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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8

  财务管理相关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参考借鉴,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育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其相关内容与写作格式,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育学会德育专业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z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会”)的财务行为,加强学会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以及学会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1.健全学会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秩序;

  2.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

  3.合理统筹收支,确保学会工作的完成,服务学会发展;

  4.加强经济核算,努力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如实编制学会财务报告,反映学会财务状况。

  第三条 学会财务工作实行理事长负责制,委任秘书处安排1名正式会员兼职办理具体的财务工作。财务人员调离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理事长离职时按规定办理离任审计。

  第四条 遵守《会计法》等相关财会法规,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并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

  第五条 学会的收入包括:

  1.会费;

  2.开展业务活动或服务取得的收入,如会务费等;

  3.社会捐赠(资助);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 学会的支出包括:

  1.业务活动费:为开展学会的业务活动而发生的费用支出;

  2.管理费用:学会组织和管理的日常运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3.其他费用:业务活动费和管理费用以外的合理开支,包括符合相关财会法规的学会办公设施、设备、工具等固定资产购置,有关人员的劳务报酬,及其他辅助性费用等。

  第七条 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学会经费开支范围与标准,与学会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费用,任何人不得在学会经费中支出。学会经费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会的各项支出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由经办人员和证明人签字、经理事长审批后报账。

  第八条 报销流程:经办人提供报销凭证并签字→证明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理事长审批→报账。

  第九条 现金管理:学会的收入应存入指定的账户。每次年会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结出资金余额,盘点现金与账面余额是否相符。

  第十条 账务报告:财务人员应于每次年会结束后编制报表,报告本年度收支明细及资金结余情况。秘书处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理事会按照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通报财务收支情况,增强学会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学会接受主管部门安排的财务审计。

  本办法由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z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

篇2: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

  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

  z省中小学德育专业委员会是省教育学会的二级学会,遵从省教育学会章程。根据省教育学会章程,结合本会工作实际,特制订工作规程如下:

  第一章 本会宗旨

  第一条:本会宗旨是:研究德育问题,培育德育人才,引领德育实践。

  第二章 会员发展

  第二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三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省教育学会章程和本会工作规程;

  (二)在德育工作及德育研究中有一定的成绩,至少参加过一届本会年会,提交过一篇论文,并写出书面申请;

  (三)各市、州、县、区德育学会和学校经申请可接受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四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

  (三)秘书处审核办证。

  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年会及其他学术活动;

  (三) 参加本会组织的德育科研评奖;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z省教育学会章程》和本会工作规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宣传、推介本会的科研成果。

  第七条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年会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违反省教育学会章程和本会工作规程,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参加方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工作规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举办一次,与当年年会同时举行。

  第十条 常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选举产生,理事由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常务理事的职责:

  (一)按学会要求参加理事会的各项会议或活动;

  (二)当好区域内会员的组织者或联络人;

  (三)经常了解并及时向理事会反映会员的各种要求和建议;

  (四)带头宣传学会的先进典型和所倡导的德育新理念。

  第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1/2以上的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必须按时参加理会议,若既不请假,又无特殊原因,连续两次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常务理事资格。

  第十五条 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教育理念先进;

  (二)在德育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任职年龄不能超过60岁;

  (四)身体健康,能履行相关的职责;

  (五)热心学会工作。

  第十六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果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省教育学会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十七条 换届离任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可以聘任为学会顾问。

  第十八条 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提名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对本会财务工作负总责;

  (六)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本会副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分管学会的一项或几项具体工作;参与年会或其他学术活动的组织;参与学会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实施。

  第二十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

  (二)办好和管理好德育网;

  (三)协调相关方面的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本会学术活动的指导、咨询以及科研成果的鉴定和评奖工作。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常务理事会中具有学术影响力的同志担任,学术委员由顾问、会员、荣誉会员中具有学术影响力的同志担任。

  第四章学术活动

  第二十二条 每年举办一次学术年会。

  第二十三条 年会地点的确定:

  (一)学校和地方申请;

  (二)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 年会主题的确立:

  (一) 每次年会确立一至两个主题,主题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

  (二)主题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反映学校、教师、家长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重要的主题应形成系列,使之成为多次年会研究探讨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 本会不定期地组织主题调研活动和学术报告会,及时总结推广德育经验,宣传现代教育理念。

