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阳光体育武术锦标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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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阳光体育武术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与地点
5月9-10日,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参赛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学校
四、比赛项目
个人单项比赛、个人全能比赛、集体项目比赛
(一)个人项目:
甲组男、女:第一套国际规定长拳+自选刀棍全能、第一套国际规定长拳+自选枪剑全能、规定42式太极拳+自选太极剑全能、规定南拳+自选南棍南刀全能。
乙组男、女:第一套国际规定长拳+自选刀棍全能、第一套国际规定长拳+自选枪剑全能、规定42式太极拳+自选太极剑全能、规定南拳+自选南棍南刀全能。
丙组男、女:少年规定拳+自选刀棍+基本功、少年规定拳+自选剑枪+基本功、规定南拳+规定南刀+规定南棍+基本功。
丙组个人基本功内容:
⑴四种直摆性腿法(正踢、侧踢、里合、外摆)左右各四次;
⑵三种屈伸性腿法(弹腿、蹬腿、踹腿)左右各四次;
⑶三种击拍性腿法(拍脚、里合击响、外摆击响)左右各四次;
⑷两种扫转性腿法(前、后扫腿)各二次;
⑸五种跳跃动作(腾空飞脚、旋风脚、腾空外摆莲、侧空翻、旋子)各一次;
⑹五步拳(弓步、马步、仆步、虚步、歇步)左右各一次。
(二)集体项目:
全国中小学生系列武术健身操。
小学组:《英雄少年》、中学组:《功夫青春》
五、参加办法
(一)报名人数
1、个人单项、全能项目比赛:以各区、县(市)为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甲组男女各4人、乙组男女各4人、丙组男女各3人。报名运动员不足10人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
2、集体项目比赛:各区县限报三支队伍,以学校为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8人(男4人、女4人)。报名运动员不足6人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
(二)运动员条件
1、个人单项、全能项目: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乙组运动员必须是200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间出生,丙组运动员必须是2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有运动员均不可跨越年龄组别参赛。
2、集体项目按照小学组、中学组参赛,不需要注册,以学籍为依据,年龄不做具体要求。
(三)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分为:个人单项比赛、个人全能比赛、集体项目比赛、团体比赛。
(二)采用最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编制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甲组、乙组运动员每人限报二项全能,丙组运动员每人限报一项全能。参加个人项目比赛和集体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不允许兼项。
(四)太极拳、太极剑必须配乐(不带歌词)(其中42式太极拳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集体项目音乐由大会统一提供。
(五)少年规定拳采用原国家体委编写的《少年规定拳》竞赛套路。规定南拳、规定南刀、规定南棍,均为第一套国际规定套路。
(六)甲、乙组自选套路难度申报规定:
1、A级难度最多选报4种。
2、选报不同难度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含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2次,超出规定的则按前2次计算难度分数。
(七)丙组自选套路难度申报规定:
1、A级难度最多选报5种,不能申报C级难度动作和抛接动作。
2、选报不同难度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含动作难度+连接难度),不得超过2次,超出规定的则按前2次计算难度分数。
(八)各项自选套路,必须加入规定组合动作,每少一组组合动作,扣0.2分(规定的组合动作,已经在全省武术套路教练员培训中学习)。
(九)凡规定套路的动作内容不符合要求,则不予评分。
(十)集体项目比赛人数,少于规程规定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
七、录取名次
(一)各个单项与各项全能:男、女均录取前八名;
(二)集体项目:小学组、中学组分别录取前八名;
(三)团体总分:各单项成绩和集体项目成绩,按所属区、县录取前八名,并按9、7、6、5、4、3、2、1分团体总分;各项目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分值不变。总团体录取前八名。
八、报名和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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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参赛单位于4月22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二)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
九、经费自理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篇2: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射击秋季锦标赛竞赛规程
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射击秋季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4月25-27日,地点待定;
11月23-24日,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
市射击协会
三、参加单位
市射击布点中小学校
四、比赛项目
(一)中学生组男、女,共6项。
1、10米气步枪40发
2、10米气步枪40发团体
3、气手枪40发
(二)小学生组男、女,共6项。
1、10米青少年气步枪20发
2、10米青少年气步枪20发团体
3、10米气手枪20发
五、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限报10人(男女步枪各3人,男女手枪各2人),团体项目由三人组成。
(二)比赛采用最新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射击竞赛规则》(气步枪不算小数点,不进行决赛)。比赛走火不报,取消比赛资格。
(三)枪支、弹药一律自备。参赛枪支弹药均需按照枪支管理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携运证者不得参加比赛。小学组(城区)气步枪枪种不限(枪重4KG以下),服装不限;小学组(县市区)气步枪枪种不限(枪重4KG以下),不允许使用专用服装。
(四)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六、竞赛和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各单项参赛人数不足8名(含8名)时,则递减一名录取,如仅有一人时作为测验。小学组气手枪项目只取个人名次且不按城区及县市区单独录取。
(二)以学校为单位分别录取中学组团体总分前六名、小学组团体总分(城区和县市区单独评定)前八名。总团体名次的计分办法,按各队参赛的单项名次得分(各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和破、超纪录加分(超省最高纪录加18分,超省少年相应年龄纪录加9分,破市相应纪录加5分)总和排列名次。总得分高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时,按破、超纪录、第一名、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
七、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3月11日和10月28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2、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八、枪支携带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
九、经费自理。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篇3:小学生阳光体育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小学生阳光体育排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与地点
4月24-26日,地点待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参赛单位
各区、县(市)代表队
四、参加办法
(一)男、女队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12人。
