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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加强师资博士后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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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郑大学加强师资博士后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一流大学建设需要,提升科研、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中的作用,形成以博士后研究人员为骨干的人才队伍建设格局,学校决定加强师资博士后队伍建设。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将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学校高素质专任教师和科研等岗位人员的主要来源,进一步加强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和培养,充分发挥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作用,建立学校人才“蓄水池”,为建设一流大学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章 招 收

  第三条 师资博士后申请者一般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海外留学归国博士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良好的大学教育背景,系统严格的科研训练经历,身体健康,能够满足科研、教学工作的需要。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本校博士毕业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25%。

  第四条 师资博士后申请者在业务方面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人文社会科学类,需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为CSSCI检索源期刊);自然科学类,需在SCI或EI检索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二)满足合作导师和科研团队提出的具体业务条件和要求。

  第五条 师资博士后申请者进站按照本人申请,合作导师同意,学院教授委员会业务考核,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程序进行。

  第三章 培 养

  第六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为2年。

  第七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并根据院(系)工作需要承担教学及学科建设任务。

  第八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应依托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及重大横向科研项目进行,建立以聘用合同为抓手的管理机制、以科研计划书为主要内容的培养制度、以创新性科技成果为核心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培养提高科研素质和技能,同时应注重师德师风、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的培养。

  第九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必须全职到岗,在站期间应遵守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除获得国家博士后外派项目以外,到国外、校外访学研究时间累计不能超过6个月。

  第十条 师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同时主持有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并能为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经费与工作条件。

  第四章 待 遇

  第十一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纳入学校科研流动编制管理。

  第十二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薪酬主要由学校承担,采取“工资+基本科研绩效+科研绩效(包括教学)”与奖励的方式发放。

  (一)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按照我校讲师二级岗位(高校教师九级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含大病)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基本科研绩效分为Ⅰ、Ⅱ两个档次,Ⅰ档为税前5万元/年,Ⅱ档为税前3万元/年。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师资博士后专项科研项目。专项科研项目自然科学类Ⅰ档14万元、Ⅱ档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Ⅰ档12万元、Ⅱ档8万元。专项科研项目含科研绩效Ⅰ档10万元、Ⅱ档6万元,及科研经费。

  第十四条 除享受学校的基本科研绩效外,合作导师和院(系)还可根据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量补充发放绩效奖励,与学校待遇叠加。院(系)根据师资博士后的工作情况发放绩效,最高为10万元/年。合作导师应给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2万元的科研绩效,出站前结清。

  第十五条 学校为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不超过1500元/月的公寓房租金(住房面积20~40m2),实报实销。学校提供公寓房时应首选入住公寓房。

  第十六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享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子女入托入学等学校在职教职工的同等待遇。

  第十七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同时享受学校其他相关科研成果奖励政策。

  第十八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按期完成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可延期半年;延期时间段内,不再享受基本绩效。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九条 中期考核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满10个月后,由学校或招收院(系)组织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合格的,可申请发放基本绩效;中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基本绩效,并进行整改,参加下一次中期考核;两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作退站处理。

  第二十条 出站考核

  (一)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申请出站,由学校和招收院(系)对其研究能力、工作情况、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进行出站考核,考核合格可办理出站手续。

  (二)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需达到学校制定的基本业务要求,并完成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科研目标工作任务。

  1. 人文社会科学类基本业务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单项经费5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同时在CSSCI检索源期刊至少发表1篇论文;

  (2)在CSSCI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CS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2. 自然科学类基本业务要求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单项经费1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同时在SCI检索源期刊至少发表2篇论文(工程类学科可以含1篇EI检索源期刊论文);

  (2)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中科院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三)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停止享受博士后研究人员一切待遇,按退站处理。

  第六章 留 校

  第二十一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考核合格,契合学科发展需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选聘为我校专任教师或研究人员:

  (一)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同时论文方面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类在CS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自然科学在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工程类学科可以是1篇SCI检索源期刊论文)。

  (二)主持单项经费1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国家级项目(课题)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一等资助,同时论文方面符合:人文社会科学类在CSSCI检索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自然科学类在JCR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三)人文社会科学类在CSSCI权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自然科学类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论文1篇的同时,在中科院二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合格、选聘为我校专任教师或研究人员的,可按河南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留校的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其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可作为在校取得的业绩,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第二十四条 管理岗位人员、教辅岗位人员、辅导员岗位人员可从出站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按相关程序选聘。

  第七章 绩效发放

  第二十五条 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合格后,可申请发放基本科研绩效。

  (一)达到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出站条件的,可申请Ⅱ档基本科研绩效;

