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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患病学生的关爱责任与管理程序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5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关爱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我们收集整理了以下对患病学生的关爱责任与管理程序,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患病学生的关爱责任与管理程序

  一、责任

  由于省实附中是全封闭的高收费的住宿学校,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对学生的管理,不但存在常规的对在校生教育管理责任,还具有委托管理生活的责任(无形中的委托监护责任),所以学校老师必须每天24小时分别肩负教育学生、管理学生和关注身体健康与安全的责任。因此请所有员工要有爱心和优良的服务意识。

  二、管理程序

  (一)、教学部

  1、学生在教学部生病时,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提醒学生去校医室就诊。

  2、严重时班主任或任课老师需陪同到校医室,经校医就诊后需外出时,班主任如有课可由副班主任、德育老师或生活老师陪同,同时电话通知家长。

  3、家长来校接学生回家就诊时,班主任督促学生写好请假条,并将学生送至校门口交给家长并简单介绍病情。

  4、班主任或级长把学生病情及处理过程尽早通知生活部。如学生在家养病,班主任要常打电话问候学生,必要时要与生活老师或学校领导登门慰问。

  (二)、生活部

  1、学生在生活部生病时,生活老师提醒学生去校医室就诊。

  2、学生生病较严重时,生活老师陪同学生到校医室就诊,经校医就诊后需外出时,生活老师陪同(如生活老师正在管理学生时可通知班主任陪同),同时电话通知家长。

  3、学生在夜间生病时,经校医就诊需外出时,校医室派车,生活老师陪同,同时打电话通知家长。

  4、家长来校接学生回家就诊时,生活老师陪同学生到校门口(包括夜间),交给家长并简单与家长介绍学生的病情。

  5、对患病在校的学生,生活老师要时刻关注学生起居饮食,让患病学生感受到“家”的温暖,使患病学生尽快恢复健康。如学生在家养病,生活老师要常打电话问候学生。

  三、汇报制度

  1、对发高烧等病情较重的学生,班主任--级长--下级行政,生活老师--组长--生活主管,较重大病情下级行政要向主管校长汇报,帮助学校做好及时的善后处理,以高效服务获得家长的满意。

篇2:天河学校留守学生周六、日作息规定

  河天学校留守学生周六、日作息规定

  一、作息安排

  7:00起床

  7:30-8:00早餐

  8:00-9:00在课室学习(第一段学习时间)

  9:00-9:15课间休息

  9:15-10:15 第二段学习时间

  10:15-10:30 课间休息

  10:30-11:30 第三段学习时间

  11:30上午学习时间结束

  12:00-12:50 午餐

  13:00-14:30 午休

  15:00-17:30 学习或文体活动

  17:30-19:30 晚餐、洗澡

  19:30-21:00 看书、看电视或组织棋类活动

  22:00-23:00 晚寝

  二、留守管理

  (一)留守报名程序

  每周三晚上由班主任统计后交给级长审核,级长审核好后周四上午12:00点前交给生活部(班主任--级长--生活部)。班主任第一次统计留校学生名单时附上家长的电话,以方便值班老师和家长联系。凡在周四12:00点前没报名的同学一律不得留校,如家庭有特殊情况需家长打电话给班主任,经班主任批准方可留校。

  (二)留守管理要求

  1、每周五的12:50分由学生处副主任集中留校学生提出本周的基本要求。

  2、实行生活和学习集中管理的原则,分别由值班的教学和生活老师按作息要求实施职责分工管理。生活老师管理学生生活区域的事情,教学老师管理教学区域的上午自习、下午和晚上的活动.并做好考勤记录,详细记录学生留守的表现情况。

  3、留守老师在值班过程中不能擅自离开学校,要尽心尽责管好学生的生活、学习安全,出现重大问题立即与当周的值班行政联系(看值班表安排)。

  4、留守值班老师必须填写学生留守情况记录并签名,周五下午14:30-15:00点到学生宿舍(B302室)领取值班表,周一上午8:00--9:00点交回值班表(B302室)。

