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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编辑:管理文库2023-10-26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违纪处分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与些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www.glwk8.com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欢迎阅读与收藏。

  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条 为建设优良的校风,创造文明的校园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保证培养合格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违反校纪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六种: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三条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毕业班学生视情况确定察看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按期解除察看;立功者,可提前解除察看;经教育不改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送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属过失犯罪被判处拘役或徒刑而宣告缓期执行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 对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学校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经教育尚能改正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二)经教育坚持不改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第六条 对肇事、打人、斗殴、打群架、作伪证及私藏或者提供凶器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肇事者:

  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侮辱、挑衅或其他方式触及他人,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打人、打群架等后果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打人者:

  1.动手打人未伤他人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2.致他人伤轻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3.致他人伤重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留校察看及其以上处分;

  4.寻衅报复打人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未伤他人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致他人伤轻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3)致他人伤重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三)策划或为首聚众打人或打群架者:

  1.凡策划或聚众打人或打群架,经发现制止而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造成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3.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四)被邀参与聚众打人或打群架者:

  1.虽未动手,但使矛盾激化或事态扩大者,给予警告处分。

  2.动手打人者,视实际情况按本条第二款相应项所列给予处分。

  (五)偏袒、作伪证或私下了结纠纷者:

  1.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致使事态扩大并造成后果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 故意为他人作伪证,给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3. 偏袒一方,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4. 虽未参与但知道打人或打群架事件,不向学校相关组织报告,而擅自找有关各方私下了结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六)为打架提供凶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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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造成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七)参照《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规定》,下列刀具一律不准带入校园:匕首、三棱刀、弹簧刀及相类似的单刃、三棱尖刀。少数民族学生按民俗习惯的佩刀如带入学校,须在报到三日内交学校登记,由学校将登记册连同刀具上交学校保卫处集中保管,学生毕业时归还本人。若擅自在校内佩带或藏匿上述刀具,一经查获,除报请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没收刀具外,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

  (八)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伤重:

  1.经法医或公安部门委托的医院鉴定,确认为轻伤或轻伤以上损伤者;

  2.损伤程序尚不够提请法医鉴定(法医鉴定为轻伤以下),但属下列损伤之一者:

  (1)头颈部、面部创口累计长度3厘米以上,深度1厘米以上;

  (2)视力减退1.0以上,且短期不能恢复;

  (3)肢体严重粉碎性骨折;

  (4)经医院抢救仍昏迷24小时以上;

  3.根据受伤者伤情经有关部门确认为伤重者。

  (九)凡有前述各款中两款或两款以上所列错误者,按相应的处分中重的一种再加一级或两级(最高为开除学籍)给予处分。

  (十)对侮辱、殴打教师者,加重一级处分。

  (十一)犯有本条所列错误并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按第四条和本条中相关款项所列处分的最高一级给予处分。

  (十二)由打人或打群架所造成的财物损失及医疗费用,一律由责任者承担;若责任者为两人以上,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裁定各人的赔偿份额。

  第七条 偷窃、诈骗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作案价值在400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作案价值在400元以上(含本数、下同)100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作案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结伙作案的,作案总价值由参与作案者均分,按本条(一)、(二)、(三)款所列处分重一级处分。

  (五)虽未窃得财物,但经保卫或公安部门确认的撬窃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六)作案手段恶劣或屡教不改者,无论作案价值多少,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七)为盗窃作案提供消息或工具,或进行掩盖及知情不举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八)参与分赃、销赃者,按照本条(一)、(二)、(三)、(四)款处理。

  (九)伪造、涂改证件或假冒身份进行诈编行为者,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证套购火车票、套借书刊器材者:

  1.未遂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造成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十)犯有本条所列错误并受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按第四条和本条中相关款项所列处分的最高一级给予处分。

  (十一)凡以偷窃、诈骗、套购等手段使国家、集体或私人财产受到损失者,除按以上条款给予处分外,一律索赔,并酌情给予附加处罚。

  第八条 学生因旷课或考试违反纪律者,按《z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z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罚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赌博、酗酒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赌博者:

  1.情节轻微,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3.自己未参与赌博但给他人提供聚赌条件或者围观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酗酒者:

  1.自习、学习时间在宿舍内饮酒,或在宿舍内外饮酒猜拳行令、大声喧哗,又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处分。

  2.酗酒滋事,危及他人或公共秩序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因酗酒滋事而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按第四条和本条中相关款项所列处分的最高一级给予处分。

