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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编辑:管理文库2023-10-28

  浩如烟海的网络各种自主招生相关的内容质量参次不齐,为解决您的需求,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南陵中学自主招生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区域间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效用,根据市教育局芜教基〔20**〕22号《关于同意芜湖市一中等九所省示范高中20**年自主招生的批复》精神,我校20**年自主招生工作即将启动。

  一、招生计划:50名。

  二、报名:

  1、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1)本县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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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外地户口、取得陵南正式学籍并获得20**年中考资格;

  (3)芜湖市区户口。

  2、报名办法:

  (1)学校推荐报名: 根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推荐,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并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派专人携带相关材料至陵南中学集中报名。

  (2)个人自荐报名(仅限芜湖市区户口学生):除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

  3、报名材料:①《陵南中学20**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②《陵南中学20**年自主招生学校推荐报名考生统计表》(芜湖市区学生个人自荐报名无需提供);③户口簿及复印件;④3张2寸同底版免冠近照;⑤各种获奖证书及复印件;⑥经学校审核的初三最近两次模拟考试成绩统计表或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名时间: 4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5、报名地点:陵南中学教务处(综合楼十楼)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人文素养(200分,语文100分,英语100分)、科学素养(300分,其中数学150分、物理100分、化学50分)。语文含作文40分,英语不含听力。

  2、考试时间:4月25日(全市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3、考试日程:

  上午: 7:30-9:10 语文;9:30-11:30 数学;

  下午: 1:30-3:10英语;3:30-5:30理化。

  4、考试地点:陵南中学。

  四、录取:

  1、录取程序:

  首先根据自主招生考试五门学科成绩总分,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确定,若再有并列,再按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确定)。

  然后对前100名的学生按照市县教育局核准的指标数,依据自主招生考试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前5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数学、物理、化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县教育招生部门审批。

  2、各校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

  五、学籍、教学管理:

  1、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学生,统一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并根据学情特点单独编班,有针对性配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2、自主招生学生均按统招生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内部管理规定给予适当减免。

  以上所有工作均在市、县教育局和县监察局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

  未尽事宜,请见以下网站:

  陵南中学校园网,网址:*********

  陵南教育信息网,网址:********

  陵南中学

  20**年4月8日

篇2:仙桃中学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为选拔培养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提升我市高中教育质量,促进桃仙中学健康发展,依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精神,经市教育局同意,我校决定从3月中旬起组织开展20**年高一年级新生自主招生选拔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桃仙中学本次自主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进行,桃仙中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以选拔优秀人才为工作取向,严格规范选拔程序,严格执行招生纪律,确保本次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初三学生通过本次自主招生考试脱颖而出。

  三、招生对象

  1.20**-20**年度在籍在册应届初三学生,往届生及回读生等不具备参考资格。

  2.学生在初三年级综合表现优异、去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名列前茅。

  四、参考名额与招生计划

  参加本次桃仙中学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数总共约为500人,其中桃仙一中初中部、桃仙二中,桃仙三中、桃仙四中、桃仙九中、仙源学校、荣怀学校初中部等七所学校参考人数各为50人,其他学校参考人数为5人。参加考试的学生由各校以20**年秋季学期初三年级全市期末统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确定。

  桃仙中学按自主招生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100名学生。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以笔试为主,笔试科目及分值分别为:语文120分、英语100分、数学120分、物理100分,总分440分。

  2、笔试组织:所有科目笔试在一天内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2:00(语文、英语)

  下午 2:30-5:00(数学、物理)

  笔试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3、考试办法:桃仙中学设置考点,统一组织考试。

  4、阅卷方式:网上阅卷。

  六、自主招生工作的基本程序

  1.20**年3月18日由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初中学校校长会议,安排部署本次自主招生工作。桃仙中学和各初中学校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动员优秀学生参加本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2.各初中学校按本次自主招生要求遴选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指标数。确定的人选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网上报名。报名请登录湖北省桃仙中学网址,点击自主招生图标进入招生平台进行相关操作,具体方式见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说明。各初中学校于3月19日到桃仙中学领取自主招生参考学生报名序列号、密码等,网上报名从3月19日开始,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年3月20日下午5点,过期关闭报名网页,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各初中学校将学生网上报名表打印,以学校为单位送达桃仙中学教务处,并领取准考证。

  4.自主招生考试工作由桃仙中学具体负责组织,考生在考试结束时将准考证交监考老师,由桃仙中学保存备查。

  5.桃仙中学对参考学生材料及考试分数进行核查后,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监察室审核。

  6.市教育局通过桃仙教育信息网、桃仙中学通过校园网站发布录取结果。被录取的学生要与桃仙中学签订入学协议(时间另行通知)。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签订协议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①对测试成绩合格,而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②凡被我校择优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任何高中学校组织的选拔考试,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七、培养措施

  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条件且通过了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即可被桃仙中学正式录取为20**年秋季学年度高一新生,不再参加20**年全市中考。我校将把择优录取的100名学生组建成两个“名校冲刺班”,采取免收学费、小班教学、配强师资、提前开班等一系列措施,着力培养品学兼优的拔尖人才。(具体培养实施方案见附件)

  八、纪律要求

  1.本次自主招生工作政策性强,要求严,责任大,全市上下广泛关注。凡参与此项工作的干部教师要遵守规则,严守纪律,不得徇私舞弊。桃仙中学校长和各初中学校校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德育主任、班主任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自职责,确保本次招生工作顺利平稳推进。

