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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中学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

编辑:管理文库2024-04-09

  管理文库以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为己任,为此,我们精心编撰了以下的九龙中学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文章,希望在您撰写控烟工作相关文章时,为您提供必要的借鉴和参考。

  龙九中学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到20**年底,中小学全面禁烟,无烟学校达标率需达到100%,为使我校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使师生在无污染的环境里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校将在20**年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将纳入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之中,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第二条 校园里的室内室外所有区域均禁止吸烟。

  第三条 学校定期组织开展烟草烟雾危害和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条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语,悬挂宣传横幅。

  第五条 学校所有场所均不允许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第六条 在校园内任何个人都有权利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行为。

  第七条 在校园内吸烟,一经发现确认,在全校教职工大会通报或内网曝光台曝光;本校学生在校园内吸烟,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发现其行为的教职工要求其立即停止吸烟行为。

  第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管理网络,明确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控烟工作,建立学校控烟工作志愿者队伍,加强领导和监督。

  第九条 学校各部门和年级组的领导负责做好本部门和年级组教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年4月1日起施行,希望全体行政、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自觉带头,以身作则,全体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创建清新龙九校园。

  本条例将根据校内执行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市龙九中学

  龙九中学控烟领导组织网络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具体负责)

  组员:zz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控烟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门卫、校园勤杂工及部分外来人员的控烟工作)。

  学校控烟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支部,由李立新同志负责。

  龙九中学控烟监督员网络及职责

  全校师生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校内抽烟行为,校内抽烟行为总监督由李立新同志具体负责,学校并聘请部分不抽烟的教师协助监督。

  教工监督员: z

  学生监督员:由学生会学生担任,由z老师负责组织和指导。

  职责:1、监督员对学校控烟工作有监督职责,对违反控烟制度的教师、校园勤杂工或外来人员必须予以提醒、劝阻,并做好记录,定期将记录信息反馈给控烟领导小组。发现有学生吸烟情况应立刻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控烟领导小组成员汇报,由领导小组作出相应处理。

  2、学生监督员对学校控烟工作有巡查和记录职责,发现任何人(包括教工、外来人员)有违反学校控烟制度的应做好记录,定期将记录反馈劳委;发现学生有违反规定的做好记录并直接汇报给相关负责人。

  3、外来人员由所找人员负责告知我校不允许抽烟制度。

  校内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为了规范并有效促进控烟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各部门、年级组控烟工作情况纳入到有关考核中。

  二、年度评选 “优秀控烟监督员”。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戒烟的监督员给予积极肯定和奖励。

  三、学校专设控烟工作奖励项目。对积极参与学校控烟工作的所有教工发放奖励,对不积极参与控烟工作、甚至违反学校控烟、禁烟规定的教工不发放。

  四、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除执行上述第三条款外,其行为还纳入到个人师德考核中。对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相关条款及学校控烟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纳入到品德评定、“三好学生”等荣誉评选中去。

  五、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其行为也纳入本人年度师德考核之中。

  六、凡在校抽烟一次,罚款50元,两次罚款100元,依次类推,吸烟三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不得参加年度评优晋级等。党员干部吸烟加重处罚,凡在校抽烟一次,罚款70元,吸烟两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不得参加年度评优晋级等(罚款用于校爱心基金)。

  七、凡做到年度无吸烟行为的办公室,学校将一次性奖励该办公室所有人员每人100元。

  八、学校将组织监督员及有关人员不定期抽查并接受师生举报投诉,如发现办公室内有烟头烟味等,将视该办公室为有吸烟现象,办公室所有人员不得享受学校奖励。

篇2:隆亭实验小学电脑管理条例

  亭隆实验小学电脑管理条例

  为有效规范对教师电脑的使用,切实帮助教师提高现代教育技术水平,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和教师专业化成长,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特修订此条例。

  一、产权归属

  学校为教师配发的电脑属于教师办公设备,是学校财产,不属于教师个人私有财产。

  二、使用规范

  1、教师电脑实行专人专用,不得私自外借、搬离办公室。

  2、教师电脑只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于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使用电脑时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禁止打游戏;禁止下载观看或在线观看电影、小说;禁止正常教学和工作时间期间听音乐;禁止浏览股市和基金行情;禁止进行商务行为。(服务于教学需要的音乐和视频除外)

  3、办公电脑软件为统一预装,使用人不得擅自安装、卸载,不得擅自修改相关设置(如IP地址等)。确因教学需要,安装应用软件须经学校计算机管理员同意。

  4、每位教师都要学会计算机的操作,将多媒体作为一种辅助的教育手段,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5、每位教师在平时应做好配属电脑主机和显示屏的清洁和保养工作。各教室和专用教室的电脑由负责老师做好清洁和保养工作。

  6、在长时间离开电脑前应设置屏幕保护,或者进入待机状态,或者退出系统并关机,以保护自己电脑的显示系统。计算机关闭后要切断主机和显示器电源。

  7、所有外来软件及设备(如:光盘、优盘、移动硬盘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安装及使用。

  8、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禁止浏览色情、***等网站。

  9、电脑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拆卸。非易损物品损坏,要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

