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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编辑:管理文库2023-10-29

  管理文库以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为己任,为此,我们精心编撰了以下的中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文章,希望在您撰写社团联合会相关文章时,为您提供必要的借鉴和参考。

  木渎中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一、总则

  社团联合会,是目前学校社团组成的联合组织,具有宏观把握社团方向、完善社团组织的职能,起着规范社团、服务社团的重要作用。社团联合会在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在全体社团的广泛支持与共同努力下,积极开拓、勇于进取,使我校社团逐步形成制度化、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模式,有效地促进学生文化的发展。

  社团联合会在学校教育方针的指引下,以积极健康的内容和活泼多样的形式,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活动,进行能力培养,增强学生综合素质。

  社团联合会是活跃在学校文化第一线的学生社团及其成员的权益代表机构,社团联合会给予社团理事长较高的自由度和自主,广泛争取民意支持,争取各社团的和谐互助团结,方便服务学生,为发挥社团联合会最积极的作用而努力。

  二、职能:

  ①社团的组建及撤消;

  ②活动的常规检查、质量监督,社团成员的考核;

  ③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各种社团活动,由各社团协助、承办;

  ④为社团活动提供合理条件(指经费、场地、师资等),并向校方争取;

  ⑤对社团理事长,给予较高的自由度和自主,监督理事长开展好各社团活动。

  附:学生社团联合会基本组织一览表

  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能及具体工作要求

  主席团

  监督《社团联合会章程》的实施;召集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执行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统一领导各社团工作;审核各社团工作报告,活动计划,财务报表等书面材料;制定学生社团联合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社团联合会职能部门工作;对社团联合会干部进行任免、培训、考核、奖惩;对违反校纪、校规或有损社团联合会整体利益的社团或社团活动予以制止进行调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负责社联及社团干部的考勤工作。

  秘书处

  安排、起草社团联合会的一切文书工作;召*议、传达主席团有关会议精神,履行主席团的决议,落实主席团部署的工作任务,督察各职能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完成文件打印、派发、信件收发等管理工作,落实社联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协调主席团与各职能部门之间以及各社团之间的工作关系,并通过各种渠道增强社联的整体凝聚力,使之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反馈社团信息,增进社联与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积极配合、监督其他部门的工作。

  宣传部

  负责社团联合会对内外宣传工作,负责社团联合会组织的重大活动等宣传、美工、舞台布景等工作;管理社联的宣传用品;监督、管理,规范各社团的宣传工作;收集、整理、编辑社团、社联相关工作简报、活动简讯。登记、收集整理各种社团活动资料、图片。

  组织部

  组织开展社联的各项活动、新社团的登记成立、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对社团干部进行考察、培养,开展学习或培训活动;负责举办相关活动,负责监督、规范各社团活动。

  文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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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社团文化活动,指导、协助各学生社团按照社团宗旨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策划并组织开展社联大型文艺、体育等赛事活动。积极组织各社团参与学院各项活动。

  外联部

  组织各社团开展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活动;联系、接洽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联络外校兄弟社团,开展互助合作交流联谊活动;积极接触、商谈企事业单位赞助问题;负责监督各社团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

篇2:中学模拟联合国社团章程

  渎木中学模拟联合国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模拟联合国社,英文译名“DuMu Model United Nationals Community”,简称DMMUN。

  第二条 本社团是在由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在校学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 社团宗旨

  1、本社团宗旨是培养社员组织策划和应变的能力,研究写作和谈判的能力,解决冲突、消除分歧、达成一致的能力,提升思辨和逻辑推理等多方面能力,通过与他人的交流提升英语水平。

  2、本社团旨在通过模拟联合国会议的形式,使学生增强对于联合国组织的结构、程序和功能的认识,促进他们对于当前的重大国际议题的理解以及对于围绕着这些议题的全球进程的参与精神。用热情拓宽视野,用奋斗激发潜能,通过同伴合作培养领袖气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四条 模联社团组织机构由模联社团大会、模联主席、宣传部、学术部、外联部、后勤部构成,每届任期一年。

  第五条 模联社团大会为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具体职责为:

  1、制定、修改章程

  2、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4、决定各部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任命

