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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攻读在职研究生规定

编辑:管理文库2023-10-31

  现如今,研究生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研究生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攻读在职研究生规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攻读在职研究生规定

  为了鼓励青年教师参加进修培训以提高学位层次和专业水平,从而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教师在职攻读学位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

  2、教师在职攻读学位脱产学习期间,学院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工资,但不享受工作量补贴和其他相关的福利待遇。

  3、教师持录取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向人事处提出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院领导批准,可向财务室预借50%的奖励金。

  4、教师学习期满获得学位证书后,应及时返回学院工作,根据德政〔20**〕3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奖励。

  5、教师攻读研究生前,必须与学院签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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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规定有效期截至20**年12月31日止。

  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篇2: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听课制度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听课制度规定

  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教学工作现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为迎接20**年评估打好基础,现决定建立院党政领导、中层干部及专任教师听课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听课人员

  (一)学院党政领导;

  (二)院长助理;

  (三)各系(部)负责人;

  (四)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评建办、成教与实训中心负责人;

  (五)教研室负责人;

  (六)职称为讲师以上教师(包括讲师);

  (七)青年教师(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二、听课次数

  (一)学院党政领导、院长助理每学期听课的次数不少于7次;

  (二)各系(部)负责人、教务处及各教研室负责人,每学期的听课次数不少于10次,其它处(室)负责人不少于6次;

  (三)职称为讲师以上教师及青年教师每学期的听课次数由各系(部)自行规定;

  (四)每次听课至少为1课时。

  三、听课要求

  (一)听课人员根据教务处每学期排定的课程表,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自行有计划(或随机)地选取听课的班级及任课教师;

  (二)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必须携带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的《z职业技术学院听课手册》和“听课测评表”,并详细、认真地填写其中内容。要注意对教学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课后将“听课测评表”交教务处,以便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三)每学期课堂教学结束后,教务处将对收到的“听课测评量表”进行汇总统计,并以一定形式通报听课的有关情况;

  (四)听课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五)各教研室可参照本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全体教师开展经常性的相互听课活动;有关的教学、学生管理部门也要组织相关人员听课。

  六、听课人员的听课测评意见将做为考核教师的依据之一。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z职业技术学院

篇3: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答辩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答辩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与答辩是对大学生专业能力的综合训练,它对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结合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组织与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应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由各有关单位分工合作,共同完成。

  一、教务处职责

  组织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一)研究、制定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

  (二)审查各专业毕业(论文)教学大纲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三)根据计划协助各系部调度毕业设计教室、实验室、机房等资源;

  (四)会同校内有关单位深入毕业设计(论文)现场,了解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适时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并上报。

  二、图书馆职责

  (一)优先给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和学生提供借阅资料、查阅文献的条件;

  (二)根据各系部报设计(论文)题目,提供有关资料、文献的目录,指导情报检索。

  三、各系部职责

  各系部的毕业设计(论文),由系部主任负责全面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以系部主任、各有关教研室主任及有关教师为核心的毕业设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有:

  审查有关教研室所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参照学院颁布的实训课程大纲格式。组织各教研室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制定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

  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联系毕业设计(论文)地点,审查、批准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名单,并于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个月报教务处;

  研究、检查及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成立毕业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报教务处汇总后向分管院长汇报。

第二章 命题与学生选题

  一、指导教师遴选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或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学校鼓励和提倡各教学单位聘请校外专家、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二)指导教师应有实际的设计、实验或研究工作经验、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命题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范围和深度,应紧扣培养目标,满足教学要求,符合学生已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难易适度,份量适中,过程较完整,以便学生经过努力后能完成。

  (二)选题应有较强的应用性和实用性。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题目应尽量选自工程实际或科研课题;文科类专业的毕业论文题目也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

  (三)应有充分的资料、文献数据、规范作依据。不允许先立题目,后找依据。

  (四)鼓励学科间的交叉,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应用能力。

  (五)论文(设计)题目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得到充分的训练。

  (六)每个学生毕业设计题目(或参数)应不雷同;毕业论文题目亦尽量减少重复。

  (七)毕业设计题目,应在设计的前一学期末确定,报教务处审查备案;并尽早发给学生,以便提前收集资料,着手考虑有关问题。

  (八)经教务处审查备案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不得随意改变。凡需要改动者必须书面申请,经系部主任审批后,方可更改,并报教务处备案。