  5、学生留校时,中途有家长接走,必须有生活和教学值班老师的签名的请假条,保安方可放行。如有学生要自行离校时,家长须在周五14:30分前传真来告知班主任,传真同时附上家长的电话,班主任打电话确认后将传真交给生活部。如有的学生要随同同学家长外出时,家长须在周五14:30分前传真来告知班主任,传真同时附上家长的电话,班主任打电话确认后将传真交给生活部,如周五没有传真周六、日一律不得离校。门口保安见到值班老师的请假条才能放行,返校时签署回校时间,请假条交学生处(B302室)。

  6、周六、日老师自愿带学生外出,外出的安全由老师本人负责,请老师填好请假条,交与保安,保安见请假条才放行。

  7、如学生没有报名擅自留校及广州市的学生需要留校,须有班主任的批条方可同意留校,否则不得安排住宿。

  8、周五下午16:05分留校学生集中在报告厅集中,由周末值班的生活老师和教学老师集体点名。如周五下午点了名后学生不在学校,值班老师要给班主任电话询问情况,同时要与当周值班的行政联系。

  9、留守学生集中在励进楼六楼的两个辅导室自修,初一级在3510辅导室,初二、初三级在3511辅导室,自习结束后,值班老师要安排学生搞好当天卫生。

篇3:天河学校竞赛指导教师和获奖学生的奖励方案

  河天学校竞赛指导教师和获奖学生的奖励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使学生学有所长,学有所创,勇于竞争,敢于冒尖,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展现个人才能,体现个人价值,并为学校赢取荣誉。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各类竞赛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机构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区级以上(含区级)的所有竞赛。其余的竞赛不属于奖励范围。

  1、各类竞赛按其性质分成A、B二类。A类竞赛为闭卷性学科竞赛(指全国数、理、化、生、电脑、天文等奥林匹克比赛);B类竞赛为术科性竞赛(如音乐、舞蹈、美术等)和非闭卷性学科竞赛(如小发明、电脑制作、政治时事、法律、小论文比赛等)

  2、各级各类竞赛发给指导老师和学生的奖金标准如下表

  级别 类别 对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际级 A教师 10000元 8000元 5000元

  学生 5000元 2500元 1500元

  B教师 5000元 3000元 2000元

  学生 2500元 1500元 1000元

  国家级 A教师 6000元 3000元 2000元

  学生 2500元 1500元 1000元

  B教师 2500元 1500元 1000元

  学生 1000元 500元 250元

  省级 A教师 2000元 1000元 500元

  学生 1000元 500元 200元

  B教师 1000元 500元 250元

  学生 250元 100元 50元

  市级 A教师 1000元 500元 250元

  学生 200元 100元 50元

  B教师 500元 250元 150元

  学生 50元 30元 15元

  区级 A教师 250元 150元 80元

  学生 50元 25元 10元

  B教师 150元 80元 40元

  学生 15元 10元 5元

  3、各级各类竞赛如按名次评奖,则第一、第二名按一等奖标准发奖,第三、第四名按二等奖标准发奖,第五、第六按三等奖标准发奖。奖额按每一个奖项一位指导老师计算,指导多个学生在一次比赛中获不同奖项可重复计算。例:市中学生健康舞竞赛,个人奖取前八名,则第一、二名按一等奖标准发放,第三、四名按二等奖标准发放,第五、六名按三等奖标准发放,第七、八名不奖。某教师训练及指导四个学生比赛,分获二、三、六、八名,该教师可获奖金为150+100+50=300(元)。

  4、属于哪一级竞赛看:(1)主办教育行政部门的级别;(2)参赛者的范围;(3)普遍程度;(4)所代表的水平等因素综合界定(如全国初中物理(化学)竞赛(广州赛区)只作为市级比赛;广东省重点中学书法比赛就不作为省级比赛)

  5、同一件参赛作品或同人同项次的比赛,如获得多个级别的奖项,则只按级别最高的奖项计奖,以后也不再重复。

  6、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主要是校外人员,则校内老师所获得的奖额,原则上不超过上述规定的一半。

  7、B类竞赛同一项比赛原则上教师总奖金不超过5000元。(例:参加省电脑制作竞赛,获四个单项第一 、五个第二,总奖金为1000*4+400*5=6000〉5000,指导教师实得奖金5000元。)

