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中规范收费工作信访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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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扬附中规范收费工作信访举报制度
为密切联系群众,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和家长关心学校的积极性,加强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协调和日常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二、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一)来信办理
1、登记编号,按《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登记表》逐项填写;
2、填写《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登记表》并附信访原件报送有关领导阅批;
3、凡署名寄校领导的信件直接送至有关校领导本人阅批;
4、对事关学校发展建设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来信及领导批示和办理结果,视情况的适当范围公布。
5、做好存档工作,按来信类别,整理后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二)来访接待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认真填写《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登记表》;
2、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来访人员陈述,了解来访人来访的目的、要求及反映的主要问题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等,做好来访记录;
3、对不需要处理的一般问题,应说明理由或原因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应由所属部门解决的问题,通知其部门接待处理;
4、需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填写《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问题呈阅表》和《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信访举报接访记录》一并报送有关领导审批办理;
5、对重要来访、突发性或重大集体*,要通知相关领导接待;
6、做好存档工作,来访处理完毕,按来访类别整理相关材料移交档案管理室存档。
三、信访举报工作责任与目标
(一)信访举报工作责任
1、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组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
2、注重信访举报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访举报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3、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将控告、检举材料和信访人要求的保密内容泄露给被控告人、被检举人;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二)信访举报工作目标
1、处理好“初信初访”,“初信初访”办结率力争达100%。
2、保证处理来信、来访的时效和质量,信访按期结办率不低于80%。
3、努力控制越级信访,无越级集体访和重复集体访。
4、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相应机关和领导。
篇2:附中规范收费制度
大扬附中规范收费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zz”的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维护教育服务收费纪律的严肃性,确保社会稳定;维护教育的良好社会声誉和形象,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规范,有令必行;严肃纪律,有禁必止。
三、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收费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校办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任组员,严肃纪律,确保规范收费,政令畅通。
2、会计室凭收费许可证和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核准的项目和标准组织收费,严格按规定办好审核,确定收费项目,并按标准收费,由收费管理员执行。
3、学校各项收费管理,都必须执行收费审批制度。总务处代表学校按规定向教育局、物价局申报和备案,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项目和核定标准组织收费。
4、校长办公室和总务处按审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收费公示栏公布,接受社会和师生的监督。
5、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择校生的“三限”规定,按上级规定的“三限”要求进行收费,不得超出标准收费。
6、学校鼓励社会力量、自愿捐资助学,坚持使用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收据,并全额上交财政专户。
7、学校自觉服从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的领导,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8、主动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落实自查制度,接受教育局财审处和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9、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实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任何个人无权擅自确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篇3:附中规范收费自评制度
大扬附中规范收费自评制度
学校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不足,学校建立规范收费自评制度:
1、自评的内容:对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核实收费情况,防止收费出现差错。检查各班班主任开出的学费代办费收费票据;检查各班的学生收费卡的填写情况;检查各班资料征订的数目和价格及征求家长意见书;检查票据的领用和保管情况;检查收费公示情况;检查学生代办费结算情况;检查座谈会记录等。
2、自评的方式:召开学生座谈会、家长委员会会议;查看相关资料、问卷调查、召开施教区行风监督员会议等。
3、自评时间和次数:每学期第一个月的下旬和学期结束。
4、自评人员:学校“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和教师代表。
5、自评总结:学校对收费检查情况及时公示,如出现违规行为给予责任追究并纳入学期考核。
6、学校每次自评的记录情况和相关的材料及时汇编成资料供上级部门、领导检查。
篇4:附中教育收费工作社会和家长评议制度
大扬附中教育收费工作社会和家长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行风建设,强化学校教育收费工作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学校收费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受评议的内容
1、学校是否办理《收费许可证》或《收费许可证》是否超过有效期不年审而进行收费的。
2、学校是否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收费许可证)”收费制度的。
3、学校是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4、学校是否允许有关部门设点办理与学校教育无关的业务,向学生或家长收费的。
5、学校是否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违反规定收取转学费用的
6、学校是否以“赞助”、“集资”等名义要求学生交费的。
7、学校是否以勤工俭学等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或收取以资代劳款的。
8、学校是否强制学生参加各种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特长班、提高班、超常班、兴趣班的。
9、学校是否强制学生订购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参考书籍、资料、报刊、读物的。
10、学校是否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
11、学校是否有其他违反规定收费的。
二、接受评议的方法
1、问卷评议。根据上述评议内容,向社会和家长发放问卷,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进行评议。
2、监督员评议。聘请学校教育收费工作义务监督员,赋予其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监督、检查的权利,每年由学校召开一至二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接受评议。
3、座谈会评议。组织我层次、多方面的家长代表座谈会,征求对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它评议方法。
篇5:附中收费财务管理规定
大扬附中收费财务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暂行规定。
1、收费依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以有权部门文件为依据,无合法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收费审批。学校所有面向学生的收费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校内部门向学生收费前,需提供收费依据,经学校总务部门审核,报校长批准。学校向学生收费由会计室统一办理,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3、收费票据。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得无票据收费,不得使用违规票据收费。开学收费,票据需在3日内发到学生,其余时间收费,票据需当日发到学生。收费票据需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4、经费管理。学校向学生收费,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5、违反上述规定向学生收费,学校必须对责任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