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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考勤制度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7

  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参考借鉴考勤制度相关内容,不知道考勤制度相关文章写作的格式和写法,不用担心,阅读以下小编为您编辑的后勤考勤制度文章,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后勤人员考勤制度

  1.请事假应先上交事假条至相关行政人员处,征得学校行政同意,方可请假,一般连续事假不超过五天。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而不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两个工作日及以上,园方有权单方面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2.病假者必须提前一日告知保健和学校行政,并上交正规医院病假单,除紧急状况外(突发疾病等,可当日请假)如不按时通知,作旷工处理。每月可请一次病假(下午半天),并于第二日将病历证明交至相关行政人员,在此情况下,不扣除任何工资奖金,否则作病假处理。病(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含)者,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若超过5天,拿基本工资的80%。

  3.旷工者,扣除本学期年(中)终奖金。旷工累计两天,幼儿园有权解除与旷工者的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4.公假不属于病事假。(参照在编教师考勤制度)

  5.代班一次可得加班费。(以30元计算)。

  6.如迟到而影响班级工作,必须及时向保健和行政说明原因,并及时做好补救措施。迟到后不签到者,经发现扣除相应的工资及年终奖金。无故早退者,无需说明理由一律作旷工处理。

  7.教职工如发生不负责任、严重失职的行为造成一定后果,扣除规定奖金外,视情节轻重由园务班子讨论作出处理意见。

篇2: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幼儿园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建设工作,为提高教师道德素质,牢固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理念,特定师德考核制度,在岗教职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中,有散布违背党的基本原则、违背教书育人的基本宗旨的言论和行为,随意造谣,搬弄是非,其言行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工作态度差,纪律涣散,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学校领导或其他教职工,情节严重的;

  3.在教研科研工作、职称评聘、考核评优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情节严重的。

  4.无故不执行课程计划、无教案进行教学,导致课堂出现混乱或教学内容出现原则性错误的,未经允许擅自停课、缺课,严重影响教育秩序和教学进程的;

  5.从事第二职业,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经查实教育仍不悔改的;

  6.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7.向学生家长索要钱财,要求家长办私事,损害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的;

  8.参与社会传销,***、吸毒、赌博、盗窃、打架斗殴的;

  9.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10.受党纪或刑事处分的;

  11.当年依照幼儿园献血制度轮到献血,且身体状况正常,无故不献血,对幼儿园献血工作的落实造成严重影响的。

  12.有其他重大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有上述情形的教职工,在师德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本年度年终考核为不合格,不得评先进,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园方可单方面终止聘用合同。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教师职务,直至移送司法机关。

篇3:教师请假制度范本

  教师的请假制度

  1.病假

  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病假者需提前1天向学校行政请假,并交三甲医院开具的病假单证明。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而不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园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7月1日起施行。)

  2.事假

  教职工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正常工作的时间内去处理的,应提前上交事假条,征得学校同意方可请假。如无充分理由,则不应准假,一般连续事假不超过五天。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而不来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园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7月1日起施行。)

  3.婚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教职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4.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死亡,可申请丧假三天;教职工的非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死亡可申请丧假一天。

  5.生育假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6.哺乳假

  对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职工,每天给予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因未满一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故需扣除相应的工作量津贴。

  7.旷工

  旷工者不享受自旷工日起12个月内的幼儿园各项福利待遇,年终考核不合格,扣除年终奖金。

篇4:幼儿园会议制度范本

  幼儿园会议制度

  1、全体教师会议:每二周召开一次,会议由保教主任主持,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计划,以及其他工作等。

  2、园务管理工作会议:每二周召开一次,由园长主持,工会主席、保教主任、后勤组长、教研组长、科研组长参加。园务会议中心工作是贯彻上级部门的决议,研究中心工作计划、总结,修改规章制度,讨论保健、膳食营养、教育教学重大问题,对幼儿园财务预决算方案进行起草、讨论、修改和落实。

  3、教研组、项目组:每二周召开一次。研究讨论如何提高幼儿保教工作各环节的质量问题。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有目的有计划的实施教科研和项目组,由保教主任、项目组长分别主持。

  4、膳食管理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研究有关幼儿伙食问题:如幼儿进食量、热量和蛋白质摄入量,伙食费使用盈亏情况,库房库存情况等,并做好记录。由膳管会主任主持。膳管会成员由园长、后勤组长、营养员、教师代表及幼儿家长代表等组成。

  5、后勤工作会议:每二周召开一次,会议由后勤组长主持,总结前一阶段后勤工作,布置下阶段工作计划,逐步提升后勤工作的质量。

  6、全体教职工会议:每学期召开两次,会议由园长主持,布置本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本学期工作内容。

篇5:幼儿园备课听课制度(新)

  幼儿园备课、听课制度

  1、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学前教育纲要》,以《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3、深入钻研新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保证课程平衡。

  4、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案头工作,如:班级计划、周计划、备课、教学笔记、活动反思等,每两周写一篇以上的活动观察记录,5年教龄以下教师,每两周还需写一篇以上的教学感悟,每周五12:00之前将下周计划和备课交保教主任审阅,每月1日将活动观察记录和教学感悟交保教主任审阅。

  5、三年或三年以下新教师制定逐日计划,各教研组长按需做个别检查与指导。

  6、案头工作质量作为学期考核中一项进行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7、组织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20次,三年及三年以下教师平均每周听三次活动,其中一次为集体教学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8、园长、保教主任每周进班观摩两个半天的活动;教研组长、师徒带教的教师每周进班观摩一个半天的活动,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和希望。

  9、园长、保教主任一月两次带课进班,观摩教师认真做好听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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