  5、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6、决定社团一切重大事项

  第六条 模联主席的工作职责。

  主席:全面主持本社工作。负责起草每学期工作计划,活动方案的设计,负责策划、组织各种技术培训、模拟演练、校际交流等活动;协助协会指导教师做好每年高中生模拟联合国大会我校代表队的选拔;每学期向社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对全社负责。

  宣传部:负责对社团形象的宣传。负责社团活动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学术部:负责对各会议资料的搜集与编辑,组长领导本组成员学习培训,提升社团学术水平。

  外联部:代表本社团与外校模拟联合国学生社团进行接洽、商讨、与交流合作,为社团争取赞助,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后勤部:负责社团的后勤保障工作、监督管理社团资产。

  第三章 社员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社团成员为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面向全校招收会员,欢迎自愿参加,会员享有基本权利、承担基本任务。

  第八条 会员加入社团的程序

  1、提请申请,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社团;

  2、工作人员登记档案。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

  2、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3、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

  2、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

  3、服从社团组织领导,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

  4、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

  5、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章 活动

  社团的主要活动主要分为三部分:课程培训、模拟会议以及校内/校外模联大会比赛。

  第十一条 课程培训

  由模联社团学术部分别从语言技能、历史常识、政治素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专业培训。学生们可以通过模联课程,学到与模联社团相挂钩的一系列知识体系--包括国际社会的时政变化、演讲能力的整体提升、中英文语言技巧的综合运用、联合国历史背景的深入了解......让广大中学生拓展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培养一身具有人格魅力的领导型外交官风范。

  第十二条 模拟会议

  模拟会议主要是培训过程中的阶段性活动。我们会根据培训进度,在适当的时间安排社团内部成员的小型模拟会议。以联合国既定的章程讨论国际局势、热点问题。

  第十三条 校内模拟联合国大会

  我校社团将会在校举行一学期一次的大型模拟联合国会议。一方面锻炼参会同学的能力,另一方面丰富学校的学生活动

  第十四条 校外模拟联合国大会

  外校外省以至全国的优秀学校一年一度的联合国大会活动。我校模联社团将会视联络情况组队参加各种大会,吸取经验、增进知识。如蔚蓝国际模拟联合国大会、北京大学模拟联合国大会、复旦大学模拟联合国大会。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社团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篇3:实小健康促进学校章程

  书藏实小健康促进学校章程

  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是我们学校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进一步确保学校各项活动的开展,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章程。

  一、确立完善的健康政策

  1、学校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

  2、学校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3、学校制定禁止吸烟、喝酒及影响学生生理、心理健康的制度。

  4、学校保证男、女生在利用教育资源方面的平等。

  5、学校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6、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二、维护学校卫生的物质环境

  1、学校采取措施,使环境保持安全卫生。

  2、学校提供足够的卫生设备和安全饮水。

  3、鼓励学生爱护学校公共设备。

  4、学校努力确保尽可能好的物质条件以尽力完善学习环境。

  三、建立和谐的学校社会环境

  1、学校努力创建一个相互关心、信任和友好的校园环境。

  2、学校努力给生活条件较差的学生予以适当的支持和帮助。

  3、学校努力提供一个使所有学生都受到重视,所有优差学生都受到关爱的环境。

  4、学校努力关注家长的教育需求。定期召开家长会,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

  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区关系

  1、在学校生活中提倡家庭和社区的参与。

  2、学校积极地与当地社区建立联系。

  五、帮助获得健全的健康技能

  1、学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工作之中。

  2、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应充分考虑学生在理论上理解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能力的培养问题。

  3、教师应做好足够的准备,充分发挥健康促进学校关键参与者的作用。

  4、其他的有关人员(家长、管理者等)应基本掌握与健康促进学校有关的技能。

  六、提供优良的健康服务

  1、学校尽量为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基本的健康服务。

  2、学校尽量争取有关部门对学校健康促进工作提供帮助。

  3、学校适时请卫生部门对教师提供技能培训服务。

篇4:中学章程

  沙南中学章程

  张家港市沙南中学开办于1968年10月,在沙南公社第一农业中学的基础上成立了初中部,定名为“五七中学”,性质为民办。1969年2月体制下放,后塍中学一个高中班(沙南中学学生)放回沙南,学校成完中,更名为“新风学校”。 1970年,中小学分开,中学改名为“三甲里中学” 。1971年,为使校名与公社名称一致,“三甲里中学”更名为“沙南中学”。 1996年8月,占文初级中学撤并入沙南中学。2000年8月,张家港初级中学撤并入沙南中学。20**年8月,高中部撤并,由完中转变成为纯初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张家港市沙南中学,英文表述为zz;