  对于纳入学科教学计划,并经教学处批准的年级学科竞赛活动,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一次,每次按总值200元的标准发给奖品。

  奖金和奖品的计算和发放,原则上一个学期一次。

  所有获奖学生和老师享有在校旗下照相纪念的光荣,教学处发喜报到获奖学生原毕业学校。

  团体赛奖金归科组。

  本方案从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

篇4:天河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河天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1)对在校受伤害的学生,班主任、年级长及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处理。首先协助医务人员或家长及时采取救助措施,校医室在做好应急处理后要做好处理记录。如需送医院治疗,班主任或年级长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协助家长把受伤者送到医院治疗。

  (2)班主任要把受伤害的学生的情况及时报告年级长,还要报告学生处备案,伤害严重的要报校长室。

  (3)对受伤害的学生,班主任要关心问候和采取必要的帮助措施。要体现省实附中老师高尚的师德,尽量降低事故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4)当教职工获知学生在校外受伤害,要及时报告学校并联系班主任和家长,协助学校或家长及时处理解决。

  (5)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或生活老师----校医----学生双方家长----级长、下级行政----学生处主任----主管校长

篇5:莱芜市实验中学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中学生的仪容仪表在追求美的同时应符合学生的身份和特点,达到仪表美与心灵美的高度统一。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我校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要求。

  一、仪容仪表含义

  仪容主要是指人的容貌,仪表即指人的外表,它包括容貌、姿态、服饰、风度、个人卫生等。一个人仪表不但可以体现其文化修养,也可以反映其审美情趣。穿着得体,不仅赢得他人的信赖,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而且还能够提高与人交往的能力。相反,穿着不当,举止不雅,往往会降低自己的身份,损害自己的形象。

  仪容仪表同样也是学生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它能展示出学生的道德修养、文化水平、审美情趣、文明程度。良好的仪容仪表是尊重对方、讲究礼貌、互相理解的具体表现。

  二、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整洁、大方、得体,符合中学生身份。

  三、仪容仪表细则

  从头到脚要保持干净,尤其是面部、口腔、脖颈、手、头保持干净。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每天洗脸、洗脚,经常洗澡、洗头,头发梳理整齐,坚持漱口、刷牙。

  (一)发型

  学生标准发型应该简便、整洁、自然、长短适中,反映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1、男生发型:不留长发,不留超短发,不理碎发,不剃光头;不烫发、不染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发迹。

  2、女生发型:前额刘海不过眉、侧面鬓角不过腮、后面头发不过肩。不烫发、染发;不理碎发;不梳怪发型;不留披肩发;不留超短发。

  (二)饰物

  1、不涂脂,不抹粉,不纹眉,不描眼,不抹口红。

  2、不佩戴耳环、耳钉、耳坠、项链、戒指、手镯、手链、脚链、金属铭牌等任何饰物和护身符、十字架、开光佛等宗教饰物。

  3、不纹身或使用文身贴纸,不刻字。

  4、不留长指甲,不涂染装饰指甲。

  (三)服装

  适合青年学生身份,做到整洁、得体、和谐、大方,忌脏、破、皱、乱、怪、短、露、透、紧。穿着不成人化,不穿奇装异服,不盲目跟风。

  1、夏日着装不得穿露肩、背及过短、过透、露脐、露腰等服装。如超短裙、超短裤、 低腰裤、低胸装、露脐装、迷你裙,跨栏背心、吊带衫、无袖衫、透视装、乞丐装等奇异服装。

  2、不外扎亮色、彩色宽腰带,不穿高跟鞋、高筒靴、拖鞋入校。

  3、不穿着印有骷髅、猛兽等不健康图案的所谓“文化衫”;不穿着色彩对比强烈的服装。

  4、不得穿着过肥、过大、过瘦、过小服装,穿着多层服装时,里层服装不得长出外层服装。

  5、不得将衣物绑系于腰间,里面衣服领口不得低于第二颗纽扣。

  6. 学生挎包带不得低于臀部。

  7、穿着要整洁干净,衣领翻好,扣子扣齐,腰带、鞋带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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