  (九)校外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教学规范,原则上亦按本细则要求落实,随同校内题目一并报教务处备案。

  (十)以下几种选题不宜采用:

  a.选题过专、过窄,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b.选题太大、太难,学生难以胜任。毕业论文尤其要克服此倾向。

  三、学生选题

  (一)教研室应根据教务处和系部的工作安排及时组织教师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题目。

  (二)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在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题目后应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及时向学生公布。

  (三)系部在学生选定题目后应及时组织教研室安排、落实指导教师。教师在接受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后应及时召集学生,并对学生开题、资料收集、文献综述、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指导教师应向学生提供主要参考资料目录,提出写作质量、工作量和进度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三章 任务书填写与下达

  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下达,每生一份。

  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设计题目、指导教师、设计主要任务及目标、进度安排等。

  三、在主要内容栏中,以目录形式写出设计的主要内容和步骤,内容和步骤应尽量详尽、具体。

  四、在进度安排栏中,要落实到每一周毕业设计任务的内容。

第四章 开题与资料收集

  一、学生接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后两周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

  二、教研室主任、教师检查每个学生的开题准备情况,检查的要点如下:

  (一)检查学生的文献综述和方案论证,判断是否已充分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和要求;

  (二)进度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三)是否具备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基础条件。

  三、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四、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本课题主要任务及目标

  2.本课题的基本内容,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五、指导教师收到开题报告后要对本课题的深度、广度及工作量的意见和对设计结果或论文论点的主要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每个学生。

第五章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教师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既要负责业务指导,又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纪律教育。教师应切实纠正毕业论文(设计)脱离实际的倾向,坚决反对学生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行为,积极倡导科学、求真、勇于创新的优良学风。

  一、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必须坚守岗位;经院(系)批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教师临时负责指导,同时外出时间应控制在2周以内。

  二、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表现是年度考核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负责、严于律己、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学生的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鼓励;对敷衍塞责、导致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指导教师应视其情节轻重认定为相应的教学事故。

  三、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上。

  四、指导教师职责是:

  (一)认真作好指导的准备工作,订好指导计划;

  (二)在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给所指导的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可附课题指导书);

  (三)指导并审查学生拟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含工作内容、方法及进度等);

  (四)指导、检查学生收集和分析资料。拟定方案和进行设计(论文);

  (五)进行个别或集体答疑,检查进度,加强学生考勤和纪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六)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按有关要求作出恰当的审查意见,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五、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行为规范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敢于创新。

  (二)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三)紧密联系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课程实习或实验、毕业实习,并独立地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否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

  (四)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凡在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期间,不与指导教师主动联系与见面的学生,一律按旷课处理,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以不及格计。

  (五)注意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规操作损坏仪器设备需照价赔偿。

第六章 格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由(1)封面(2)设计任务书(3)毕业设计题目(4)毕业设计评阅书(5)毕业设计评定书(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致谢等10个部分组成,其主要要求及格式如下:

  一、封面

  封面应包括毕业论文(设计)作者及学号、所属系及专业、时间等内容。

  二、论文(设计)正文

  (一)论文(设计)必须只有一个中心论题,并提出论证的理论依据。

  (二)采用恰当方法论证论文(设计)的中心思想。

  (三)论文(设计)写作必须有基本层次与结构并围绕中心层层展开。

  (四)论文(设计)尽可能发掘创新点。

  (五)论文(设计)使用论说文体,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

  (六)正文使用数字分级番号,即一级标题番号为:1,2,3...等,二级标题番号为1.1,1.2,2.1等,三级为1.1.1,1.2.4等。

  三、参考文献

  文章刊物需注明:作者,年份:篇名,发表的刊物名,期号;著作需注明:作者,著作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

  四、附录

  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框图、结构图、统计表、计算机打印输出件等,以及对了解正文内容有用的其他补充信息。学生可根据论文(设计)的具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列出该栏目。

  五、致谢

  致谢中应列出资助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工作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基金;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其他应感谢的组织或个人。

