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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业务进修及外出学习培训管理条例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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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临中学教师业务进修及外出学习培训管理条例

  为了使教师的业务进修外出学习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形成相应的制度,特制订以下条例:

  1、凡未满五十岁,参加工作满一年已转正的,学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本校在编正式教师,都要参加业务进修,以取得规定的学历,五十岁以上的教师可按自己的具体情况,自由选择,同时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定的措施,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更高学历的进修与外出教科研活动。

  2、教师业务进修、教科研活动的科目必须是与教师专业有关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学校领导批准的。(含脱产进修、函大、电大或各种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开办的学习班、培训班、教科研评比、教研活动等)。

  3、凡按第二条所规定的各项活动,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一律作公假处理,不影响评奖,晋级,但外出前必须向校长室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凡不按第二条规定外出活动者,学校有权不给假(或作旷工处理),并视其实际情况扣发工资奖金。

  4、凡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取得优异成绩,评为优秀学员者,学校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在规定学习期内未能毕业者,学校扣回教师进修总费用的50%。

  5、学校根据了上级部署和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参加教研活动,以开拓视野,学习经验,杜绝“借学习之名,行旅行之实”。

  6、外出学习教研、评比、开课等活动,必须提前一天报有关处室统一安排,一天以内报教导处审批登记,超过一天由校长书面审批,方可实施,违反规定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7、参加业务进修的教师每学年要向教科室提交一份业务进修情况总结,存入业务档案。外出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回来后要在教师会议或教研组会议上做书面汇报,并将汇报材料存入业务档案,否则,学校有权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篇2:中学教师师德规范

  临江中学教师师德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订临江中学教师师德规范如下:

  一、教师应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

  二、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改革,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

  三、教师应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案,指导学生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知识。

  四、教师应鼓励和提倡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创造能力,支持和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五、教师应以发展的眼光看学生,在课堂提问、作业评定、考卷批阅、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

  六、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严禁上课迟到、早退或拖堂;不得随意调课。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杜绝教学事故。

  七、教师应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义务进行无偿课外辅导;严禁参与有偿补课。

  八、教师应爱护学生,在教学工作中应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得侮辱学生的人格,体罚学生者将取消教师资格。

  九、教师在与家长的交往中,不得收受礼品和现金等;在家校联系工作中,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推卸给家长。

  十、教师应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应在学生面前表现出朴素、整洁、端庄和高雅的形象和气质。

篇3:小学教师素养大赛实施方案

  民新小学教师素养大赛实施方案

  为提高教师综合素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搭建展示自我综合能力的平台,提供教师交流学习的机会,学校定于本学期举办教师素养比赛。

  一、比赛内容及规程:

  本次大赛内容:分“朗读展示、书写展示、才艺表演、课堂教学展示(5分钟)”等教师可任选一项参加。(材料、用具自备)

  1、朗读展示:

  朗读内容选自现行小学语文教材,赛前自行选定篇目。

  2、书写展示:

  书写内容选自现行小学语文教材,现场自行选定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毛笔、钢笔字、粉笔字书写。时间5分钟。

  3、才艺表演

  才艺表演可选简笔画、唱歌、舞蹈、器乐、曲艺、戏剧表演等形式,内容及形式自定。时间5分钟。

  4、课堂展示:

  教学展示为5分钟片段教学,教学内容自选。

  二、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定于第八周和第九周举行。

  三、比赛地点

  由各组组长安排

  三、评委名单:

  各组组员。

  四、评奖安排: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四名,其余为二等奖。

  民新小学

篇4:小学教师自主选择外出培训实施方案

  设建小学教师自主选择外出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教师素养提升工程实施,并加快设建名师群体,设建有效、有序、相对公平的外出学习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外出培训的原则:机会均等,总额包干。

  二、培训总额包干标准:

  1、以2个学年时间为界限,从上一年的9月1日至下一年的8月31日;第一个时间段为20**年7月1日至20**年8月31日;之后再以2学年为时间段。

  2、经费标准:

  (1)每位在编教师为1000元,每周任教语文、数学10节以上,其它15节以上的非在编教师(在本校代课未满一年、临时机动代课的教师不享受)为1000元;

