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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定暂行办法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7

  现如今,教学成果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教学成果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定暂行办法,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理工学院教学成果奖评定暂行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粤府〔1995〕64号)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实施细则》(粤府函〔1997〕3l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学校教学成果奖奖励的范围是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且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书育人、教学管理方面取得成果的个人或集体(含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评奖内容

  本办法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包括:

  (一)在整体优化专业教学计划,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二)在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三)在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方式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四)在加强实践性教学、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五)在产学研工作、实习基地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六)我校教师在职期间主编并出版的高质量、影响面大、使用效果好的教材;

  (七)在学风、校风建设及素质教育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八)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质量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九)其它突出的教学成果。

  三、申报条件

  (一)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生素质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一定成就,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形成学校特色,促进应用型本科教育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

  (二)申报的项目必须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在教育教学思想及其实现手段、方法等方面具有创新的突破;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学校产生一定的影响;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有显著的实效,并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三)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申报人员必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师必须在教学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教学态度端正,治学严谨;更新传统教育思想,改革教学内容,教育教学方法有重大改进;注意教书育人,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教学效果好。

  2.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必须在本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刻苦钻研管理业务,积极改革,勇于创新;在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实训基地或组织教学改革等方面成果显著;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出提高办学效益或教学管理水平的改革方案,经实践验证,取得了显著效果。

  (四)具有较高水平并公开发表的、反映该项成果的总结报告或论文、专着、教材等。

  (五)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训教学工作的教师或青年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评定。

  四、评审办法

  (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和省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申报的推荐工作。

  (二)教学成果奖每二年评选1次。

  (三)个人或集体项目的负责人负责填写《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同时提交有关反映该项成果的总结报告和正式发表的出版物及其它成果佐证材料,报所在单位。

  (四)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项目给出推荐或不推荐的意见,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五)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推荐参评项目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并根据章程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名单,同时提出申报上一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六)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的获奖项目,在授奖前须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异议投诉并负责为投诉者保密,异议投诉必须要有证据材料,投诉人必须具实名。接受异议投诉后,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进行复议,如异议投诉属实,则取消被投诉项目的获奖资格,对公示无异议和复议后通过的项目即获校级教学成果奖。

  五、奖励办法

  (一)校级教学成果奖共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3个级别,具体名额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

  (二)学校向获奖人员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并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篇2: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理工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号)、《关于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粤教高[20**]76号)等文件精神,激励教师不断进取,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负责教学名师奖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学校教授委员会负责教学名师奖的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

  二、评选对象

  凡在我校工作满三年的专任教师以及外聘全职教师中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校教学名师奖。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申报参评:

  (一)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和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

  (二)学校领导,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及教学辅助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等。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受聘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岗位。

  (三)原则上须具有15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能够承担3门以上主干课的主讲教学任务,近两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大于额定工作量的80%。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个人申报,填写《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1份),候选人需提供近3年开设课程和教学工作量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教学水平证明(学生评教分及同行评价),发表文章的期刊、教材原件以及科研经费证明等材料,由所在教学单位初审推荐,报学校教务处。

  (二)组织评选:“教学名师奖”每年评选一次,由教务处、人力资源处按条件对申报“教学名师奖”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学校教授委员会,由教授委员会根据《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根据申报材料和评分结果确定推荐人选,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一周。

  (三)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评选结果,批准后授予“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从中推荐参评广东省教学名师奖人选。

  五、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1.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2.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1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名师奖

  候选人推荐表

  候选人:

  教学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年月日

  教务处制

  一、候选人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政治面貌民族

  最后学历(学位)授予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高校教龄

  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电话、电邮

  何时何地 受何奖励

  主要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工作单位所从事学科领域和担任的行政职务

  二、候选人教学工作情况

  1. 主讲课程情况

  课程名称起止时间本人讲授学时授课班级名称总人数

  2. 其他教学环节

  含指导本科生实习、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

  3. 承担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来源经费(万元)主持/参加起止日期

  4. 研究论文、著作及自编教材情况

  论文(着)题目/教材名称期刊名称、卷次/出版社出版时间

  三、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情况

  四、推荐、评审意见

  申报单位 意见(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教授委员会 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学校审批意见(公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附件2z理工大学z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评选项目分值评选内容

  1.教师职业道德10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2.授课情况与教学水平授课情况10长期承担主干课程教学任务,坚持连续3年以上(含3年)讲授课程。近两年平均教学工作量大于额定工作量的80%。

