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和任职、聘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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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建中学教职工岗位职责和任职、聘任条件
为了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制度,我校根据宁人字[1999]87号、宁人字[1999]209号文的有关规定,制定教职工岗位职责和任职、聘任条件如下:
一、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竞争上岗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
2、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考核优秀者优先聘用;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完成国家、上级规定的工作量;
4、具有相应的职称资格或符合低职高聘的条件;
5、符合本单位规定的其他聘任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的教职工不能聘用,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法乱纪行为或在政治观点和道德品质上对学生进行误导,造成不良影响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私自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3、拒不服从组织领导和工作安排,对工作不负责,纪律松弛,搞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不负责造成重大教学事故、人身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篇2:中学心理咨询员岗位职责
邺建中学心理咨询员岗位职责
1、心理咨询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接受过系统的心理咨询培训、并具有“心理咨询合格证”方能进行咨询。
2、心理咨询员应该在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爱心为重,在咨询时必须有科学、严肃、谨慎、认真的态度;心理咨询员在咨询时要本着平等交友原则、启发原则、期待建议原则,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尊重学生的人格。在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解除学生的心理困惑,帮助他们健康地成长。
3、心理咨询员应该具有广博的知识,应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提高自己的咨询水平,应该在平时注重交流,和相关的咨询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
4、心理咨询员要有组织协调能力,要和学校里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各班心理课代表等保持密切联系,收集各方面的信息,以便从不同的方面了解学生,提高咨询辅导的有效性。
5、心理咨询员要有保密意识,应注意对来访者的个人情况保密。在进行科学研究、案例研讨时应该使用化名,不能使用真实的姓名,并要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与咨询对象有关的信息。
6、对待心理测量要慎重,在进行心理测量时要遵守《心理测验管理条例》,不得滥用。在解释测验结果时,要考虑到不同个体之间的差异,不能任意夸大或缩小。
7、危机干预:在心理咨询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员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篇3:实验学校教职工参观革命圣地活动方案
20**年山麓实验学校教职工参观革命圣地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在创先****活动中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创建和谐校园,迎接党的**大胜利召开,学校特组织教职工参观革命圣地活动。
一、活动主题
走进革命圣地,加强思想教育,创建先进基层组织
二、参与人员
1.在岗教师
2.工作满3年的在岗正式职工(20**年9月1日前到校)
3.工作满3年的代课教师(20**年9月1日前到校)
三、活动时间
5月-7月中旬
四、活动地点
线路一:延安线
线路二:西柏坡线
五、活动内容
1.参观革命圣地,学习党史,坚定信仰。
2.开展团队拓展训练。
3.唱红色歌曲,讲红色故事,颂红色诗歌。
六、具体安排
(一)组团安排
1.活动地点由本人任选其一,活动时间由办公室统筹安排,领队由党总支安排行政干部。
2.出发前一周,办公室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意向将组团人数指标下达到班组;由班组长与部门负责人协商,自行调整工作任务后将出团名单及身份证号码报办公室;办公室于出发前4天公示组团名单。
3.每团40人左右。
(二)行程安排
时间线路一:延安-西安线线路二:西柏坡-北京线
(三)时间安排
批次时段名单分配意向
七、活动要求
1.凡因公因私未能参加活动者,学校不再另行安排活动,费用不补助个人;凡因个人原因而不能成行导致费用损失者由个人承担。
2.出发前做好调课和相关工作安排,报年级组(班组)、教务处(部门)备案,以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出发后服从团长安排和管理,不更改行程,不单独行动,不带家属,按时返校,返校后次日正常上班。
3.出发前一天18:15在第一会议室或中学会议厅召开行前会议。
党总支
篇4:中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
安淮中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强化教职工的工作纪律观念,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明确工作时间
学校实行弹性上班制度。
1.作息时间
夏秋季作息时间:
教师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职员工作时间:上午7:35-11:00,下午2:10-5:40。
冬春季作息时间:
教师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职员工作时间:上午7:40-11:00,下午1:50-5:20。
2.早读课两语教师按时进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教师按时上课;学生晨读、课外活动、晚读、晚自习、晚就寝、周日自习等时间段,有值班管理或辅导任务的教职工必须按时到岗。
3.学校*、重大活动、特殊任务,通知到位的教职工必须按时到位。
4.特殊岗位的职员工作时间由部门按每天不低于6小时50分钟的规定酌情安排。
5.担任行政、部门、年级值班管理任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6.提倡教师晚办公。工作未满三年的教师坚持在校晚办公。
7.教职工工作时间因作息时间调整另行规定。
二、严格工作纪律
1.严格到岗纪律
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2.严格办公纪律
①除上课辅导、因公外出外,上班时间教职工必须在办公室办公。要集中精力,提高效率。不闲扯,不喧哗,不串门,不上网游戏、聊天,不干私活,确保办公质量。
②如无特殊情况,办公时间不得将小孩带至办公区域或工作岗位。
3.严格上课纪律
①课前2分钟必须到教室,课中不离堂,下课不拖堂。
②着装朴素大方得体,举止文明,无特殊情况严禁坐着讲课。
③严禁私自调课,严禁无故旷课。
④中午禁止喝酒,严禁酒后进课堂。
⑤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严格辅导纪律
①辅导要按时到位,不得擅离职守。
②白天的辅导课尽量不要讲课,晚辅导课严禁讲课。
③要维持好自修纪律,不得玩游戏、打瞌睡。
④回答学生提问,音量要适中,不要影响其他学生自修。