  (2)因个人原因课时量明显不足的教师,没有兼课的行政职员,原则上不享受培训经费,若情况特别,需由校区校长在1000元范围内审批经费;

  (3)校名师共同体导师加1000元,学员加500元;

  (4)语文兼任两个班、数学兼任三个班的教师,加1000元(若2个学年内只兼任一年,按500元计);

  (5)有效制订个人发展规划并着力实施的教师,加500元。

  (6)经学校批准参加区级以上研修班培训的学员,如果经费超过包干额的,超出部分酌情给予报销;但该学员参加其它培训的,不再安排经费。

  (7)班子成员外出培训,统一由校长审批经费。

  3、包干经费用可于有学分的培训,也可用于没有学分的培训、教研会、学术报告。

  4、教师外出学习后,凭规定发票填写差旅单按学校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到财务人员处报销,按上级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总额内的按实报销,超出标准的部分或不符合上级要求的项目经费由教师自负;若报销时总量超额,在2个学年结束时由财务主管统计报销额,超过部分在该教师的绩效工资中扣回。

  5、在2个学年的时间段内,如果经费使用不了,届时将清零,不转入下个时间段使用。

  三、教师外出学习的类别:

  1、上级指派,经学校研究同意外出;

  2、学校提供外出学习的信息,由各组报名,经学校研究同意外出;

  3、教师自己了解信息要求外出,经学校研究同意;

  4、学校培养教师需要,指派教师外出;

  5、教师可以选择在假期外出参加培训(非培训项目者不能报销)。

  四、下列情况,原则上限制外出:

  1、需要调课2天(不含2天)以上者;

  2、自行调课有困难,经学校协调仍困难者;

  3、外出培训不对口或经学校研究对该教师成长无多大作用者;

  4、近期班级学生思想波动较大者,或者多名家长反映问题者;

  5、申请当日上溯一年时间,该教师因各种原因请假已达2周以上者;或者有旷课记录者;或者对培训学习态度不认真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外出学习程序:

  1、学校委派教师外出程序:

  (1)教导处、名师办、德育处、教科室、信息处等相关中层科室通知;学校委派若不想出去,可当场说明原因;若已答应,必须认真参加培训;

  (2)向校区校长请假。

  2、自选申请外出培训程序:

  (1)提供学习文件、通知,报校区校长同意;

  (2)办理请假手续。

  六、其他说明:

  1、教师参加的各类学习均包括在包干经费中;教师应在外出回来一月内办理报销手续;超过一个月未报销者,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由校长签字;

  2、与学校荣誉相关,经学校研究同意参加的各类比赛、公开课、会议讲座等,相关经费由学校另外支付,不算入包干经费;凡上级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我校必须派人参加,经学校研究特别指派代表学校参加活动的人员,不算入包干经费。这些经费报销,填写非包干培训经费申请表,由派出科室负责人签名,由财务人员审核票据,报校长签字后办理报销手续。

  3、教师外出学习期间的调课、代课相关情况,按学校请假制度实施。

篇5:中心学校年度教师培训工作方案

  镇固中心学校学年度教师培训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教师综合素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和****为指导,以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学习、研究课程、教材为重点,以提高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主线,以教师参与研究培训为主要形式,以培养教师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根本方向,以培养一批专业型、创新型教师为目的,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校本培训,促进研训一体化,实现理论学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的紧密结合,促使教师确立起科学的教育观,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的责任心;树立起终身学习理念,熟悉本专业发展动态,尽力完善自己的专业知识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成为“学者型”、“研究型”和“双师型”教师;进而从总体上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推进学校发展。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学校教师校本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为我校教师校本培训的领导机构。

  “中心”的职责为:领导、组织与管理学校教师校本培训工作;制定学校教师校本培训计划和实施细则;规划学校教师校本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制定学校教师校本培训考核办法,做好培训学分的认定、登记和建档工作。

  四、培训对象与辅导员聘任

  我校教师校本培训的对象分四类:一是全员培训,即是全体教师都参与的培训活动;二是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包括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各教研组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等;三是青年教师培训,指年龄在35周岁以下教师的培训活动;四是新教师培训,就是分配我校工作时间在三年及以下的新教师培训活动。