  教育思想与教学内容5教育思想先进,符合时代要求;课程内容安排合理,条理性强,符合认知规律;能及时把国内外教改成果以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教学,教学内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

  教学艺术与方法5因材施教,方法灵活;课程讲授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调动学生潜在的能力,给学生以深刻的创新熏陶;积极开展教学法研究与应用,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效果好,有自己研制的多媒体课件;注重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教学成就10主持过重大教改项目,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发表多篇高质量的教改教研论文或出版具一定影响的教改教研专着。

  教材建设5主编出版高水平、有特色的教材并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教学效果10教学效果好,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全校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3.教学梯队建设与贡献10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学队伍建设,作为课程主持人或主讲教师对形成结构合理的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4.科学研究与学术水 平学术地位10学术造诣高,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

  科研能力10主持或承担多项科研项目  学术成就10出版多部科研专着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

  5.外语水平5有用外语发表的学术论文,外语交流能力强,能使用外语讲授课程知识要点(特殊学科的,酌情考虑)。

篇3: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体制

  1、教学档案分为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系部、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文件材料。

  二、教学档案建档范围

  1、院级建档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 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过程性文件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单、教材帐、卡、清单;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库、试卷等。

  (4)教学研究性文件材料:有关教学、考试方法手段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资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5)教学质量监控文件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教学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调度的有关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文件材料:实验(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院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2、系级建档范围:

  (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制定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3、教研室(实验室)建档范围:

  (1)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教研室制定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教案、试题(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指导书、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3)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室建设计划、总结;实验日志;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物、卡档案;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帐目管理;实验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有关实验教学的统计报表等。

  (4)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三、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1、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学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年寒假前归档。

  2、按照教学档案三级管理的要求,分别由教务处、各系部、教研室(实验室)负责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

  3、归档的教学材料必须字迹清楚,手写的文字材料一律使用碳素笔填写。建档材料应加制封面,注明标题,编制时间,保管期限,卷(盒)内要建立材料目录。

  4、教学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应参照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教学档案必须在安全可靠、防火防盗、防霉防蛀的条件下存放。

  6、教学档案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丢失。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认真遵守保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篇4: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制度

  学院教学工作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院、系(部)两级管理目标,加强教学管理,实现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建立教学工作会议制度。

  一、教学工作会议

  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具体时间根据情况确定。由教务处承办,主管院长、教务处长、系(部)主任、主管教学主任参加,并视情况邀请有关领导,专业骨干教师等人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研讨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交流教学工作信息,安排布置工作任务。

  二、教务工作例会

  每周一次,每周二上午进行。由教务处召集,教务处分管处长、系(部)主管教学主任、教学秘书参加。主要内容是布置工作,沟通情况,落实日常教务运行管理、教学督导检查等项工作,建立起日常教学管理网络。

  三、教研室主任例会

  每周一次,时间由各系(部)根据情况自行确定。由系(部)主任召集,主管教学主任、正副教研室主任参加。主要内容是分阶段布置教学工作任务,反馈教学工作情况,商讨工作步骤和措施。

  四、教师教研会议

  每两周一次,双周二下午进行。会议的形式以教研活动为主,也可以由系(部)统一安排活动。主要内容是教学问题的研究探讨和交流,布置有关教学工作任务。

  五、有关说明

  1、教学专项研究工作不列入会议制度,根据其性质和范围,由教务处长、系部主任或教研室主任临时召集。

  2、以上各种会议都必须有安排、有布置、有记录。

  3、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篇5:学院教学日志使用管理规定

  学院教学日志使用管理规定

  教学日志是记载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出勤等教学基本情况的重要资料,是教务处及各系部进行教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为了更好地规范教学日志的填写及加强对教学日志的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教学日志的填写

  1、教学日志填写的基本要求是填写及时、内容完整(不漏项)、书写清晰。

  2、任课教师每次课后,必须及时填写教学日志。

  3、教学日志不得由学生代填。

  二、教学日志的使用

  1、教学日志以班为单位填写,每班每周填写一张教学日志。

  2、教学日志由教务处统一发放至各系,由系发放至班级。日志由各班学生干部负责保管,每周五下午课后交回,同时领取下周日志。

  3、教学日志是检查任课教师教学进度、课堂出勤和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依据。

  三、教学日志的存放

  1、教学日志作为教学资料由各系负责保存。

  2、教学日志按周装订,每本封面上注明各系名称、学年学期、周次等项内容。

  四、本规定自修订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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