教学业绩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管理等方面业绩,以教师参与德育管理、实施学科德育、学科教学质量、落实教学常规、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实现轻负高质等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向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要坚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面向全体学生、注重教育教学全过程的教育质量观,要坚持体现优质优酬,拉开分配差距。

  (3)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参与各级教育教学研究、校本研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指导新教师、年轻教师发展提高等方面的情况。

  (4)一般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主要考核工作量情况以及教育教学一线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情况,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技能水平及服务育人情况等。

  2.考核形式:

  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

  (1)月考核:根据月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设立月考核奖、超课时(工作量)津贴等。月奖励性绩效经费的60%左右用于每月考核奖,根据月考核结果发放,满分为100分,每扣除1分则相应地扣除10元,在当月考核中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月考核奖;30%左右用于每月教师的劳务性工作费用支出;10%左右用于国庆节(或教师节)、劳动节福利,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发放。

  (2)年度考核: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办法对每位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坚持常规落实和成绩取得相结合,力求全面、准确、有效地考核评价本年度每位教师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每学期结合每月考核成绩以及群体创优、绩效加分对每位教师进行考核,两个学期考核结果来定年度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其中“优秀”原则上不超过20%,“良好”原则上不超过50%,其他为合格及合格以下等级,年终奖励性绩效经费总额的80%用于年度考核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考核奖。

  学校年终考核奖职级系数根据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校长奖励性绩效考核,由区教育局统一核定,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年终奖励性绩效经费总额的20%用于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根据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发放。

  4.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岗位津贴按教育局核定职数及标准单列,由教育局下拨学校,学校考核后发放。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复核监督小组,学校绩效考核办法经教工代表大会审议后并报区教育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教职工聘任工作制定本校教职工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力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体量化,操作性强,形成规范高效的聘任、考核一体化运作机制。

  3.建立考核举报和复核申诉制度。教师对于考核过程中可能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10日内向学校绩效复核监督小组举报,要求复核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考核工作组织的复核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区教育局、区人事局举报或接到复核结果10日内向区教育局、区人事局提出申诉。

  4.严肃绩效考核评价与考核的工作纪律,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考核经费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或奖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发给单项奖励、补贴除外),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篇3:平安小学工会工作制度

  平安小学工会工作制度

  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1、民主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工作积极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做好本职工作。

  2、主要工作内容:

  做好教工大会的各项组织工作和群众工作。

  不断完善工会民主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

  努力提高工会的民主管理水平。

  认真引导,充分动员会员参与学校民主评议工作。

  配合行政做好保障职工福利的工作,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经常开展民主管理活动,听取会员意见,每学年吸收合理化建议两次。

  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如:开支标准、范围;经费分成比例、上解等)。

  2、廉洁奉公、遵守制度,用好和管好工会的资金和财产。

  3、会计、出纳分设,严格按照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4、按时拨交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的统计基数足额上解。按时足额收交工会经费。

  5、工会各类报表报送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6、财务档案统一管理。每年书面总结财务收支情况,如实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工会信息工作制度

  1、工会信息工作是联系党和广大会员的桥梁和纽带,是传输各类信息的重要阵地。

  2、工会信息必须做到"五必报":

  3、重大、重要工作安排必报;

  4、重大活动、全校性活动必报;

  5、重大突发性事件必报;

  6、关系会员切身利益的信息必报;

  7、会员的思想动态必报。

  8、做好必报信息的保存,积累信息资料,经常分析,充分发挥信息资料的使用价值。

  家访慰问制度

  1、工会家访的目的是了解掌握会员情况,帮助会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2、工会会员生活中有重大事情应做到"五必访"。

  会员退休离必访;

  退休教师、会员生病住院必访;

  会员生育必访;

  会员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有丧事必访;

  会员有家庭纠纷必访;

  3、会员生病住院、生育,行政、工会慰问金约500元整,会员大病酌情处理。

  4、会员结婚由工会安排人员,代表学校出席。行政、工会送慰问金500元整。

  9、会员家庭直系亲属有丧事,行政、工会送慰问金501元(不含花圈)。(没法送花圈的501元)

  10、行政、工会每年上门慰问退休部分教师一次。

  生活补助制度

  一、补助对象及原则:

  1、生活确系困难的会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底收入线以下),原则上一年(春节期间)补助一次;

  2、特殊情况,报校领导或上级工会,经请示后再决定补助。

  二、补助方式:

  1、必须由本人按补助规定向行政、工会提出报告或申请。

  2、实施补助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后,报校领导审批。

  3、补助金额发放必须由补助对象签字领取。

  活动制度

  一、每三年组织会员远途活动一次。

  1、工会经费原则上不发放到个人,由行政、工会统一安排;

  2、工会活动不参加者不得享受活动经费;

  3、在本系统服务满三年(含新分配来校老师及合同工老师)方可参加活动;

  4、参加教育工会疗休养的会员,与校同年外出,享受校当年工会活动经费;

  二、会员参加市、区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得奖者,每人发放100元左右的实物(或津贴)。

  三、每学年教工的娱乐活动不少于三次。

  四、退休教师每年(重阳节)组织一次活动。

篇4:平安小学教师公共空间意识建设细则

  平安小学教师公共空间意识建设细则

  “公共空间意识”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之一。做为教师更应在公共空间展现自己优雅文明的一面。特制定如相细则:

  1、每天见面给人以灿烂的微笑或点头或招呼。学生主动问好时更要热情回应,让阳光和微笑撒满校园。

  2、在办公室、教学区等公共场所要保持清静,做到轻声细语。上课时间,教师在走廊里走动,脚步声尽量轻点,尤其是穿高跟鞋的教师。不在公共场合大声打电话,大声喧哗。

  3、要求学生上课时间不用手机,教师自己也应该做在上课时不使用手机,并把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4、*要做到静、齐、快,并保持安静,不低声讨论,手机要静音,不看书报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教师在办公室、校园等公共空间中要做到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更不应该破坏校园绿化。不要在公众场合吃零食,以免影响别人。

  6、教师应注意平时的衣着打扮,仪容仪表得体,注意平时的言行,符合教师的身份。

  7、教师不要在办公室、校园内等公共场合抽烟,尤其不能在有师生的场合抽烟。领导要以身作则,组织学生监督,一旦查到公开批评。

  8、节约能源。节约用水、用电,少开空调,低碳生活。提醒学生尽量不要在教室里充电手机和充热水器。

  9、办公室内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办公室门口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桌面整洁,整洁工作环境,创建绿色办公室。

  10、同事之间要做到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多包容、少抱怨,形成和谐积极向上的组室氛围。

篇5:河东小学教师业绩考核奖励办法

  河东小学教师业绩考核奖励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激情创业,进一步促进学习科学、和谐、快速发展,根据区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教师学年教育教学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并奖励。现就做好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奖励工作(以下称“业绩考核奖励”),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奖励原则:

  1、激励性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将有限的资金真正发挥激励作用。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业绩考核奖励要遵循教育工作的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业绩考核奖励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理念,注重实绩,鼓励冒尖。考核的结果要适当拉开距离,不搞平均主义。通过奖勤、奖绩、奖优,真正促进教师和学校的发展。

  2、科学性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对项目管理的评价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进行评价。充分激发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立足岗位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3、公平性原则:业绩考核的全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二、考核奖励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具有教师资格的合同制教师。

  三、具体办法:

  根据区教育局所核定的考核奖励经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奖励方案,于每年七月前依据考核结果完成奖励工作。

  (一)考核奖励内容

  业绩考核奖励分为超工作量奖励,工作绩效考核奖励和名优教师奖励三个方面,奖励总金额分别不超过核定的考核奖励经费的15%、80%、5%。如按上述三方面奖励未使用完考核奖励经费,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可根据学校实际和经费结余情况,另行设置考核奖励项目。

  1.超工作量奖励

  在达到规定的工作量标准,认真履职,保质保量完成学年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之外,超额承担教育教学、管理等任务,完成质量较好的教师;由于学校工作需要放弃或未休满婚假、产假、哺乳假等法定假期的教师,且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根据学校原有的相关制度发放超工作量奖励。

  考核当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适当扣除业绩考核奖:

  (1)原则上,年度事假累计每天扣除5%,超过10天的扣除50%,年度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发放考核奖;

  (2)原则上,年度病假在20-40天的扣除30%,41-59天的扣除60%,年度病假超过2个月及以上的,不发放考核奖;

  2.工作绩效考核奖励

  (1)各项目组成及奖励办法:

  项目分类 具体内容 奖励办法

  重大项目

  群体创优活动:

  优秀年级组评比 全校每月评选1个,组内成员奖励人均100元的活动经费。组长另行奖励200元。

  优秀教研组评比 全校每学期评选1个,组内成员奖励人均100元的活动经费。组长另行奖励300元。

  优秀奖励:

  阳光班主任 全校每月评选1人,奖励500元。

  阳光教师 全校每学期评选10人,奖励500元。

  中层考核优秀 每学期评选30%的优秀,奖励500元。

  学科质量:

  考试学科 根据学年学校考试科目成绩,语、数、英、科学科奖励人均基准数(具体金额根据教育局下拨奖励经费另定),学年考试成绩与年级常模差距缩小或增加10个百分点的加或减500元/人(三部抽测除外,同时任教多门学科的扣分按班级数的平均数计算扣分)。

  根据三部抽测年级指标项目达标情况另行奖励,根据区统计成绩,按照分值,每分奖励150元。任教两个班级以上的按每班0.5系数增加奖励金额,扣分同理。

  考查学科 根据根据学校学生艺术素养监测、体质测试情况,根据区教学质量评定办法,考查学科测试合格,再加上学生个性发展成果基本达标,个人得到学校分项考核奖励总分值的5%以上奖励人均基准数减500元/人,达标,个人得到学校分项考核奖励总分值的10%以上奖励人均基准数减300元/人,优秀,个人得到学校分项考核奖励总分值的15%以上奖励人均基准数,不达标则扣800元/人。

  抽到考查科目另行奖励,根据区统计成绩,按照分值,每分奖励150元。扣分同理。

  自我发展

  研修积分 根据教师自主研修积分分值划分为50%的合格、30%的良好、20%的优秀三档。合格800元/人,良好1000元/人,优秀1200/人。

  一般项目:

  根据学年工作计划设置项目

  根据完成情况,项目大小,分别给予人均100~500元不等奖励,如涉及指导学生获奖的另行奖励。原则上最高限额不超过1500元/人,具体由项目负责人制定分配方案。(参考意见:辅导学生获奖计分按20/分计,团体奖励可根据参赛人数、辅导难易程度适当增加计分。)

  年度教育局分项考核项目,根据考核成绩,分别给予项目负责人700元(合格)、800元(良好)、1000元(优秀)奖励。

  (2)各级各类比赛中教师个人获奖、辅导学生获奖计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备注

  获奖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各级各类比赛中,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计算;辅导学生获奖要区级以上才开始计分。

  1、教育科研类比赛、课堂教学评[专指区、市、省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比得分按60元/分计;

  2、单项教学竞赛(教学设计、案例、说课、评课等教学技能评比)得分按40元/分计;非教学类单项奖竞赛按20元/分计。

  3、各级教研课[包括学术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讲座、分册备课交流等比照同级三等奖得分按40元/分计;

  4、在核心刊物发表文章,按200元/篇,人物访谈类120元/篇,区级杂志发表按60元/篇;指导学生文章发表按30元/篇;通讯报道稿在区级发表的按10元/篇进行奖励,区级以上公开发表的按20元/篇。

  校级 3 2 1

  区级 5 4 3

  市级 7 6 5

  省级 9 8 7

  (3)几点说明

  学科质量奖的人均基准每学年根据教育局下拨的奖励经费额度进行上下浮动。

  在一般项目和临时项目考核过程中,项目奖励金额的具体分发办法由该项目负责人制定。综合学科教师指导学生获奖或自己个人获奖在争取到相应的区年度分项考核中的奖励分值,达到区教学质量评定“学生个性发展”这块的基准分后才可以另行计算校奖励。

  后勤人员另行制定奖励办法,原则上不低于学科质量奖的人均基准数标准。

  本办法的实施,学校享有最终解释权。

  3、名优教师、管理层奖励

  三层次骨干教师

  区级以上综合荣誉获得者

  特殊贡献奖

  中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以上奖励在不超过业绩考核奖总额5%的条件下,视情况另行制定发放标准。

  (二)取消考核奖励的规定

  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教师,取消考核奖励资格:

  1.年度出现旷工现象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2.年度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3.教育教学工作量不满三分之一的;

  4.职业道德考核未达到基本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

  5.违反信访政策法规以非正常方式表达诉求的;

  6.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的;

  7.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的;

  8.不服从学校正常工作安排,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学校利益的;

  9.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及教育、教学事故的;

  10.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四、工作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有效实施。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考核奖励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创先****。成立业绩考核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加强监督,保障权益。建立业绩考核奖励的举报和复核申诉制度,教师对于考核和奖励过程中可能影响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可向组织反映。

  3.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严肃业绩考核奖励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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