  (二)达到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之一的,可申请Ⅰ档基本科研绩效。

  第二十六条 基本科研绩效一般在每年年底申请,按在站两年计算发放,出站时结清。中期考核合格,但未达到基本科研绩效发放标准的,按照Ⅱ档的60%发放。先达到低档发放标准,后达到高档发放标准的补发差额。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的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发表的论文,均指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以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单独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限两人)、州郑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的论文。论文不包括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杂志增刊上发表的论文、译文。

  师资博士后之间不能相互署名。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的项目,均指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以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持人、州郑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的项目。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仍在站的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按本办法执行绩效奖励。

  第三十条 附属单位招收的师资博士后可享受学校的基本科研绩效。共建二级学术机构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可享受学校的基本科研绩效。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校原有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篇2:大学兼职PI聘任与管理实施办法

  州郑大学兼职PI聘任与管理实施办法

  (校人事〔20**〕13号)

  为推进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学科影响力,促进学术产出,根据*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海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的积极作用,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一、上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治学严谨、身心健康,能够顺利履行约定的工作职责。

  (二)按科研计划,原则上每年累计在校工作时间不低于2个月,或根据需要,确定工作时间。

  (三)符合《州郑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与实施办法(试行)》(校政〔20**〕36号)中规定的学科特聘教授上岗条件。

  (四)具备带领科研团队的能力,具有担任国家重点计划项目课题或重大工程项目课题的条件与经历,已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五)原则上州郑大学为第二聘任单位。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两院院士、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除外。

  (七)特殊上岗条件:符合上述(一)、(六)条件,且符合下列两类条件之一:

  第一类:爱思唯尔发布的中国高被引学者。国外学者具有与中国高被引学者相当的学术产出。

  第二类:应聘学者的学术产出高出州郑大学本学科的在职人员。

  二、岗位职责

  (一)确立明确的学科方向。融入现有学科方向或开辟新的方向,有效支持学科建设。

  (二)组建稳定的学术团队。组建梯队结构合理、固定人员10人以上的学术团队,或培养引进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项目)的高层次人才1-2人。

  (三)开展科学研究。兼职PI本人及1-2名学术团队主要骨干获批国家级重点(含地方联合基金重点及国际联合基金重点)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新增纵向项目1项以上且纵向与工程项目到账经费达400万元以上;州郑大学为项目主持单位。

  (四)完成一批学术成果。与团队成员共同发表高水平论文(本人或州郑大学师生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州郑大学为署名单位),积极争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含省部级一等奖)科研奖励或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奖励。

  (五)依据特殊上岗条件聘任的兼职PI应完成如下任务:参与学科团队建设,培养引进符合州郑大学学科特聘教授或青年拔尖人才上岗条件的高层次人才1人及以上,招收并指导博士后2人及以上。开展科学研究,且发表高水平论文(以州郑大学为署名单位,本人为署名作者)达到如下要求:

  1.符合第一类的兼职PI每年在中科院二区以上期刊至少发表论文3篇,其中一区至少2篇。

  2.符合第二类的兼职PI每年在中科院二区以上期刊至少发表论文3篇,其中一区至少1篇。

  三、岗位待遇

  (一)工作补贴

  1.聘期内,兼职PI享受学校提供的人才工作补贴。工作补贴由岗位补贴及绩效补贴组成,岗位补贴由学校按月发放,绩效补贴发放办法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发放。

  符合学科特聘教授首席教授条件的享受人民币50万元/年(税前)的工作补贴(岗位补贴30万元;绩效补贴20万元,由学校发放)。符合学科特聘教授方向带头人条件的享受人民币40万元/年(税前)的工作补贴(岗位补贴24万元;绩效补贴16万元,由校内聘用单位发放)。符合学科特聘教授学科骨干条件的享受人民币30万元/年(税前)的工作补贴(岗位补贴18万元;绩效补贴12万元,由校内聘用单位发放)。

  符合特殊上岗条件第一类的享受人民币30万/年(税前)工作补贴(岗位补贴18万元;绩效补贴12万元,由校内聘用单位发放)。符合特殊上岗条件第二类的享受人民币20万/年(税前)工作补贴(岗位补贴12万元;绩效补贴8万元,由校内聘用单位发放)。

  2.兼职PI绩效补贴不计入各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控制额度。

  3.兼职PI年度业绩在目标任务之内的,最多只享受全额绩效补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据相关单位绩效计算办法可享受超额绩效补贴。

