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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师德建设年方案

编辑:管理文库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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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学校师德建设年方案

  加强师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是学校践行“****”重要思想,发展先进文化,把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结合起来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宏伟区教育局师德建设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师德修养,特制定此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为目标,以教师工作作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为切入点,以文明班级评比为载体,着力解决全校教师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以好的作风抓出好的学风,以好的学风带出好的作风,增强全校教师的事业心责任感,提升能力素质,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奋斗目标

  切实加强全校教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构建“学习型、廉洁型、团结型、服务型、创新型、务实型”的教师团体和学校。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作风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师德师风作风建设工作。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四、具体措施

  (一)大兴学习之风,提高能力素质,构建学习型示范学校。

  1、领导干部要争做学习型干部,通过中心组学习、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教育实践、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学习,着力坚定理想信念,着力增强贯彻****的自觉性,着力提高驾驭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

  2、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参与各种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和自学活动,建立专门的学习笔记,认真记好学习记录,做到有计划、有材料、有记录。积极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环境,进一步加大教科研的奖励力度,以科研促发展,努力创建学习型示范学校。着力打造一支懂教育、强管理、善教学的教师队伍。教师认真拟订个人学习计划;继续完成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任务,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行风规范。

  1、坚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首位,形成用****来审视问题、考虑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更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引导全体教师认真分析现状,查找差距和原因,挖掘潜力、发挥优势、增强信心,坚守高尚情操,不攀比、不灰心,安心从教,始终保持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2、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挖苦学生、严禁各类违反师德规范行为的发生。倡导敬业爱岗、关爱学生、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的良好师风。在群体师德师风创优上有新的口碑。加大师德考核力度,严格实行师德考核制度。

  (三)实现办事提速提效、服务创质创优,构建服务型团队。

  1、提高服务水平,要把学校建设成服务型学校,一切为学生服务,让家长满意。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处处率先垂范,事事以身作则;全体教师接待家长和来访者要文明用语、热情周到、细心询问、耐心解释,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班子成员要深入实际、倡导调查研究之风;认真对待老师家长所反映的真实情况、真实想法,虚心接受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能和管理职能。

  3、加强学校信息化的建设,提高网络利用率,实现处室之间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在我校网站开设“师德师风作风建设活动”专栏,及时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4、继续执行校务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公开职称评定、招生录取、人事分配、收费项目和标准等群众、教师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增加透明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打造“阳光教育”。

  (四)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管理方式,打造团结高效的工作队伍。

  1、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全体教师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合作共事的能力水平,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2、完善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效能监管,严格考勤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必须事先请假,不得擅离岗位,严肃上班纪律,严禁在工作时间闲聊,上网玩游戏、聊天或做其他有损教育形象的事。引导全体教职工从每个工作环节入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每个活动环节的工作质量。

  3、实行文明班组评比制度,促使广大教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断规范教师行为;继续进行先进教研组、优秀年组、优秀工会小组、优秀备课组的评比,在班组与班组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引进激励机制,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量化考核的力度和质量,每学期末将教师考核排序公示于众,并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

  (五)加强廉洁自律,构建廉洁型的示范学校。

  1、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学校领导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领导在教师中的良好形象。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都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塑造教师勤俭节约、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廉洁从教,杜绝吃请、收礼等歪风邪气。

  2、继续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实行阳光采购、阳光选拔、阳光财务。

  五、工作重点

  1、强化宣传。贯彻落实宏伟区教育局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定,学校细化师德师风建设条例,把师德师风建设的宣传工作作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贯穿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学习宣传有关文件精神,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使有关规定入脑入心。

  2、强化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我教育活动,在教职工中认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心理健康等内容。开展“敬业爱生、为人师表”为主题的自查自纠活动,每一个教职工逐条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彻底地检查和深刻反省自己的从教行为,并写出自查报告,学校要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状况的自查,深入剖析师德师风问题的根源,认真查找工作中的疏漏和差距,拟定师德师风实施办法和自查报告。