  我校教师校本培训的辅导员聘任条件为:本校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经学校考核合格者,学校正式聘其担任校本培训“辅导员”。凡辅导员在一个培训阶段至少开课(或示范课、或讲座、或结对等)1次,否则予以解聘。

  五、培训内容

  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能、新教师"为重点,以“思想政治与师德教育,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学校德育与班主任(团)工作,教育研究与校本研究,教学技能与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现代科技与人文社科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其具体培训内容详见各学期培训计划)。

  六、培训形式

  1、自主学习。教师自学,记读书笔记,学校每年推荐书目,组织教师订阅,学校并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教师认真读书学习、交流研讨。让读书成为教师的自觉行动,学习成为教师的浓厚兴趣。

  2、专题讲座。结合教育热点和教学实际,针对学校共性"问题",学校聘任骨干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讲学,引领教师学习先进教育思想、教育技能,掌握科学教育教学方法,促使教师主动吸取养分,拓展教育视野,丰富教育信息,活跃学术氛围,实现理论学习与实践指导的有机结合。

  3、教师交流。同一学科或同一教研组教师互相听课,进行交流与研讨,切磋教育经验,相互学习教育技能和方法,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增强驾驭教育的能力。如开展集体备课、主题说课等示范、研究活动。

  4、课题研究。组织申报课题,研究确定课题。发动教师及时申报各级课题;以现立项课题为基点,吸收教师主动参与;开展校本研究,增强学校的教科研气氛,走“群众性”科研之路。通过课题研究,驱使教师学习教育科研理论,熟悉教科研过程和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科研素养。

  6.竞赛活动。有计划地开展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学技能比武、优质课评比、论文评比、教育教学抽查等活动,促进教师素质发展。

  7.教育研讨。不定期召开诸如教学经验交流会、班主任工作研讨会、主题班会、教学观摩会等主题研讨会,帮助教师提高业务能力。

  8、参观学习。组织校内、校际之间教师教学交流,传授好的教学方法和先进的教学理念。组织教师外出参加与观摩各种类型的学术会议和研究课、示范课,获取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吸收新信息,接受新理念,学习新方法。

  9、项目短期培训。依据教师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其有共性的薄弱项目,有重点和针对性地组织一些短期培训,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10、师徒结对。本校教育经验丰富的教师与新教师结成帮学“对子”,实行个别教育教学指导,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

  七、培训要求

  学年校本培训应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1.骨干教师培训不少于4次。

  2.青年教师培训不少于5次。

  3.新教师培训不少于6次。

  4.德育系列培训活动:每学期1个主题,分2次进行;主题班会研讨每学期1次;德育研讨每学期1次。

  5.教学系列培训活动:优质课评比活动每学期1次;教学基本功与技能培训每学期1个主题;教学研讨每学期1个主题;校本课程开发每学期研讨1次。

  6.教育研究活动:课题立项一学年申报1次,每学年12月申报校级研究课题,第二年3月评审,并优选逐级上报申请立项。教育研究理论与方法系列辅导,每学期1个专题;教师论文评比每学年1次。

  八、培训制度

  1.自主学习制度。学习方式个体化、自主学习、自我培训是校本培训的有效方式。教师每周至少应保证一个单位时间(不少于2小时)自学,并填写“教师培训情况记录本”,每学年结束前上交中心办公室备案。

  2.集体学习制度。教师按培训计划的要求,积极参加各项集体培训活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培训期间认真听讲、作笔记,不做与培训活动无关之事。培训之后加强吸收消化,撰写心得、体会和反思。活动记录人员认真填写“培训活动记录表”。

  3.考勤制度。教师校本培训每次集体培训活动进行点名或签到,考勤情况纳入学校考核。

  4.学分制度。学分认定参照“标准”进行,由“中心”核定、登记与统计入档。教师每学年须得48学分,方为完成本学年培训任务,并以此作为教师考核、评职、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奖惩制度。学校对积极参与培训、且学年学分超过48分者(含48学分)的前10名,授予“优秀学员”称号,发给奖金500元;对学年学分在11-20名者,发奖金300元,以资鼓励。对无故不参与培训、或培训不认真者,且学年学分不满48分者;给予本年度考核不合格惩处,扣发年终绩效奖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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