  第二十六条 加强中小学德育网的建设,丰富网络内容,开辟网上论坛,注重专业引领。

  第二十七条 寻求合作,创办学会会刊,给会员提供交流平台。

  第五章 财政保障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z省教育学会章程》收取会员会费。

篇3: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评选管理办法,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加强优秀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适应学校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1、学校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学校学科(学科教学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教师和行政人员。

  3、学校学科(德育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现任班主任和学校德育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1、校教坛新秀:

  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至少完成一轮教学循环,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年超过z市平均成绩或在年级内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C、近3年,在z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中获奖,或承担达z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好评,或在z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含说课、解题、命题等)获三等奖及以上。

  D、近3年来,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总字数不少于2000字),其中必须有本学科的教学论文。

  E、近3年来,在z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博客或教学随笔。

  2、校学科带头人:

  ①学科教学类

  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在年级内名列前茅或在近三年中的中考成绩超过市平均。

  C、近5年来,在z市级评优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z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或说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z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得优秀等第。

  D、近5年来,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科教学论文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论文2篇。

  E、能熟练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有自己的个人主页或教师博客。近5年来,在z市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3篇及以上。

  ②德育类

  A、在班主任管理工作有特色,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生、家长和教师好评的在职班主任老师。

  B、受到校级及以上的德育类表彰,或在校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并获得好评,或在z市级及以上德育类优质课评比、主题活动评比、班会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等级奖。

  C、围绕德育工作,主持或参与z市级或z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近5年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围绕德育工作发表论文,或近5年在z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德育方面)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1篇。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与教研组、德育办推荐相结合。

  每年的12月,教师对照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要求,认为初步具备条件的,可填写《学校教坛新秀申报表》、《学校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并附近3~5年来的主要业绩、论文等复印件、获奖证书、成果证明材料等。

  2、组织考核、评议。

  先由教科室会同其它处室对申报对象及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交由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对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教学实绩的考核,都要进行“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所教学生总数和教师总数的50%,“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低于2/3的不得入选。

  3、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择优确定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初步入选名单,提交校长会讨论决定,并向全校公示、充分征求意见后,由学校发文命名并颁发证书。

  校级教坛新秀,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评选一次。

  五、职责与义务

  校级骨干教师须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1、在师德修养方面,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要积极主动地发挥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

  2、在教育教学方面,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课(或研究),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每学期至少要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的公开教学任务(包括公开课、示范课等);另外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德育类学科带头人每学年开设1节校级及以上的公开班会课。

  3、在教育科研方面,能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带头参加各级论文评比活动,每学年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每学年在校级及以上所作经验交流不少于1次。

  4、承担或参与z市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任务。

  六、考核与奖励

  1、考核程序

  (1)每年的5月,由校级骨干教师本人根据《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进行自评,填写《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校级骨干教师的《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和证明材料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上报校长室。

  (3)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学生满意率”和“同行满意率”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4)下学年开学初,由校长室公布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结果。对于在师生满意率测评中满意率低于70%的校级骨干教师,学校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2.几点说明

  (1)年满55周岁的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加考核,称号自动取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自动取消:

  ①校级教坛新秀年龄超过35周岁的。

  ②在学校工作,但不在教学第一线任本专业(和称号一致)课的(有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的除外)。

  ③不按时提供学年度考核材料或不参加骨干教师考核的。

  ④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自动取消德育类校级学科带头人。

  3、奖励措施

  (1)学校给予校级教坛新秀、校级学科带头人,300元/人学年的奖励(享受教育局津贴的z市级骨干教师不重复奖励)。

  (2)在教师职务评聘中,校级骨干教师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3)学校的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优先考虑校级骨干教师。

  (4)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培训。

  (5)参评z市市级骨干教师必须从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七、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首的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骨干教师的常规工作由教科室具体组织实施,骨干教师阶段性的评选和考核,由各行政部门分条线实施,即教科室负责材料受理、审核和向上级推荐等工作,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考核,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考核,德育处负责教育质量考核。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z市z城郊南中学