  3、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要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使师德师风建设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健全激励机制,对师德高尚、业绩卓著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和重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激励、导向、示范作用;健全考核机制,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把师德师风的行为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作为教师职务晋升、评优选模的重要依据。

  4、强化查处。加大对违规违纪的人和事的查处力度。学校师德师风领导小组要把师德师风督查与行评督查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的师德师风专项督查工作。

  5、要组织全校性的优秀共产党员和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先由中小学部提出一年来在教育教学岗位表现突出的党员候选人,然后组织全校教工投票产生;师德标兵的评选邀请全校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先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候选教师的先进事迹,然后组织全校学生和家长投票产生。暑期过后,当选的师德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要挂牌上岗,学校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和“师德标兵示范岗”,发挥榜样的模范带头作用。

  针对学校工作实际情况,我们将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认真落实师德师风“八查”活动,并以此为重点,使师德师风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查是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要求全校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遵章守纪,文明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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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查是否爱岗敬业,为校争光。使教职工深刻认识到“学校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师无小节,点滴皆楷模”,浓重渲染“重德光荣,轻德可耻,爱校如家”的良好氛围。

  三查是否关爱学生,为学生服务。严禁侮辱、谩骂、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树立垂范意识,服务意识,从身心上真正关爱学生。

  四查是否苦钻业务,创新教法。教无止境,要求老师们勤学苦练、锲而不舍,使自己的教育技能真正让学生满意,教育质量让社会满意。

  五查是否热情接待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注重家校结合,沟通家、校、社会整体育人渠道,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六查是否谦虚谨慎、平等待人。对待同事要团结协作,和睦共处,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特别关爱困难学生,以高尚的人格熏陶--处处堪为人师。

  七查是否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强迫学生购买书籍资料或其他物品,严禁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

  八查是否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严禁赌博、禁说教师忌语,争当守纪楷模,严禁随意停课、调课,违规补课。每位教职工要联系实际,自觉审视以往的教育教学行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始终是学校工作的一项重头戏,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大力弘扬优良师德师风,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自觉提高和完善自己,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言谈举止等方面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高尚的师德和丰富的学识去教育、感染和塑造学生。

篇2:科技大学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实施办法

  科技大学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实施办法

  按照z校区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和z校区建成后在职在岗教职工工作的需要,学校决定在z校区集资建设教职工住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集资建房原则及房屋属性

  第一条 z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原则:服务工作,兼顾需求,居租结合,保有余量。

  第二条 本次集资建设的教职工住房属于非福利、全成本、服务于工作性质的住房。

  第二章 申请集资建房资格

  第三条 申请集资建房的资格:

  具有z市常住户口的我校事业编制内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含单身教职工)和学校人事代理人员均具有集资建房资格。已婚教职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集资。

  第四条 待聘、停薪留职、出国(含自费出国)逾期未归以及私自脱岗者不具备参加本次z校区集资建房的资格。

  第五条 参加本次z校区集资建房的教职工职称(职务)、学位、工龄、校龄、双职工、奖励附加分等要素的截止时间为本文件生效之日。

  第三章 集资房房源、户型面积、适用人员、房屋价格及车位

  第六条 本次拟建设住房2000套左右,z面积约30万㎡。其中1900套作为在职在岗教职工的房源,100套作为引进人才的房源。根据“留地不留房”的原则,实际建设住房套数以教职工需求数量和预留引进人才的房源数量为依据。

  第七条 本次建设的住房按z面积分为260㎡、220㎡、180㎡、150㎡、120㎡和90㎡左右六种类型。为满足部分教职工对小户型住房的需求,90㎡户型z面积控制在80-90㎡。

  教职工住宅楼整体设计及各面积的户型结构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并经广大教职工讨论、多数教职工认可后确定。

  第八条 院士、校级领导、二级、三级教授及聘期内的校特聘教授,可申请260㎡及以下面积户型;