(二)运动员年龄及各年龄组人数规定:
男、女:2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02年出生者上场不超过4人)
(三)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五)运动员必须备有深、浅两种颜色的比赛服,号码必须是1-12号,不得用空心字。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办法根据各区、县(市)报名后的参赛队数决定。
(二)决定比赛名次办法:
1、比赛中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高者名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
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Z值仍相同,则采用:
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
C值高者名次列前。
3、比赛采用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4、比赛用球(418)网高2米。
六、录取名次
男、女项目各录取前八名。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3月11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二)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
八、经费自理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篇4: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击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击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地点
中学组:4月14-16日,在市第十中学举行;
小学组:4月17-19日,在大学路小学举行。
二、承办单位
市射击协会、z区体育局
三、参赛单位
学校代表队
四、比赛项目
男子组:花剑 重剑个人赛、团体赛
女子组:花剑 重剑个人赛、团体赛
五、参加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限报领队一名、派遣一名裁判,每剑种凡有运动员参加比赛即可派一名教练员,各组别运动员人数:个人赛限报4人,团体赛3-4人。
2、运动员年龄及各年龄组人数规定:
中学组运动员年龄为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小学组运动员为小学六年级及以后。
3、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击剑协会审定的最新《击剑竞赛规则》。
2、个人赛按分组循环和淘汰赛进行,团体赛按个人积分决定排位,直接进行淘汰赛。
3、各组别的团体赛人数不得以其他剑种或其他组别的运动员兼任。
4、比赛所需服装器材自理,同时符合《击剑竞赛》的规定(每个运动员比赛服保护服须符合800N技术规格且后背按规定印制个人名字英文标志)。各种器材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参赛。
七、录取名次
各剑种单项和团体录取前三名运动员给予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并按9、7、6、5、4、3、2、1分计入代表队总分。各项目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参赛录取,分值不变。但比赛项目不足两家单位时,则取消该项比赛。
八、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3月11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2、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
十、仲裁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选派。
十一、参赛经费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篇5:中小学生阳光体育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中小学生阳光体育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4月11-12日,在市体育场举行。
二、承办单位
市体育发展集团体育中心.步点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三、比赛项目
小学组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4×1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男4KG、女3kG),垒球(周长25.42cm)。
初中组男、女:100m、200m、400m、800m、1500m、110m栏(栏高0.914,栏间8.7)、100m栏(栏高0.762,栏间8.00)、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男5KG,女4KG)、铁饼(男1.5KG,女1KG)、标枪(男700g,女600g)、4×100m接力。
四、参加单位和比赛办法
1、小学组:各区、县(市)可报男、女运动员各10人。运动员必须是2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小学生,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
2、初中组:各区、县(市)为单位参赛。分二个组别:男子组、女子组,每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12人。初中组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初中学生。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有我市中小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在市体校的学生可代表学籍所在单位参赛,占名额,计个人名次、团体总分。
4、小学、初中组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5、每个运动员限报二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人数不限。
6、运动员资格由各区、县(市)体育局、教育局负责审查。若发现有违反本规程者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和已取得的名次,并在团体总分中扣除9分。
7、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小学组、初中组录取团体总分前八名。团体总分相同时,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各单项均按报名人数录取前八名,不足八名(含八名)减一名录取。只有一名运动员参赛的作为测验或改项。
3、计分方法:各单项分别按单项名次排1至8名。 以9、7、6、5、4、3、2、1计分,接力加倍计分,破市纪录者加5分。
六、报名和报到
1、各参赛单位于3月11日前通过“市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表提交即为正式报名,逾期视为弃权。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不得无故弃权。
未注册的运动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由各区、县(市)体育局于2月24日前统一上报市体育局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申请表及协议书》(要求附近期照片、内容填写完整)和电子注册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办理。
2、各队到赛区报到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必须交验运动员参赛资格代表证(省注册的运动员携带经省体育局注册并确认的相关证明)、运动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保险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大会统一办理)、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上述证件缺一不得参加比赛,且一切经费自理。
3、运动员号码布各单位自备(白底黑字),每位运动员必须备有两块号码布。
小学组号码为:
z区:001-020z区:021-040
z区:041-060z区:061-080
z区:081-100z区:101-120
z区:121-140z区:141-160
z:161-180z市:181-200
z市:201-220z市:221-240
z县:241-260z县:261-280
初中组号码为:
z区:300-330z区:331-360
z区:361-390z区:391-420
z区:421-450z区:451-480
z区:481-510z区:511-540
z:541-570z市:571-600
z县:601-630z市:631-660
z县:661-690z市:691-720
七、仲裁委员及正、副裁判长由市体育局指派。
八、参赛单位费用自理,如需大会帮助解决住宿的需在报名表上注明。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