  4.兼职PI享受学校高水平成果(含学科ESI绩效)奖励政策。

  (二)住房保障

  1.根据工作时间,学校提供住房或住宿保障。

  2.依据特殊上岗条件聘任的兼职PI不享受住房保障。

  (三)科研支持

  1.学校支持兼职PI加强学术团队建设,开展科学研究。鼓励兼职PI申报学校重大科技专项,经费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按学校相关文件申报、管理。根据学科基础条件及专家论证,提供必要的学科平台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支持,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2.重大科技专项经费、学科平台建设及科研启动经费分批拨付:兼职PI签约上岗后,首批分别拨付经费总额度的1/3;其余额度依据科研项目进展情况及团队建设情况逐步拨付。

  3.依据特殊上岗条件聘任的兼职PI不享受科研支持。

  四、管理考核

  (一)聘任程序

  1.单位推荐。申报人员填写《州郑大学兼职PI推荐表》和《州郑大学兼职PI评审简表》,提交校内推荐单位。推荐单位组织教授委员会对拟聘任人员的学术水平及研究方向进行论证,对其岗位职责提出具体要求并签署意见。

  2.学术评议。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审核汇总。入选国家人才计划(项目)的申报人,参照《州郑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与实施办法(试行)》(校政〔20**〕36号),由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报请学校研究;其他申报人员,由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汇总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

  3.研究确定。提出聘任建议,报学校研究确定。

  4.签署合同。经学校研究同意,与拟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其学术团队学校现有成员。

  (二)岗位聘期

  兼职PI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五年,采取分阶段聘任方法。首段聘期为三年,聘期内考核合格的,续聘两年;考核不合格,则中止聘任。聘任期满,聘约自动解除,或可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约定延长聘期。

  (三)岗位考核

  兼职PI参照《州郑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校人事〔20**〕12号)规定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由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一小港口文化课堂教学主张实施方案

  区港一小“港口文化课堂教学主张”实施方案

  课堂是学校教育发生的最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最根本途径,是决定一所学校办学品位的核心。为了促进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使全体教师适应课程改革的要求,引导教师将课改的先进理念转化为课堂教学改革行为,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学校办学水平,特制订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一、课堂教学改革活动主题

  打破“教师为中心,课本为中心,课堂为中心”的教学模式,逐步建立高效的课堂教学,以挖掘学生潜力,补偿学生缺陷,最大限度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支持每位学生的发展,逐步形成尝试探究,主动思考,合作学习,自立于新世纪。

  1、相信每一个学生能学好。通过课堂教学改革,要使课程适应学生的学习,让课堂适应每个学生的发展。课堂上,教师要做到因材施教,让不同层面的学生都有参加学习活动的机会,尤其要更多地创造机会让学困生参加活动,做到人人过关,不让一生掉队。

  2、教师的“教”为学生的“学”服务,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小组合作学习。

  3、构建“先学后教,合作探究,当堂达标”轻负高效型课堂教学基本模式。

  4、授课必须体现精讲精练,对于难懂的,教师要启发,适当点拨,指点迷津。一堂课学生直接使用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教师要把课堂中的大部分时间还给学生,使学生充分地自读、自解、练习、纠错、思考等,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和积极性。

  二、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z

  副组长:z

  组 员:z及各教研组长

  三、课堂教学改革实施策略

  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到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教学工作的重点,作为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学习和研究,大胆实践,全面提高我校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效益。

  1、学校组建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教研组长组成的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推进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校实施方案,并组织改革的日常工作。

  2、抓实校本教研,务实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无论是学校的课堂教学活动,还是教师的平时上课,都要按照修改后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并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努力提高学校课堂教学整体水平,并培养出更多的高级的优质课教师。

  3、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坚持骨干先行,典型引路。

  4、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资源的现代化。

  5、彰显精细,践行“明确目标--开放学习--交流融合--当堂检测--拓展创新” 轻松实效课堂教学模式。

  6、扎实推进“学校教学主张”实验。深入抓好教师的理论学习和评比交流工作,重点抓好“学校教学主张”教学改革实验,努力做好 “开放学习、交流学习、检测拓展”三大模块的学习与研究,大力推进“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展示交流”的课堂教学改革。

  四、课堂教学改革实施过程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3月)

  1、成立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

  2、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初步把握其改革目的和要求。

  3、组织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学科网络教研平台,引导广大教师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加强对先进教育理念的学习领会,重点学习洋思课堂、生本教育等课堂改革理论文章。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年4月至20**年11月)