  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正处级干部,可申请220㎡及以下面积户型;

  除上述人员外的所有具有集资建房资格的教职工均可申请180㎡及以下面积户型。

  第九条 本次集资建房暂按z面积2000元/㎡预收房款,最终房价按实际z面积(以施工图纸为准)以房屋建安成本及简装修成本据实结算。

  简装修以校本部44、45和46号三栋高层的简装修标准为参考依据。

  学校建设部门应在保证房屋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建房成本。

  第十条 教职工住宅楼均不设楼层调节率。但若高层住宅楼顶层设计方案为平面屋顶,则高层住宅楼顶层房价按-15%执行,其他楼层不设调节率。

  第十一条 z校区住宅小区均建设地下停车场,住户可根据需要购买或租赁。购买车位价格为每车位6万元,车位的使用期限为70年。

  购买、租赁车位的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章 申请程序和资格审核

  第十二条 具有集资建房资格的教职工,首先填写《zz科技大学z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初步审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到校财务处缴纳保证金2万元后,集资建房申请方为有效。正式选房后,在第一次缴纳预收房款时该保证金冲抵房款,但保证金性质不变。

  集资建房资格经学校审核三榜公布后,具有集资建房资格的教职工放弃选房者,保证金予以原额退还;选房后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购房款扣除保证金后不计利息退还本人。

  第十三条 参加集资建房教职工的职称(职务)、学位、工龄、校龄、双职工等事项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奖励附加分由科技处、教务处、工会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集资建房教职工的申请材料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交国资处具体管理,监察处审核并备案。

  第五章 组织管理与实施

  第十四条 本次集资建房方案按程序向z市有关部门申报。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参加集资建房教职工的信息报送和意见收集反馈工作,并及时将集资建房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所有教职工。

  第十六条 参加集资建房的教职工申请批准后,依据《zz科技大学z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选房办法》,按所申请户型面积分别计分排队,按图纸选房。

  第十七条 预收房款时间及额度

  第一次交款:按所选户型面积,在z物基础达到±0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缴纳总预收房款的30%;

  第二次交款:主体封顶后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缴纳总预收房款的40%;

  第三次交款:在领取钥匙时缴纳总预收房款的30%。

  凡不按规定时间缴纳预收房款的申请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集资建房资格,并按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为缓解教职工购房资金困难,学校将积极联系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商业贷款,有关贷款事宜,由学校财务处和有关部门负责联系协调。

  第六章 住宅楼的权益及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承诺教职工在z校区购买住宅房的使用期为70年,教职工可以居住、继承也可以出租,出租前应到学校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出租使用权的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

  教职工申请到z校区住房后,如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的,住房应当交回学校,个人无权自行处理,所交房款原额退还本人。对于科研、产业型人事代理人员离开学校的,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房产管理部门协助清退房屋。

  夫妻双方在z校区只能拥有一套住房。单身教职工结婚后,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学校教职工,且在z校区拥有两套住房的,应退还学校一套住房,学校应将所交房款原额退还本人。

  本规定如与今后国家政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教职工入住后,住宅小区统一实行物业化管理,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住户承担。

  第七章 集资建房纪律

  第二十一条 学校监察部门负责对集资建房资格及选房的全过程实行监督。申请人通过集资建房资格审核后张榜公布,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参加本次集资建房的教职工不得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出,学校有权取消集资建房资格或收回住房,所交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已缴纳的购房款扣除保证金后无息退还本人。