  住所地址为张家港市金港镇沙南街道香山中路106号,邮政编码为zz;官方网址为 zz,注册域名为 zz。

  第三条 本校由张家港市市教育局举办,经zz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三年制(初中)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服务区域范围招生,招生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办学规模为 三个年级各六个班级,每年级不超过 300人。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学校办学宗旨为:遵循“仁秀山南、智聚百沙”的校训,始终坚持“刚柔相济、仁智共生”的办学理念,依托所处地理位置及人文环境,着力建设“山文化”,积极弘扬“顽强拼搏、坚韧执着、展示力量、超越自我”的举重精神,建成一所“文武并举、外秀内强”的学校。

  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为:

  (一)一个中心:高点定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二)两种意识:一是不断强化“顽强拼搏、坚韧执着、展示力量、超越自我”教师发展意识;二是牢固树立“以服务优化管理、以师资促进发展、以特色打造品牌、以文化提升品味”的学校管理意识。

  (三)三大特色:文学--倾力打造书香校园,着力提升人文素养;举重--精选苗子,科学训练,强化管理,再创佳绩;课改--继续完善“123”课堂教学模式,形成校本课堂教学特色。

  (四)四个注重:注重教师团队打造;注重学生三会培养;注重文化凝聚人心;注重管理精细科学。

  第七条 学生培养目标为 :

  (一)以三大意识、四大品性和五自准则为核心的德育目标体系(一流意识、时间意识、国际意识;爱国心、责任心、适应性、创造性;人格自尊、行为自律、学习自觉、工作自强、生活自理)。

  (二)以三大能力、六大领域为中心的文化科学素养(分析能力、应用能力、创造能力;语言、数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技术六大领域)。

  (三)以大体育观为指导思想的身体心理素养(发展个人体育特长兴趣;体魄、心理、运动技能、保健知识、生活习惯协调发展)。

  教师发展目标为

  (一)职业理解与认识: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理解中学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中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认同中学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二)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关爱中学生,重视中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护中学生生命安全;尊重中学生独立人格,维护中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中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中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中学生;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中学生的不同需要;信任中学生,积极创造条件,促进中学生的自主发展。

  (三)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中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中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中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激发中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中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营造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氛围;引导中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培养良好的思维习惯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个人修养与行为: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勤于学习,不断进取;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五)教育知识:掌握中学教育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方法;掌握班集体建设与班级管理的策略与方法;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了解中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过程及其教育方法;了解中学生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发展的过程与特点;了解中学生群体文化特点与行为方式。

  (六)学科知识:理解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掌握所教学科内容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与技能;了解所教学科与其它学科的联系;了解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

  (七)学科教学知识: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掌握所教学科课程资源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了解中学生在学习具体学科内容时的认知特点;掌握针对具体学科内容进行教学的方法与策略。

  (八)通识性知识:具有相应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了解中国教育基本情况;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具有适应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知识。

  (九)教学设计:科学设计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和方法设计教学过程;引导和帮助中学生设计个性化的学习计划。

  (十)教学实施: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激发与保护中学生的学习兴趣;通过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种方式,有效实施教学;有效调控教学过程;引发中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发展学生创新能力;将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渗透应用到教学中。

  (十一)班级管理与教育活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帮助中学生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注重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根据中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德育活动;针对中学生青春期生理和心理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活动;指导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发展;有效管理和开展班级活动;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十二)教育教学评价:利用评价工具,掌握多元评价方法,多视角、全过程评价学生发展;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教育教学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第八条 学校文化精神为:

  (一)校训:“仁秀山南 智聚百沙”。“仁”即仁爱,与“韧”谐音,“秀”即秀丽,朝气蓬勃。“仁秀山南”是一种追求,是一种坚忍不拔的信念,平凡朴实的师生们如大山般坚韧执着,奋发向上,秀美芳华;“智”即智慧,“聚”即凝聚,“智聚百沙”是一种精神,是一种脚踏实地的行动。平凡朴实的师生们如沙般团结一致,奋勇拼搏,聚沙成塔。