  1、践行“明确目标--开放学习--交流融合--当堂检测--拓展创新” 轻松实效的学案设计和课堂教学模式。

  教师必须严格完成在以培养学生“学会”和“会学”为目标的开放性学案设计和课堂中的任务:①编制预习案,即设疑预习的设计。②学法指导,即展示互动的要求。在课堂教学时,教师做到了:新知识放手让学生主动探索;在探索的基础上,让学生感知新知识,感受新体验,要让学生放手阅读;放手讨论;提出问题让学生放手思考解答;结论或规律放手让学生概括;知识结构体系放手让学生构建。教师在课堂中要为学生搭建了一个自主学习,合作探究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让每个层次的学生都有所提高。老师既不当“传声筒”,也不当“甩手掌柜”,适当的点播和指导学习方法。③组织评价。课上教师为学生创设一种争先恐后、畅所欲言的交流氛围。通过小组竞争、星级评选等激励手段,充分调动每位学生的参与意识,让学生敢说,敢讲,敢表现,增强其自信心和求知欲。同时,教师合理评价,以鼓励、激励学生为主,善于发现学生的点点闪光处,肯定学生的丝丝进步。禁用分数、结果去评价学生,而用具体的中肯的话语去评价学生。避免给学生定性评价,针对阶段性的学习情况给与适当的有利于学生发展的评价。④重点讲解,即探究提升的预设点。备课时教师要根据教学重难点和学生实际预设学生的难点、疑点,并制定解决的方法和策略。课堂中教师还要认真倾听学生的回答,针对学生无法解决的疑问和课堂难点提出“脑力激荡”的问题,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引起学生的关注。同时通过课前的预设给学生提供一些学习资料和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使学生通过观察、思考,发现问题,从而激起学生产生积极探究的愿望,集中注意力,积极思考,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自主的去寻求探索问题,把学生领进精彩的问题的空间和解决问题的创新思维,从而突破重难点。⑤归纳反思。课堂教学是一个复杂、动态的过程。尤其在以学生“会学”和“学会”为目标的民主的教学氛围中,学生的自主性得到了应有的发展,因此常会有一些意外的场面突现。这就需要教师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及时地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调整教学策略,顺应学生的发展需要。⑥课堂测评。继续坚持“课课清”的反馈方式。一堂课结束前必须对学生的掌握情况进行摸底检测。检测的方式多样,可以是小组互测,可以是小组抢答,还可以是笔测互改等,从而教师能准确判断学生的掌握情况,并据此进行适当的讲解,从而起到强化学生薄弱知识点的效果。

  2、以学科组为单位,以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为载体,严格按我校课堂改革模式,结合备课组“同课异构”进行全校性“说课、备课、讲课、评课”大比武。

  3、各教研组认真总结教研课课堂教学的成败,促教师共同成长。

  4、观摩录像课。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教师观看生本教育等课堂改革录像课,要求每位教师观摩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5、开展交流研讨。组织教师利用座谈会、恳谈会、集体备课、学习沙龙等形式进行交流研讨,针对课堂教学改革发表意见和建议,畅谈感受及体会,实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开展课堂改革理论学习体会论文评选,要求每位教师至少撰写1篇。

  6、组织听、评课活动。积极开展校际间课堂教学改革听、评课活动,每校、每学科至少交流1次;开展校内教师听、评课活动,要求每位教师不少于5节,并做好相关记录。

  7、开展各项评选活动。组织开展生本教育实践论文、反思评选和课堂教学改革录像评选活动,并推选优秀作品参加镇上评选。

  (三)第三阶段:总结交流阶段(20**年12月-20**年1月)

  1、对学校“开放、融合、创新”教学主张的模式进行再实践,再研究。

  2、邀请市教研员到我校听课、指导,总结我校“开放、融合、创新”的方法、策略、模式,以此引导教师开展新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3、形成课堂教学改革研究论文集。

篇4:大学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合同编号:

  大学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受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以(独占、排他、普通)方式许可甲方实施其拥有的专利权,甲方受让该项专利得实施许可并支付相应的实施许可使用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许可实施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的基本状况如下:

  1.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2.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

  第三条乙方许可甲方以如下范围、方式和期限实施本项专利:

  1.范围:

  2实施方式:

  3实施期限:

  第四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2.;

  3.;

  4.。

  第五条乙方提交技术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

  3.提交方式:;

  第六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

  第七条为保证甲方有效实施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

  1.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

  2.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方式:

  。

  第八条双方确定,乙方许可甲方实施本项专利及技术秘密、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按以下标准及方式验收:

  1  2  3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支付实施该项专利权使用费及支付方式为:

  1.许可实施使用费总额为:

  其中:技术秘密的使用费为:

  技术服务和指导费为:

  2.许可实施使用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专利技术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许可使用费的,乙方有权以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实施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犯专利权的,乙方应当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维持本项专利权的有效性。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项专利权中止的,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支付甲方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本项专利权被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宣布无效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但甲方已给付乙方的使用费,不再返还。