  第十条 有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损坏价值在200元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损坏价值在200元以上(含本数,下同)400元以下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损坏价值在400元以上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四)后果特别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五)学校公共财物的损失,由责任者赔偿,并酌情给予加倍处罚。

  第十一条 违章用电严重,经教育不改者,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一)违反学校用电管理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因违章用电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 违反公共道德准则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一)男女学生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该寝室的其他学生必须向组织举报,未及时举报,则该寝室的其他学生一律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涂写污秽语言、勾画污秽图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侮辱、调戏女性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四)犯有本条所列错误并受到公安司法部门处罚或国家法纪处分者,按第四条和本条中相关款项所列处分的最高一级给予处分。

  第十三条 在校园内从事以个人赢利为目的的任何形式的经商活动,又不听劝阻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没收其经销的物品和收取的款项。

  第十四条 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在教学楼、宿舍和校内其他场所扔瓶子,扔烧纸,砸门窗,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 已安排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擅自到校外租房居住者,给予警告处分;对经教育不改,拒不搬回校内学生宿舍,或在校外居住而发生打架、赌博、偷盗等行为者,按违纪处分条例相应条款从重处分。

  第十六条 在宿舍或其他场所观看禁止出版的淫秽书刊、录像、图片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传播淫秽书刊、录像、图片或者提供计算机或其它放像设备播放淫秽录像、图片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 介绍或参与“三陪”活动,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卖淫、嫖娼以及介绍或收留卖淫、嫖娼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八条 妨碍学校工作人员正常值勤,不服管理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 本条例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但确须给予处分的,可参照本条例第四条至第十九条中相似款项给予处分,或按学校制定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 违纪行为涉及本条例两条及两条以上者,按相关条款所列处分的最高一级处分。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有关条款可给处分的最高一级或加重一级处分:

  (一)违纪后,认错态度差者。

  (二)在本校已受过处分者。

  (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

  第二十二条 受处分者,附加给予下列处罚:

  (一)从受处分之日起,一学期内不得享受奖学金;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察看期间不得享受奖学金。

  (二)享受奖学金者,从受处分之日起,停发当学年奖学金。

  (三)申请贷款者,学校一般不提供本学期或下学期贷款。

  第二十三条 给予学生处分的程序及管理权限:

  (一)给予学生处分:

  1.给予学生留校察看及其以下处分,由各系(年级)提交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2.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由各系(年级)提交报告,有关部门审核,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处分决定进入本人档案,寄发学生家长,并在校内张贴。

  (三)对学生的处分决定不得撤销。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由学z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篇2:职业学院办公室内务检查评比暂行办法

  职业学院办公室内务检查评比暂行办法

  为落实《zz职业学院办公室内务管理规定(试行)》,保持教职工办公室内务秩序,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和有序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办公室内务检查评比组织机构和责任划分

  学院成立教职工办公室内务检查评比指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z

  副组长: z

  督导: z

  成员: z 学院办公室、安全保卫处、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

  学院办公室为教职工办公室内务检查评比的牵头部门,负责检查评比的时间安排、组织协调、物品摆放和卫生检查评比,以及检查评比结果的汇总通报、指导整改和相关问题的处理。

  安全保卫处、人事处为教职工办公室内务检查评比的协同部门,分别负责办公室安全检查评比、工作秩序和工作纪律检查评比,以及存在问题的指导整改和处理。

  二、检查评比时间

  每周不定期巡回检查1次以上。

  三、检查评比办法

  1、以单个办公室为单位进行检查,评比分为办公室得分和系、部门得分两类。

  2、按照检查要求制定可行的检查评比标准,进行每周检查评比。根据检查评比实际得分,90分及以上为“内务优秀办公室”,75分及以上为“内务合格办公室”,74分及以下为“内务不良办公室”。

  3、每周公布各办公室检查结果,及系、部门得分。

  4、系、部门得分为本系、部门所有办公室的平均得分。

  5、一学期连续三个月以上获内务优秀的,被评为本学期卫生先进办公室。

  6、系、部门得分与系、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四、检查评分标准

  办公室内务检查评分总分为100分,按扣分制计分。具体检查评分标准按附表《四川z职业学院教职工办公室内务检查评比登记表》执行。

  附表:《四川z职业学院教职工办公室内务检查评比登记表》附表:

  学院教职工办公室内务检查评比登记表

  部门办公室名称办公室房号办公室人数办公室负责人

  序号内务分项存在问题最高扣分标准 (实际扣分)分项扣分

  1、物品摆放 (40分)