  整个校训既有历史陈迹和地理特色,又含“沙南”之名和育人之意,涵括了沙南中学的教育精神及文化追求,是历史文明的传承,是地域文化的积淀,更是学校品位发展的前瞻。

  (二)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刚柔相济 仁智共生”的办学理念,打造以“互动稿”为载体的“123”教学模式的高效课堂,形成了文学和举重两大特色,一文一武,刚柔相济,促进师生全面发展,共筑美丽校园。

  (三)校风:团结、求真、勤奋、创新

  教风:爱生、敬业、博学、乐教

  学风:自信、刻苦、主动、乐学

  (四)学生自勉誓词:为了精彩人生,为了美好未来,我宣誓,听课讲究效率,回答讲究主动,作业讲究质量,自学讲究计划。养成良好习惯,坚定奋斗目标。今天我以学校为荣,明天学校以我为荣。

  第九条 学校标识有:

  校标: 红色渐变的“山”,似校畔香山横卧:踏实、沉稳、秀美,孕育万物。圆润的绿色“n”,取自于“南”的首字母,如阳光般充满生机的南中人负重奋进,拼搏进取,用自己坚实的脚步丈量前行之路。灵动的蓝色“s”,取自于“沙”的首字母,既似书山之路的崎岖曲折,又象征着南中人有着天空般的广阔高远。整体寓意鲜明,富有启迪。虽然前路崎岖曲折,但襟怀开阔、志存高远的南中人,不屈不挠,昂扬向上,勇攀高峰,演绎着凤凰展翅,绚烂长空的精彩和辉煌。

  校旗:白底长方形,上有校标。

  校歌《南中之歌》

  第十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沙南中学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 学校依靠*沙南中学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沙南中学支部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学校设置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沙南中学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荣誉墙,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 学校实行全员参与的德育管理。

  (一)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并落实实施。

  (二)精心选任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帮助他们搞好年级和班级管理: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并实施检查、评价和考核;指导班主任搞好班级管理和班风建设;定期召开德育会议,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三)组织开展好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定期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召开家长会,,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四)完善校园文化建设和校风校纪建设。健全校纪检查制度和师生值日制度。

  (五)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指导各班建设文明班级,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重视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教育,让国旗下讲话和主题班会成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主阵地。

  七、协助各年级处理偶发事件,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创建和谐校园。

  第二十四条 学校班级管理方式为:

  (一)制定出符合本班学生实际的工作计划,并按学校要求逐一实施。

  (二)以《中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准,抓好班级学生的日常行为养成教育,重视学生良好习惯的培养。

  (三)选拔、培养班委干部,做好班委的管理分工工作。

  (四)按时做好学生评价工作及各项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五)结合学校教育,积极开展具有本班特色的德育活动。

  (六)优质、高效、及时地完成学校交办的德育活动,按时保质上交学校各方面所需的材料。

  (七)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工作,指导学生家长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坚持家访工作,并有家访记录。平时学生缺席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做好缺勤记录。

  (八)协助各任课教师做好学困生的思想教育、学习辅导等工作,帮助学困生提高学习质量。保证每一位同学身心健康。

  (九)积极创设具有特色的班级文化氛围,按要求及时更换班级墙报、板报等。按时、高质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生在活动中的管理,措施得力,确保本班无责任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五条 社团管理方式为:

  (一)宗旨与原则。学校教育要坚持素质教育方向,让每个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能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切实加强体育教育和艺术教育活动,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社团活动的开展要遵循科学性原则、自主性原则、实效性原则、安全性原则。

  (二)组织与管理。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教师特长、学生兴趣开设多种社团,学生享有依据自己意愿自主选择的权利;学校设有专门的检查督促人员,教师全员、全过程参与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活动内容的设置要兼顾体育运动和艺术特长的培养,整体提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学校社团活动特色。

  (三)评价与激励。每学年进行一次“社团活动先进个人”、“优秀社团干部”和“优秀社团”的评比,由学校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保证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地方等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初一、可爱的家乡;初二、举重;初三、珍爱生命。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二十七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