  六、交打印稿的同时,应同时向指导教师交电子文档,毕业论文电子稿应采用word文档格式来书写。一律使用A4页面左侧装订;题目用黑体二号居中,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一般不超过25个字;中文摘要500字左右,摘要和关键词用宋体小三号字;正文用仿宋四号字;附录及参考文献用宋体5号字。

  七、论文(设计)的装订顺序

  (1)封面(2)设计任务书(3)毕业设计题目(4)毕业设计评阅书(5)毕业设计评定书(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致谢

第七章 答辩

  系(教研室)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开展前应根据学生人数,毕业论文(设计)的研究方向以及教师力量分设若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审阅、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至少应由3位教师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具体组织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于答辩前10天向答辩小组提交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评阅意见及评分。答辩小组成员应按照答辩小组组长的安排交叉评阅本小组负责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要件、结构、论点、论据、见解以及是否有抄袭等情况,提出评阅意见和成绩建议。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所讨论的主题,拟出若干质疑问题,并于答辩前将质疑问题告诉学生,让其准备30分钟。

  答辩开始时,学生应首先介绍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思想和主要内容(15分钟为限),然后对质疑问题一一作答。答辩小组必须作好学生答辩记录,给出学生答辩成绩。

第八章 成绩评定

  学生完成设计(论文)后,必须通过“审阅”、“阅评”、“答辩”三个环节。

一、审阅(评定“平时成绩”)

  学生将完成的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报告)及其附件(包括任务书、图件等)正本一并交指导教师审阅。由指导教师写出审阅意见评定平时成绩。内容包括: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及是否符合要求;

  (二)对综合运用所学基础进行实践的能力(包括资料分析、方案制订、计算说明、立论、推理、文字表达、实验技能、图件等)的评价;

  (三)创造性采用新技术状况的评价;

  (四)对学生工作态度(对设计或撰写论文的态度、组织纪律情况)的评价;

  (五)存在的问题及错误。

  经指导教师写出的评语,并评定“平时成绩”后,才能完成了环节。未完成该环节者,不得进入评阅环节。

二、评阅(评定“评阅成绩”)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在答辩前五天交答辩委员会负责人,由其落实相应专业职称及以上人员进行评阅。评阅人应认真评阅,写出具体而恰当的评阅意见,并评定评阅成绩。

  对毕业设计的评阅意见应包括:

  1)、论据、计算是否正确、严密,有无独创性;

  2)、设计计算及主要设计图件的质量;

  3)、文字说明及其主要设计图件的质量;

  (二)、对毕业论文的评阅意见应包括:

  1)、内容是否正确,有无独创性;

  2)、分析问题是否严密,处理数据是否恰当,结论是否正确;

  3)、文字表达及其他附件的水平。

  评阅人根据上述内容写出评语及评定“评阅成绩”后,才算完成了评阅环节。未完成该环节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三、评定“答辩成绩”

  (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均应在毕业答辩会上公开进行。各系答辩委员会(设主任、秘书及委员等5~7人),负责主持本系毕业生的答辩工作。

  (二)、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最后一周进行,各系应将参加毕业答辩学生的名单及日程安排表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毕业设计(论文)最迟应在答辩前两天返给学生准备答辩。

  (四)、学生答辩报告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课题任务、目的与意义;

  2)、所采用的原始资料或参考文献等;

  3)、设计(论文)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

  4)、设计(论文)的价值;

  5)、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五)、提问时间不超过30分钟,提问内容应包括:

  1)、要求进一步说明的问题;

  2)、与题目有关的基本理论、原理、方法、认识等;

  3)、考察鉴别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六)毕业答辩成绩评分表

山西z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答辩成绩评分表

  专业班级姓名

  分项标准所占比例评分

  (七)、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委员会(小组)写出评语,并评定“答辩成绩”。

  四、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的评定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采取加权评分法,平时成绩、评阅成绩的权重为50%、答辩成绩的权重为50%。最后由答辩委员会加权合计,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成绩。一般优秀、良好人数分别不超过总人数的15%、30%,及格与不及格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5%。

  评分标准:

  优秀:正确地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圆满完成所作题目,有良好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某些部分有较深入的认识与见解;图件完整、正确、规范、美观、文字报告通顺,抄写清晰无误;答辩是概念清楚,能准确无误地回答提问。