  第十二条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开始实施本项专利;逾期未实施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予以正当解释,征得乙方认可。甲方逾期

  日未实施本项专利且未予解释,影响乙方提供转让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2  3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许可实施的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2.乙方有权在许可甲方实施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及技术秘密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

  第十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2);

  (3);

  (4)。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3  第十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一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篇5: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山黄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各学院、各部门: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主渠道。全面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构建长效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结合审核评估的要求和学校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20**年将以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突破口,在全校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有效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生为本,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基础,以创建优质课堂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教师课堂责任主体意识和学生主体的意识,提高课堂教学实效,建设优良教风学风。

  二、活动主题

  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三、活动目标

  1.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各职能部门服务本科教学的意识和水平。

  2.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新引进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改进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丰富课堂资源,增加课堂的吸引力,以良好教风促进学风的提升,保证和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

  3.进一步关心学生学习,引导学生遵守课堂教学纪律,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激发学生刻苦努力,勤奋学习的精神,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4.进一步重视本科教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形成全校重视教学、研究教学、服务教学、保障教学的良好氛围,不断改善教学环境和条件。

  5.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的监督管理,促使全校进一步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切实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改善教风学风,着力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提升我校人才培养水平,为学校的审核评估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打好基础。

  三、活动原则

  1.贯彻“以评促教、以评促学、教学相长、提高质量”的指导思想,使质量评价工作成为不断提高我校课堂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

  2.“强调持续改进”,以严肃、认真、科学的态度,把教学评价与对教师的具体指导、帮扶结合起来,帮助教师发现问题,改进提高;

  3.“制订标准客观化,具体操作人性化”,在具体操作中注意引导、鼓励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4.把优质课堂创建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

  5.把优质课堂创建活动与迎评促建工作相结合。

  四、活动组织机构

  1.学校领导组

  组长:z

  副组长:z(常务)z

  成员:z

  2.学校校督导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3.学院工作小组

  组长:院长、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院级督导组成员、部分骨干教师

  四、活动内容安排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

  时间安排: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1-3周

  活动方式:

  1.学校下发活动方案;

  2.二级学院组织学习,统一思想,广泛动员;

  3.各学院20**年3月10日前将工作小组名单、工作方案、听课计划安排表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二)第二阶段听课评课阶段

  时间安排: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4周-第10周

  活动方式:

  各二级学院和校教学督导组根据活动安排组织听课、评议,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切实做好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

  活动要求:每位教师至少被听课1次。所有听课人员要根据课程类型分别填写《山黄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对教学质量进行客观如实的评价。教师听课记录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等材料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存档。

  (三)第三阶段观摩学习阶段

  时间安排: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第16周

  活动方式: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实际情况,组织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课堂竞赛获奖教师等教学水平高的教师进行课堂示范教学,组织其他教师进行观摩学习。

  活动要求:各学院至少推荐2门课程的示范教学并组织全体教师进行观摩。示范教学结束后,要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进行深入研讨与交流,提高整体课堂教学水平。

  (四)第四阶段整改提高阶段

  时间安排: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1周-第8周

  活动方式:

  1.各学院认真总结第一阶段听评课结果,确定帮扶对象,制订帮扶措施并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2.各学院对第一阶段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评建办。

  3.各学院根据整改提高方案进行整改,同时推荐3名教师参加学校检查评比阶段活动。

  活动要求: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进行听课情况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制定帮扶计划,确定专人帮助改进提高,并负责检查落实,确保改进成效。

  (五)第五阶段检查评估阶段

  时间安排: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9周-第16周

  活动方式:校级教学督导组以随机听课方式对二级学院推荐的教师进行听课评比活动。

  活动要求:督导组根据听课情况,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听课对象为全体专任教师(含行政双肩挑人员)。对近三年教学测评排后的教师,各学院亦应予以高度关注。教务处将组织校教学督导组随机听课抽查。

  2.近三年校教学优秀奖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不作为此次听课对象,学院可根据需要将其作为学院工作小组成员。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活动”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课堂教学建设、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教师和学生了解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活动安排,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组织、周密计划,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4.听课以集体听课形式开展工作,每个听课小组不少于3人(相对固定)。要本着对教师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按照评价表实事求是地进行打分、评议。

  5.学院要精心组织帮扶工作。对排名靠后的人员,学院要帮助分析原因制定帮扶措施并落实到位,切实帮助其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6.所有活动要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并整理、分析、总结。

  7.本通知提及所有需上报材料均按纸质一式一份,经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材料一起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电子邮箱z,电话:z。

  特此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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