  学校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及时进行质量分析,监控教学质量;

  规范教辅用书管理。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审定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教辅用书,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不得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

  减轻学生课外负担,规定学生每天在校活动总量不超过7小时,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5小时,当天没有课程的学科不能安排书面家庭作业。

  对学习困难学生安排帮扶小组,师生结对,及时补差。

  第二十八条 课堂教学要以师生互动共振为过程:进一步深化改革“123互动稿”的教学模式,构建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自主活动为基础的新型课堂教学模式,从而推进整个课堂教学由教向学的彻底转变,使教学活动真正建立在学生自己活动、自己探索的基础上,为学生思考、探索、发现和创造提供最大的空间。加强课前预习环节,使学生对课堂知识有了初步的掌握,上课教师能真正做到精讲多练、当堂巩固,从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本着“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制定了学生校本评价方案,注重对学生学习和发展过程的评价;重视评价内容的多样性;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改变过去单独由教师评价学生的状态,鼓励学生本人、同学、家长等参与到评价中,特别是自我评价,一方面提高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他们的自我反思能力。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一)目标:从社会角度来看,心理健康教育是培养21世纪人才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国民素质的关键 ,也是一个民族兴衰成败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国民素质,振奋民族精神;从教育角度来看,其目标应是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和谐发展,身心潜能充分发挥;从学生角度来看,它的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防止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发生,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优化心理素质。

  (二)主要任务:要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努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要使学生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恢复和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发展自我的能力。对于极少数有严重心理疾患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机构,同时予以密切配合,以尽快治愈疾患,帮助学生重返校园生活。

  (三)方式和途径:

  1、建立全员管理网络,校长一手抓、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德育处牵头、团委协助、教导处、教科室配合,班主任、任课老师全面落实以及家长参与、专家指导、心理健康教育老师面询的管理网络。

  2、学校成立“心语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学生11:30-12:50,教师15:30-16:30。同时开通“悄悄话”信箱,接受学生的书面咨询。

  3、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网站,长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卫生常识。定期开展心理辅导讲座,加强对师生的心理训练和心理指导。

  第三十一条 学校坚持素质教育方向,加强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管理网络建设,完善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重视教研与科研;深化改革,坚持创新,全面促进艺术、科技、劳动教育发展。

  学校要积极开始艺术、科技、劳动类课程教学;积极开展艺术节、科技节、劳动节等课外校外教育活动;创设良好的艺术、科技、劳动教育文化氛围环境;教育活动的开展要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遵循普及与提高结合、课内与课外结合、学习与实践结合的方针。为启迪学生智慧、激发创造潜能、全面提高素质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十二条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员工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学校的入网计算机应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江苏省公用信息网账号用户入网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

  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网络教室的装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之一,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充分使用、倍加爱护。

  第三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和完善教育科研管理,努力提高研究水平和研究效益,促进教育科学的发展和繁荣,真正落实 “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目标。

  (一)坚持以“****”重要指导思想和****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二)建立科学完整的教育科研管理网络。形成由校长室主管,科研室具体负责,教导处协助配合的格局。校长抓重点课题,科研室和教导处相互配合抓其他各级课题。

  (三)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围绕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开展课题研究;鼓励教师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鼓励著书立说。

  (四)积极落实课题申报、中期管理、研讨交流、论文评审、成果推广等方面的规范管理,注重研究实效;加强教师科研通识培训,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学校要为教师参与科研创造条件,为外出学习交流、研究经费的落实、研究活动的组织开展、研究成果的推广等提供必要保障。

  (五)完善教育科研考核激励机制,将教师的教育科研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参数,使教育科研工作真正成为教师专业成长、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第五章 学生

  第三十四条 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实施初中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等严格规范手续程序:不招复读生,严肃招生制度;严格执行毕业证书的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一)初一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按施教区范围就近入学的原则,对新市民子女按政府规定凭积分入学。

  (二)学校实行班级授课制,班级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全校平均班额不超过45人。

  (三)因户籍变更或父母工作单位调动等原因符合转学条件者,经校长批准转入我校,由教导处安排相应班级就读。我校学生因各种原因转往外地、外校就读者,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转学申请,经校长批准,教导处出具转学证明。

