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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编辑:管理文库2023-10-27

  现如今,奖励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奖励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学生奖励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文新学校学生奖励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订如下奖励制度。

  一、荣誉和信心是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最大动力,对学生应该以表扬、鼓励为主,所以要经常对学生的优点、成绩给予肯定和奖励。

  二、奖励包括口头表扬、书面表扬、物质表扬三种。学校设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成绩优胜者”、“文明学生”、“进步奖”、“礼仪标兵”、“校园十佳”、“升旗手”、“优秀团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员”、“班级之星”等荣誉称号。学校和根据需要另设特种奖、单项奖。

  三、奖励范围和对象

  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参加“升旗手”、“成绩优胜者”、“文明学生”、“进步奖”、“礼仪标兵”、“三好学生”、“班级之星”、“校园十佳”等评选,担任班委会、学生会干部一期以上的现任学生干部,同时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是团员(少先队员)的,有资格参加“优秀团员(少先队员)”的评选。

  四、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品德优秀,操行银行分处于班级前三分之二;学习成绩优秀,小学科平90分以上,每科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学科平85分以上,每科80分以上(100分制);身体好,体育达良好级以上,每期评1次。

  2.优秀学生干部:工作负责,敢于挑重担,热心为集体、同学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任干部一期以上,所在寝室、餐桌必须获过文明寝室、文明餐桌称号,每期评2次。

  3.礼仪标兵:思想表现好,严格遵守《文新学生校园礼仪行为规范》、《家庭礼仪规范》、《学生社交礼仪规范》,所在寝室、餐桌必须获过文明寝室、文明餐桌称号。学习好,学科文化成绩综合评价必须进入班级前2/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合格以上标准。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学习的榜样,每期评2次。

  4.成绩优胜者:段考、期考各评选一次,要求小学科平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学科平80分以上(100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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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进步奖:凡在学习上、思想表现上进步较大者,被同学们认同,可获进步奖,每期评2次。

  6.升旗手:凡在一周内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担任升旗手。

  7.文明学生:在思想表现方面优秀,被同学们认同,是学习的榜样。操行分在120分以上和有一张以上贷分单。

  8.优秀学员:参加各科兴趣小姐,表现突出,由各科任教师进行评选,一般比例不超过总人数的10%。

  9.校园十佳:思想表现好:①在家表现好。尊敬师长,孝敬父母,不霸道,不娇气,自己的事自己做,能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②在社会表现好。邻里反映好,遵守社会公德;③在校表现好。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是同学们公认的表率,曾获过“三好学生”。在班级中操行评定为优秀;④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班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好。

  学习好:①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态度端正,有上进心。②讲究学习方法,有创新精神,开拓意识强,善学、乐学;③学习成绩优秀。

  身心健康:①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体育活动;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好,体育成绩为优秀;③心理健康,情绪乐观,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自信、坚定。

  个性特长发挥好:①爱好广泛,关于处理同学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好,关于合作交流。②个性特长发挥好。在学校中有一项或几项能力强,是此方面的佼佼者,每2年评选1次。

  10.专项奖励:对在某一方面有特长的予以奖励。

  五、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和“成绩优胜者”、只要条件符合均评选,其余奖项比例和名额由学校分配,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评选和奖励。

  2.师生评议,学校审查,张榜公布。

  3.出席上级的优秀个人在当年优秀人员中择优产生。

  4.团内评优由团委会根据《团章》另外评选。

  5、“校园十佳”的评选要经过班级推荐、师生评议、才艺展示、评选小组评议等过程。

篇2:山桂中学学生奖励制度

  一、三好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

  凡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政治思想品德好,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练,体育达标,身体好,体育科学年总评75分以上,符合三好学生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授予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遵纪守法;德育年度考核优秀;学习勤奋、努力,各科成绩合格以上;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乐于助人,在班里有较高的威信。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

  三、优秀团员每学期评选一次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团章的规定,遵守《中学生守则》以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育考核优秀;认真学习,各科成绩合格以上;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有良好的公德心。

  四、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团员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学年在学校先进个人中评定市级先进,由市教委审核评定后发给证书,并可在高考录取中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十佳”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在全校学生中评选出在学习、纪律、生活上有突出贡献的十名优秀同学,授予“十佳”学生称号,并在校内张榜表彰。

  六、对学生中的拾金不昧,舍己救人,保护人民财产,敢于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在群众中有极好影响的个人,学校除公开表扬及奖励外,可总结其事迹材料,报上级部门通报表彰,或授予光荣称号,或在报刊上介绍其事迹。

  七、凡获以上奖励的同学,由学校或上级部门发给奖状或证书。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八、凡对学生的奖励,须经学生民主评议,由班主任书面向级组和德育处报告(填写登记表),由德育处报学校行政会议审批后执行。