  1.1文件柜、储物柜未按规定摆放3()

  1.2文件柜、储物柜顶部堆积物品4()

  1.3办公桌、茶几堆放过多物品且凌乱5()

  1.4杂物或待处理品未及时处理堆积墙角3()

  1.5文件未及时归类存放2()

  1.6桌椅摆放凌乱2()

  2、安全管理 (20分)

  2.1使用违禁电器5()

  2.2私拉乱接电线,存在安全隐患4()

  2.3室内焚烧杂物、纸张4()

  2.4应当关闭的电器电源未关闭3()

  3、卫生状况 (20分)

  3.1地面不清洁,存在污物、水渍3()

  3.2设施设备表面存在灰尘或污垢3()

  3.3垃圾屡溢满或垃圾堆积墙角4()

  3.4室内空气不清新、流通2()

  4、工作秩序(20分)

  4.1教职工上班衣着明显不得体2()

  4.2教职工上班期间吃东西4()

  4.3教职工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4()

  4.4室内大声喧哗或存在争吵、争执现象3()

  5、总得分总得分为100-分项扣分之和。

  实际得分

篇3:职业学院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为使我校档案、资料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图片、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学校办学的宝贵历史记录。学校档案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学校在招生、教学、科研、管理中形成的文书档案由学校综合档案室统一管理。不准分散保存,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院办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院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在院办下设学校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各系(部)、处设一名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的文档资料收集、整理、移交,学校各单位应当在每学期期末(第十九周)前移交档案,学校综合档案室在第二十周完成整理归档工作。

  2.综合档案室的主要职责:

  (1)对学校各系(部)处形成的文件材料,教育教学活动中产生的文字、声像、图片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2)编制年度档案工作统计表,对不同保管期的档案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保管期限已到的档案,报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清理销毁。

  (3)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历史性、完整性与安全。

  (4)及时办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领导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5)档案专(兼)职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上级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立卷归档流程。

  1、形成与积累。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均为立卷单位,分工归口立卷。每个职能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历年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预计新的一年可能产生的内容,参照附件,编制案卷目录。各兼职档案人员在平时要严格按文书处理制度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根据案卷目录分别归卷。

  2、立卷。立卷的原则:按内容、时间、重要程度和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适当照顾保存价值,分类组卷,以能准确、全面反映学校各方面真实面貌和部门的主要职能活动,便于查找利用为原则。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按文档卷类目将文件收齐归卷,并对文件进行调整,检查是否收集齐全完整、案卷之间材料归卷是否统一、各案卷中材料保存价值是否有差异。案卷材料数量一般不超过200页,对同一问题材料数量多的,宜酌情适当分卷,内容单一、文件数量少者可组薄卷。

  3、卷内材料。卷内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顺序排列;档案材料纸张一律用A4纸,图件按此规格叠成手风琴式,图名、图签折在外面;对在装订线以外有字迹的文件材料或破损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本卷文件材料不可分割的照片、小字条等要进行加边、修补和裱糊,对较大的表格,要适当地折叠;拆除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按顺序排页号,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书写文字,均应一面编写一个页号,页号的位置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下角;拟定正确的案卷题名。案卷题名一般不超过50字,一般包括责任者、时间、文件主要内容、文种和保存期限等;各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及备考表;装订要求底边和左边要齐整,无倒页,无漏订。

  4、验收归档。学校各职能部门收集、整理的档案材料按学期移交,各级档案材料于每学期期末(第十九周)之前完成交接验收工作。移交档案时,移交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检查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排列、书写是否符合要求,标题是否确切,凡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接收人应拒绝接收,并限期改正补交;移交时填写移交目录。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四、分类方法及收集的内容。学校收集档案资料的内容按《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的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进行收集。(见附表)

  五、档案的借阅。凡因工作需要必须查阅学校档案,均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对借出档案,学校档案管理员要按期催还,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写出书面报告,根据不同情况,报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zz职业学院学院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4:职业学院行政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行政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院行政办公用品的管理,规范行政办公用品的采购、领用程序,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行政办公用品的范围与分类

  本办法所称行政办公用品是指学院各行政部门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和专用用品,即各类笔、墨、笔记本、纸张、文件夹、文件盒、订书机、计算器等,以及传真机和打印机的墨盒、磁盘、光盘、电源插座等耗材。