  2.本次招生工作由桃仙中学承担,市教育局监察室、基教科对推选、命卷、监考、阅卷、录取和保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随时接受相关咨询、来访及投诉工作。对违纪违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凡弄虚作假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在本年度桃仙中学指令性计划指标分解中扣减该校的分配名额,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地各学校应加大对本次自主招生工作的正面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参考,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确保学生及家长思想情绪稳定。

篇3: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14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年重点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基〔20**〕147号精神,在认真总结历年招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20**年清乐中学实行提前自主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有利于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推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

  为了加强对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叶文杰任组长,詹庆岳、魏樟庆、李马顺、傅华琳、朱观敏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

  提前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学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并具有清乐市初中学籍(推荐学校学籍)或清乐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共80名。根据考生参加清乐中学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招录。

  五、推荐办法

  (一)推荐依据:各学校根据报名学生的德、智、体各方面情况,按照相关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考试总成绩择优推荐。其总成绩的构成为: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20%,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40%、本学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

  (二)推荐人数及办法

  1. 推荐名额分配方法:根据各学校20**年至20**年上清乐中学公费线且被清乐中学公费(含定向生达到公费线以上,20**年保送生提前录取250分以上)录取,并就读清乐中学的学生数累计达到13人以上,以15:4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各初中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各学校推荐人数:

  (1)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根据推荐名额数确定推荐学生数。

  (2)其余初中学校(除20所外)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各校均推荐1人。

  3.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占该初中学校的推荐名额(以下简称四类考生)。

  (1)获得“生活中数学”竞赛温州市一等奖的;

  (2)获得“清乐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的;

  (3)初中阶段曾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温州市三等奖以上的。

  (4)初中阶段曾获得温州市、清乐市小数学家、小文学家和小科学家称号的。

  六、操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初中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并张榜公布学校领导小组名单、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名额、推荐对象。

  (二)考生材料申报。各初中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方案”,于20**年3月24日前将推荐学生汇总表的E*cel电子表(见附件3),其中一份发送到教育局普教科备案,另一份发送到清乐中学教务处,并附考生电子照片,所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有效。

  (三)考生资格审查。3月26日前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学生名单,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参加测试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3月28日下午15:00前,各初中校到乐中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并带推荐学生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

  七、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方式。测试时间: 20**年3月29日。由清乐中学组织命题、测试和评分阅卷等工作。

  (二)测试内容:

  1.测试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学科合计测试时间一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各科测试范围为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学期止。

  八、录取办法

  (一)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名为前135名的考生成绩,作为本次自主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在最低分数线下的学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工作在教育局监督下由乐中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首先在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的考生中,各学校按规定参加考试人数的4:1分别择优录取(录取数取整数四舍五入)。

  2.再在除20所初中学校以外的其他初中学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3名。

  3.然后再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已上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未取四类考生中择优录取不超过4名。

  4.最后在上述三项录取完成后,若录取人数不足80名,再在参加本次综合素质测试的未取考生中择优录取,直至录取人数达到80名。

  5.预录取名单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和清乐中学网站上公示。

  (三)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同分”考生人数多于录取名额尾数的情况时,则按“同分”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再以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如还相等,则以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四)4月10日前,领导小组将已录取的学生名单公示,经清乐市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并录入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九、有关规定

  (一)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温州市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清乐中学报到,若未如期报到或参加20**年各类升学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生录取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被推荐学生所在初中下年度提前自主招生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出现上述情况其学校的录取名额不补,收回的名额用于清乐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统招生。

  (二)被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清乐中学将自主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

  (三)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由清乐市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

  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提前自主招生学生的条件和操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考生的推荐工作;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年清乐中学提前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年清乐中学自主招生推荐表

  3.20**年清乐中学自主招生学生推荐名单汇总

  4.有关事项

篇4:一中高校自主招生学校人选实施方案

  一中高校自主招生学校推荐人选实施方案

  一、推荐条件:热爱祖国、志向远大、品学兼优的高三年级应届学生。

  二、推荐依据:

  以学业成绩为主,结合平时表现和综合素质测评择优推荐。在同一高校的报名人数多于自主招生校荐名额时,原则上以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高三以来的月考成绩(以高校自主招生推荐函到学校的时间确定月考次数)的平均名次为依据。名次靠前者优先推荐。

  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原则上按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顺序推荐。

  每位同学只能获得一次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校荐资格。

  三、推荐流程:

  1、教务处收集高校自主招生相关资料,登记造册。

  2、教务处在学校指定位置公示各高校给我校的自主招生校荐名额及报名截止时间。

  3、高三学生在班主任处报名申请,由班主任把关签字后汇总到年级部。

  4、年级部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推荐依据确定推荐人选。

  5、年级部将推荐人选报送到教务处,经教务处核实确认后,由年级部负责通知被推荐学生到教务处领取相关资料,办理高校自主招生的报名手续。

  6、由年级部配合,教务处负责统计、登记、汇总自主招生报名和通过自主招生考试的情况,并作专档留存。

  四、过程监督:

  学校推荐高校自主招生人选的过程,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五、推荐说明:

  本方案是学校推荐高校自主招生人选的工作原则,学生通过自荐方式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不适用本方案。

  本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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