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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小行政值日工作要求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8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行政值日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与些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www.glwk8.com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小行政值日工作要求,欢迎阅读与收藏。

  淳高实小行政值日工作要求

  1.值日领导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早上7:20到校(夏令作息),中午13:30到校(夏令作息),当全体师生离校后方可离校。当日值日人员必须佩戴好值日标志,准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

  2.值日当天早、中、晚上学、放学期间,值日领导在校门口检查学生进校常规;其它时间不定时在校园内进行巡视,督促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情况;检查师生出勤到岗情况,对课堂及课间活动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详细记载;对集体升旗仪式、大课间活动或遇学校大型活动要认真做好巡视督查工作,及时处理相关事项;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相关的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同时,做好当日家长的来校来访接待工作。

  3.检查学校实施设备安全完好情况,检查校园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及时做好值日记录,并注意传接。值日人员须将值日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其妥善解决。

  5、值日期间值日领导不得离开校园,若确有需要必须请人代班,方可离开。

  淳高区实验小学

篇2:学校防盗窃工作预案

  安泰学校防盗窃工作预案

  一、高度重视,积极预防。盗窃案件一般都是由于物主和保卫人员的麻痹大意造成的。因此,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崩紧一根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保卫人员要熟悉学校各个重点部位的位置、存放物件以及可以逃离的线路,尽量做到不让做案者有机可乘。

  二、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值班警戒。作为学校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除了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必要的技术防范(使用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外,还要进行有效的警备防卫,要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

  三、一旦接到盗窃案报案后,保卫干部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案件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并对当事人进行问话,查明失盗物品,并进行登记,如有必要,可以报公安部门或110协助调查,尽可能追回失盗物品。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对所获得的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分析做案线索,对案件进行定性,尽最大的努力追回失窃物品。

  五、案件发生后,要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篇3: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安泰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其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率;依法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四、学校建立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实行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度。学校总务处负责学校危房改造和消防安全工作;德育处负责学生各种活动的安全工作;教务处负责学生学习过程中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工作;工会及办公室负责教师的安全工作;卫生室负责食堂卫生及学生防疫工作。

  六、实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排查制度。学校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在每学期开学前要组织专项检查,同时要根据不同季节和特定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主要检查各部门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七、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对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春游、夏令营、外出参观等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大型外出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教育局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各种大型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定详细活动方案、落实各种安全措施,报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重大伤亡事故,学校要在15分钟内向教育局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对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疫情等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非正常伤亡,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急需抢救的,在立即报告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因不及时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各种建筑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防火、防盗、防震、防雷电功能齐全。学校要定期对本校校舍进行检查鉴定,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在每年雨季来临之前要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隐患要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排除的要坚决予以封存,任何人不得私自启用。

  十、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施、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学校各种仪器设备和生活服务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对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完好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十一、加强后勤管理。学校供电、供水、供暖设施等要专人管理,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夏季学校要及时对校园内师生活动场所进行打药消毒,防止流行疾病传播。要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定期对炊事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没有健康证者一律不准上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经营食品饮料及其它小商品。

  十二、加强教育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学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要有教师现场指导。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在进行劳动课教学以及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时要首先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上体育课时,教师要组织学生做好预备活动,并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田径、游泳、滑冰等体育竞赛及其他剧烈活动时,应严禁身体不适者参加。

  十三、加强各类大型活动的管理。学校组织春游、夏令营、外出参观等社会实践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各种大型活动,外出前必须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充分考虑不安全因素,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和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或缺乏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十四、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对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予以坚决打击。各级各类学校对需协调解决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要积极、迅速与公安部门联系解决,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十五、要加强学校治安秩序和周边环境的治理,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和周边环境的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与公安、工商、卫生、防疫等部门紧密配合,坚决取缔学校门前200米半径以内的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录像放映室、歌舞厅等经营点以及非法小食店和个体摊点等,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

  十六、学校要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要充分利用活动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以及知识结构、认识能力差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要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选择重点内容,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火、防盗、防震、防病、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要特别重视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要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十七、要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都关心、支持中小学安全工作,形成人人关心中小学师生安全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十八、要将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有关部门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的领导及及相关人员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对因官僚主义、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十九、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同时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学校要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当地教育行政、公安及卫生等部门,全力救护伤员,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二十、实行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和奖惩制度。凡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学校要及时疏散学生,减少伤亡。学校领导和教职工要带头参加抢救。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做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因工作马虎,措施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通报批评。

  二十一、本制度适合于全校各部门。

篇4: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安泰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一定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对教室、食堂、厕所、围墙、礼堂、图书馆等场所和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轻者予以批评,重者(未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予以记过处分。

  二、学校各班级对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无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并对班级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要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质恶劣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造成情节严重者直接定为倒数2%或予以记过处分,表现优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

  四、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表现优秀者,可评为年度“安全小卫士”,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班级量化分1分。

  五、教师违反规定或者安全教育不到位的,导致安全事故,与教师绩效考核挂钩,按照分配方案扣除。

篇5:学校门卫工作制度

  安泰学校门卫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特定如下门卫工作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岗位。

  二、值班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不到进校时间,学生不准进校。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另外,迟到的学生也须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准许入校。

  三、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经许可、登记后方可入校。

  四、节假日,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五、家长到校与教师联系,或来宾因公到校,须经传达室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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