篇3:贵阳一中优秀学生奖励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和造就一批符合时代需要的一中学子,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三条凡我校学生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它方面表现突出者,均可按本条例给与奖励。

  第四条学校奖励可分为综合奖、单项奖和专项奖

  (一)综合奖

  综合奖分为优秀新生奖、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生干部、优秀班级奖、优秀寝室奖

  一、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1、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中考成绩获阳贵市及各地区排名前五名者,学校予以1000-600元的奖励。若中考成绩排名为高一年级新生的前十名,还可免除当年学费的100%-50%。

  2、初中阶段单科竞赛及科技小发明获国家级一、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中考时已确认)考入我校者,给予600-400元的奖励。录取时予以优先。

  3、对文体尖子:对体育各类项目有突出特长者(国家一、二级运动员、参加全国性比赛个人前八名或集体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全省性比赛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学校在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若属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学校予以600-400元的奖励。对音乐(器乐、声乐、舞蹈、节目主持等方面)有扎实的基本功,曾经在初中阶段获得全国性文艺比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全省文艺比赛二等奖以上的奖励,学校在录取时将予以优先,若属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学校予以600--400元的奖励。(以上奖励必须是中考时予以确认的)

  二、优秀学生奖励办法

  优秀学生的奖励以学年为单位,分三个年级评出

  1、  一等奖 1000元/年成绩为年级前六名、综合评定为优者

  二等奖800 元/年 成绩为年级七--十二名、综合评定为优者

  三等奖600 元/年 成绩为年级十三--二十名、综合评定为优者

  注:受过处分的学生不得参与评奖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

  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励每人200元

  四、优秀班级奖

  按优秀班级评比条例,由教育处推荐。

  五、优秀宿舍奖

  按优秀宿舍评比条例,由宿舍管理部推荐。

  (二)单项奖

  单项奖分为校级优秀劳动委员、优秀生活委员、优秀电教委员、优秀宣传委员、优秀军乐队队员、优秀红十字会会员、会考全A生、学习进步奖、科技活动奖、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考试、文体活动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等。

  荣获校级优秀劳动委员、优秀生活委员、优秀电教委员、优秀宣传委员、优秀军乐队队员、优秀红十字会会员学校予以表彰及奖励每人100元。

  会考全A生、学习进步奖、科技活动奖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每人100元(注:参加全省及全国科技活动获一等奖,影响较大的,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学校予以专项奖励)。

  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以上等级考试学校予以表彰及奖励每人100元。

  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学校予以表彰及奖励每人100元。

  学生参加文化、艺术、体育比赛获市级获一等奖、参加省级比赛获二等奖以上奖励、参加国家级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奖励,影响较大,为学校赢得荣誉者学校将予以专项奖励。

  精神文明奖在精神文明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学校予以专项奖励。

  第五条 评选条件

  (一)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按市教育局评选条件评选

  (二)优秀劳动委员

  本人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并认真组织好各项公益劳动和班级劳动,有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班级卫生工作好,在校级卫生工作评比中两学期均为年级前四名。

  (三)优秀生活委员

  本人热心班级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认真、如实完成学校交给的考核工作,认真完成学校及班级交给的工作,乐于助人乐于奉献者。每学期各年级评出四名同学。

  (四)优秀电教委员

  充分发挥作用,按学校要求管理好教室内的电教设备,保证设备的清洁、正常,在平时及每学期检查中均无损坏。能熟练使用学校的现有电教设备,保证学校的升旗仪式、校园新闻、眼保健操、各类讲座及大型会议、电教课的按时、顺利进行,学校检查无差错。按时参加培训,按时交电教委员日志,本项评比以班级推荐和电教处的评比相结合,评比年级前四名。

  (五)优秀宣传委员

  认真做好学校的宣传工作。班级宣传委员要案学校要求按时做好班级环境的布置结合学校工作中心,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专刊评比,在校级评比中获奖,每学年评年级前四名。《希望报》、电视台记者在对学校的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每学期采写稿件不得少于5篇,其中被采用的不少于三篇,稿件具既有一定新闻性及价值,小摄像师除按要求完成各项摄像任务外,在平时的工作中还具有创新性,制作的摄像片有创意,观众印象深刻,本项评比以学生代表推荐和电视台、《希望报》推荐相结合,。优秀播音员由学生代表和电视台推荐相结合,以上三项每学年评出四--六名。学校黑板报优秀宣传员根据板报质量,主题突出、时代感强、有积极的宣传意义、画面设计有美感、又创意,此项评比以团委推荐为主,每学年评出四名。

  (六)优秀红十字会员

  热爱红十字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各项活动,平时在眼保健操检查、卫生抽查及检查、卫生宣传活动、红十字救护中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在班级工作能积极促进班级的卫生工作及卫生保健工作,班级的眼保健操、卫生工作在两学期的评比中均为年级前四名。