  (四)学生因病(须有指定医疗单位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主管校长批准,由教导处签发休学证明,准其休学,期限为一年。复学时,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还须出具指定医疗单位的康复证明,经主管校长批准,由教导处编入相应年级就读。已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坚持继续学习,做因病退学处理。

  (五)学生因迁居港澳、国外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退学申请,经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发给退学证明。

  (六)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辍学。发现辍学学生,应及时向德育处主任、主管校长报告。学校要依法主动与家长和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工作,使其复学。

  (七)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德育考核、体育均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初中取消留级制度。初中毕业成绩不合格,发给肄业证书。

  (八)对犯错误的学生要坚持疏导的方针,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对极少数错误严重、违纪违法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所犯错误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经讨论审批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受处分的学生经教育确有进步,经讨论审批可撤消处分。处分或撤消处分学生,应出具给予撤消处分的书面证明并及时通知家长。

  第三十八条 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如实记录学生各方面学习的成长足迹,反应学生的个体差异与特长。同时建立学生成长的电子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依法规范地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可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表现较好或期限已满者,可以撤销。

  第四十条 学校对偏远地区、路途较远的学生,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膳宿条件。

  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阳光午餐、生活补助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 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1)学校每学年组织学生评价任课老师及学校管理;

  (2)学校每学年组织学生评选“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

  (3)在校园放置民主评议箱,每月统计一次,接受学生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听取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意见,并举行听证。

  第六章 教职工

  第四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七章 学校资产

  第五十四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523.97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于财政补助收入。

  第五十五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十条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一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五条 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六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七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并经张家港市教育局核准之日起实施。

  第七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张家港市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5:中学章程

  洲沙中学章程

  本章程于20**年6月30日经第十届第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0**年8月14日经张家港市教育局核准生效(张教【20**】14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品质, 加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使我校成为具有较高质量和社会声誉的现代化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张家港市洲沙中学,英文表述为zz Middle School;地址为zz市南苑西路28号,邮政编码为zz;官方网址为zzz。本校为实施三年制高中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 学校的核心理念是“树业”,学校精神是“坚韧、扎实、高洁”,校训是“品直学芳”,校风是“从严求实、奋发有为”;教风是“敬业、严谨、谦逊、创新”;学风是“敬学、勤奋、求实、进取”。

  第四条 学校近期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实施教育现代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筑学校发展的新优势;以教育思想现代化为先导,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学校注重发挥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方面的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以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的标准来推动学校各项工作,教育教学质量力争达到苏州市重点中学中上水平。

  第五条 学校远期目标是:把学校建设成“教学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学校有特色”、“形象好、质量高、特色鲜明”,具有较高教育质量和社会声誉的高品质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总支保障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 确定《树业之歌》为学校校歌。

  第八条 学校建校纪念日为2月8日。

  第九条 学校的校标以“绿”和“黄”两色相间的三棵树组成。“绿”代表生命;“黄”代表收获;树指香橼树,代表花小香气远,花小结果大,生命付大地,开花不求荣。三棵树象征着沙中学生沐浴着党的阳光,在科学的海洋中翱翔,创造人生的辉煌。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十条 学校校长由市教育局任命。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二条 校长职责: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3.全面执行学校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

  4.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6.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校行政、党总支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并力争达苏州市重点中学中上水平。

  8.进一步完善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9.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10.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全局为重。

  11.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十四条 校长有下列权力:

  1.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2.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校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免。

  3.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除重大基建项目须报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4.自主招生管理权。按市教育局有关招生计划规定,招收高一新生,并按上级文件要求收取学费和代办费等有关费用。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五条 学校设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常规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德育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校党组织考察,报上级党委审核后由校长聘任。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六条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和团委主要负责人。

  第四节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 依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中学管理规程》,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备课组长负责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八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认真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加强德育工作。把“学会做人”作德育的核心,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社团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把“学会做人”落实为:立志报效祖国,做一个爱国的人;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文明的人;尊重关爱他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自信乐观向上,做一个心理健康的人。使每一个学生做到生活自理、学习自觉、行为自律、工作自强;会观察、会思考、会动手、会倾听、会表述、会健体,有一技之长。认真贯彻《国旗法》,坚持每周一全体师生参加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九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成立家长委员会,在学校指导下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健全学校和家长联系机制,定期开展活动。依托城南社区、沙工社区和城南派出所,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平安校园。