  第八章 公共住房的建设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在z校区建设一定数量的教职工周转房,向没有参加本次集资建房同时在学校校本部(包括明德门和体教公寓)没有住房的已婚教职工提供周转用房。周转房户型为二室二厅一卫,面积80-90㎡。有关周转房的房租标准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在z校区建设一定数量的教职工公寓,为单身教职工、外籍教师、短期来校访问讲学者、境外短期交流学生等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同时向没有参加本次集资建房但在z校区有课的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临时休息的场所。公寓户型分为两种:二室二厅一卫,面积80-90㎡;一室一卫,面积30-40㎡。有关教职工公寓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在z校区建设敬老院(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公寓)服务对象为学校正式离退休教职工。敬老院(老年公寓)拟建住房200套左右(暂定),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卫,面积为60㎡左右。敬老院(老年公寓)楼层最高不超过5层(带电梯);楼内设无障碍通道;配套相关服务、娱乐设施。有关敬老院(老年公寓)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z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选房办法,由学校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20**年3月18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中未尽事宜由学校z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工作小组集体研究解决。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z校区教职工集资建房工作小组办公室(国资处)负责解释。

篇3:科技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科技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校务公开工作是推进高等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校务公开内容真实、公开及时和形式规范,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校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一)政策性原则。要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务实性原则。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不断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

  (三)真实性原则。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强化校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系统性原则。要坚持加强校务公开与学校内部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

  (五)多样性原则。要坚持将校务公开内容的实效性、及时性和公开形式多样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条 校务公开以学校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将学校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领导干部廉政等情况向全校师生员工及时公开。

  二、公开内容

  第四条 校务公开的内容着重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重点、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学校工作中的难点、廉政建设的关键点进行。

  主要内容有: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决定、重大事件处理结果;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收费项目和标准、经费收入支出及使用管理、基建维修和物资设备采购,以及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职工定岗定编、录用培训、考核奖惩、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补贴方案;学校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和科研成果转化、科研课题经费预算决算、重大科研课题或者大额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审计情况;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的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以及毕业生就业信息;学生推荐评优、入党培养,违纪处分等学籍管理办法;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奖贷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条件结果;学校与其它中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教师和学生交流、留学生工作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等。

  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其他部门、单位以及师生员工关心的、适宜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第五条 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把校务公开与教代会制度建设相结合。进一步落实教代会的审议、通过、决定和民主评议四项职权,扎实有效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一)每年一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

  (二)建立专项校务公开工作通报会议制度。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要工作,可采用情况通报会、党政工联席会、新闻发布会、简报等形式公开,必要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代会主席团会议通报公开。

  (三)建立教代会主席团专项工作巡查,督察制度。根据校务公开工作需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可组织教代会主席团成员或部分教代会代表就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或学校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工作巡查、督察。巡查、督察的方式主要有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评议、反馈等。

  (四)拓展校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校报、校园网等形式,对一些可以张榜公布的事项及时公开,在公告栏上张贴公布。健全校领导接待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和校长信箱,及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校务公开渠道畅通。

  第六条 校务公开的主要程序是: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工作和教职工的意愿,决定公开的内容、时机和形式;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决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工作,各职能部门准备公开材料,监督协调小组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实施公开;教代会代表讨论和评议;工会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提出整改的办法和措施。

  四、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为主体,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学校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校办主任任主任,工会常务副主席、校办副主任分别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二)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工会、有关院(系)和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

  五、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八条 为保证校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做到事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落实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需要公开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检查所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时效性;监督协调小组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和形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公开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是否得到答复。

  (二)监督检查要抓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六个环节。

  (三)工会组织要及时收集、整理、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确保校务公开的时效性。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要协调沟通有关方面,做好讨论和评议、反馈意见等相关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其他

  第九条 在实施校务公开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实施校务公开与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关系,实施校务公开与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关系,实施校务公开与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实施校务公开与完善教代会制度的关系,实施校务公开与规范管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关系。

  第十条 各二级单位参照本实施办法,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公开制度。

  第十一条 本细则从通过之日起施行,原校内有关文件若与本实施细则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4:小学校园安全巡逻制度

  小学校园安全巡逻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条 建立学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必要步骤,是坚持“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学校对安全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 巡查主要内容

  1、学校值班情况;

  2、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3、班级电教设备用电安全检查;