篇4:某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z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学校“名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为“名师”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成长环境,倡导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创建学习型学校,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虚心好学,积极进取,树立“德育为本,育人为先”的思想,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团结协作精神好,工作热情高,得到师生的好评。

  1、个人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灵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

  2、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能自觉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勤于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注重教学实践的升华和与教育教学理论的结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学校老师的公认。

  3、能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4、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

  5、教龄满三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评选对象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本校在职教师均可参评。

  三、评选程序

  1、教师申请,填写z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2、学校评审组评审。

  3、公示。

  四、评选量化表

  五、校级骨干教师待遇

  1、优先外派学习考察。

  2、每学年享受校级教学新秀补贴800元,能手1000元。

  六、校级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七、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今后校级以上的骨干教师的评选人选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2、校级骨干教师必须履行以下职责一年方可享受“校级骨干教师补贴”。

  (1)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和一名教师“合作结对”,积极引导培养对象树立起超前意识、示范意识,指导交流次数多,记录齐全且所培养的教师教学质量较高。

  (3)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教学业绩突出。

  (4)每学年达到四个一:一次公开课(校级或校级以上);一篇论文发表或获奖;一个专题研究(含学校课题);组织一次校级教研活动(形式不限)。

  (5)每学期至少读一本教育教学方面的专业书籍;结合教育教学实践,有明确的研究专题和研究方向,有相应的读书笔记或资料记录;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1)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3)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八、本“方案”和“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学校评审小组。

  附:表一:评选量化表

  项目评价标准评价办法得分

  师德修养 20分)1、工作勤恳负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扎实勤恳,任劳任怨,(5分)学生调查 教师座谈

  2、顾全大局,维护学校利益,工作主动,不计个人得失,(5分)

  3、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不歧视、不讽刺学生,爱护每一个学生,(5分)学生调查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团结友爱,(5分)教师座谈

  教育科研 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2分);撰写教学后记达标(5分)听评课节次达标(3分)教研组查资料

  2、撰写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论文发表(正规刊物)市级5分/篇;省级8分/篇;国家级10分/篇。校级1分/篇;区级2分/篇;市级3分/篇;省级5分/篇;国家级8分/篇。查原件

  3、教学比赛获奖,校级3分/节;区级5分/节;市级8分/节;省级15分/节;国家级20分/节。查原件或记载

  4、承担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校级2分/次;区级3分/次;市级5分/次;省级、国家级10分/次

  常 规 教 学 (25分)1、认真辅导学生,培养学生特长,效果好(5分)查记载 学生调查

  2、备课达标,作业批改及时认真,(5分)

  3、课堂教学有特色、效果好,.(5分)

  4、学科考试成绩居中上游水平,(5分)

  表二:z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民族毕业学校

  参加工作年月学历申报类别

  任教学科职称担任职务

  工作简历

  近年来进修获奖情况

  近年来主要工作小结

  评选小 组意见单位盖章评选小组组长签名:

篇5:某中学班级优胜奖奖金使用管理办法

  z中学班级优胜奖奖金使用管理办法

  为弘扬先进,表扬进步,z中学现为获得阶段性测试优胜奖各个项目设立班级集体奖金(100元 /项),对如何合理有效的使用好班级集体奖金,进一步发挥奖励制度的优势,丰富班集体活动,促进班集体凝聚力,经学校研究决定作如下说明:

  1、班集体奖励的奖金不完全等同于班费,不得平均发放到学生个人,其主要用途为开展班级学科各项活动。

  2、初次获奖班集体必须于奖金到位后由班主任老师告知学生,班集体奖金的使用权归班级全体学生,如需使用则须由班委会征求班级全体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由班长提出经费使用申请,经班主任老师审核同意后支取,并在经费使用记录本上列支明细(包括用途、合计金额等),由班长和班主任共同签字确认。

  3、班集体奖金建议使用在班级全体成员的学习、生活、体育锻炼等班级活动方面,严禁出现班级部分成员享受或挪用班集体奖金的现象。

  4、班集体奖金使用之后必须留存所有凭证,金额必须与经费支出记录相符,如遇无法出具凭证的支出必须提供由业务办理个人签字、班长验收、班主任老师审核三方签字的书面消费证明,若业务办理个人为班长则由副班长负责验收;

  无锡市z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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