  良好:能较好地综合运用所学到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完成所作的题目,有良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图件完整、正确、较规范、美观、文字报告通顺;答辩时概念清楚,能较好地回答问题。

  中等: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完成所作题目,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图件、文字报告一般;答辩时能回答主要问题。

  及格:尚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完成所作题目,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图件及文字报告基本可以;答辩时只能回答最基本的问题。

  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及格。

  1)、运用所学知识差,设计中有原则性的重大错误,基本没有完成任务;

  2)、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不能回答;

  3)、弄虚作假,抄袭他人文献资料。

  五、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成绩评定,参照上述办法,由学生所在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就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提出评定成绩的具体意见。回校后交系答辩委员会审定。

  六、毕业实习应单独评定成绩,不纳入设计或论文评分。

第九章 毕业设计(论文)收集与存档

  一、毕业论文(设计)收集

  教研室在组织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及答辩工作后,应对各指导教师评定的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分班将成绩表和成绩分析表交系部和教务处。加封面和评分记录装订后的毕业论文(设计)原件全部交系部存档。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检查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检查。在学生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系部应组织专家对学生论文(设计)的情况进行抽检。抽查结果登记存档。

  (二)抽检的主要内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题目难易度及工作量;选题的现实意义和实际价值;学生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研究设计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应用能力;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质量;指导教师及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是否恰当,及答辩小组对答辩题目的选择是否合乎要求等。

  (三)抽检专家选定:由系部指定,应为副教授及以上人员。

  (四)抽检数量:原则上应按毕业生人数的10-20%进行抽查。

  z职业技术学院

篇4:职业技术学院加强教研室建设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加强教研室建设规定

  为加强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教学研究、科技工作、师资培养等各项职能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教研室的地位和作用

  (一)教研室是高校中直接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工作、教学研究、科技工作和进行师资培养的基层教学研究组织。

  (二)在培养目标、计划、教学大纲的贯彻,教学研究与改革、各级科研课题的落实、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梯队建设等各项教学基本建设,都要以教研室为主实施。

  (三)教研室是联接教学双方的纽带,在教学质量管理中有其独特的作用,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基层教学组织。

  (四)教研室的教学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环节,起着十分重要的基础作用。

二、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规定,加强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努力提高全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教书育人。

  (二)制订所开课程(含实践教学)的教学大纲,编写实践教学任务书、指导书,编制有关课程教学基本文件;审订或组织教师编著所用教材、教学参考书等。

  (三)安排和完成院、系(部)下达的教学任务,确定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考核方案、教师配备,抓好各个教学环节,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作业批改、考核等教学环节,确保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进行。

  (四)掌握所开课程的教学状况,切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认真听取师生反映的意见和建设,妥善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要问题应及时向院、系(部)反映。

  (五)做好考试命题、监考、阅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和课程教学总结等各项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六)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规律,结合课程教学实验,开展教学法研究;组织观摩教学、听课、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召开学术报告会等,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八)坚持科研与教学结合,积极开展高职教育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主动争取立项课题,积极承揽科研项目,努力提高专业学术水平,多出研究成果。

  (九)协助院、系(部)做好教师梯队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案,组织试讲,进行教学效果分析等,在教学实践中培养锻炼青年教师。

  (十)加强教学文档建设,认真收集和妥善保存各项教学资料,规范课程教学管理,努力创建先进教研室。

三、教研室主任的基本要求

  (一)有良好师德,能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本室所承担的课程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有一定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能团结全室人员发挥集体作用。

  (四)教研室主任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特别优秀的其专业技术职务可适当放宽)。

四、教研室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全室人员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规定,抓好本室人员的师德教育和教风建设,增强教研室凝聚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室教师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全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负责制订本室的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团结全室人员认真履行教研室工作职责,努力完成本室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四)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教学研究活动,教研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记录。

  (五)负责组织重点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科研立项等有关的申报工作。

  (六)负责对本室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材选定、教案、教学实施情况、有关教学手册和试卷命题、批阅、成绩评定、试卷分析、课程教学总结等进行检查、指导、审核和质量评价。