5.严格会议纪律
学校各级各类会议,通知要求与会的教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参加会议,严格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积极参与,开好会议。违者按照《江苏省淮安中学会议制度》、《江苏省淮安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考勤处罚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行政班子成员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上课教师由教务处和级部负责考勤,各部门工作人员由所属部门负责考勤。
2.各类会议、各项活动由牵头部门或牵头人负责考勤。
3.学校行政值班干部要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考勤。
4.学校行政值班干部、学校各职能部门、年级级部要加强考勤记录,每周一报到办公室。
5.办公室按月汇总考勤情况,上报校长研究处理。
6.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下班,不能履行职责的,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淮安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1.本规定若有与有关法律或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或上级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5: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安淮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我校教职工队伍的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1.病假: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可申请病假,教职工请病假3天以上者应附区级以上医院的医生诊断证明与病历卡,患严重疾病长期无法上班,需请长假的,按上级及学校规定办理。
2.事假: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节假日,有急事应事先提出。
3.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函授、进修学习请假,需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5.出差、外出参加会议请假,需凭通知办理请假手续。
6.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上班需要请假的,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二、请假的程序和手续
1.请假在半天以内的,由部门或级部批准;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由部门或级部核签后报分管校长批准,有课务的到教务处办理课务调整手续;请假3天以上的,由部门或级部核签经分管校长审签后报校长批准,有课务的到教务处办理课务调整手续。
请假3天以上的班主任,除履行上述请假手续外,还要到级部办理班务代理手续,并报告德育处。
2.行政干部因公外出,1天以内的,由分管校长批准;1天以上的,由分管校长核签后报校长批准。
3.请假的教职工,返岗后,要及时到批准领导和部门或级部销假。
4.各类会议请假。学校会议,向校长请假;部门会议,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级部会议,向级部主任请假。其他会议,谁组织就向谁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后要主动向会议组织者了解会议内容,不得影响工作。
5.教研活动请假者,需经教研组长核签后报教务处批准。
6.备课活动请假者,需经备课组长核签后报级部批准。
7.所有请假,都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三、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指国标省标,下同)全额发给。
②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③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④以上人员病假期间的活工资部分(指岗位工资、管理津贴、特殊津贴、加班补贴等,下同)由董事会和校长室酌情扣发。
2.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当月事假在半个月以上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停发管理和特殊津贴;工作年限满10年的,管理津贴和特殊津贴按50%发给。
②事假累计在30天以内(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50%;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③事假期间如遇寒暑假和国家规定的双休日及节假日,不扣发工资。
3.女教职工妊娠及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①女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按本人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②妊娠7个月以上的女教职工,若体力不支,请假休息的,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90%发给。
③以上人员请假期间活工资部分停发。
4.续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产假、婚假、丧假、计生假等休满后,因特殊情况经批准续假的,续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比照事假规定执行。
四、旷工的认定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即擅离工作岗位及超假不归的,视为旷工。
2.教师一天内旷课达两节,即视为旷工一天(旷课一节视为旷工半天);教职工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工半天;教职工无故缺席会议两次,视为旷工半天;教师无故缺席一次集体备课,视为旷工半天。
3.弄虚作假,骗取假期者视为旷工。
五、完善考勤体系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行政班子成员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上课教师由教务处和级部负责考勤,各部门工作人员由所属部门负责考勤。
2.各类会议、各项活动由牵头部门或牵头人负责考勤。
3.学校行政值班干部要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考勤。
4.学校行政值班干部、学校各职能部门、年级级部要加强考勤记录,每周一报到办公室。
5.办公室按月汇总考勤情况,上报校长研究处理。
六、加强处罚力度
1.教职工上下班迟到、早退,每次扣人民币20元。
2.学校会议、政治学习、升旗仪式、德育活动、教研活动等迟到、早退的,每次扣人民币20元;无故缺席的,每次扣人民币50元。无故缺席集体备课的,每次扣人民币100元。
3.旷工半天扣人民币100元,旷工1天扣人民币200元。一学期累计旷工2天的,取消其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的,除给以经济处罚外,学校还要给以纪律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关系。
七、其他
1.本制度若有与有关法律或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或上级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制度解释权在校长室。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