  第二条 行政办公用品的采购

  1.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行政办公用品由院办公室每学期开学根据需要制定计划,填写办公用品申购表,经分管院领导批准,由院办公室采购员采购,采购回来后须到财务资产处办理入库手续,并由院办办公用品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在教学运行中需根据需要补充的办公用品程序同前。

  2.行政办公用品的采购应做到优质、低价、及时、适用,切实保证使用部门工作的需要。在安排采购时原则上实行按需供货、备少许库存。

  3.行政办公用品供货单位由学院办公室货比三家,考察确定后,并签订供货协议。

  第三条 行政办公用品的领用

  1.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办公用品由学院教职工个人按工作需求向学院办公室领用。公用物品如:打印纸、钉书钉、印台等由各部门秘书领用。

  2.办公用品管理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领用和管理,并建立行政办公用品领用登记簿。

  3.从严控制耐用品和可作民用的办公用品的领用。特别是对打印纸的领用,须开具出库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领用。

篇5:职业学院行政值班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行政值班管理办法

  行政值班是维护学院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院经常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良好学风、校风的重要保证。为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有序,保证政令和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置紧急突发性事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值班人员

  (一)学院实行院领导带班、行政人员值班的行政值班制度。

  (二)带班人员由院领导轮流担任。

  (三)值班人员由中层干部、辅导员、各系秘书、职能部门行政人员轮流担任。

  二、值班管理

  (一)学院办公室为学院行政值班工作管理的责仼部门,负责学院行政值班的安排和管理,编制《行政值班安排表》,监督、检查值班落实情况。

  (二)学院办公室每学期初按现有带班、值班人员总数和轮流值班的原则,编制和发布《行政值班安排表》。

  (三)严格按《行政值班安排表》确定的值班时间和顺序依次轮流值班。带班院领导、行政值班人员值班顺序确定后,一般不得调整。如遇因公、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值班的,由所在部门提出内部调整意见,报学院办公室同意后执行。

  (四)学院办公室负责在值班室和行政办公区域挂牌公布当周带班、值班人员名单。

  三、值班方式和值班地点

  (一)实行周值班方式。

  (二)每周设带班院领导1名、值班中干1名、值班辅导员1名、值班行政人员1名,履行各自值班职责。

  (三)除巡查时间外,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正常教学和工作时间内,带班院领导、各类值班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值班;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值班地点设在行政楼111号房间。值班电话:z,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值班职责

  (一)带班院领导职责

  1、部署和安排当周值班工作;

  2、检查值班人员到岗和履行职责情况;

  3、发现问题及时责成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如遇重大事情,现场临阵指挥,同时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二)值班人员职责

  1、继续处理上一轮值班人员移交的有关事务;

  2、检查督促校内各部门、各岗位当班人员在履行职责、维护校园秩序等工作方面的情况;

  3、认真巡查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活动场地等区域内的秩序、安全和卫生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向有关领导报告;

  4、如遇涉及师生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受到威协的情况和苗头,要积极采取措施,排除和化解安全事故隐患;

  5、如遇火情、盗情、疫情、学生群殴等紧急突发事件,及时、果断、稳妥处置,控制事态漫延和扩大,同时向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6、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学院行政值班人员负责检查督促各岗位值班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接待来电、来访工作,处理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应急事务;

  7、值班人员每周分别安排至少一次对学生寝室的卫生状况检查和学生夜间归宿情况的检查;

  8、每周至少分别检查一次学生早操和早、晚自习情况,重点检查班级组织情况、学生出勤情况、指导(辅导)教师到位及指导(辅导)情况、学生精神状态等;

  9、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行政值周记录本》由值班中干填写;《晚自习活动实施情况检查表》、《早自习检查表》由值班辅导员填写;《节假日值班记录本》由在行政楼111办公室的值班人员填写。

  10、整理当周值班情况,并在下周初学院行政例会上进行汇报,并交接《四川z职业学院行政值周记录本》。

  五、值班纪律

  (一)带班院领导和行政值班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服从值班安排,不得以仼何理由拒绝和耽误值班。

  (二)带班院领导和行政值班人员必须按学院规定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完成各项值班任务,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三)带班院领导和行政值班人员要保证每天24小时电话畅通。

  (四)凡不按规定到岗或退岗的,或未能履行值班职责的,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如因缺岗造成事故或耽误重要工作的,学院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对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的值班人员,学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值班补贴。

  (二)特殊时期、特殊情况需要增设值班人员,由学院办公室根据学院的决定安排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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