  10、所有教师要树立人人是“建设者、使用者和维护者”的理念,要加强责任心,正确使用、积极维护,支持校园网建设,积极参与学校信息化和数字化校园建设。

  11、教室和专用教室内电脑使用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12、学校将采用随机发现和不定期检查上网浏览记录的方法对使用情况实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实行通报批评并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条例进行管理。

  本条例自20**年9月24日起执行,并从实际出发逐步修订完善。

  z市亭隆小学

篇3:隆亭小学教师外出、请假课务安排管理条例

  亭隆小学教师外出、请假课务安排管理条例

  一、教师外出、请假

  1、教师因私外出:每位教师每学期允许有2次2小时以内的私出,私出必须向级部主任请假,并在门卫处登记,登记时必须注明私出事由、出门时间,返校时间由门卫登记。私出超过2次的按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有关规定处理。

  2、教师因公外出:必须在门卫处登记,登记必须注明公出事由、出门时间,返校时间由门卫登记。如不再返校,要在外出时刷卡。

  3、教师事假或病假:1天以上(含1天)必须向校长室请假。未满1天的向年级组长请假。

  二、教师外出、请假的课务安排

  1、基本原则:教师病假以代课为主,事假和公出调代结合,私出不得影响课务。

  2、调代课原则:病事假3天以上(含3天)的调代课由分管校长、教导主任商议安排,再由分管教导执行安排。病事假2天以内(含2天)的调代课由级部主任负责安排,实在有困难的,由分管教导协调安排。教师不可私自调代课。

  3、调代课要求:

  ⑴ 调代课由级部主任或分管教导开具通知单。

  ⑵ 级部主任和分管教导要及时做好调代课登记记录。学期末由分管教导负责汇总。

  ⑶ 代课原则上要按照课表安排组织教学,可以与原任课教师商议教学内容。

  级部主任:z

  教导主任:z分管教导:z

  分管校长:

篇4:姜堰附中开展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方案

  堰姜附中开展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方案

  全体党员:

  为检验和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促进全校师资队伍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我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决定在校内各个岗位开展党员示范岗争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方案通知如下:

  一、党员示范岗标准

  (一)行政管理岗位党员标兵标准:

  1、加强理论学习,模范实践“****”重要思想;

  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

  3、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

  4、掌握政策,熟悉业务,注重工作效果;

  5、作风严谨,忘我工作,乐于奉献;

  6、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善于合作共事;

  (二)教学岗位党员标兵标准:

  1、积极进取,政治思想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模范实践“****”重要思想,作风正派,胸怀全局,弘扬正气。

  2、率先垂范,师德形象好。坚决执行师德常规要求,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尊重学生,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回报社会。

  3、勤奋好学,业务技能好。带头钻研业务知识,精通相关专业技能,争当教育行家里手,更新观念,矢志追求,学而不怠。

  4、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好。模范执行学校规章,热爱本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乐于奉献,工作业绩好。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二、评选时间

  “七一”前,学校党组织将对符合示范岗标准的“党员标兵”进行表彰。

  三、“党员标兵”评选数

  行政管理岗位1名;教学一线岗位2名。

  四、“党员标兵”评选方法

  民主推荐,并公示。

  五、活动要求

  党员示范岗必须是实践“z”重要思想的模范,必须是办好高质量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窗口。所有党员必须有较高的党性修养,良好的师德形象,并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作出突出贡献。活动过程中,所有党员、教师,特别是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年级组长、各学科组长,要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考察,及时发现党员同志在工作生活中的闪光点,注重宣传,对党员同志在工作生活中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言行、思想,要及时批评指正。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时刻以党员标准及示范岗标准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争当“党员标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更大的成绩。

篇5:浦口中专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

  口浦中专学校实习生管理条例

  1、毕业实习是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关键环节。学生必须参加毕业实习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毕业。

  2、服从学校对实习单位的安排,服从班主任、带队教师和指导老师的管理、调度;对安排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带队教师反映,不得自行向实习单位提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一律按自动退学处理。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生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各项实习管理条例。

  3、遵守法律法规.讲究职业道德,言行举止文明.衣着打扮符合实习岗位的相关规定。

  4、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串岗,不做与实习无关的事;病假、事假必须按实习单位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向班主任或带队老师报告;对于旷工严重的。将参照旷课的有关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5、在实习岗位上应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操作规范。强化劳动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要爱护实习单位的各种设施,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

  6、虚心向实习指导老师学习,听从指导老师的要求和安排.刻苦钻研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力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对于实习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可向班主任、带队教师或指导老师反映,通过正常途径、合理的方式予以解决,不得自行处理,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

  8、实习期间必须按学校要求按时返校、参加有关思想教育、业务学习及社会实践等活动,实习单位请假手续由学校统一办理。

  9、实习期间必须认真填写《实习手册》中的各项内容,按时交给班主任或带队老师,要按要求完成实习作业、实习总结。

  10、对于实习成绩优秀的实习生,学校在推荐就业时将予以优先考虑,对于违反以上管理条例的实习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中止实习、行政处分、取消实习资格等处理,由此造成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将不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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