  (七)优秀军乐队队员

  积极参加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旷:认真完成升旗仪式及校内外各种活动的演奏。爱护乐器,无损坏及丢失。经考核演奏水平达到优秀。此项评比由军乐队推荐,每学年评出六名。

  (八)会考全A生

  参加会考的所有科目均为A等的学生。此项评比不受名额限制。

  (九)学习成绩显著进步奖

  凡学年内学习积极性明显提高,学业成绩有较大上升,综合测评名次提高10名以上。

  (十)科技活动优秀奖

  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通过有关部门鉴定,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十一)文艺活动积极分子

  积极参与组织、参加学校的各种大型文艺活动者、在学校大型活动中参与设计、策划者,在学校的各种大型活动表现突出者(原书画特长生参与此项评奖)。此项评比有学校的相关组织部门推荐

  (十二)精神文明奖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如在助人为乐、坚持正义、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此项评比不列为常规评比,却有突出事迹者,学校予以专项奖励。

  第六条学校获奖的个人和集体的表彰方式

  (一)授予荣誉称号

  (二)通报表扬

  (三)颁发证书

  (四)颁发奖金或奖品

  第七条奖金主要用于书籍、学习用品、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学校禁止用奖学金请吃喝及其它用途,一经发现,追回奖金,并视情况予以处理。

  第八条学校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公正、认真做好评比工作。

篇4:长征小学德育科研交流学习、成果推广及奖励制度

  征长小学德育科研交流学习、成果推广及奖励制度

  为更好地组织我校各种教育教学科研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举行讲座、教研组学习、印发学习资料、网络、参加上级组织的有关德育活动及进行校内外的交流形式,组织教师学习国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育观念,探索现代教育模式和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我校的教育改革,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学校不定期举行各种讲座。通过讲座进行教育新理念的学习、科学育人方法、教科研经验的推广等。

  二、教研组学习活动。各教研组每月组织一次学习,可以是理论学习,也可以讨论学习一些教科研的经验成果等。每次活动做到有计划、定时间,且要认真选定内容、定主讲人、定讨论题。

  三、校内交流。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教科研交流,对我校的课题(专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及其它教科研工作进行交流,使大家在交流活动中互相学习、互相启发、有所认识、不断提高。

  四、对外交流。积极参加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活动,加强德育信息和德育工作交流。经常走出去或通过网络,学习先进教科研经验,以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向着正规、科学、深入的方向健康发展。

  五、充分利用学校德育网站进行教科研工作的指导和交流。

  六、每学期收集优秀德育论文、案例进行汇编,便于学习交流与推广。

  七、教科研成果归档制度。凡我校的教科研成果材料,如获奖论文、发表的论文、开发的校本课程等须及时向德育室申报归档。一方面作为学校档案保存;另一方面也用于作为奖励的依据。

篇5:机关幼儿园园本教研奖励制度

  机关幼儿园园本教研奖励制度

  本办法主要评价教师的各级课题研究和在各级各类教育杂志书刊上的文章发表。

  一、幼儿园举办的课题

  课题一般在幼儿园统一设计的课题研究计划下自主产生。(如在总课题下自主设计子课题)也可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实践自主设计其它主题的课题。个人立题须经幼儿园审核同意。课题经研究实施并结题之后,交幼儿园集中评定。课题一经结题,为肯定其研究过程,即予以z元/题的奖励。幼儿园视课题成果质量的具体情况,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一等奖奖励z元/题,二等奖奖励z元/题,三等奖奖励z元/题。

  二、市级课题奖励

  市级课题结题z元/题;获市级课题一等奖者,奖励z元/题;获市级课题二等奖者,奖励z元/题;获市级课题三等奖者,奖励z元/题。

  注:1.个人市级课题的立项,是在园级课题评奖获一、二等奖的基础上申报产生的。

  2.若幼儿园组建的课题组获市级课题等第奖,幼儿园视具体情况酌情奖励。

  三、省级课题奖励

  省级课题结题z元/题;获省级课题一等奖者,奖励z元/题;获省级课题二等奖者,奖励z元/题;获省级课题三等奖者,奖励z元/题。

  注:若幼儿园组建的课题组获省级课题等第奖,幼儿园视具体情况酌情奖励。

  四、国家级课题奖励

  国家级课题结题z元/题;获全国级课题一等奖者,奖励z元/题;获全国级课题二奖者,奖励z元/题;获全国级课题三等奖者,奖励z元/题。

  注:若幼儿园组建的课题组获国家级课题等第奖,幼儿园视具体情况酌情奖励。

  说明:以上四个层次的教科研奖励中,若同一课题在不同情况下得奖,则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兑奖。

  文章发表的奖励:

  教师各类教育教学文章在正式渠道发表的,视其篇幅,市级刊物奖励 z元/篇;省级刊物奖励z元/篇;国家级刊物奖励z元/篇。

  另,教师各类经验成果在正式场合交流汇报的,幼儿园视具体情况酌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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