  第二十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在“新、精、活、实”上下功夫,优化课堂,减负增效,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倡导“主动、生动、互动、心动”的“四动”课堂。加强校本选修课程和学生社团建设,挖掘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培养公民意识、提升学生素质。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课程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班主任、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学生;不得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如有学生反映,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遵循教学规律,积极实施启发式讨论或教学,培养、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切实提高教学效果。

  第二十三条 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加强微型课题研究和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级课题的开题、实验和结题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学校实际的教科研之路。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二十四条 教材、学习资料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征订、管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一经发现,将实行一次申告下岗制,以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 认真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成立学校体育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体育节、读书节、科技节、艺术节等活动,以促进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建立学校医务室、心理咨询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第二十六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的创新优化,提升办学水平。

  第二十七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生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应严格手续程序。严格招生、毕业证书发放、学生档案管理等纪律制度。

  第二十八条 教务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

  第五节 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九条 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观念,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学”的方针,制定后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三十条 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做到合理收支。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三十一条 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三十二条 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校产按学校制定的《校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责任到人,实行校产使用、保管、赔偿制度。

  第三十三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物中毒事故发生。

  第三十六条 总务处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同时加强门卫保安管理,提高责任感和专业素质。

  第六节 环境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全体教职工应齐心协力,努力创建优美、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八条 严格校园管理。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校园文明公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定期出好每一期黑板报、画廊,办好学校“沙中之声”广播站。

  第三十九条 全体教职工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生活环境,大力弘扬“修身、敬业、爱岗、奉献”的精神,为人师表。正确处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邻里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

  第四十条 结合学校实际,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努力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校园环境。

  第四十一条 建立健全班级和宿舍卫生包干和督查评比制度,成立学生会卫生督查岗,坚持每天评比,及时张榜公布,表扬优胜班级,对卫生状况较差的班级应予以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并列入班级、班主任的考核内容。学校配备必要的卫生设备,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教师不在校园内吸游烟。

  第四十二条 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等物品按规范置放,做到窗明几净。

  第四十三条 校内师生各类车辆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园,必须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园内摆摊设点。学校周围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像厅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场所。禁止学生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三章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四十五条 学校党总支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党总支通过教代会、民主党派和群团参与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十六条 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的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重要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第四十七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干部。

  第四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并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2.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3.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

  第四十九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工作的顾问、参谋、咨询、论证机构。

  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成员由学校党政全体负责人和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会、团委和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每届3年。

  校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内容主要有:

  1.对学校重要的工作方案、学校发展规划以及学年工作意见等进行论证。

  2.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或初步方案,供学校决策时参考。

  3.反映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学校更好地改进工作。

  4.校长提请讨论、论证的其他问题。

  第五十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方面的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学校召开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成员(或代表)座谈会,通报有关情况,听取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与建议。

  学校根据需要召开工会、教工团员和女职工等各类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事务工作的意见。

  第四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五十二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职员、工人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实行竞聘上岗,以岗定酬,以绩取酬。

  第五十四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建立和健全青年教师培养考核制度,高度重视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名师成长工作室。

  第五十五条 学校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六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五十七条 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敬业、奉献、实干、创新”,遵循教育规律,服从学校行政的工作安排,勤奋学习,踏实工作。

  第五十八条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教师应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作业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职员和工人应提高服务意识,自觉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十九条 教师、职员和工人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六十条 学校保护教师、职员和工人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学校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根据《洲沙中学奖惩条例》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工,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一条 学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如有异议,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六十二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国家教育部颁布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六十三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六十四条 学生以“政治坚定、精神文明、基础扎实、学有专长,勇于创造,体魄健壮”为努力方向。

  1.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2.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六十五条 学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建立和健全学生自主管理的各项制度,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与提高。

  1.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

  2.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教育中对青年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服务的重要力量,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六十六条 建立和健全宿舍管理制度,按照《洲沙中学宿舍管理手册》实施管理。

  第六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1.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2.接受平等教育。对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3.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4.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六十八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3.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4.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5.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张家港市教育局批准。

  第七十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七十一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z市洲沙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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