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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中学校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编辑:管理文库2023-11-05

  宣传工作相关的资讯是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的,其写作的内容以及格式也少为人所了解,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附中学校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大扬附中学校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

  在***理论和“****”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按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任务,搞好学校宣传工作。

  二、基本思路

  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师生,以身边的榜样鼓舞师生,以优秀的作品感染师生。

  三、具体规定

  1、建立学校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统筹考虑全校宣传工作,分阶段布置下达宣传任务,定期召开会议,检查监督宣传员的工作情况。工作小组的职责是:积极宣传本部门的工作做法和经验,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宣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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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宣传任务主要是:广泛宣传学校办学改革的经验,教育教学的成果,优秀师生的事迹,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及时收集捕捉信息,编写稿件,布置宣传阵地,经常向社会新闻媒体报到学校情况,向有关部门及时报送材料。

  3、宣传工作小组由党总支、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总务处、教科室、团委、工会的宣传委员组成。

  4、所有宣传稿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外发。

篇2:实中学籍管理规定

  州苏实中学籍管理规定

  一.休学和复学规定

  1.休学对象:指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

  2.休学手续: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3.学生在毕业学年最后一学期内,原则上不予休学,严禁通过搞变相留级。

  4.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休学期满,学生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可根据学生本 人要求回原级就读,也可到一下级就读。

  二、转学及程序

  1.转学对象:指家庭居住地变更和父母(或监护人)工作调动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须改变学习环境的学生。

  2.转学手续:由家长(或监护人)持户籍迁移证明、学校同意接受证明,到校办理转入手续,学校审核后开具转学证明,交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备案。

  3.转入学生必须为重点中学在校生,转出学生不限。

  4.转入对象必须为重点中学在校生,转出学生不限。

  三、借读及程序

  I、借读对象:来新区投资或工作的外来或外籍人员的子女。

  II、借读手续:由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出具借读证明,交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备案。

  III、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学校。

  四.以上规定如有与上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发生矛盾,以上级规定为准。

篇3:附中学校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航南附中学校用水、用电管理规定

  1、用水、用电原则:保证使用,厉行节约。每个人都要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的意识。

  2、只要是光线充足的晴天,白天教师可不开灯。夜间,阴天或下午室内光线不足,可根据在教室学生人数情况局部或全部开灯。

  3、学生离开教室,如做课间操、上体育课、美术课,或到实验楼上课,即将灯、电视、计算机、风扇、投影机等全部关闭,做到人走电停。

  4、在专用教室上课,均按照2,3条规定执行。

  5、不得出现教室内空无一天但电灯、电风扇全部大开的浪费现象,类似现象一经发现,班集体不能评为文明班级。

  6、学生晚自习,按指定教室就座。自习结束,人走灯灭,不得出现教室里只有几个学生,电灯电风扇大开的浪费现象。此类现象一经发现,班集体不得评为文明班级。

  7、白天走廊内的灯、洗手间的灯一般不开。晚上可根据需要局部开启。

  8、遇到隆重*、活动,经学校安排,可开启喷泉,活动结束,即刻关闭。

  9、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关闭计算机等,做到人走电停。各办公室空调夏天在30度以上,冬天在5度以下方可开启,各年级组长、部门主任负责管理。

  10、节约用水。涮洗拖把、抹布不要过量用水,用水后要拧紧水龙头,以免遗漏。发现水管滴水,要主动拧紧。若水龙头不能拧紧,即刻向总务处保修。

  11、学生不得私自带各种用电器(如应急灯、充电电筒、充电器)在学校、教室内插座上充电,如发现给予没收并写书面检查。

篇4:艺术学校宿舍管理规定

  州苏艺术学校宿舍管理规定

  1、上课时间、晚自习时间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宿舍,熄灯后擅自外出者将按章严肃处理。

  2、严格遵守熄灯时间制度规定:周一至周四为22时熄灯,周五、周六为22时30分熄灯。

  3、尊敬宿舍老师,服从管理,不在宿舍嬉闹,不欺弱小同学,不在宿舍就餐,禁止赌博、吸烟、喝酒。

  4、未经学生科同意,不准调换房间和床位,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赔偿,破坏公物者按章重处。

  5、男、女宿舍学生禁止互窜,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宿舍。

  6、搞好宿舍卫生,物品按规定放置有序,做到内务整洁,窗明几净。

  7、不私接电线和插座,不人为固定电扇摇头,做到人离灯关,安全用电。

  8、女生不穿袒胸露背服装、透明服装、拖鞋,男生不穿背心、短裤、拖鞋出宿舍。

  9、自行车不准停放宿舍区域,应停放于车棚。

篇5:艺术学校学生证、校徽管理规定

  州苏艺术学校学生证、校徽管理规定

  1、学生证、校徽是证明学生身份的重要证件,只限学生本人使用。学生应珍惜、爱护、注意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新生入学后经过政治、文化、健康复查后才发给学生证、校徽。我校的学生证、校徽由学生科统一编号管理。

  3、学生报到注册、借阅图书,购买优待票等均须凭学生证办理。

  4、学生证必须盖上本学期的注册章方为有效。

  5、学生证、校徽如有遗失,按下列手续申请补发。

  6、书面报告班主任,由学生科签注同意补发意见。

  7、到“苏州日报”社登记挂失。到财务室交成本费。

  8、凭“苏州日报”社和财务收据到学生科办理补发。补发学生证,需交一寸照片一张。

  9、第五十八条 补办学生、校徽分别收取工本费5元-10元,以此类推。

  10、遗失学生证、校徽不报告,不登报,如发生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11、凡伪造、涂改或多办学生证、校徽的学生,一经查出,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12、第五十九条 学生毕业时,应将学生证,交还学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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