  4、学校的消防、照明、用电、紧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5、学校校园的安全情况。

  第三条 学校组成安全巡查小组。

  1、安全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及各年级组长。

  2、巡逻队队长:z

  成员:z

  第四条 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切实履行职责。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定时或不定时的对整个校园进行巡逻。按照重要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重点区域、地段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逻次数,提高巡查质量,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的监控情况,确保校园安全。

  3、根据违法犯罪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

  4、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及时处理。

  5、对巡逻时发现的违纪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要通知所在年级班主任老师,情况严重时,要立即报告校值班领导。

  6、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7、节、假时期间,要加强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财产、生命安全。

篇5:小学师德师风教育与法制教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小学师德师风教育与法制教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与法制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邯教师﹝20**﹞1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职工师德水平和法制观念,杜绝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加强和谐校园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措施

  1、进一步落实各项规定。各学校要全面认真落实《邯郸市“三师”建设实施标准(试行)》和《邯郸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公办学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试行)》,《邯郸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和《邯郸市教职工六条禁令》,规范教师道德行为,做到在教师个人行为上有对照,在学校管理上有规范,在评价考核上有依据。严厉查处道德败坏、体罚侮辱学生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问题,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归给予调整教学岗位、党纪政纪处分或撤销教师资格、解聘、追究法律责任等处分。同时,对师德建设监督不力、查处不到位的学校领导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

  2、加强教师普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教师普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全区教师普法学习纳入教师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课程体系中,组织广大校长和教师认真学习宪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等基本法律,学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学习维护和保障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和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3、建立师德师风教育与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将师德师风教育与法制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环节。对学校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进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把师德教育与法制教育作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将师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纳入到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中,作为中小学教师培养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4、树立典型,正面引领。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大力表彰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和感动邯郸教育人物,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树立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先进典型,为师德师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创新师德宣传模式,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阵地,注重运用微博等新媒体,依托地方媒体、教育媒体、校内媒体开辟优秀师德典型专栏,组织专题访谈活动,打造立体宣传格局。

  5、加强监督,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机制。建立师德评价制度,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结合起来,重点实施师德过程性考核。市教育局将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测评结果作为各教育行政部门政绩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和法制监督机制,把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评价制度。建立面向教师、家长、学生、社会的意见箱、投诉电话等监督举报渠道和反馈平台。

  二、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20**年6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与培训学习阶段(6月下旬到8月)。

  1、制定方案。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师德师风教育与法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有所改进和创新。要在针对性、时效性上下工夫,克服形式主义和一般性的号召,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

  2、开展培训。学校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学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邯郸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邯郸市教职工六条禁令》、邯郸市教育局《“三师”建设实施标准(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要求每名教职员工要撰写2000字以上的学习体会文章。

  (二)开展师德学习反思周活动(8月下旬)。每位教师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照相关材料,做好自查和反思,重点做到四查:一查是否存在不按要求完成任务、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和不认真辅导学生等损害学生利益等情况;二查是否上课留一手、下课乱补课、进行有偿家教、私办补习班等情况;三查是否存在乱收费,向学生和家长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和课外书刊、教辅资料等情况;四查是否存在以教谋私,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宴请,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情况。每位教师都要撰写师德学习反思资料,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着力解决师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各学校也要对本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法制教育方面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反思,并撰写本校的师德反思材料,重点查找本学校存在的法制观念淡薄,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伤害学生的现象。

  (三)开展活动与表彰典型阶段(9-10月)。

  1、开展“三师标兵”评选活动,开展“寻找身边最美教师”活动,大力宣传优秀教师事迹。

  2、开展教师师德和法律知识专题考试活动。

  3、开展中小学师德论坛征文评选活动。

  4、举办丛台区班主任德育工作培训会。

  5、开展学生家长和社会评议教师活动。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学校要针对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和总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存在师德问题的教师,由学校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严格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年底,各学校要组织一次师德师风和法制教育专项活动,邀请部分学生及家长、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广听取意见,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师德师风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上报。通过专项行动,要解决好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使全体教师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理念,规范教育行为,提升教师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和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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