  (七)负责对本室教师的工作量、教学效果、教研活动、科研工作、论着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按院、系(部)要求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和评选先进的推荐意见。

  (八)负责教研室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根据院、系(部)要求,完整、准确、及时提供有关的教学信息和统计数据,按要求进行教研室工作总结。

五、任用、考核与奖惩

  (一)教研室主任由教务处和系部联合推荐,由学院考核任用。

  (二)系(部)和教务处要定期对教研室工作进行检查。教务处每学年对教研室及教研室主任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并公布各教研室的科研情况。

  (三)学院每学年要评选“先进教研室”和“优秀教研室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给教研室以一定的教研经费,支持教研室开展各项教研活动。

  (五)教研室主任享受一定的工作量补贴。

  (六)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在相同条件下对教研室主任予以优先考虑;校外学术活动,教研室主任可以优先参加。

  (七)对考评不合格的教研室,除全院通报外,学院将责令其适时整改;对不合格的教研室主任,将予以免职。

  z职业技术学院

篇5:职业技术学院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管理规定

一、总则

  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基本内容,是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精品课程建设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院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目标。其目的在于: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我院的课程建设,提高课程质量,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根据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指导思想

  (一)精品课程建设要体现培养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人才质量标准。

  (二)精品课程建设要综合学科、教师队伍、教材、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教学环节等各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协调发展、整体推进。

  (三)精品课程建设要集教学名师、精品教材、教学改革成果于一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交流与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课程教学的质量。

  (四)精品课程重点体现“精”,即内容精当、教艺精湛。采取“重点扶植、稳步推进,成熟一门,发展一门”的措施,在抓好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立起以学院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和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为主的课程建设体系和良性发展机制。

三、建设目标与评判标准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具体标准是:

  (一)逐步形成一支以主讲教授、副教授或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负责的、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二)教学内容具有经典性、先进性和科学性,在保证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应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三)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应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并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四)精品课程必须选用教育部推荐的系列化的、国家级优秀高职高专教材。

  (五)教学管理科学高效,建立相应的激励和评价机制。

四、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立项的范围

  申报的课程应是建设基础较好、学生受益面较广的各专业的公共课程、专业基础性课程和专业技术课程,且已连续开设2年以上。

  (二)申报立项的条件

  1.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高级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2.申报的课程应有一个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并不少于3人的教师梯队。

  3.教学条件较好、教学建设和改革有特色和成效显著的课程,包括:优秀教材使用、参考图书、教学管理、实验室与教学设备、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与技巧、考试制度与题库建设等因素。

  4.申报课程所在系重视和支持精品课程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教学条件。

  (三)申报立项的程序

  1.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申报。

  2.课程负责人应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3.申报课程所在教研室推荐,系部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教务处。

  4.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答辩评审,经主(分)管院长批准后正式立项。

五、运行与管理

  (一)校级精品课程的规划、指导、检查和评估验收由教务处负责进行。

  (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二至三年,建设期年检合格或通过结题验收者,享有“z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校级精品课程称号有效期5年。

  (三)学校精品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要把握好课程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年度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责任,并按学院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校级精品课程须将相关的教师队伍、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案、习题、教材及参考书、不少于50分钟的教学现场录像等课程资源通过学校“精品课程网站”开放。承担精品课程的教师要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网站的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内容年度更新(或新增)比例不得低于10%。

  (五)学院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年度检查,年检不合格的课程,将被取消校级精品课程称号,同时停拨建设经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请续拨。

  (六)校级精品课程通过验收即为结题,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对于届时无故不参加结题或仍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将收回建设经费并取消课程负责人其他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学校精品课程结题验收后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充实、更新、提升课程建设成果,不断提高课程质量。

  (七)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六、资助与奖励

  (一)学院资助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0.3万元,按年度和建设进程拨发。对国家级及省级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学院按照有关政策,给予1:1的配套建设经费。

  (二)学院建立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奖励制度。奖励标准如下:

  (1)国家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2万元;

  (2)省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0.8万元;

  (3)院级精品课程:每项奖励0.3万元。

  其中对课程主持人的奖励应不少于总奖励经费的40%。

  (三)精品课程负责人和课程组成员,在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申报、教材建设、教学名师评选等方面,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

七、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z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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